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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百口难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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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之后,书记员走了进来,他站在台上说道:“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等人坐上了位置后,书记对审判长说道:“审判长,准备就绪,可以开庭了。”说完坐到了旁边的位置。
审判长说道:“现在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人韩渊到庭。”韩渊被法警带着走了进来,站到了被告方的场地。
审判长说道:“现在由公诉代理人举证。”
吴耻说道:“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白麦明到庭作证。”
审判长说道:“请法警带证人白麦明到庭作证。”随即白麦明被法警带了进来。
审判长问道:“证人白麦明,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
白麦明说道:“我叫白麦明,男,汉族,1983年6月18日生,南岭市历山县高土村人,大学专科文化,现任职公安局警察职务,住本县城繁华小区。”
审判长问道:“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白麦明答道:“我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素不相识。”
审判长说道:“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
白麦明点头说道:“听清楚了,我一定会如实陈述。”
审判长说道:“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白麦明走到桌前签了字,法警把保证书交给了审判长。
审判长说道:“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由于公诉人文化问题,由辩护律师进行询问。”
吴耻问道:“白麦明,你把3月19日下午发生的事情详细经过再讲述一遍。”
白麦明说道:“那天下午我刚好开车从西郊路路过,意外看见了被告人韩渊和被害人贝霁晵在枫树下蹲着抽烟聊天,突然见韩渊起身走到贝霁晵身后,随即扔掉了手中的香烟,顺势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此时贝霁晵依然蹲着悠闲的抽着烟,只见韩渊一把抱住贝霁晵的头部,猛烈击打了几拳,随即拿匕首朝贝霁晵的喉咙割去,当时贝霁晵的喉咙血流不止,韩渊把被害人放在地上后,拿起匕首就逃离了现场。”
吴耻问道:“你当时为什么不去阻止事情的发生,又怎么能够证明你说的过程是事实?”
白麦明说道:“当时已经来不及阻止了,在场的还有一个环卫工骑着三轮车经过这里,也亲眼目睹了被害人的情况。”
吴耻对审判长说道:“审判长,公诉人要求带环卫工到庭作证。”
审判长说道:“带环卫工到庭作证。”法警带着环卫工走了进来。
审判长对环卫工说道:“请简单叙述自己的基本情况。”
环卫工说道:“我叫蒙鼓忠,男,55岁,1963年7月28日生,历山县大环村人,在本县城当环卫工人,有八年的工龄。”
审判长说道:你把案发现场的经过陈述一遍,保证实事求是,不许虚言,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蒙鼓忠镇定自若的说道:“听清楚了,我一定实事求是说来。”
审判长说道:“请在保证书上签字。”蒙鼓忠走到桌前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法警把保证书递到了审判长手里。
审判长说道:“请证人蒙鼓忠如实陈述。”
蒙鼓忠忙点头开始说起来,“ 3月19日下午,我骑着三轮车经过西郊路时,发现了树下有一个人躺着,我当时就匆匆走近一看,地上躺着的年轻小伙脖子上全是血,地上也全是血,把我吓到了,当时小伙已经死去了,然后我就遇到了他。”蒙鼓忠指着白麦明。
吴耻问道:“你说的可是事实?”
蒙鼓忠说道:“是的,完全属实。”
吴耻问道:“当时在场的还有没有其他人?”
蒙鼓忠答道:“没有了,就只有我和他(指着白麦明),我看到路边停了一辆黑色轿车,他从车里面走了出来,我们一同去报的警。”
吴耻对审判长说道:“审判长,发问完毕。”
审判长说道:“被告人对证人蒙鼓忠的证词有无意见?”
