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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云端 ...
瞿迟甦说:“今晚上是想聊天,还是干点其他的?”
沈听咽了口唾沫,喉结在细瘦的脖颈上微微滚动,用气音说:“我们不是来开会的?”
瞿迟甦说,“顺便开会。”他的嗓子已经哑了,让沈听感到危险的气息。
沈听戏谑问:“要不要喝点水?”
瞿迟甦看了眼沈听,眼神中闪着幽暗的光芒,他低头靠近,触及目光里微张的温润嘴唇。
“你在家为什么生气?”瞿迟甦稍微退开些距离,和沈听保持在同一个高度,嘴唇近的几乎能贴在一起,他的声音低哑而委屈,“听听,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吗?”
沈听的耳朵、脖子一片绯红,灼热的气息在两人之间流淌,他觉得自己可能被瞿迟甦传染了,嗓子也干的不行。
“明天早上去拜访林老师,后天陪你去参加会议。”瞿迟甦用商量的语气问,“这样可以吗?听听。”
在沈听微不可察的点头后,又咬上他的嘴唇,顺延着亲吻他的脖颈和他瘦削的肩膀。另一只手握在他右侧肩膀,力气之大,沈听觉得自己的关节都快被暴力拆卸了。
沈听问:“就这么喜欢我的肩膀吗?”
瞿迟甦:“喜欢。”
他忽地停下来,冲沈听一笑:“有件事说出来你不要生气。从小我妈就告诉我,东方的公主都是温柔美丽,聪慧坚强的,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娶一位这样的东方公主做老婆。”
沈听不知怎地就跳到这个话题,顺着他的话想象:出生在异国他乡的小孩鲜少回到祖国的怀,只能从父辈的只言片语,在自己匮乏的理解上构建对故土的概念,荒诞但又可爱。
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说完,瞿迟甦又低下头去亲吻他,缓慢而细致,像极了疯狂的艺术家克制着体内泛滥的情感,在虔诚地亲吻他的缪斯。
第二天,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宽大的房间,瞿迟甦有着良好的作息习惯,即使昨晚胡闹了一夜,也能遵照生物钟,按时起床。他面向撒进来的日光,身后是柔软的床铺,正在床边换衣服,一条灰色运动裤松松垮垮搭在胯部,露出劲受的腰,正把一件长袖往身上套,隆起的肩胛骨像是一对有力的翅膀,皮肤上还有几串红痕,给这具完美的躯体增添了暧/昧的遐想。
瞿迟甦套好衣服转过身,正看到沈听陷在白色被子里,一双大眼半阖着,懒懒地欣赏他的腰大肌。
沈听的半个肩膀和一只手臂露在外面,莹白的皮肤上有一串串吻痕,瞿迟甦难以控制地又回忆起昨天晚上,他的心间弥漫起暖融融而又酸涩的幸福感,很奇异地,他从沈听身上的痕迹找到了一种奇异的归属感。
“还睡吗?”瞿迟甦温柔地问,微微弯腰,吻了他的爱人。
沈听得到一个额头吻,睁开双眼仰视瞿迟甦,问:“我像东方公主吗?”
瞿迟甦心中一顿,又一次发现,从这个角度看时,沈听的眼睛真的很大,眼睫长而浓密,他仰着头,像是充满了求知欲和胜负欲。
瞿迟甦:“像是东方的狐狸精。”
沈听:“……”
按照瞿迟甦的计划,他们先得去拜访林志南教授。瞿迟甦等沈听补够觉了才出发。
这次林志南教授是在自己家接待他们的,老教师才刚起床,他人很开朗,不知道是不是学识渊博之人身上都带着点豁达与宽容。
他自嘲着医院提供的住房条件不好,又招呼保姆给他们泡茶倒水。
让沈听这个租医院不知道几手住房的沈听有点无所适从。
在得知他们两人接到林又冰的消息当天就赶过来时,又取笑他俩像是没地方住的。
