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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惯性 ...

  •   朝岁听到这句话气的想跳脚。

      现在的人脸皮都这么厚吗?他李扒皮扪心自问他自己讲过理没有?倒好意思说要别人讲理。

      帅哥无语至极。

      本着身边有一群保镖的底气,朝岁想张口怼句“人要脸树要皮,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妈生你一场也不容易,别这么轻易就把脸皮扔了”时,就听见旁边传来一句:

      “我看起来像是需要讲理的人么?”

      朝岁猛地抬头。

      没错,这句话就是沈暮年说出来的。

      他是真没想到前几天还离他三米远站着的猛于表面的娇弱男人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霸气!

      威武!

      朝岁简直想给他当场撒花。

      而霸气本人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李扒皮听完这句话直接无话可说了。

      甚至觉得人生也就这样了。

      李扒皮攥了攥拳头,在‘正面刚被打死’和‘不要脸赶紧跑’之间徘徊。

      还没等他做下决定,他身边的小弟就劝道:“老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李扒皮:“……”

      再大的青山也掰不过这么一个大腕儿啊!

      他闭着眼犹豫了几秒,最后咬着牙说:“走吧。”

      朝岁见他们转身要走,连忙挽留:“别急着走啊!不留下来请吃个饭什么的吗?”

      但李扒皮已经下定决心不要面子了,那便谁也拦不住,迅速溜了。

      这次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叫来一群兄弟打了一群不相干的人,还招惹了沈暮年,结果连朝岁的一根汗毛都没碰到。

      他李扒皮一定会回来的!

      等人都走完了,朝岁确定自己百分之百安全后,便很快松了手。

      沈暮年察觉到手臂突然降低了温度,这才意识到刚刚朝岁离他有多近,而且他竟然半点排斥反应都没有。

      甚至连反应都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惯性恐惧,沈暮年迅速往后退了一步,立刻恢复到旁人勿近状态。

      这个动作直接落入朝岁眼中,搞得他以为自己身上好像有传染病一样。

      朝岁心说至于这么嫌弃我么?

      但是考虑到沈暮年刚救了他,他也不好把恼怒表现出来,只平平淡淡说了句:“谢了。”

      这句“谢了”让沈暮年有些局促,像是要补偿似的,沈暮年问道:

      “我……我请你吃个饭吧?”

      朝岁自然没心思跟他吃什么饭了,心说既然你不想靠近我,那我如你所愿就是了。

      “不用了。没必要。”

      看着朝岁冷漠别扭的表情,沈暮年意识到自己这个不经意间的举动让朝岁心里不舒服了,他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一个声音打断。

      “朝哥!你没事吧!”

      两个人纷纷转头看去。

      说话那人是个寸头,样貌不赖,左耳戴了两个黑色耳钉,说话的嗓音有些沙哑,看着比朝岁还要痞上几分。

      按照白辞的说法就是,这人只学会了朝岁的不怕死,却没学会朝岁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他们都叫他老十二,和朝岁白辞也是从小到大的兄弟,但他和朝岁算是不打不相识,以前朝岁初中的时候就带人和他干过架,还把他打服了,两人这才逐渐交好。

      沈暮年盯着寸头青年的脸,觉得莫名有些熟悉,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是谁。

      朝岁大步迈了过去,一拳打向老十二的肩膀说:

      “现在才到?怕不是准备给我收尸来的?”

      老十二哼哧笑了声,挠了挠头,满脸歉意:“我错了朝哥。”

      白辞倒没那么怕朝岁的威吓,拍了拍自己的腿说:“这还嫌慢?我两条腿都快跑断了。”

      朝岁笑了笑。

      高中毕业之前,老十二和朝岁他们还是经常混在一起的,之后因为老十二哥哥搬家,他又从小是个哥控,所以跟着一块搬走了。

      说起来他们仨儿已经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老十二伸手指了指北边,说:“朝哥,那边有个新开的酒吧,贼有意思,酒也好喝,我刚刚就和我这几个朋友在那儿玩呢,你看我们这么久没见了,要不上去聚聚?”

      朝岁跟着抬高视线看了过去,他说的那个位置此刻灯火通明,一看就是生意红火的店。

      白辞也说:“对啊,幸好他就在这附近玩呢,不然我搬救兵得搬到猴年马月去。”

      说到救兵,朝岁忍不住回头看了眼墙下敛着眉眼的男人。

      准确来说,真正及时救了自己的人是沈暮年。

      他朝岁向来是知恩图报的人,怎么可能做出为了贪图享乐转头就把恩人忘在脑后的行为呢?

      朝岁刚要转身去问,忽然想到沈暮年好像不怎么喜欢和他离得近。

      虽然沈暮年之前似乎有过想睡他的意图,也心怀不轨地加了他的好友,但每次见面都会主动挪远一点。

      比起那些虚的行为,朝岁更愿意相信两个人相处时不自觉做出的举动。

      总结来说,沈暮年应该是并不怎么乐意和他同行的。

      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邀请他一起去了。

      想完这些,朝岁盯着老十二和白辞万分恳切地点了点头。

      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只是因为不爽沈暮年总是嫌弃他而不邀请沈暮年同去的。

      没想到朝岁刚想领着小伙伴离开,老十二就认出了沈暮年。

      “沈总?”

      朝岁转头:“你认识他?”

      老十二点头:“对啊,他是我哥哥的老板,我们之前见过。是吧沈总?”

      说到他哥,沈暮年才回想起来这个寸头是谁了。

      是程十一的弟弟——程十二。

      几个月前有一次程十一有事抽不开身,就让弟弟开车过去接他,那时沈暮年才知道原来程十一还有个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弟弟。

      要不是哥哥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可以触碰他老板的身体,也不要主动跟老板搭话,程十二可能对沈暮年没什么印象。

      看到沈暮年点了点头,朝岁一脸惊奇。

      卧槽,原来世界这么小的吗?

      兄弟的哥哥的老板是一边想睡我一边还嫌弃我的救命恩人,是个人都不得不赞叹一句狗血。

      程十二自然不知道朝岁和沈暮年之间的事,只觉得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也无妨一起去热闹热闹,便当起好客主人一样问道:

      “既然我朝哥也认识您,那不如我们一块去酒吧玩玩?就当交个朋友。”

      朝岁心说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

      原本沈暮年是不可能答应这种活动的,他几乎能想象待在人群拥挤的包间里会有多煎熬,但是当他看到朝岁的表情并不那么友好时。

      他就突然改变了主意。

      “好。”

      他笑着说。

      这一个“好”字出来,不光朝岁傻了,沈暮年身后的那些保镖也傻了。

      这群保镖已经开始怀疑他们的老板是不是被人调换了。

      朝岁原以为沈暮年并不怎么愿意靠近他的,而且他也并不怎么愿意跟总是躲着他的人接触。

      没想到沈暮年竟然答应了。

      朝岁这下完全看不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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