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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秋 ...

  •   立秋刚过,蛮横了两个多月的高温热浪歇了气焰,傍晚的微风捎来些许凉意,令人身心舒畅。
      随着天边最后一缕夕阳隐匿,小区里逐渐热闹起来。
      刚吃完饭的大爷迫不及待捎上象棋和老友们趁着天光切磋几盘;收拾好厨房的阿姨配置一身行头,和姐妹们相约着出门跳广场舞;年轻的情侣手牵手悠闲散步;儿童游乐区的滑滑梯旁排着长长的小队,大人们则坐在不远处的花坛边聊天,气氛闲适惬意。

      自行车拐了两个弯儿,停靠在花坛边的空地上,宋启坤大步跨进单元楼,正巧碰上电梯下来。
      电梯里的两个男人都是陌生面孔,穿着深蓝色的工作套装,看衣服上的标识应当是搬家公司工人,其中一位和宋启坤对上视线,咧嘴笑了一下。
      他回以微笑。

      电梯上升停在六楼,宋启坤走出电梯,身形一顿。
      公共走廊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和编织袋,因为数量太多,中间只勉强留出一条可供一人通过的道。
      他笼统地扫视了一遍,大物件的基本上是家具,外包装上写得明明白白,至于那些编织袋,理论上装的应该是被褥,虽然看上去好像太多了些。

      仔细回想,前两周确实有人来看过房子,他出门倒垃圾时偶然瞧见,那男人西装革履一身精英范儿,看个房子给人的感觉是在完成一个上千万的项目,举手投足间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
      有点像电视剧里那种身价数亿的名门总裁。
      他当时忙着脑补,没意识到自己盯着人家看了好久,直到那人皱着眉看过来,眼神跟刀子似的,吓得他赶紧提着垃圾走人。

      束手束脚地穿过狭窄通道,宋启坤掏出钥匙打开自家的房门。
      宋业和王栀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闲聊,听到开门声齐齐转头。
      “回来了。”王栀云拍了拍宋业,起身:“准备吃饭。”
      宋启坤换上拖鞋,回房间放书包,洗了手去帮忙端菜。

      晚饭是四菜一汤,有他最喜欢的清蒸鱼。
      他先喝了一口豆腐汤,例行赞叹一番王栀云的厨艺,然后问:“哎妈,外面那些东西怎么回事儿啊?”
      “新邻居的东西,对门可能要有人来这事儿还是你跟我说的,忘了?”
      “没忘,我说的是怎么不搬进去,全搁在外面。”
      王栀云说:“你中午出门没多久搬家公司的人就来了,但好像水管漏水,所以先把东西堆在外面。”
      “喔。”宋启坤点点头,“那你俩出去的时候小心点,别磕了碰了。”
      王栀云失笑,“放心,我跟你爸不至于。”
      “嗯。”宋启坤语气淡淡,“上次也不知道是谁把楼下的垃圾桶撞倒了。”
      闻言,宋业觉得自己不能再保持沉默,干咳一声,给儿子夹了一筷子鱼肉,“多吃点。”
      “谢谢爸。”

      搬家公司的效率很高,水管修好后就着手把东西往屋里搬。
      小区的隔音不错,但动静太大也不可避免的会吵到人。
      宋启坤吃完饭回房间写卷子,盯着面前的数学题看了足足十分钟,发现实在集中不了精神就放弃了,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给唐辰发消息。
      宋启坤:[我家对门来人了。]
      对方秒回:[就上次你说过的那个?]
      宋启坤:[应该吧,不过只要别跟之前那个一样,是谁都无所谓。]
      唐辰:[说不定,你晚上别睡觉了,祈祷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三个月前搬来的是个年轻男人,玩音乐的,半夜三更不睡觉鬼吼乱吼,魔音穿墙让上下两层楼的住户苦不堪言,两晚上过后就被投诉了,一个星期后搬走了。
      可谓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宋启坤那一周上课状态奇差,早上神志不清下午昏昏欲睡,晚上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被迫熬出了传说中的青春痘和两只熊猫眼。

      九点左右,走廊里的动静终于消失了。
      宋启坤写完一套数学卷子,十点半的时候关灯睡觉。

      第二天一早,宋启坤下楼晨跑,顺道买早点回去。
      天光大亮,但太阳还未升起,这个时候的气温很是舒服,他绕着整个小区慢跑了一圈,然后在南门右侧街边的赵家包子铺买包子。
      这家包子铺去年从万青路搬过来,据说是生意红火之后,那边的铺面太小不甚方便。
      老板娘的手艺很好,人又和善,有很多老顾客甚至愿意多走一段路来买她家的包子。

      时间尚早,包子铺门前排队的人不是很多,老板娘手脚麻利,打包、收钱的动作行云流水,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顾客。
      王栀云喜欢奶黄包,宋业喜欢豆沙,宋启坤自己则钟爱肉包。
      奶黄包的个头比较小,他买了四个,豆沙和肉各买了两个。
      “谢谢阿姨。”
      “不客气,下次再来啊!”

