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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来,叫爸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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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征完全不知道有个人心心念念的捧着碗给他送肉汤,此刻他正在应付李振兴。
上一次,他伤还没好,李振兴跑来胡搅蛮缠,非要他陪着出去揍人。
当时存了报复心思的霍征答应了,在孩子们争吵的时候,略施小计就把李振兴挑拨得跟别人斗起来,最后被人在脑袋上开了个口子,跟霍征头上的伤口位置一模一样。
那一刻,他无比的解恨,甚至忍不住想,怎么就没把这货给砸死呢?
至于内疚,那是没有的,李振兴上辈子可是一个祸害,活着不仅浪费粮食,还危害人民。
就连自己的死,霍征都有理由怀疑这家伙也是有参与的。
果然,上辈子对这家人太温和了,才会让他们成天想着自己不该要的东西。
“我不管,今天你一定要跟我出去,我们去揍李兵。”李兵就是那个跟李振兴把李振兴头打破的孩子。
“我今天一定拿石头砸破李兵的头,让他知道我的厉害,”李振兴脑袋上缠着的纱布还没拆,人到是格外的活蹦乱跳。
霍征再一次遗憾,怎么就没砸死呢?撇撇嘴,他懒得理,准备拿衣服洗澡。
李振兴见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这个废物哥哥还敢不理自己,伸脚就踹了上去:
“哼,你要是不跟我走,我就去跟爸妈说,说你打我。”
他恶狠狠的看着霍征,嘴里说出的话十分恶毒,他知道只要对着爸妈说霍征欺负自己,父母免不了会把人训一顿,甚至是打一顿。
李振兴想得好,这招在以前也是屡用不爽,霍征一直是他最好的挡箭牌,打手,还有背锅侠,他觉得这次也会,反正只要带着他哥哥,不管闯了什么祸,父母都只会怪哥哥。
如果还是上辈子,他指不定就如愿了,偏偏霍征这时候已经不是那个一心爱护弟妹的好大哥了。
李振兴还没得意完,霍征已经拎起他的领子把人摔到门外,黑色的眼眸里满是阴鸷和狠厉,看着李振兴的目光跟看着砧板上的猪肉没什么区别。
直到摔到地上,霍征把门都关上了,李振兴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丢出来了。
“李正,你给我开门,竟然敢摔我。”李振兴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竟然被嫌弃了,还被丢出来了,不停的拍着门板威胁里面的人,“你是什么狗东西,敢这么对我,等爸妈回来一定要你好看,打死你算了。”
霍征把木门的插栓弄上,随李振兴在外面怎么闹他都只当狗叫。把床上的换洗衣服一卷,趁着天还没黑去溪水里洗个澡,正好避开他那个马上要回来的养母。
不是怕她,实在是这女人呱噪起来很烦,偏偏现在他还是一副五短身材,做什么都不方便。
脚踩踏上窗台,霍征便跟窗户外面猫着腰的言泽对上了眼。
“嗨~”言泽端着大碗,像个招财猫一样对着霍征招招手,“来,叫爸爸,给你肉吃。”
霍征:“......”
.......
青山绿水的小溪边,霍征拿着碗筷呼啦不停的吃着排骨汤,言泽蹲在边上,摸着自己额头上的一块红印子唉声叹气。
“崽啊,怎么着我都是给你送吃的来的,你怎么能动手打人呢。”言泽指着头上的印子,“看,都红了,手劲真重。”
霍征睨了他一样,不打算搭理这个话痨,继续啃排骨。
对于言泽送来的食物,他本来没想吃的,但是耐不住土豆的清香和排骨的肉香味一味的往他鼻子里钻,勾得肚子里的馋虫怎么也止不住。
面子里子什么都不如肚子饱来的重要。
言泽瞧他吃的香,觉得自己也馋了,可是摸摸肚子,还是饱得很。
“喂,你今天早上在菜园干什么?”言泽对早上会遇到霍征的事情一直觉得挺奇怪的。
霍征拿着筷子的手一停,而后若无其事的说道:“摘菜。”
“哦。”言泽也不蠢,这明摆着里面有猫腻,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跟那对缺德的养父母有关了。
“哎,明天陪我去趟镇上吧。”吃了一次排骨,言泽觉得自己更加的想念肉食了。
“不去。”
“为什么?你又没事。”
霍征言简意赅:“热。”
言泽:“我们早点起来就行。”
霍征:“太阳大。”
“不怕,反正你黑。”
霍征呼噜下最后一口汤,抹抹嘴:“我不去。”
“真不去?”
