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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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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厩里的将士早就给他的马系上了红绣球,见谢宸来忙将缰绳给他,“谢大人大婚,恭喜恭喜啊!”
谢宸眼底堆笑,一手接过缰绳将黑马从马厩牵出来,“晚些来我家吃酒,别的没有,酒肉管够。”
“好嘞!”
谢宸翻身上马,挥手礼去离去,等他驾着马到军营口时,赵将军已经带着一众将领排成两列,他驾着马行至军营口外,静等人领着百辰出来。
等了一会儿,百辰出来了。
荒漠里,一众黑脸黄肤的糙汉子中走出一位皮肤白净的人,精瘦干练,高挑修长,无论从哪儿看都吸睛,如果这个人的步子沉稳有力,脸若冰霜,那便更是一道惹眼的风景。
恰逢风沙卷起,大家习惯性地抬起手臂挡住脸,这儿的风沙虽猛烈,但来得快去得也快。
马背上的谢宸屹立不动,眼睛微眯望着前方,安静看着一步步向他走近的人。
谢宸什么样他们清楚,背负了太多,自然忍得了苦,可那位是怎么回事?
漫天黄沙之中,红衣的百辰镇定地迈出一步,又一步,稳稳当当,风沙成了最好的陪衬,平白给人添了股肃杀之气。
天生的将军。
在场的人瞧见这样的百辰,突然萌生这个念头,念头蹦出来的瞬间都惊了一下,分明是个刚入军营几日的毛头小子,竟然会让他们产生这种感觉!
等风沙过去,他们才有心思细看。
“咦!你俩的喜服一样啊?”
谢宸点头。
百辰的喜服是他挑的,与他的是一款,只是尺寸不同罢了。
黑煤球眯眼仔细看了看,喊道:“不一样不一样,你看,谢大人穿着俊,百辰兄弟穿着俏,明显百辰兄弟穿着更漂亮!”
闻言,其他人也仔细瞧了瞧,黑煤球这人平日虽然粗枝大叶的,还别说,眼神儿挺好。
“输给媳妇儿也不丢人,媳妇儿肯定要比爷们儿好看嘛!”赵将军笑。
谢宸不理他们的插科打诨,伸出手,百辰把手搭上去,微微使力一拉,百辰身子一轻登时被拉上马坐稳在谢宸身前。
“走了!”谢宸小腿一夹马肚子,黑马扬长而去,军营口的赵将军忍不住感慨,“这么多年了,总算是有了归宿,只盼老天能看明白些,早日让这孩子回长安去。”
“你看你上了年纪就这样,啰嗦,快些准备准备,晚些时候咱们还得去谢宸那儿灌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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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黄沙,两袭红衣驰骋于天地之间,这时百辰见过的婚礼都不一样。
他对婚礼的了解,仅留存于现代的西式婚礼和中式婚礼,但是这种样式的,他没见过,也是第一次体验,多半也是最后一次。
低头便可以瞧见沙地上马蹄子留下的一一排排蹄印,书册记录过,他和宸宸从前也成过一次亲,排场似乎很大,可惜他没见到,就算见到也不记得了。
广阔无垠的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人,耳边忽而传来谢宸的声音,“会骑马吗?”
“我可以学,最慢半天就能学会。”系统能提供他想要的知识,只要他学了技巧,很快就能实践。
“我现在教你。”说着,谢宸已经翻身跳下马,手上还牢牢握着缰绳。
似乎是感应到操控他的人下去,黑马停下疾驰,在沙地上原地踱步,百辰连忙整个人趴下去,只差没和马背融为一体。
他不怕疼,可不代表他想被丢人地摔下去。
大喜的日子不赶紧带他回家,而是在这里教他骑马?原以为自己是个机器人很死板不够浪漫,不曾想宸宸比他更甚。
谢宸固执地抬手把缰绳递给他,颇有一副他不接他就不放手的意思。
他只好慢慢试探着从马背上直起身体,小心牵过缰绳,然后在脑中浏览马术技巧。
“挺直腰杆,你是它的主人,如果你都怕它,它肯定不会听你的驱使。”谢宸见他发呆,叹气提醒。
算了,宸宸在旁边他看什么马术技巧,百辰坐直身子,牵着缰绳,学着谢宸刚才的动作双腿用力夹马腹,保险起见,他力道很小,果然,黑马收到指令小幅度地往前晃了几步。
“它动了!”
