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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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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美带时晶去的也是老地方,就在南城一中旁。
不过样子早就变了,当年这里只有零散几家小吃店,如今已经成了一整条的小吃街,街头最大的一家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往事如风”。
时晶疑惑地看向了司美:“赵叔?”
司美点头,“对,就是那位一边烤串一边念诗的老赵。当时咱们都说他这茶室干不久,果然,很快转行干了烧烤,现在越干越大了。”
司美说起了往事,不过时晶反应并不大,只是哦了一声,跟着进门。
司美仔细看着,时晶没变又变了很多。
没变的是她的样貌,同高三进班的第一眼一样,即便隔了十年的时光,还是能一眼认出来——太耀眼了。
变得是她的性格,十年前的时晶,是全校都知道的夏日暖阳,热情明媚,现在的时晶,则像是冬日里的太阳,耀眼但不温暖。
她从事事关心变成了事事不关心。
司美不由叹口气,当年的事儿,还是太伤她了。
两个人进了门,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时晶看了看,老赵一如既往的文艺,烧烤店里支棱舞台,还有人在唱《往事如风》,这会儿晚上八点,几乎满座,不少人在跟着应和。
时晶有些恍惚,这里除了从茶室变成了烧烤,似乎十年间,一个样,她甚至都能听到裴风五音不全的声音:往事像一场梦,将我的心轻轻触动……
那会儿他们才高三,即便生活充满了困惑,哪里品得出曲中意?!
司美瞧着时晶片刻的恍然,随后就恢复了冷淡的样子,就有点后悔。
她本想着时晶十年未回,带她来故地尝一尝过去的味道——这是她每次回家都要干的事情,但显然,于她这是家乡的滋味,于时晶则是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她干脆转换了话题,跟时晶聊起了正事,“你家那套房子在湖心公园旁边,拆迁是因为公园扩建成景点,给的条件很不错,分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现在刚开始签字,连赔偿带奖励,合下来一平方一万三。临时安置费给三个月,一个月一平米40,外加搬迁费一万。另一种是置换房屋,分的是东边的一个小区,可以一比一置换,临时安置费给三年,搬家费也是一万。”
司美大概知道时晶的选择,十年她都没回南城,显然对这里并没有任何的留念,但作为朋友,还是将实际情况说了说:“两者都有好处,拿钱干脆利落,拿房子赌的是未来的升值,这两年房价长得太快了,你是怎么想?”
时晶看了看周遭熟悉又陌生的环境,她再一次确定,她不应该回来,这里不但有痛苦的记忆,还有美好的她却必须忘记的回忆,“拿钱吧。”
签字这事儿,既然下了决定,自然越早奖励越多,两个人一个心情纷乱,一个不敢多问,并没有吃多少,很快回了家。
那套房子已经出租了十年,虽然两个月前已经收回,但没有打扫,根本没办法居住,时晶在周边定了宾馆。
司美将她送到宾馆,顺便把房子的钥匙给了她:“原先的东西都收拾在了你的卧室里,这些年一直锁着,你再去看看,还有没有要的。”
时晶并不想,没带走就是她不想要再回忆的。、
司美强硬地将钥匙塞给她:“拆了可真没有了,你再犹豫犹豫。”然后立刻上车离开,将决定权交给了时晶。
时晶低头看那把钥匙。
过去十年,她用无数的东西塞满了自己的生活,根本不愿意想起那套房子和里面的东西,就如同她来之前自以为的那样,经过十年,她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忘了。
不是吗?