霍征不打算继续说废话。
言泽眼珠子转了一圈,妥协道:“好吧,不去就不去。”
霍征拧着眉,这小作精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
翌日。
两个小身影,一前一后的走在乡村小道上,天刚蒙蒙亮,太阳也还未出来,只有只有一丝晶亮的光线在天上若隐若现。
霍征沉着脸,两腿迈得飞快。
“等等我。”言泽比霍征低,腿也没霍征的长,走起路来比较吃力,霍征快步走的时候,他需要小跑才能跟上。
好在他年纪小,精力旺盛,一路小跑着竟也不觉得有多累,反而兴奋。
“好久没去镇上了,你高兴不。”言泽蹦跳着走在霍征身边,他已经好久没体会这种像赶集的日子了,此刻走在路上,竟然觉得像做梦一样。
霍征却是半点都体会不到他的好心情,相反,还十分糟糕,任谁睡得好好的被鞭炮声吵醒都不会觉得高兴。
“你别不高兴啊,等会儿我给你买冰棒,还有辣条吃。”言泽跟上去,推推霍征的胳膊。
小孩子们,不管是谁都喜欢吃的,他觉得霍征肯定也是这样,辣条和冰棒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也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嘴。
霍征对着两样都不感兴趣,但也没说不好,只绷着脸往前走,一直到后面言泽好话都说尽了,脸色才好起来。
言泽撇撇嘴,啧,真难哄,人小心气可不小!
从村子出来后,走上十分钟就是候车的地方,言泽数着兜里的钱,觉得人还是要锻炼的,比如走路去镇上就是个很好的选择。
到镇上的路途并不怎么遥远,坐车也就二十分钟,像他们这样走路的,也就一个半小时左右。
镇子还是言泽记忆中的那个镇子,建筑低矮,陈旧,人流量不多,占地面积也不大。
唯独两所十几米的楼盘比较鲜明,这是镇上的两所学校,初中和高中。
有人说,整个镇子全靠着两所学校带动经济发展,这话言泽是很认同的。
地里位置丝毫不占优势的地方,在十年后过后,会迎来一股陪读热,灰白破旧的小镇才开始真正建设起来。
即便现在的小镇比起前世他见过的那些豪华市区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言泽还是挺兴奋兴的,拉着霍征撒丫子就往前面的面馆去了,边跑边从口袋里掏钱。
他们出门早,根本没来得及吃早饭,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老板,两碗清汤面。”言泽掏出一块钱放柜台。
下面的师傅先是应了一声,随即看到两个小孩子乐了:“你们是来玩的?”
“嗯。”言泽盯着师傅下面的手,期盼着他的手能抖一下,多捞点面条,毕竟他现在非常饿,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呢。
下面的师傅见是两个孩子,身边没有父母带着,言泽又是一副馋样,干脆抓了一大把面条丢了进去,盛起来的时候满满一碗。
“谢谢师傅。”言泽连忙捧着碗,找了个空桌子,拉着霍征坐下,“你先吃,我去端另外一碗。”
霍征紧皱的眉头微微松开,看着忙前忙后的言泽微微愣神。
拿了另外一碗面,言泽掰开两双筷子,又给每个面碗里倒了些醋和辣椒油拌了拌,才对着像是呆愣住的霍征说:“看什么呢?吃啊。”
言泽摇摇头,这孩子在村里的时候还有点机灵劲,怎么一到人多的地方就呆了,看来还是有点怕生。
被定义为怕生的霍征挑着碗里的面条,跟着言泽呼噜噜的吃着,刚出锅的面条很热,特别是在这三伏天里,即便放了一会儿,热度也没消下去多少。可他觉得,这热度刚刚好,吃下去浑身都带着暖意,是他从没有过的感受。
一碗热乎乎的汤面下肚,言泽头上出了一脑门子的汗,实在受不了,干脆堵在电扇跟前扇了个够。
等到两人出饭馆的时候,学校的学生们已经吃完了早饭,陆陆续续的赶往学校,开始了上午第一节课。
言泽看着上辈子呆了六年的小镇,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大学才去了外地,心下一阵感叹,但是想到自己现在的年纪,忍不住就是一阵悲凉。
天杀的,他一点都不想从头再来。
霍征只是看了两眼校门便底下了头,这种充满朝气的地方,他是从没来过的。
李振兴和李凤还未出生之前,李强夫妇是想过把他当亲生儿子养的,在五岁的时候送他去念了学前班,六岁的时候李振兴和李凤出生。
李强他们当时还顾忌着面子,怕被人说道,咬着牙让他上完了一年级,等到二年级升学的时候,就以孩子多了没有钱为借口让他辍学回家。
他当了真,也从来没怀疑过,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个笑话。
而他,活成了最大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