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一种植物)(谢谢,以数量取胜罢了)(笑着流泪)
(注1)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
书已封,在中车府令赵高行符玺事所,未授使者。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
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
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
独子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
(注2)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
于是乃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
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其)赐死。
(注3)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更为书赐长子扶苏曰:“朕巡天下,祷祠名山诸神以延寿命。今扶苏与将军蒙恬将师数十万以屯边,十有余年矣,不能进而前,士卒多秏,无尺寸之功,乃反数上书直言诽谤我所为,以不得罢归为太子,日夜怨望。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将军蒙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为人臣不忠,其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封其书以皇帝玺,遣胡亥客奉书赐扶苏于上郡。
於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柰何?”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今高素小贱,陛下幸称举,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於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馀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
二世燕居,乃召高与谋事,谓曰:“夫人生居世间也,譬犹骋六骥过决隙也。吾既已临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以安宗庙而乐万姓,长有天下,终吾年寿,其道可乎?”高曰:“此贤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乱主之所禁也。臣请言之,不敢避斧钺之诛,愿陛下少留意焉。夫沙丘之谋,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诸公子尽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且蒙恬已死,蒙毅将兵居外,臣战战栗栗,唯恐不终。且陛下安得为此乐乎?”二世曰:“为之奈何?”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EUR,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书曰:“先帝无恙时,臣入则赐食,出则乘舆。御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臣当从死而不能,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臣请从死,愿葬郦山之足。唯上幸哀怜之。”书上,胡亥大悦,召赵高而示之,曰:“此可谓急乎?”赵高曰:“人臣当忧死而不暇,何变之得谋!”胡亥可其书,赐钱十万以葬。
(注4)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
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曰:“将相不辱。”自杀。斯卒囚,就五刑。
李斯子由为三川守,群盗吴广等西略地,过去弗能禁。
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闲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