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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昼夜之界(一) ...
李护士的声音很温柔,似乎还有点催眠的作用,游稚本该放松着躺下去,却感觉整个房间都像是在慢慢塌陷一般,随着他眼前的景象一起,天旋地转。
连空气变得黏腻又沉重,像是撞进了海底,让他的每一口呼吸都带着窒息感。
他痛苦地闭上眼,可脑袋里却像有无数个声音在疯狂尖叫、呐喊。
“你只是BoomSky的一个粉丝。”
“你撞到了头,脑子有点混乱。”
“你同人文看得太多了。”
“不怪你。”
他又睁开眼,白色的天花板在晃,光线刺得眼睛发痛。
“不是,不是……”他低声呢喃,声音像是卡在喉咙里,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头又开始痛了。
那种尖锐的、撕裂的疼痛,从太阳穴蔓延到整个颅骨,像是有人用锥子在他脑子里疯狂搅动。
他用力抓住床单,几乎要将棉布上扯出一个洞来,浑身的力气在飞速褪去,即将耗尽。
“我没有拉他……”
“我是BoomSky的主唱啊……”
“程澍知道的……他知道的!”
“他不可能不认得我!”
他嘶哑着嗓音,默默呢喃,言语时伴随着越来越强烈的疼痛感,让他眼前的世界开始倾斜、崩塌,像是一张被水淋湿的水墨画卷,一寸寸模糊,然后开始褪色。
“我不要睡觉……”他猛地抓住李护士的手腕,声音带着哭腔,“这是梦吧?你告诉我……这是不是梦?”
李护士一怔,随后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没事的,不要想太多,休息也是恢复的关键步骤。”
“不是……不是……”游稚猛地摇头,眼泪从眼角滑落,顺着鬓发流进枕头。
他感觉自己像被困在一个透明的牢笼里,明明能看见外面的世界,却再也触碰不到他所熟悉的一切。
剧烈的疼痛还在继续,像是要把他整个人碾碎。
“我是真的……求你们了……”他哽咽出声,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弃的累赘,“不要捉弄我……我是真的……”
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还在梦里。
那一刻,天旋地转,疼痛像潮水一样猛然将他吞没。他眼前一黑,整个人倒在了病床上,意识被粗暴地攥住,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坠入无底的深海。
——梦,又开始了。
这次的梦,格外诡异而漫长,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
他站在一座巨大的舞台上,四周被浓浓的灰雾笼罩,模糊得像是没有边际一般。
他的面前没有观众,一片空荡荡的,只能听见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灯光忽明忽暗,有时候明亮得让人睁不开眼,有时候又黑得像掉进了井底。脚下的地板一时软得像是踩在云端,一时又像是随时可能坍塌的泡沫。
他低头一看,自己穿着曙光咖啡馆的工作服,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杯中的液体在剧烈波动,就像他的心脏一样。
他试着往前走了很久,却发现自己根本走不出这舞台。无论怎么迈步,观众席总是那么遥远,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他的胸口开始发闷。
远处,有人开始叫他的名字。
“游稚。”
声音从舞台的尽头传来,低沉,却异常清晰。
他循声望去,只见程澍出现在观众席的第一排,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眼神冷得像冰一样。
“你是谁?”