没地方住的的沈听头上飘过一排黑线。
瞿迟甦则嘴角微微勾着,偶尔抽空捏一下他的手。
饭桌上,林志南像个慈祥的长辈,谈起瞿迟甦小时候。说他小的时候长得漂亮,被父母带到科室,被整个科室的医生轮着逗;说生子肖母,许是瞿迟甦像他妈妈,因此父母去世,他回家那段时间,瞿老不愿意亲近他;说瞿迟甦性格像他爸爸,跟瞿老合不来,又没有按照瞿老的计划进入医学领域,不受性格生硬的瞿老喜欢,那段时间生活得很辛苦;说虞洁也很不容易,父母不在了,爷爷哥哥都有自己的事,照顾不了她,现在还小调皮了些,以后会慢慢成长的;说瞿迟甦这性格不像瞿老,瞿迟甦冷静识大体,不像瞿老,性情中人,本事大也容易得罪人;与自己辛苦带出来得学生也能产生矛盾。
人老了就是容易回忆往昔,可能是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把被遗忘,不遗余力地想将自己经历过的水月分享给别人。
沈听沉默地听着。
瞿迟甦低着头,从他微塌的肩膀看出,他现在是放松的,甚至还有些慵懒,他也不接话,只是在老人讲者取笑他的话时,才懒懒摆出一个笑容回应。
饭后,林又冰回家了,林教授又让他们年轻人自己去玩。林又冰并不是冷冰冰的人,她作为邀请沈听的人,带着两人继续参观医院,实验室,极尽地主之谊,又请两人吃了晚饭。沈听和她认识了很久,也有了些共同话题,但也只是关于工作,但无可避免地谈及生活时,他又成了题外人。这时,瞿迟甦则会扭转话题,林又冰是个感知力极强的人,在话题上也会照顾沈听;这让沈听安然地享受着二带一的快乐。
晚上是他们俩的约会时光。
瞿迟甦凭借着小时候的记忆,带着沈听在医院旁边的街巷上流传,他们穿着普通的短袖长裤,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也没有迫在眉睫的棘手事;顶多是人群里好看的那一批,两个好看的男人偶尔拉个手,所到之处吸引一片片目光,但也就仅此而已。
瞿迟甦从来不会在意这个,他带着沈听在街头巷尾间穿梭,恋爱中的男人像是来地球巡视的,一切没见过的东西都能引起他们的兴趣,偶尔看到苍蝇小店的小吃,两人也要去体验一番。
没有人指责他们,也没有人探寻他们,他们享受着自由的愉悦。
深夜他们做着情侣之间最亲密的事情,眼睛里只能容得下彼此。
第二天,瞿迟甦跟他一起参加了会议。可能在瞿迟甦单方面的认知里,会议都是严肃庄重的,他像参加自家爷爷举办的血液病学峰会一样,穿着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一进会场才发现,这种纯学术的会议,大家都穿得——很随意。
长白发的老教授,花衬衫的年轻学生,白球鞋的年轻导师随处可见。沈听坏笑着拉瞿迟甦往后走,他少见地坐在后排,和瞿迟甦交头接耳,小心地和他讨论研究里的问题,偶尔谈一谈演讲教授的八卦。
其实他知道也不多,这些八卦尤其匮乏,但隔行如隔山,讲给瞿迟甦听,够了。
这个时候的沈听身上迸发出鲜活的生命力,他在自己的领域中侃侃而谈,在瞿迟甦的眯眼笑里找到了最牢固的满足感。
“靓仔,你来谈谈你的看法。”长发老教授操着一口彦市口音,他的跳脱是在业内出了名的,严肃得演讲也不愿意放弃与观众互动,而瞿迟甦就是今日的天选之子。
许是瞿迟甦穿得太板正了,加之人又英俊,一不小心就成了整个会场最靓的仔。
连正在开小差的沈听都愣了,像是课上打情骂俏的情侣忽然被老师点名,他抬起头,老教授的PPT做的像电路图,把医学放在生物的领域,又把生物学放在整个科学的领域,再放进整个宇宙的领域;层层推导,大大小小的圆形示意图,像极了教科书上天体相互关联,相互制衡。
屏幕最上端是一行字:你对医学是什么看法?