谢宸走上去拉住稳住黑马,“很好,骑马不难,难的是驯马,你会骑马就够了。”
百辰得了趣,小腿用力又是一夹,这次黑马又走了起来,速度比之前快了不少。
“试试跑起来,记住,拉好缰绳,要停的时候用力拉它的头。”说罢,他用力一拍马屁股,黑马吃痛当即在沙漠上奔驰。
跑的速度肯定比走快得多,百辰不敢多想紧紧拽着缰绳控制方向,他的学习能力果然强,不过这一小会儿,已经能够驱马在荒漠上肆意奔跑,李博士要是看见了估计又要感慨自己的科研水平之高了。
他忍不住回头望,那道与他一样红色的身影已经被他甩了很远,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感觉莫名让他烦躁,他急忙调转方向往回跑,直到重新回到谢宸身边时才安心。
这次轮到他伸手拉谢宸上马。
“怎么想到教我这个?”百辰回头问身后的人。
“还记得你那夜打晕的士兵吗?”谢宸沉默一会儿后,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百辰点头,怎么可能不记得,当时他等了好久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个落单的。
“他死了,就在你来军营那晚,军中议论已久,只是遇到我与你成亲,大家才没再提起,那人是赵将军手下的兵,军中死人,死的还是他的人,必定要追查到底,这一查发现事情不简单。”
谢宸语气越来越沉重,百辰也不由得皱起眉头。
“军医查验了伤口,发现他脖颈上那道伤口是大兴的长刀所致。”
“军中有奸细?!”
平城本是边疆重要的城池,时常有邻国的人会混进来打探军情,赵将军治军严明,军中定然不可能有人叛变,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混进了军营。
“准确来说这个人应该躲在城里,若是在军营里,我不可能发现不了他,军中每一个人的脸我都记得,那夜他想杀的人应该是我,或者是赵将军,亦或是其他将领,但是很遗憾,他被那位刚醒来的士兵发现了,于是只能灭口,这一灭自然打草惊蛇,这人只能躲回城里等待时机再来。”
百辰蹙眉,“你们怎么确定想杀的是你们?”
“很不巧,你打晕的那士兵晕倒的位置就在赵将军和其他几个校尉附近,若他费劲混进来只为了杀一名普通士兵,你信吗?”
百辰摇摇头,如果他是那名奸细,好不容易混进来了要杀也会杀个大人物,而不是无名小卒。
既然等待时机再来,前面已经打草惊蛇,这个时机必然要十分利于这个奸细,究竟什么时候是最好的时机?
谢宸显然看懂他在想什么,沉声道:“今日就是最好的时机。”
“准确来说应该是今晚酒过三巡洞房花烛之时?”
谢宸意外地看向百辰,“你怎么知道?”
“你们这里没有人比我聪明,再者我也看了你帐内不少的兵书,我学东西很快。”百辰眼尾上挑。
这趟回来的百辰,和以前有很多不一样,以前的他绝对不会耍无赖,更不会露出这种得意的表情。
为什么呢?因为他吗?
谢宸没再深想,继续方才没说完的话,“所以今夜大婚的时候若是有什么状况,你骑马离开,去哪儿都好,若是没事我会去找你。”
黑马已经驮着他们到了城中,集市热闹喧嚣,闻言,百辰道:“我会打架,你们军营里随便来三十几个人,都打不过我。”
“我知道,但是我.........”