韩渊说道:“有意见,环卫工大叔根本不知道事情背后的真相。”
审判长说道:“请证人白麦明和蒙鼓忠退庭,下面由公诉方继续举证。”
吴耻拿出一份书稿说道:“现在宣读鉴定书一份:历山县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大公刑法字(2018)第21号,被检验者:贝霁晵,男,22岁,南岭市历山县延寿村人;
分析意见:根据尸体检验所见,被检验者咽喉部位有一1CM×0.1CM×5CM的创口,分析认为是单面利刃所致,喉管破裂,导致大量出血休克为死亡原因;结论:贝霁晵系大出血休克而死亡;检验法医:钟华、主任法医师:杨照;2018年3月21日,见侦查三卷第15页。”
审判长说道:“被告人韩渊,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鉴定书听清楚了吗?有无意见?”
韩渊说道:“有意见,这与我没有半点关系。”
审判长问道:“被告辩护人有无意见?”
吴策答道:“没有。”
审判长说道:“公诉方继续举证。”
吴耻说道:“现在宣读证物提取笔录:2018年3月19日傍晚七点多,历山县看守所值班民警钱财弥、靳対航接到报警称本县城西区西郊路附近发生杀人案件,民警钱财弥、靳対航立即赶赴现场,并从现场提取烟头两根,后经鉴定,烟头分别含有韩渊和贝霁晵的唾液,之后在西郊路附近的小桥下发现一把一尺长匕首,上面有血迹,经鉴定,血迹是被害人贝霁晵的,经鉴定,刀柄有韩渊指纹;南岭市历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18年3月20日;见侦查三卷第6页。”
吴耻向法庭出示了匕首,法警把匕首逐一给被告人、辩护人认证,最后交给审判长。
审判长问道:“被告人韩渊,你是用的这把匕首吗?”
韩渊斩钉截铁的答道:“不是,我没有杀人。”
审判长问道:“这上面有你的指纹,你如何解释?”
韩渊答道:“我当时去雄鹰酒吧时,拿过一把匕首,凶手很可能会利用那把带着我指纹的匕首嫁祸给我。”
审判长问道:“那你是否有证人证明你当时拿的就是这把匕首。”
韩渊答道:“没有。”
审判长说道:“公诉方继续举证。”
吴耻说道:“举证完毕。”
审判长问道:“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韩渊说道:“没有。”
审判长说道:“被告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吴策说道:“没有。”
审判长说道:“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检查员发表公诉词。”
检察员秦寿说道:“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历山县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韩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来看,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下面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如下意见:首先,被告人韩渊已年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等症状,被告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构成要件。
其次,被告人韩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匕首割断被害人贝霁晵喉管,造成被害人贝霁晵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伤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人的行为并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韩渊的行为应判处故意伤害罪。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此时台下一片哗然,韩渊的妹妹韩馨大声喊着:“你们一定弄错了,我哥是被冤枉的。”
审判长敲着法槌说道:“肃静肃静,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首先由被告人韩渊自行辩护。”
韩渊咬牙切齿的说道:“我没有杀人,这背后有人策划杀人布局,我是被冤枉的。”
审判长说道:“下面由被告人韩渊的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吴策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历山县束手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韩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韩渊与本案并无半点关系,不构成犯罪;
理由如下: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韩渊的言行来看,可能是被冤枉的,他表现出极度的不满意识。
韩渊于2018年3月19日下午,他与好友贝霁晵行至西郊路时,如他所说,他感觉贝霁晵有不正常的表现,在这里,不得不怀疑贝霁晵本人是否有问题;
韩渊是个不会抽烟的人,为什么贝霁晵要强行让他抽,贝霁晵是他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应该很清楚韩渊,这一点就有很大的问题;
第二、从被告人韩渊的主观方面来看:韩渊在2018年3月19日与贝霁晵一起从酒吧出来,中途贝霁晵一句话都没有说,这是不是很奇怪,走到公厕时就硬塞给韩渊一支烟点燃,随后进入厕所就不见出来,这显然是有目的。
第三、从被害人尸检报告来看:被害人贝霁晵在3月19日下午被暗害时,检验的结果是下午六点五十左右,而韩渊那时已经在酒店里了,从西郊路到靓丽酒店走路只要二十分钟的时间,所以韩渊离开时是六点半左右,他离开后就回了酒店,这时间很吻合;
只是在这个模糊的时间段里,又刚好跟被害人接触过,所以被误认为是杀人凶手的可能性最大,导致本案发生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被告人韩渊在酒店时,并不知道这件事的发生,对整件事一无所知;
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保护合法公民,作出正确的判决,还被告人韩渊的清白,通过个案的审理给社会以正确的法律导向,谢谢!”
