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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第 11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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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过去一年。
这一年时间里岚召因为实在太闲,找了一堆企业资料来看,实际上并不是他情愿的,主要还是因为竟大学生强烈要求他看的,书也是竟大学生亲自从他们学校图书馆带回来的。
长时间地看英文书籍,岚召硬生生的把只能说和听的英文水平看到了可以成文的高度。
这会儿要是回国考个英语,多半也是六级稳过了。
竟翔的学校生活十分忙碌,他很少会参加社团活动,最多也只有一个法律案例表演社。他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学校里,因为他必须要分给岚召更多的时间。
这一年秋天的时候,竟翔举办了一个讲座,是一个无聊透顶的法治知识讲座,来听讲座的人几乎寥寥无几,其中就有极度捧场的岚大少爷,在看到教室人数如此之少的时候,岚少呼叫了他在美国的朋友,在讲座过去一个小时之后,教室被填得满满当当。
然而可悲的是,整个教室里,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听众都是纹了青龙白虎的大汉,没几个能听懂竟翔在讲些什么,竟翔努力地把目光定在坐在中间的几个学生身上,想要从他们身上找到一点成就感。
而在他抽问的时候,全部大汉都举起了手,把那几个瘦弱的学生挡得严严实实的,就连啥也不懂的岚召,都不要脸地举起了手。
最后竟翔实在没办法,才把那几个学生叫到了第一排来。
回想起来,竟翔只记得这个讲座进行得十分困难。中途他不只一次想把岚召扔出教室,说起来他还真的做了。
由于岚召捣乱式的捧场,让竟翔的讲课进行得十分痛苦,所以他冷着脸用中文冲第一排的岚召喊了一声:“滚出去。”
当时他喊完这一句之后,整个教室都轰动了,来自于那群大汉的仗义,他们见岚召被这样一个小屁孩儿吊了,个个气得站了起来,甚至有人三两步就走到了讲台上来,试图去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抓过来揍一顿。
竟翔明明心里知道只要岚召在这里他就屁事儿不会有,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背,那里曾经有过一道疤,是761亲自割的。
在系统消失以后,他身上每一处疤都和系统的踪迹一样不复存在了。而后他在每一次遇到危险时都会下意识地抚摸手背,这似乎成了一个习惯,且是怀念给予的习惯。
一年后的今天,两人只会笑着再来谈这件囧事了。如今岚召的病也有所好转,一切都在朝着最好的方向走去。
在这个地方,他们认识了一位来自祖国的同胞,那是一个可爱又漂亮的男孩儿,就住在他们的楼上。其实他和岚召以及竟翔的交情本不至如此深,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小发明的力量。
这个祖国同胞叫做Mike,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两人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工作以后尝试各种小发明,这小发明说白了就是情趣用品。
起初的时候竟翔都十分友好地欢迎他到家里来做客,直到他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向岚召分享他的发明,而竟翔一次又一次在床上被弄个半死的时候竟翔决心一定要搬家,不能再让他们俩见面。
可是拖来拖去,搬家这事儿又忘了。
到了后来竟翔唯一的反抗就是在每一次Mike来访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告诉他岚召不在,然后把门关上。
前不久的时候竟翔听到岚召跟人打电话,用英文说着些什么,他听到电话里的人十分惋惜地跟岚召说‘好久没来玩儿了’。
岚召则是淡淡扯出一个笑,说道‘短时间内都不会再参与了’,电话里的惊讶又可惜地问他‘why’。
他看了一眼竟翔说‘老婆不让’。
竟翔知道,那是野赛组织的人。
时间过去越久,竟翔就习惯了他在外面以这个称呼介绍自己,不知不觉时,他渐渐觉得,自己的确挺像是一个老婆。
光阴在云层中翻涌,而被那骄阳撕裂的岁月终于一点一点地流逝。
纽约的夏天街上到处是套着小背心的洋人,火辣辣的身材几乎要胜过了太阳。
在一阵轰隆隆的车鸣之后,岚召把车停了下来。
纽约大学门口是穿着衬衫的大学生,此刻套着黑色背心的岚召同他们就形成了大大的差距。
他侧身靠在摩托车车座上,笔直的长腿踩在滚烫的地板上,肩膀上渗出的细汗像是包裹着肌肉的保鲜膜,被太阳照得发光。
“hi,guy。”穿着衬衫短裙的女学生走到岚召面前,不紧不慢地用英文说着,“等人?还是一个人?”