她已经不再会突然想起某个人,也不会在梦里哭着质问为什么,她已经变得无比的平静,就仿佛那些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她像是任何一个宠物医生一样,忙着学习,忙着实习,生活里塞满了猫猫狗狗,还有猫猫狗狗的主人无时无刻的电话和微信。
但这一次,她才知道,太高估自己了。
那些片段根本不是存在于她的回忆里,而是长在她的血肉中,只要碰到,就会疼痛,就会将她扯进十年前。
南城的一切,包括这把钥匙,都是她血肉的开关。
时晶站在宾馆门口许久,终究还是没有抵抗住这种来自于身体内部的冲动,去了她曾经的家。
宾馆离着滨湖小区并不远。
不过几步就到了。
大概因为拆迁的原因,即便是晚上八点,这里也格外热闹。
不少人遛弯溜孩子遛狗,同时也有不少讨论传入耳中:“我想是要房子,房子值钱啊!”
“还是拿点钱在手上,房子分下来都是孩子的,自己得不到的。”
“你那是188平最大的户型,你选套小点的,剩下的也不少。我们不行,才90平,再少点就住不开了。”
“你说当年,你们怎么就这么有眼光,买的这么大,那会儿我说要大点的,我们家老头说什么,要这么大干什么,说什么都不愿意买,那会儿才900一平!他拿着多余的钱买了辆摩托车,现在可差远了。”
时晶也记得这事儿,2001年,时鹏程在县里干了三年的包工头,在付了一笔笔利息,买了一辆辆工程车后,终于有了净收入。
于是在一个周五放学后,时晶就被塞到了他的破丰田里,来了南城。
那会儿这里还是一片工地,时鹏程夹着锃亮的皮包,对着她们母女拍胸脯:“看看户型,喜欢哪套咱们就要哪套?晶晶,我们要在市里有家了,你高兴吗?”
时晶自然高兴,县里什么都没有,市里有肯德基、麦当劳,还有新开的屈臣氏,谁不想来市里?
不过她天天听着时鹏程在饭桌上愁眉苦脸,这个钱不给,那个钱不够,想了半天,指了指90平的户型,“这个就行,你们一间我一间,还有个小书房!”
结果时鹏程哈哈大笑,“这就够了?这怎么够啊!你妈要不要衣帽间?晶晶要不要书房?你俩不说要养条金毛吗?90平哪里够它转悠!”
“这个!”他指着最大的那个复试说,“咱要最大的这个!”
时晶站在久违的家跟前,叹了口气,拿出了钥匙,打开了门!
随着昏暗的灯光亮起,十年前的家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虽然十年前有不少租客住过,但清空后的房子,依旧保留了当年的岁月。
老黄风柜子,已经老化的铝合金窗,还有当年最洋气的竖百叶窗,居然还保留着,只是淡黄色变成了灰色,跟整个房子一样灰蒙蒙的。
空着的房子要显得比记忆里大得多,像一张大口想要将她吞噬,时晶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才迈了进去。
这一刹那,仿佛一切都回忆起来了,这里是沙发,时鹏程最喜欢坐在这儿看碟片;那里是电子琴,本来是买给她的,她不感兴趣,她妈为了不浪费,自己学了,每天晚上固定半小时,从小星星一路弹到了《十年》;还有个大狗窝是金毛豆豆的,是来了南城后,妈妈从朋友家抱养的,它最喜欢晒太阳。
但现在,真的十年过去了,这一切都不在了。
时晶走到自己的卧室前,想了想,终究拿出了钥匙,开了锁,推开了房门,随着灯光亮起,尘土飞扬下,她高三时的房间出现在了眼前。
粉色的墙布,白色的家具,甚至床上还铺着蕾丝花边的床单,这里的时间仿佛静止了。
甚至,她的书桌前的墙壁上,还贴着裴风写的字:“时晶,我们一起去北京,好不好!”
那是她最珍惜的东西,她以为这是一种在高三那样压抑环境下,心照不宣的回应。她用最喜欢的贴纸将它贴在了自己的书桌前,每天起床都能看到,写作业都能看到,只要想看就能看到。
但现在,那上面被泼了漆黑的墨水,墨迹星星点点洒在墙上,深深地印进了里面,遮住了那个好字,回应着她的青春,她的初恋——不好!
是她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