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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我说这句话真是脑子抽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想问他,你是不是听过神夜的歌或者名字。
      毕竟当初God Night也确实实打实大卖了三十张专辑。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小子从看我第一眼开始就好似陷入了沉思,还不是那种想要泡我或者被我泡的微妙。
      不过我好像想错了。因为我说完这句话,他就抽搐了一下嘴角。
      人家好像确实只是讲了句客气话。

      我默默收回手,试图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雷哥咳嗽了一声,帮我解了围:“那什么……小邓,你们先玩着,我带小野去拿一下刚点的饮料。”

      邓清云没说什么。
      他转过身去继续和弹电子琴的女生说话了,雷哥把我拉到了一边。

      我以为他要说我脑子有毛病,但是居然没有。
      他只是道:“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脑内搜索了一下,非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真没听过。他很有名吗。”

      “也不是很有名。”雷哥说。

      我松了口气。

      “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姓邓。”雷哥面容平静。

      我把松了的那口气咽了回去。

      “邓清云他爸邓成不仅是这家酒吧的老板。”雷哥道,“还是个资深乐迷兼富二代,上一个被他真心欣赏的乐队已经被他推荐签了唱片公司,能不能红先不说,至少有饭吃。”

      我慢慢挺直了脊背。

      “当然。”他面容愈发安详,“就算咱没这个运气,如果他觉得你是个天才,收留你做个服务生是肯定没问题的。”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不至于是服务生。”雷哥道,“毕竟小邓是他亲儿子,他怎么也……”

      “好了哥,别说了。”我打断他。
      我看着他,眼神沉痛:“你直说吧,需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雷哥冲我莞尔一笑。

      然后他一巴掌拍在了我的背上:“一会儿给我好好表现,拿出你的看家本事。还有,卫春野,你再这样不着四六,明儿你就麻溜地给我从老子的房子里滚出去听见没?”

      -

      我被雷哥提溜回了邓清云面前。

      这小子面上云淡风轻,其实我注意到了,刚刚他一直在看我和雷哥。被发现了就扭过头佯装无事发生,非常傲娇。
      换做往常我肯定是要逼他现出原形的,但是现在没办法了。
      就算雷哥不用让我滚威胁我我也知道和面前的人搞好关系的重要性,两年的折磨让我明白了一份合心意工作机会的来之不易。

      我老实地站着,这回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

      雷哥显然跟邓清云提前沟通过,抑或是跟他老子。
      总之我闭嘴之后一切都显得正常中带着一丝早有预谋的客套。

      说来挺奇怪的。

      雷哥虽然比我们几个稍微有钱一点,但我对他也算知根知底。他全部的收入来源就是他爸妈的几个铺面,也就是这两年X市旅游业发达了,他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
      至于音乐上的人脉,他目测还不如我的前男友。

      说到这我就很想吐槽,都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我姑且认为我穷但帅逼这件事还算符合规律。
      但是我前男友长得帅又有钱就算了,他的家族看上去明显也没什么短板。当官的当官,从商的从商,搞科研的搞科研。

      好不容易出了个叛徒,离家出走搞艺术,据说还搞得挺事业有成的。
      要不是当时我在我前男友面前还是清纯小白花的形象,我就要忍不住说出那句“好有个性的哥们你介绍给我认识下成不。”

      扯远了。

      总而言之流程终于走到了正题。

      跟雷哥简单聊了一会儿后,邓清云问我:

      “你以前是主唱?”

      “最早那会儿吉他也是我。”我说。

      听说我是主唱的时候邓清云显得兴趣缺缺,这会儿眼神倒是定了一下。
      他瞅我:“来一段?”

      “可以啊。”我说,“就是我没带琴。”

      邓清云有些惊讶。

      雷哥跟他解释:“当了两年社畜了,忘本了已经。”

      我目不斜视踹了他一下。

      其实我是有私心,这里距离雷哥民宿不远,花个五分钟走回去拿我自己的吉他也完全可以。我只是想看能不能把他那把吉他借过来玩玩。
      不过最后幻想还是破灭了。
      邓清云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吉他手,至少他对自己吉他的占有欲不是假的。

      他给我找了把店里的吉他。
      我接过来试了一下,还算顺手。

      邓清云问我弹什么,神情漫不经心,跟我见过的很多少年天才很相似。觉得自己是世界中心,看不起很多人。
      我想了想,说:“那弹一段出道专里的吉他solo吧。”

      邓清云的眼神更缥缈了。
      毕竟出道专一般都意味着青涩和不成熟。

      他给我腾出位置,舞台上所有的乐器都停了下来。
      昏暗的台下先是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不明所以但兴致勃勃的起哄声。

      这个氛围久违又陌生。

      手心渗出细汗。
      我垂了眼,捏紧了指尖冰凉的拨片。

      下一刻,我吐出了一口气,熟悉得仿佛刻在骨子里的旋律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倾泻而出。
      在那个瞬间,我看到了邓清云来不及掩饰的、有些讶异的神情。

      *

      虽然邓清云在见面的半个小时内对我较为明显地表达了轻视之情,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
      我觉得但凡有点一技之长的人骨子里很难没点傲气。
      这点傲气可能会被生活磨平,但一定会找机会在各个阴暗的角落死灰复燃。

      就像我这段刻意炫技的吉他solo。

      成为绝望的社畜事实,疏于练琴是事实,写不出歌也是事实。
      但是《夜 yeah yeah》这首歌对我来说太不同了,它是我第一首真正意义上完整意义的自作曲。
      我弹了它无数次、唱了它无数次,给它闹着玩似的改了无数个版本。

      因为它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午夜梦回,魂牵梦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都是它的旋律。
      所以我忘了怎么呼吸都不会忘了怎么弹它。