      买好包子,宋启坤一转身看到王栀云骑着小电驴从小区出来。他招了招手,等人停车把包子递过去,“妈,去菜市场啊?我跟你一块儿去?”
      “不用。”王栀云接过包子,说:“你回去写作业吧。”
      “行,那你路上小心啊。”

      小区楼下的空地上有大爷在打太极,宋启坤站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忍不住走近几步。
      不远处的花坛边上,那橘色的、毛茸茸的、巨大的一坨是什么?好像还在动?
      宋启坤走过去,看清那坨不明生物之后,一时失语。
      这是猪呢?还是猪呢?还是猪呢?
      他不敢相信,竟然能有人把猫养成这样,胖到似乎走两步就得歇一会儿,身上的肉晃来晃去,尤其是肚子,圆鼓鼓的像是塞了个皮球。
      都说大橘为重,果然名不虚传。

      它不怕人,宋启坤摸上去的时候还主动伸长脖子蹭他的掌心。
      “这么乖。”他蹲下来,将魔爪伸向橘猫的肚皮,不由得再度感叹:“这都是实打实的肉啊。”
      宋启坤很喜欢猫,一直都很想养一只,但王栀云对宠物毛发过敏,因此只能作罢。
      或者去撸别人家的,一旦在路上遇到不怕人的猫咪,他就走不动路了。

      宋启坤想看看这只橘猫究竟有多重,刚打算抱起来,橘猫突然叫了一声,略显艰难地扭过身子,迈开胖腿。
      宋启坤侧身给它让道:“你去哪儿?”

      橘猫这会儿倒突然灵活了起来,踩着小碎步跑开。
      他的视线跟随着橘猫,自然看到了不远处缓缓走过来的身影。
      是个男生。
      身形瘦高,戴着黑色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以至于看不清脸,白色圆领衫的袖子很长,垂下来能盖半个手掌。
      橘猫乐颠颠地跑到男生脚边,尾巴翘高缠住男生的小腿,身体紧贴着绕了一圈。
      男生弯下腰,轻轻松松地把橘猫抱起来,继续慢悠悠地往这边走。
      路过宋启坤的时候目不斜视,仿佛没看到这个人。

      宋启坤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跟在男生后面。
      也不是他想跟,而是这个男生的行动路径和自己高度重合。
      进了同一个单元楼,乘同一部电梯,停在同一楼层。
      他眼睁睁看着男生打开603的门,然后关上。
      宋启坤此时才意识到,这个男生就是新来的邻居,养着一只猪啊不,一只猫的新邻居。

      迟迟等不到儿子买早饭回来的宋业自己煮了两个鸡蛋,蘸着牛肉酱吃。
      刚咬一口,门就开了。
      “爸。”宋启坤把尚且温热的包子递给他,洗完手回来蹭了一个水煮蛋,“我遇到新邻居了。”
      宋业把牛肉酱给他推过去,“什么时候?”
      “刚刚,男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年纪。”宋启坤把蛋壳往垃圾桶里扫,鸡蛋对半分开,用筷子挑了一点牛肉酱抹上去。
      “你跟人家打招呼没?”
      “没。”宋启坤说:“我感觉他不太好相处。”
      “怎么说?”
      “说不上来。”宋启坤三两口解决完鸡蛋和包子,擦了擦手,“等你见了他就知道了,我去冲澡了。”

      下午和唐辰约了打球。
      宋启坤问他,“今天怎么有空?撂担子出来的?”
      唐辰的妈妈在万青路开了家小餐馆,生意还不错,他一到假期就得去店里帮忙。
      “差不多。”唐辰嘴里叼了根草,拍拍自行车筐里的书包,表情有点拽,“我跟我妈说过来找你学习。”
      “阿姨能信你?”
      “不能吧。”唐辰比较有自知之明,说:“大概是看我憋得狠了,故意放我出来玩。而且今天周六,店里人不多。”

      两人穿过人来人往的短街,车头一转驶入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唐辰用力踩了两下踏板和宋启坤并排,“我们下周六去钓鱼怎么样?我爸那天休息,我可以不用去店里。”
      “去哪儿钓?远不远?”
      “不远,就新农庄那一带。”
      宋启坤说:“那里不都是私人鱼塘吗?”
      唐辰说:“我前两天去逛了一圈,有一片是无主的,去不去?”
      宋启坤想了想,说:“那就去吧。”

      篮球场在二中背后,附近楼房林立,学生多,场地刚好剩了一个。
      天气炎热,太阳又大,打了没多久就大汗淋漓头重脚轻,只能躲在阴凉处休息一会儿保命。
      篮球场正对面,隔着两条街有一个小公园,公园邻着游乐场,门口摆了一溜儿的小摊子,卖什么的都有。
      宋启坤让唐辰守着球场,自己过去买水和吃的。

      过山车缓缓爬至最高点,停顿几秒后急剧滑落,驶过大回环和弯道,又重新回到出发点。
      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
      听着那些或兴奋或崩溃的尖叫,宋启坤想到了自己唯一一次坐过山车的经历。
      ——初中的时候和朋友去游乐场,第一个项目就是过山车。他全程没敢睁眼,结束后趴在垃圾桶边吐了个天翻地覆,头晕眼花冷汗直冒,肚子也不舒服,当时就直接送医院了,休息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彻底恢复。
      那次过后,他对游乐场是一点念想都没了,去也只是逛逛,不会尝试任何一个项目。

      水果摊的老板把切开的西瓜递给他,宋启坤接过,道了声谢。
      他提着水和西瓜往回走,站在路口等绿灯,余光瞥见一道略显眼熟的身影。
      高高瘦瘦的男生站在两米外的树荫底下,棒球帽拿在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风。他微仰着头,侧脸轮廓极其优越,下颌线利落分明,冷白的皮肤好像在发光。
      这人的衣服不是早上那套,宋启坤能认出来全靠他脚边的那只橘猫。
      壮硕的身躯压在男生的脚背上,舒舒服服地眯着眼打盹,好不惬意。
      它的体型实属罕见,路过的每个人都会好奇地看一眼,更有甚者直接站在附近拍照或录像,多半是女孩子,拍完了还在那儿笑,与身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宋启坤觉得他们可能不只是拍猫。
      红灯转绿,他收回目光,走到路对面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男生已经带着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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