“我……”游稚张了张嘴,却发现声音被卡在喉咙里,喉头像被锁死一般,怎么都发不出来。
“我不认识你。”
程澍缓缓站起身,目光掠过他,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然后,他转身离开,背影渐行渐远。
“等一下!”游稚拼命想追过去,却发现自己的双腿仿佛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灯光瞬间熄灭,整个舞台陷入黑暗之中。耳边只剩下自己急促的呼吸和心跳声,那些回忆像潮水一样涌来,又被彻底吞没。
游稚猛地惊醒。
这几天,他过得浑浑噩噩,像是被困在梦中那片浓雾里。
醒着的时候不多,真正能清醒想事的时间更少,大多数时候只是机械地睁眼、闭眼,连梦和现实都分不清楚。
也没有人来看过他,除了医生和护士。
他甚至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活过这几天的。
一个星期后,他被安排出院。
病房里的光线温柔而苍白,医生翻看了他的检查报告,神色平静而带着惯常的疏离感:“物理性的损伤基本恢复了,颅内没有积血,脑震荡也属于轻微级别。你昏迷期间我们观察了好几天,没有出现新的问题,身体恢复情况很稳定。”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下地敲在耳膜上,却听不清医生说的那些术语,仿佛受伤的那个人不是他——本来也不该是自己,毕竟自己没有与之相关的任何记忆。
“回家之后,多休息,尽量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医生顿了顿,目光略显凝重,“不过,你需要定期来做心理复查。你的意识状态还不太稳定,有时候会混淆一些记忆和认知。我们希望能帮你慢慢找回那个真正的你。”
游稚茫然点了点头,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脑子里还是混混沌沌的,像是蒙了一层浓雾,所有的声音和画面都被水浸过似的,模糊不清。
李护士帮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她的声音依旧温柔,却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这些天,你好好休息,不舒服的话就来医院,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他迷迷糊糊地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衣角凌乱,扣子也扣错了两颗。他没有发现,也不在乎,向李护士表达了谢意。
走出病房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张空荡荡的病床,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茫然感。
好像这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回家的路,他也记不清是怎么走的。
医院外的阳光晃得他眼睛发痛,街上的人流穿梭如织,可他却像个失了魂的人,游离在另一个时空中,无人在意。
这一路好像有人牵着他,又像是他自己随便找了条路,迷惘地往前走。
他的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有人打电话,有人笑闹,有车子疾驰而过。他每一步都走得发虚,双腿像灌了铅,却又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找不到着力点。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觉得脚步越来越沉,脑子越来越乱。
直到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随身带着的帆布包。
包很旧,背带边缘磨损得发白。他机械地拉开拉链,手指触到那圈冰冷的钥匙。
钥匙和门禁卡静静地躺在那里。
那张门禁卡的角落有些磨痕,钥匙上的编号也模糊了些,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他在进入达珐做练习生之前住的地方。
妈妈留给他的遗产之一。
他站在街角,目光凝滞地看着那张卡片,脑子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戳开了一道缝隙,一些早已被他尘封的记忆碎片胡乱涌了上来。
母亲的脸,那些从不愿提起的过往,像涨潮一样,汹涌得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她叫游远乔。
一个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女人,即使在KTV昏黄的灯光下,也能瞬间成为人群的焦点。她眉眼带着锋利的弧度,嘴唇总是红得发亮,一举手一投足都像是一个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神女,只是迫于生计下了凡。
游稚从小就知道,自己这张脸,遗传了她最好的部分。可这份好,却从不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容易。
游远乔不爱和他说话,尤其不爱提自己年轻时候的事。那些她从未讲过的岁月,像是她生命里被她亲手撕掉的一角,补不回来,也不能被提起。
她十几岁时是个恋爱脑,家里重男轻女,没有人关爱过她。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总觉得外面的世界辽阔而美好,比她家门口那条逼仄的小巷强太多。
十六岁那年,她遇到了一个个染黄头发的小混混。他嘴甜,会说话,哄得她天真地相信,他们可以一起离开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去大城市闯出一片天。
黄毛对她海誓山盟,说要带她去过好日子,要给她买最漂亮的裙子,让她成为全城最风光的姑娘。她信了,满心欢喜地跟着他离家出走,结果不过几个月,就怀上了游稚。
她才十七岁,自己都还是个孩子。
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黄毛却早就厌倦了她的粘人、她的脾气、她的索取。他带着她仅剩的钱跑得干干净净,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她不想回家,也无处可去。带着一个健康又听话的孩子,她硬生生留在了这座陌生的城市里。
因为长得漂亮,她去KTV找了份陪唱推酒的工作,从最底层做起,一边混口饭吃,一边琢磨着怎么才能在这座城市扎下根,不再被任何人抛弃。
她接受客人的追求,脸上带笑,心里却在不停筛选那些有钱的、能用得上的客人。她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誓言。她信的,只有自己。
她对游稚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记住,能靠自己的,就别指望别人。”
她没有时间陪他,也没有心情哄他。她每天忙到清晨才回来,身上带着酒混杂的味和香水味。她给他带饭吃,给他安排好学校,让他别惹事,早早学会怎么在社会上立住脚。
所以游稚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母亲的负担,是她甩不掉的包袱。
他羡慕别的孩子有爸爸妈妈送去上学,有人接回家,而他只能自己走夜路,自己热剩菜,自己一个人等着那扇门被推开的响声。
直到她临死前,给他交付了那一堆他从来没想到过的东西。
那年她咳得厉害,夜里总是发烧,吃什么吐什么。可她还是每天去那家金碧辉煌的KTV上班,穿着高跟鞋,一夜站下来,脚踝肿得像馒头一样。
她嘴里骂着自己命不好,手里却攒着存折和基金,把每一分钱都算得清清楚楚。
有一天晚上,她坐在沙发上,抽完了一支烟,把房产证、存折、还有一封信一起放进了抽屉,拍了拍游稚的头:“这套房子,以后就是你的了。还有那些钱,足够你在这里读完大学,好好生活。”
“妈这辈子是废了,至少你别像我一样。”
游稚当时红着眼,大声喊她:“你别说这种话!”