审判长说道:“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吴耻说道:“公诉人刚才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几点不同观点需要说明,下面就被告人的情况作分别答辩;
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到的问题,公诉人在第一轮意见中已经讲到了被告人韩渊的行为;但是,辩护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这就要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的体力、智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判断。
就本案而言,被害人贝霁晵与韩渊互相认识,案发时间接近傍晚,地点是偏僻的西郊路。凶手巧妙的利用这些掩盖事实,案发时凶手还用拳头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没有使用各种凶器,从体形上看,凶手身强体壮,完全可以将被害人制服。
凶手最后用匕首割向要害部位而致被害人丧命。根据各方面的判断,被告人韩渊符合各项条件,被告人韩渊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公诉意见发表到此。”
审判长问道:“被告人韩渊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韩渊答道:“有意见,我没有杀人,这背后有奸人作祟,我被人陷害了!”
审判长说道:“被告人韩渊的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吴策说道:“有的,辩护人还有一点意见需要补充。关于被告人韩渊是否杀人的问题,辩护人与公诉人持不同观点,辩护人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韩渊是杀人凶手,为何留下烟头,还将杀人凶器扔在附近小桥下面,最后回到酒店本本分分的上班,如果是杀人犯,早就逃之夭夭了,还在那里坐以待毙。
辩护人认为韩渊当时根本不知这件事的发生,也就是事发时被告人并不在场,一切都是有人刻意安排,应该说,被害人与被告人一起出去,被害人把被告人带到西郊路,被告人都不知是怎么回事,所以整件事对于被告人来说是不构成犯罪的。所以,辩护人认为韩渊对贝霁晵的死亡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辩护意见发表到此。”
审判长说道:“法庭辩论已进行两轮,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已充分阐述,法庭也已记录在案,现在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韩渊,现在你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作最后的陈述。”
韩渊愤怒的说道:“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请求法庭判我无罪释放。 ”
此时在公诉位置的贝蛊嚯和邢谗啱一脸悲伤,贝蛊嚯瞅着韩渊说道:“小渊啊,在村里,我们两家关系也挺好,你跟我家贝霁晵从小玩到大,你怎么狠心害他呀!”
韩渊苦不堪言,忙摇着头,“贝叔叔,我真的没有害贝霁晵啊!你从小看着我长大,我什么样的人,你难道不清楚吗?从小我待贝霁晵就像亲弟弟一样,一直都没有变过。”
在陪审席上坐着的白送青一脸的苦楚,“这贝霁晵和我们家韩渊都是出了名的好孩子,如今落到这般田地,弄得两家人像仇人一样……”
韩馨忙安抚着奶奶,随即对贝蛊嚯和邢谗啱说道:“贝叔叔,婶婶,我哥怎么可能杀害小晵哥啊!他们关系那么好,我哥是被人害了。”
韩渊注视着贝蛊嚯说道:“贝叔叔,我真的没有杀害贝霁晵,要是我害了贝霁晵,我不得好死。”
此时贝蛊嚯和邢谗啱都哭泣了起来,邢谗啱哭着说道:“我的儿啊!到底是谁害的你啊?”
审判长说道:“休庭五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把被告人韩渊带回法庭候审室。”
书记员说道:“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台下的人全部站了起来。审判长和审判员等人随即起身离开了。
此时庭内大家开始纷纷议论起来,坐在台下的韩馨与奶奶满脸愁苦,而贝蛊嚯和邢谗啱痛哭流涕,周围的亲友言论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