“我提出成亲那晚,你就想好这出请君入瓮了吧?”百辰淡声道。
谢宸握住缰绳的手紧了紧,“嗯,当时就想好了。”
这十年,他学会了算计人心,虽不至于谋财害命,但为自己打算是他做每一件事的初心,否则光是凭军中考核他怎可能升得这么快。
这么算来,他把百辰也算计进去了。
“抱歉,这是我能想到最两全其美的办法。”奸细一事已经困扰军中已久,又不能大肆搜城造成百姓恐慌,若他这招成功了,便是又立一功。
“想娶我是真的吗?”
谢宸毫不犹豫,“当然是真的!”
“那就行,说了陪你东山再起就陪,就当这是我帮你的第一件事。”百辰只听自己想听的,“到了。”
谢宸只好把话憋回去,跟着进屋。
院子早就被兰姐收拾干净,摆上了好几张木桌木凳,木桌上三三俩俩摆着几坛酒,两间木屋上也贴了红喜字,简单,但有人气。
二狗子一股脑儿冲到谢宸怀里,“爹!娘说今天你成亲,我干娘在哪儿啊?”
百辰回答得比谢宸还快,“在这儿。”
二狗转头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认出这是前两天请他吃馄饨那人,吓得往一旁谢戟的怀里钻。
怎么还是怕他?百辰暗自叹气,他这张脸真那么不讨小孩喜欢吗?
谢宸看笑了,抱起二狗,“别怕,他就是不爱笑,但人好,以后也叫他干爹,记住了吗?”
百辰忍不住浏览起怎么讨小孩喜欢的知识,随后道:“叫我干爹,我就经常带你去吃馄饨。”
二狗犹豫,“吃糖人可以吗?”
“可以。”
“干爹!”
院中顿时笑做一团。
原来哄小孩也不难嘛。
入夜,军中几位同僚都到了,几人早早通了计划,都只是意思意思喝了几坛便装作不胜酒力的模样回军营,谢宸更是直接装醉睡着了,只能由百辰将人带回军营。
今夜最危险的人是谢宸,大婚之日防备最低的人。
一进营帐谢宸就清醒过来,低声道:“把烛火都熄了。”
吹灭烛火,百辰回到榻上和人躺做一团。
黑暗寂静,军中的人都因为给谢宸庆贺大婚醉的醉,睡的睡,只剩下几队巡逻的士兵,今夜势必有一场厮杀。
“怕吗?”
百辰:“为何怕?”
能让他变成废铁的只有大炮子弹,这里都是冷兵器,何况这些冷兵器都不一定能近他的身。
谢宸笑,“倒是我多虑了,你如今变了许多,更.......”他斟酌片刻,“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
百辰一滞,宸宸不说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如今确实变了很多,来到这里后情感系统不停地打开,学习了不少情感,一切就像是程序设定的一样,又快又准。
他现在也是个情感快堪比人类一样复杂的机器人呢。
“你喜欢现在的我,还是以前那个笨笨的一百二?”书册里记录的一百二真的很笨,给宸宸惹了不少麻烦,笨到他看了都不想承认那是自己。
谢宸却是不作声了。
好半晌,黑暗中谢宸侧身,轻轻吻了他的额头,“你现在也笨,寻常人若是知道自己也被当作计谋里的一环,早就跑了。”
百辰垂眸,侧身缩到他怀里,捏他的手腕,“我没那么复杂,真心待我的人,我必十分真心奉还,我知道你待我好,所以不计较,何况你立军功,他日封侯拜相,我也能享福,我只管坐等回到长安。”
昨夜他浏览过不少夫妻相处之道,夫妻之间并非是公平的,一方有,便可给另一方,夫妻相处便犹赌博,赌赢便是相互扶持一生,赌输则是天各一方。
然输赢未定之前要夫夫一体,互帮互助不猜不忌。
没留神,所思所想都被百辰一股脑说出了口,谢宸心口一烫,低头吻住,“你不会赌输的。”
营帐外,一道黑影渐渐靠近,百辰当即感应到,推开谢宸,“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