游远乔只是笑了笑,咳出一口血,熟练地擦掉,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从来都那么平静,哪怕是死,也像是她计划好的一部分。
那天晚上,她靠在床头,一边咳嗽,一边把抽屉的钥匙塞进他的手里。
“宝宝,妈没空去爱谁,包括你。”她的声音低哑,却出奇地温柔,“但是……我真心希望过……你能在我的保护下一直当个幼稚的小孩。”
“只是妈撑不住了。”
“以后,你要靠你自己。”
游稚甩了甩头,将母亲临终前的痛苦模样甩出脑海,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迷迷糊糊地回到了那栋仍然有些陌生的公寓。
原本在进入达珐娱乐之前,他在这里才住了不到一年,此时寻起路来却轻车熟路的。
房门吱呀一声,被他缓缓推开。屋里还带着些许陈旧的潮气,墙角的灰尘浮在半空,阳光透过斑驳的窗帘洒下来,把细小的颗粒都照得清清楚楚。
他站在门口,好一会儿都没动。
这里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心底发冷。
这明明应该是他很久没有回来的地方——在进入达珐之后,他就住在公司分配的宿舍里,这套房子也没闲着,早就被他找中介租了出去,也为他带来稳定的月收入。
他慢慢走进屋内,脚步声回荡在屋子里。屋里的摆设几乎没变,还是他四年前离开时的样子,家具都是从那间老旧出租屋里搬过来的。
那张带着旧花纹的沙发,那张游远乔生前每天回来时都会甩上名牌包的小餐桌,连那只装着干花的瓷瓶,都稳稳当当地立在角落里。
游远乔总是能收到包装精美的鲜花,但她每次都会在客人将她送回家后看也不看地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偶尔从包里拿出一束干花,随意地插进瓷瓶中。
她没有时间打理鲜花,她连打理自己孩子的功夫都没有。
游稚下意识走到那个放置着母亲曾用过的书桌的房间,打开那个熟悉的抽屉。
钥匙早就被他换成了自己的,但打开的那一瞬间,他的指尖还是微微发抖。
抽屉里躺着那封信,纸已经泛黄,字迹却依旧清晰。他轻轻掀开信封,指尖触到下面的那串钥匙链,一时间愣住了。
——那是邻居大叔送给他的。
是一串简单的小木牌,手工雕刻得有些粗糙,上面用小刀歪歪扭扭地刻着“平安”两个字。他小时候曾经挂在书包上,后来觉得太幼稚,就收了起来,忘在角落里。
他拿起那串钥匙链,指腹轻轻摩挲着,眼前浮现出那个总是穿着旧衬衫、笑起来很腼腆的大叔。
那时候他们母子还住在大叔对门,房子是租的,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大叔经常在他们母子最难熬的时候帮忙,晚上游远乔去KTV上班,他就看着游稚,陪他写作业,给他做饭。
游远乔不讨厌大叔,却也从不亲近他。她心安理得地让大叔帮忙,甚至有时候推门喊一声:“麻烦你看下他。”
大叔从不拒绝。
游稚小时候曾天真地以为,大叔就是他的爸爸。有一天他叫了一声“爸爸”,游远乔听见了,表情十分无语,哂笑道:“你就算要认爸爸,也不能挑个这么穷的。”
游稚那天哭了,大叔却只是蹲下来,拍拍他的头:“别听你妈的,你想叫就叫,不想叫就不叫。你开心健康就是最重要的。”
想到这里,他的心一阵绞痛。
他把钥匙链收好,继续翻找,抽屉底部压着一张发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游远乔年轻时的模样,面容绝美,眉眼张扬,仿佛这操蛋的生活从来没有击溃过她。她站在一家KTV门口,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染着一头挑染红的头发,嘴角挂着痞气的笑。
那正是她曾经的金主之一,一个不折不扣的烂人——他曾听母亲提过,那个男人在她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出现,给她买最贵的包和裙子,带她吃喝玩乐,但最后,也给她带来了真正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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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