老教授捋了捋扎起来的辫子,又重复一遍:“靓仔,你上来说说,你的看法是什么,开放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
这位教授抛出的话题没有固定答案,但人的思维有既定模式,若是答得好,是意外之喜;若是答得不好,便会在一众大牛中成为笑话。
可瞿迟甦丝毫不怵,他听清问题之后,站起来,在一片惊呼声中,不急不缓地走上讲台,面对着众多镜头和目光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
“首先,我不是学医的。”开始就是这么石破天惊的一句。
“但是,我的爷爷和我的爱人都是医学领域的。”他接着语出惊人。
观众们纷纷发出一声哀叹,在医学领域中有很多大龄未婚的,难得看见这么精神的一个小伙子,没想到又是个英年早婚的。
台下被称为爱人的沈听,心跳如擂鼓。
“我是学物理的,后来又转到程序设计。按照这位教授的推理——”他看了眼PPT。
这位长辫子的教授是医学的出名人物,学术成果丰硕不说,就是那一头花白干枯的长发也足够标新立异的,血液病方向,读过几篇论文的,没有不知道他的;如今被人语焉不详地称为“这位教授”,也没有一丝不满,像个绅士似的冲瞿迟甦点头微笑,示意他继续说。
“医学和物理学一样,都有普适的特点。我就按照我对物理的理解来套套医学。”瞿迟甦微微低头去将就话筒的高度,“在我看来,医学是门艺术。第一层,关于医学现在的知识,人体的结构,人体是怎样工作的,这些都按照一套体系,充满着逻辑性和规律性的美;再有体系之外的特异性个体,这一层又充满了不确定性;第二层,是对于未知的探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科研,这是一个用现有的去认识未知的过程,然后肯定认知,修正认知,这一层又充满了哲学性。既然我的爷爷和我的爱人以及各位都愿意持之以恒地为之奋斗,我相信这门学科的确有着卓绝的魅力,能够引领大家不断探索;我是个很崇尚科学的人,但说来惭愧,我早早向生活低头,做了其他的工作,能坐在这里的人都是伟大的,希望各位科学家们继续努力,为我们的国家学术进步添砖加瓦。”
话音刚落,会场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在这里,各位学术大佬们用单调的音节讲述自己的研究成果,一篇篇满是专业术语沉闷的报告,稍稍不通便引人瞌睡的报告,在瞿迟甦这里一改风格,引发观众的热烈喝彩。
瞿迟甦将在讲台上微微颔首鞠躬,又像长发教授点头示意,谦逊但耀眼,在大家的注目礼中走下讲台。
长发教授回到自己的位置,向大家一摊手,表情无奈又喜悦,“他的看法与我不谋而合;我没什么要讲的了。”
说着翻到下一页PPT。
台下响起一阵哄笑声。
瞿迟甦回到沈听的身旁,他不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靓仔,而是制造了会议小高/潮的人,此时仍带着不少观众探索的目光。
沈听一边欣喜地看他,止不住地心动,在众目睽睽下,又克制地与他拉开距离。
在彦市的这几天,是沈听这几年来过得最放松的一段日子,他放松又愉悦,仿佛时时都充满心动,处处藏着惊喜,他只能给出一个含混不清的描述,大概是:在云端,在梦里。
回城的飞机上,瞿迟甦还在跟他讲自己小时候在彦市的趣事。
沈听听地津津有味,笑着催促到:“还有吗?”
瞿迟甦看着他的眼睛,眼角也染上笑意,“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记不清楚。我以前语言天赋很不错,还会说彦市的话。”
“什么话?”沈听很感兴趣,“艺术家教授说的那种吗?”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瞿迟甦垂着头对沈听说,他伸出手,摊在沈听面前,一向端方的人忽地卸下伪装,变得随和又可爱。
可是,沈听的心里戈登一下。
跟瞿迟甦一起的感觉太美好,就像缀在云端。
可是云端是什么样的,不真实,不是脚踏实地的。
这些天里,他的快乐中总是带着为不可察的恐慌;可能兴奋过于强烈,将这缕情绪掩藏了。
直到此刻,看着瞿迟甦摊在眼前的手,这个情绪的缺口突然决了堤,恐慌盛满心田。他恐慌的是,他到底能给瞿迟甦什么呢?
瞿迟甦是一个完美的爱人,陪伴、尊重、鼓励,欲/望的满足一样都不少;对他来说,瞿迟甦是他向往的理想世界露出的一角,光是跟他在一起,就够自我满足了。
瞿迟甦是那种事业有成,处事能力极强的人,他曾像比尔盖茨一样说,他认为一生中最成功的事是找一个共度一生的爱人。
可世人标榜的还是盖茨的事业,甚至这句话也看成了痴情的象征。
但是没人标榜他为“某某的男人”。
也就是说:若是瞿迟甦专情,那也只是他的优点。
那他沈听呢?
瞿迟甦夸赞过他好看,也执着于跟他上床。
但这换个人也是可以的,会有比他更好看的人,他沈听有什么不一样呢?
沈听无疑相信瞿迟甦是爱他的,但是瞿迟甦爱他的什么呢?能爱他多久呢?
他迟钝地露出一个不达眼底的笑容,看着瞿迟甦骨节分明的手指,将桌板上的一次性纸杯放到了他的手心。
这章有点亲密情节,写不出来;比较散,写不出来。
昨天晚上卡了,今天中午又摸了点。
嘿嘿嘿这篇文的思路就是:
瞿迟甦为什么不喜欢我——瞿迟甦为什么喜欢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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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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