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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

  •   这一世,菲林的生命结束了,以一种极为祥和的节奏。

      她看过山脉,穿越过海,停留在小小的岛屿上试图聆听生命的真相。

      结婚生子,体验过了寻常人的一生。

      人世间有这么多灵魂,每个灵魂的一生,都充斥着不同的悲欢和惆怅。

      菲林也在灵魂飘起时,泛起了些许惆怅。

      直到卡恩的灵魂出现。

      卡恩的灵魂,看着比她要大一圈,似乎是因为轮回的次数更多,找回的能量碎片更多,他的灵魂状态更加稳定。

      当看到菲林时,对方从能量波动中,传来这样一个意念。

      ——“下次我们还做挚友。”

      这是卡恩第一次觉得一个灵魂有意思。

      和对方结识的那半生里,就像找到了最亲切的家人。

      卡恩甚至从自己的灵魂里,切下一小块能量团,送给了菲林。
      “礼物。”

      灵魂之间馈赠的能量团,可以增加本源力量。

      菲林懵懂地接过能量团,发现灵魂竟然可以吸收它。

      她的头脑甚至感觉更加清晰了一些。

      那种混沌感消去了一些。

      卡恩的灵魂飘走后,菲林沉默着看这一世的丈夫艾斯,对方在自己走后不久,也郁郁寡欢走到了生命的终点。

      比起一辈子在她面前,显得过于顺从体贴的样子,真实的艾斯,灵魂状态显得更加彬彬有礼一些,瞧着就是个货真价实的绅士。

      他甚至主动朝着菲林的灵魂发去这样的意念。

      ——你没有做错,没有对不起。我感谢你的陪伴,这一世我很开心。

      菲林:“难道轮回中,作为妻子不应该给予全部的爱和热情,来回馈对方么。”

      “我没有做到这一点,你怎么不怪我?”

      她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艾斯却像看个孩子一样,朝着她重新送去了新的意念。

      “世上有千千万万种夫妻,每一种相处和存在,都没必要去复刻。你我都是不同的灵魂,能有幸相遇,发生这样的羁绊,谱写这一世的故事,这是缘分。”

      “缘分岂是千篇一律的。要在千千万万的灵魂中,在恰当的地点和时机,才能遇到一个频率相似的,共同经历悲欢离合。”

      “我们的故事就很好,不必去羡慕别人的阖家团圆。我扮演了我要的角色,体会到了我想体会的情感,我很满意。”

      艾斯的灵魂变成了一个戴着礼帽的男人形象,他冲着菲林缓缓俯身,礼帽拿下来行了个礼。

      于是菲林知道,这个充满绅士风度的灵魂,对自己的回答到了尾声,要走了。

      她心中的困惑和歉疚,在对方春风化雨的解答下,被消融了许多。

      菲林的执念终于散去。

      她开始进入到新的一世。

      虽然不知道前路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所谓的轮回,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才中止。

      她却恍惚中觉得,答案也许就在一次一次体验不同情感的路上。

      ……

      菲林出生了。

      一个东方的战乱小国。

      菲林生下来就是个弃婴。

      她顽强地长大了,在战乱中学会了怎么更好的生存,以自己的方式在尘世中翻滚挣扎着。

      她这辈子还是个女孩子。

      战乱小国里生存不易。菲林从小混在乞丐群里,跟着那些同样的弃婴长大,早早学会了怎么见缝插针的获得资源生存。

      说难听一点,坑蒙拐骗,如何获得别人的善良同情,赏一点铜板。

      这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菲林长到十二岁时,没有一次洗干净过脸。

      乞丐窝里常年臭烘烘的,哪怕是小孩子也分派系。何况在战乱的年代里,孩子也被这样的世道,催的早熟起来。

      菲林是乞丐中难得的女孩儿。

      女孩体弱,又腼腆,常常因为抢不过其他的孩子,而活不下去。

      菲林是个异类。

      她从小身手敏捷,性子又烈,哪怕为了一个满头打到头破血流,也一定要把对方咬下一块肉来。

      她骨子里藏着胜过男子的刚烈。

      这让她像一只凶残的小狼崽子,一点点混迹在乞丐窝里,慢慢熬着长大了。

      而在流浪到乞丐窝之前,她也曾经被亲人收养过一阵,只是养到六七岁,人家实在是养不活她了,就将她送走了。

      菲林不记得自己的爹娘长什么样子,毕竟生下来就已经失去了他们。

      她依稀记得自己的婶娘,是一个面容和善的女子。

      将她喂养到六七岁,有一日抹着眼泪将她带了出来,送到了城里。
      “别怪婶娘,丫丫。城里的乞丐多,你身子骨不错,如果机灵一些,是能靠自己活下来的。”

      “我将你养到这般年纪,已经尽力了。”

      婶娘其实是她大伯的妻子。虽然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却比亲大伯对她更加上心。

      在被抛弃到来之前,菲林都爱跟在婶娘旁边,打心底里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亲娘。

      但这一日,她终于明白,婶娘不是亲娘。

      婶娘待自己好,把她养到六七岁,已经算于她有恩。

      她不该也不能再继续让婶娘为难,多占着家里的一口饭。

      菲林从那一日起,成了流浪的孤儿。

      不,从前也是孤儿,只是尚且有亲人拉扯着,勉强有个家。如今却成了正儿八经的孤儿,再也找不到自己在这个世上的根。

      但不知道为什么,菲林并不那么慌张害怕。

      她甚至觉得当乞丐的日子有些刺激。

      不过是多活一天是一天罢了,乱世本就如此。

      城里的故事比村里的要多,今日见到那家的纨绔去青楼,明日见到那家的千金小姐去胭脂水粉的铺子。

      就跟看故事似的,虽然菲林也不识字。

      但这不影响她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勉强维持着生存的同时,观察这个世间所有人的生活。

      长安街上的风有时候真刺骨,似乎在达官贵人的脚底下,容不得真正的乞丐停留。

      所以他们就连乞讨,也要避开贵人们,免得冲撞了他们,给人家带来晦气。

      菲林无师自通学会了怎么爬树翻墙。

      她像个敏捷的小猴子,只要是她感兴趣的地方,她都能依靠自己凌厉的身手,翻到墙头上,及时避开别人的发现。

      贵人们在家吃的东西,菲林见了嘴馋不已。

      真好吃啊。

      贵人们过的日子,菲林看了羡慕不已。

      真舒服啊。

      但这个世道上,更多的似乎还是和她一样贫苦的百姓。

      他们虽然有固定的房子住,但上有苛捐杂税,下有连绵的灾年和饥荒。

      百姓们也吃糠咽菜,只能勉强维持家中众人不死而已。

      真奇怪,菲林自己明明也只是个还没完全长大的孩子,她经常吃不饱,身上也没有足够体面的衣服抵抗严寒。

      但她却常常对那些过着普通日子的百姓,生出深深的同情。

      一个食不果腹的小乞丐,竟然去可怜那些有家住有地方回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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