      我还有个毛病,一旦开始弹琴或者上了舞台,周遭的一切基本都会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刚玩乐队那会儿我表演经常出事故,原因就是我投入的时候总是会发神经。
      发神经包括但不限于因为弹琴太用力而被琴弦割伤,一个激动拿着话筒满场蹦骚扰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乐队成员,以及直愣愣地往台下跳。

      今天也不例外。

      我一开始solo的时候场子其实有点冷,毕竟突然冲上来一个男的弹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旋律,这件事乍一听确实有点摸不着头脑。
      不过能大晚上来酒吧的人都不是太拘谨的人,很快,场子的气氛就被我以一己之力带动了起来。
      solo到高潮的时候场下已经完全嗨了。
      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一段变奏,带着乍一听的吊诡和纯然的躁。
      不知道是谁兴奋中一脚踢断了电源,原本就有些朦胧的场内一下子彻底昏暗了下来。明明没有喝酒,我却感觉体内流淌的血液都变得有些滚烫。

      手上传来细微的痛意和痒意,我知道那是我弹得太用力的结果。

      可不想停下来。

      我拍了一下琴身,重新起了一段回到开头,这回换了个版本。
      雷哥就站在我身旁,眼睛很亮,里面像是装着一团火。我看着他身侧紧攥的掌心,视线相接的时候蓦然对着他笑了一下。

      这个笑里有对过去两年多浑浑噩噩生活的释然,有重回起点的感慨,也有感激。

      雷哥也笑了,笑得有点憨。
      只是下一刻,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似乎变得有些僵硬。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本着他收留我又给我找工作的份上给予了充分的宽容,收回了视线,将一整段solo收了尾。

      -

      这天晚上我是真的蹦得很尽兴。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
      非要类比的就是学生时代虽然成绩一塌糊涂但终于结束了大考,牛马十年一分钱没存上但终于把辞职信甩到了老板脸上,恋爱……
      算了,谈恋爱没什么时刻是爽的,略过不计。

      这两年我过得不算太好,通俗点来说就是有点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直至此时此刻,我才有点找回了最开始的卫春野。
      我是说,高中那时候。
      偏执,张狂,行事张扬又无所顾忌。

      收尾的时候全场都在欢呼,我脊背满是汗地下了台,眼神都有点发直。只是一转头看到邓清云,一瞬间又梦回现实,变得有些忐忑。

      手法生疏,刚刚失手弹错了几个音。
      曲子古早,不知道少爷会不会喜欢这个风格。

      话说我中二期的时候喜欢什么风格来着……?

      我以前从来不会这么患得患失,能把我折腾成现在这样,不得不说这个狗屁的世界还是有两把刷子。

      不过结果还可以。

      我刚一结束弹奏邓清云就直接过来了。
      他先是问了我这首歌的名字,然后很直接地说:“好听。”
      “弹得也好。”他说,“很厉害。”

      他这么直接,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也还好……”

      邓清云看着我,眼镜片后的眼睛炯炯有神:“我听雷哥说你想回来组乐队。”

      来了。

      我一个激灵,请了清嗓子:“……是有这个打算。”
      我犹豫着要不要把下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说完。
      最终我的原则压倒了一切,我说:“不过组乐队还是要看成员的适配性,呃我的意思是……”

      邓清云直接拿起了吉他。

      雷哥说得不错,他的技术的确很好。
      而且听得出,他的好不是我这种天马行空的野路子,基础扎实、结构严谨,是非常标准的学院派。
      一曲结束,我用力地、真诚地给他鼓了掌。

      *

      我和邓清云算是一见如故。
      我没看错人,这就是个傲娇但是非常好看透的小孩。一旦获得他的认可,他就能立刻对你敞开心扉。
      一边聊一边喝,几杯酒下肚,我的脑子都喝得有些发蒙。
      邓清云还意犹未尽,聚精会神地在翻God Night以前的歌单,我看着他沉浸的样子,决定先去上个洗手间。

      从高脚凳上下来,雷哥扶了我一把。

      他要护送我去洗手间,我摇头让他伺候好少爷。
      往外走的时候我突然感受到一种很久没有感受过的、由衷的兴奋。非要说的话就是故事的主人公终于结束了他荒诞的书中生涯开始迎接他自由的新起点。
      我想弹琴,想唱歌,还想大叫。

      我扶着吧台栏杆的边沿,晕头转向地往前走,然后我撞到了一个人。

      “不好意思。”我有点结巴地说,“麻烦让一下。”

      那人没动。

      我心情正好,又耐心地说了句:“您好,挡路了,麻烦让一下。”

      人还是没动。

      很难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总而言之我这暴脾气唰地一下就上来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扶住了旁边的吧台我飞速地在脑子里思索最难听的骂人的话我抬起头。
      我抬起头,看到了那人的眼睛。
      那人有一双冷淡的眼睛。瞳仁很黑,古井无波。

      那人的鼻子。
      很挺。
      像做的,但是的确是纯天然。

      那人的唇。

      很薄的唇,总是抿着。一副你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他都能无动于衷的无情相。

      我就这样定格了三秒。
      三秒后,我冷静地开了口:“帅哥,你有点眼熟。”

      我继续自言自语:“好像我那个已经坟头草三米高的前男友。”

      帅哥看着我,停顿了两秒,开口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卫春野。”

      “虽然我还没有听到他的死讯但是人终有一死并且一个好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了一样所以宣衡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他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我扭过头:“或者你解释一下?”

      我只是脑子懵了无差别攻击。
      但是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看到雷哥心虚地别过了眼,犹豫着想说什么。

      我的大脑突然空白了一瞬。

      再睁开眼时,我看着他笑了。
      “张雷。”我字正腔圆地轻声说,“我艹你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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