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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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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太想见他了,于是我尽快修完了剩下的学分,将原本剩下的一年上学时间缩减到了半年,提前毕了业,然后正式入职了Facebook。
现在想来,我应该是幸运的,我赶上了Facebook hyper growth的最后一段时间,那是Mark Zuckerberg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再之后便是无休止的huge mess。
正式入职Facebook大概半年后,我和隋铭在一起了。
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呢……
首先,我醉得很厉害。
我喝了很多酒,不,不是很多酒,是很多很多酒。
我很少喝酒,但酒量极佳,因为酒量这个东西纯粹就是基因决定的,而我全家人都酒量极佳。
正常来说,我可以喝两瓶白酒都不带上脸的,思路也依旧能保持清晰。
但那天我真的很想把自己灌醉。
至于我为什么想把自己灌醉……
因为我太难受,太痛苦。
我难受痛苦的理由很矫情。
我费尽心思费尽心力将我和他的距离缩短了一万多公里,整整一个大洋……但还是好远啊。
怎么能这么远。
我离他越近,就觉得离他越远。
从前隔着海与屏幕看他的时候,我只想着努力靠近他。
来到离他只有几百米的地方,我却更加清晰地感受到了那种永远无法跨过的距离。
我以为正式入职了Facebook之后,我的戒断反应就会好,我错了,它反而更加严重了,我一天比一天难受,一天比一天痛苦,焦躁不安爬满了我的整个脊背,我活像个买不到货的瘾君子。
其实我本来应该是想不到借酒浇愁这个办法的,因为我不喜欢喝酒,也很少喝酒。
但那段时间,我一个国内的朋友正天天在wb上抱怨自己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无非是工作太心烦老板不做人等内容,她的wb里总是间或着提到酒,而但凡提到酒便带了几分迷幻与洒脱,好像这便是唯一的良药,她当初是文科生,她的文字一向是很好很有感染力的,于是我决定也试试。
我知道自己酒量好,以前去吃席的时候经常帮人挡酒,我估摸着普通的量可能不够,所以我干脆跑去了酒吧——大白天的跑去了酒吧。
我点了好几大瓶酒,拍了张照,po在了我的sns上,配字“开喝”,还显示了地点——我其实原本是不喜欢发社交网络动态的那类人,但入乡随俗嘛。
我最喜欢的酒是白兰地,因为好喝,但这玩意儿不管醉,所以我只能怼着伏特加喝。
但是伏特加又太难喝,所以我就一口伏特加一口别的,这样口感上稍微过得去一些。
这样混合着几瓶下去,我终于感到晕乎乎了。
晕乎乎的感觉很好,你的情绪不再那么明显地作用在你的身体和大脑上,仿佛隔了层玻璃,它依旧在那,但感觉起来就没那么明晰了。
这正是我要的效果,我忍不住晕乎乎地笑了起来。
我准备叫辆uber回公寓的时候,隋铭出现了。
他后来跟我说,他看见了我发的图片和地点,非常担心我,于是立刻赶了过来。
我无语了好久,早知如此……早知如此,我就不该改了我懒得发动态的性格。
那会儿我和隋铭虽然说不上不熟但也绝说不上熟,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想管我的闲事。
但他偏偏管了,他说刚一来,就看见我满脸都是泪,一副受了伤的样子。
我才知道,在那种晕乎乎的快乐中,原来我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