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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 39 章 ...

  •   这是一间有些昏暗的牢房。牢房里的空气不是很流通,散发着难闻的恶臭的味道。牢房是一间一间的。在中间的牢房里,关着一个头发混乱的女人。女人的头发随意的披散着,有的头发用杂乱的稻草扎了起来,女人的衣服已经有些散乱了,看起来非常的不好看,女人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恶臭的味道。

      “女儿啊,我的女儿啊!”这个时候,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女人走了进来,对着这个女人就是嚎啕大哭。

      “娘,你别哭啊!我还没死呢,你哭什么哭。”女人,也就是罪犯于天有些嫌恶的看着眼前的老女人。这人就是于天的娘于雨。

      于雨哭的很难看,眼泪鼻涕流了很多。她很早就想要来看于天了,但是,牢房里不让进。

      今天,好不容易,她走了进来,能看看自己的女儿于天了。

      “天儿啊,是谁在害你?把你害得这么惨,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于雨有些不讲道理的讲。她并没有问于天是为什么被关了起来的。事实上,于天想要奸杀林父、林叶,然后杀了林筝的事情,她是知道的。于天之所以被关了起来,只不过是她的计划没有成功,林筝制住了她而已。

      也许就是因为于雨这样无厘头的护短,才导致于天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后来更是死掉了。

      “娘,还能是谁?就是那个林筝和那个嫁不出去的秦淮啊!”于天恶狠狠的说道,眼睛里凶光直射,“娘,等我出去了,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我一定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该死的,儿子,那个嫁不出去的秦淮跟那个林筝定亲了。”于雨道。

      “娘,反正我是不会让他们幸福的。你就到处给我讲,那个林筝是个破烂货,早就被人破处了。”于天想了想道。

      于雨又哭了一阵,然后颤歪歪的走了。她毕竟已经老了,靠着于天的偷鸡摸狗和强取豪夺养活自己。现在于天被关了起来,她的日子就很难过了,连养活自己也很难做到。

      于雨走了。于天又重新躺了下去,只不过是几年的监狱生涯,她相信自己能狗出去的,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林筝他们的死期了。

      林筝从秦淮家里走回来的时候,心情很高兴,摸到了心上人的小手,真的很开心。虽然,秦淮的手有些粗糙,这是他常年干活照成的。虽然,刚摸上没多久,就已经被秦淮给拍开了,但是,毕竟还是摸到了,不是吗?

      “咱老百姓啊,今儿真呀真开心啊!”林筝高高兴兴地走回了家里。

      林筝回到了家里,就拿出了笔墨纸砚,开始动脑筋写《我的白蛇夫郎》的下半部分。

      傍晚的时候,天气有些舒适了,不是特别的热了。夏天的雨越下,天气就会越热。冬天的雨越下,冬天就会越冷。

      昨天,下过一场暴雨,下的很是厉害。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淅淅沥沥的。

      幸好下的时间不是很长,不然的话,屋子里都会变成一个个小的水沟了。这也激发了林筝想要挣钱的心情,没办法,成亲和修屋子都是需要钱的。

      家里的屋子实在是太旧了。如果再不修的话,如果下起了连绵不绝的大雨,那么,在屋子里简直就要受罪了。

      我是一条修炼的白蛇。最近,我终于找到了那个救我的女人,她叫许仙。她是一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一看到她就喜欢上了她。

      在一个下着雨的天气,我举着一顶青伞,站在了桥上。她今天没有带伞,拿着一本书急急忙忙的走过来,在我使用小法术的动作下,她不小心撞上了我。

      “你没事吧,公子?”女人的声音很好听。

      “没事,小姐,你家近吗?不然,我送你一程。”我明明已经知道她是谁了,还是故作镇定的搭讪着她。她会不会觉得我不是一个矜持的男子呢?

      “嗯,好,那就多谢公子了。”女人许仙高兴地道。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也看出了她眼睛里的喜欢。

      原来,不止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互相喜欢,原来是一件那么让人欢喜的事情。

      在青伞下,我和许仙一起走过了桥,走过了路,来到了许仙的家里。

      慢慢的,故事越来越深入,感情也越来越缠绵悱恻。

      林筝握了握笔,幸好,她读书的时候学过了一阵子的毛笔,原主在私塾也学过几年的书,不然的话,她恐怕连毛笔字都写不来。

      就在林筝渐入佳境,写了下部分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女人骂骂咧咧的,传出了跟林父的吵闹声。

      林筝皱了皱眉头,走出了房间,房间外面,一个丑陋的老女人正在骂骂咧咧的。

      “林筝,你这个该死的女人,诅咒你生儿子没□□,一辈子都生不出女儿来。”丑陋的老女人骂骂咧咧道。

      “你谁呀?”林筝看着丑陋的老女人,有些不客气地问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哈哈,你连我都不认识了?林筝啊林筝,你以前可是跟我家天儿的后面,经常叫我婶子婶子的。怎么,现在连人都不认了。”老女人于雨冷笑着道。

      “于雨,是你的女儿于天做出了不该做出的事情,害了她自己,怎么能怪我们呢?”林父皱起了眉头,很不高兴地道。

      “哼,林筝啊林筝,秦淮只不过是一个没人要的哥儿,如果不是你看中了他的本事,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跟他定亲。他秦淮只不过是一个没人要的破烂鞋子,根本就没人喜欢。告诉你们,你们现在就得意好了,等我女儿于天从监狱里出来,就是你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于雨露出了一口蜡黄的牙齿,冷笑着道。

      林父冷笑着看着于雨没有说什么。但是,林筝听了她的话,心里确实一个咯噔。

      于天是个混混,而且是个不怕死的混混,一个胆大包天的混混,如果她真的出来了,那么,自己家和秦淮家里的人,恐怕真的会有麻烦的。

      林父和林叶都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儿,根本就打不过于天。

      如果那天于天来作恶的时候,林筝正好不在,那么,恐怕现在,林父和林叶都成了一具尸体了。

      现在,于雨又说出了这样的话,林筝本来有些咯噔的心,更加咯噔了。毕竟,于天判的不是死刑,而是几年的监狱。如果,她从牢房里出来了,那么,自己家里真的就没有好日子了。

      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这样一想的林筝终于作出了一个决定。她打算让于天无声无息的死在了监狱大牢里。

      于雨骂够了终于还是走了。于雨活着没有关系,她已经老了,只不过是一头被拔了牙齿的老虎,不足为患。

      而于天和于雨不知道的是,因为他们弄出了这样的一出,导致林筝为了家人的安全,终于下了杀心。

      于天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时候死的,他的死因是犯人们出来放风的时候,被一个秋后就要处决的死刑犯,拿了一把刀刺进了胸口,就这样死了。起因只是因为几句口角。

      而别人不知道的是,死刑犯的家人在某人拿到了二十两的银子,靠着这笔银子,死刑犯的男人和孩子过了好几年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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