“等人。”岚召用英文回复她,“接我老婆放学。”
女学生不可思议地望着他:“你才仅仅只有二十岁吧?为什么已经结婚了?这不可能。”
岚召给她晃了晃指间的戒指:“It's really。”
“oh~”女学生的目光就变得有些羡慕了,“那个女生一定很幸福。”
“我才是幸福。”岚召嘴角带着一点笑,“哦对了,不是女生。”
“You are gay?”女学生问。
“yeah。”岚召毫不避讳地回答她。
没和女学生聊太久,竟翔就从校门口走了出来,他穿着和这里的学生一样的衬衫,背着岚召送给他的书包,低头看着手机,目光很是专注,大概是被太阳照得无法看清屏幕,他伸出手挡在了屏幕前面。
他的动作被另一个动作所制止,是岚召把他的头盔摁在了竟翔脑袋上。
竟翔茫然地抬起头,看见了岚召。岚召虽然不知道他具体什么表情,但光从眼睛就能看出来他现在可能要受死。
果不其然,竟翔头盔都没来得及摘就先抬手揪住了岚召的头发,习惯性用英文骂着:“你有病吧!”
“哎哎哎——”岚召疼得直抽气,一边喊着,“你是不是不想过了?!”
竟翔:“……”
岚召在治病的过程中几乎都很闲,成天除了看书就实在也找不出事来干了,所以他养成了每天来接竟翔放学的习惯。
这天和往常一样接了竟翔回家以后,两人坐在餐桌前吃饭,岚召看着竟翔专注地摆弄手机,忍不住问道:“你在看什么?”
“作业。”竟翔道。
“待会儿再看,先吃饭,菜要凉了。”岚召道。
“不行,九点之前就要交了。”竟翔道。
岚召只好强行往竟翔嘴里塞。
不过他思索再三,觉得自己不能这样闲下去了,他必须找一份工作,否则竟翔该嫌弃他了。
“老婆。”岚召拍了拍桌子,“我要宣布一件大事,把手机放下。”
竟翔听话地放下手机,严肃地看着他:“什么大事?”
“我打算明天去找工作。”岚召道。
“找工作?”竟翔皱起了眉,显然是对这个决定不太满意,“为什么?”
“我每天就只是看书有什么用,我得实践一下。”岚召道,“况且我要是一辈子都这么闲着,你不得过两年就跟别的老公跑啦?”
竟翔:“……”
“是吧?”
“我不跟别人跑。”竟翔无奈道,“但是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不适合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知道吗?所以我并不希望你去找工作,不然我可能得天天提心吊胆。”
“但我不能一直这样闲下去。”岚召道。
竟翔略微想了想,终于松动了:“好吧,但你要先答应我一点,发病的时候一定要以自己的身体情况为第一,不管手头有多么重要的工作都必须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或者给我打电话,如果因为病情被开除了,不许跟人打架。”
“好的。”岚召笑着向他敬了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傻子。”
就这样,岚大少爷的找工作之旅开始了。他的效率很快,仅仅只是一个审核的过程花费了三天,而在三天之后,他再次去接竟翔的时候,已经拿着工作牌去了。
“我找到工作了。”岚召惊喜地看着眼前的人。
竟翔欣慰地看着他的工作牌,一边还念着:“后勤部员工。”
罢了又高兴地笑着:“真棒,小蓝同学又长大了。”
岚召笑了笑一把将他抱上了摩托车后座,竟翔吓得就差翻身给他一个过肩摔了。
“那你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竟翔问。
“早上七点半到晚上九点。”岚召道。
“听上去挺辛苦的,也好,去磨练磨练,平时在家里吃完饭碗都不收。”竟翔笑道。
“我昨天不是收了嘛?”岚召道。
“很棒,那前天呢?”竟翔问。
“前天……”岚召支支吾吾地憋出一句,“前天的时候你很棒。”
竟翔:“……”
到了公寓楼下的时候,竟翔突然叹了口气说道:“算了,你要是真坚持不下来就别干了,你平时在家里啥也不做,倒是跑出来给别人下苦力,我不乐意。”
岚召心下一软,偏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老婆最好。”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