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和地方官制,隋文帝这其实是两个方向的改革,两种功业。
《隋书·志·卷二十三·百官下》:“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师、三公及尚书、 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 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寺,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 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府,分司统职焉。”,“尚书省,事无不总。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 支、工部等六曹事,是为八座。”
《隋书·志·卷二十三·百官下》:“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