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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国王日 ...

  •   林霁到圣比斯堡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
      空中的云层甫一散开,满地的银霜,亮如白昼。

      隔着大老远,林霁就瞧见叶云夕站在学校正门前的马路边上。

      大约是怕自己找不着她,她特意站在银霜里头。
      于是,天上的月亮慷慨洒下的清辉,好像都被她一个人捡了回去。
      捡回去、收起来、把人家细细密密镀在周身,在这清寂一片的初秋夜里,和天上的月亮遥相呼应,赛着谁更亮似的。

      但她没发现林霁,而是专注地转着头,看向一侧,后脑勺对着林霁的方向。

      林霁一边开车,一边想,叶云夕这样很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女鬼,专门等在幽僻的路边拦车,等人家一停,她就转过头——当然,转过来的依旧是个后脑勺,又或者,是个七窍流血的恐怖面孔。
      林霁见状,会吓得疯狂逃窜,等开出这条街后,刚松一口气,一回头,她已经坐在后排,举着那只,长着三寸血红长指甲的手和自己打招呼...

      林霁自我恐吓得乐此不疲,快到叶云夕身边的时候,尽可能放慢了车速,然后猛一按喇叭,试图先吓女鬼个惊魂动魄。

      “嘟嘟”两声后,女鬼神色如常的转过头,没有多余的后脑勺和刺激的鲜红,叶云夕弯腰,顺着副驾落下的车窗看向林霁。

      “林小姐。”

      “嗯。”林霁应了一声,语气里有种“梦想”没有成真的索然,“上车。”

      叶云夕没有去碰车把手,而是伸手指着刚才看着的方向。
      “那边,又来了。”

      目光顺着手指看过去,街那头的一棵银杏树下,一团篮球大小的黑影正吊在疏条的叶冠里。

      对于黑雾的出现,林霁是半点不意外的。
      从那个周四的雨夜开始,每每她和叶云夕相处,身边总会有那么一团东西。
      或是藏在图书馆书架的阴影里,或是在公寓窗外的那棵橄榄树下、又或者是咖啡馆、电影院、百货大楼...

      寻常地像是吃饭喝水一样,不出现反而显得非同寻常。
      林霁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女主身边,绕着一点奇奇怪怪的东西很好理解。
      甚至她还发自内心地觉得,这东西出现的恰合时宜——能处理、不麻烦、还不会像丧尸那样有碍观瞻,简直就是耍帅开屏的必备武器。

      于是林霁拿了槍,绕到车前头,特意站在大灯发出的光束里...余光中,叶云夕双手交叠着放在身前,林霁又想起了她刚刚那张平静淡定的脸。

      她还记得艺术馆那次,叶云夕见到黑雾时,人直接吓傻了,是被自己连拖带拽地跑出楼里的。

      久而久之,叶云夕也长进了不少。
      林霁心里闪过一丝微妙的欣慰,但转瞬又惋惜,看来这“必备武器”的杀伤力已经不够了,勉强只能当个辅助用。

      于是,已经瞄准的槍在手指间转了个方向,林霁单手踹兜,一个侧身,把槍递到叶云夕面前。
      “你来试试?”

      叶云夕有些惊讶,“我?我不会打槍。”

      “又不是没见过,看也看会了。”
      林霁把槍往叶云夕手里一塞,双手环胸,好整以暇地靠坐在车前盖上:“你试试。”

      “呀,好重。”叶云夕的手跟着那重量往下坠了坠,她掂了掂手里的分量,打量片刻,又递还回去,“还是你来吧。”
      她来,未必管用。
      没有用的话,死了多可惜。

      林霁没多说,连槍带人一并捞到了跟前,而后带着叶云夕的手握槍、抬臂、瞄准。

      “开槍。”

      叶云夕有些犹豫,主要还是惋惜这么大份量的笼印,万一不能...
      她偏头看了林霁一眼。

      林霁把那一眼笼统理解为了恐惧。
      她维持着随意但不失专业、冷峻但不失潇洒的装*风度,压低了声音,扬唇轻笑,“有我在,你怕什么?”

      叶云夕:“......”

      叶云夕扣下了扳机。
      离得远,不太能听见黑雾遇到银子弹时的烧灼声,但黑雾迅速扭曲,像是被放了气的气球一样在空中飞速逃窜。

      林霁带着叶云夕连开数槍,直到黑雾消失无迹,这才作罢。
      “怎么样?”林霁若无其事问叶云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叶云夕认真感受了片刻,最终很惋惜的确认:“确实没什么...”用。
      话没说完,她已经感受了林霁骤然紧绷的视线,她眨眨眼,想到林霁刚刚问的话,哽了一下,又接上去,“...可怕的,林小姐说的对,你在这里,果然没什么好怕的了。”

      她转过身去,身体挤在林霁怀里,凑上去亲了亲林霁的唇角。

      林霁很受用这一套,握着槍的手撑在车前盖上,另一只手压着叶云夕的腰回应。

      叶云夕垂着眼,看见车皮被压得陷下去一点细微的弧度,又看见驾驶座上精致的手包。
      她有点分神,想着,这个人每天在胳膊上挂着五磅重的东西。
      又想,要是槍支全都是纯银,为什么弹道没有遇热变形?
      它看上去非常坚硬,表面光滑,没有划痕的痕迹,是不是还掺了别的什么东西?
      那东西也能克制笼印吗?

      叶云夕正想着,忽然眼前一黑。
      她下意识伸手去摸,摸到一条有些粗糙的宽布条。

      林霁把布条在叶云夕脑后打了个结,拉下她试着摸索的手,然后在唇上安慰的亲了亲。
      没忍住,又咬了一小口。
      视线的阻隔让叶云夕有些不安,但还是玩笑着问:“这是要卖了我吗林小姐?如果是你的话,不蒙眼我也可以跟你走的。”

      “卖了你能值几个钱,连我那几发子弹都换不回来。”林霁下意识的嘴贱,说完又想起来书里描述的女主的身世。
      ——被人从皇宫里抱出来卖掉,在几个人贩子之间转手卖掉。

      不知道她恢复了身份,从前的记忆会不会也跟着恢复。

      林霁默了默,扶着叶云夕在副驾坐好,手臂撑着前排的靠背,亲了亲叶云夕的头顶:“放心吧,我可舍不得。”

      *

      兜兜转转,林霁带着叶云夕停在一处商铺的后院。
      敲开了门,沿着上了年头的老旧楼梯上楼,林霁反手上了门闩,这才把叶云夕脑袋上的布料扯下来。

      是件有些低矮的二楼,屋内面积不大,进门左手的位置是洗手台,窗户下面一套桌椅,桌椅旁边是床。
      狡兔三窟——这是林霁给自己准备的兔子窝之一。

      还有几套,不过不在王城里,按照剧情,她毕竟是掉在海里的,那几套房子也都是安在海滨城市。
      日后生活的地方,装潢比这里好得多。

      那个时候,王城她大概率是不会回来了,留这么一套房子,为的是以后实在没钱了,要回来挖她提前埋下来的珠宝,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但说实话,林霁还是很喜欢这间屋子的,和她在自己的那个世界,住的房间很像。

      那还是她升为安全区二级侦查员之后,指挥部给她分派下来的。
      有电、有水、有一张很舒服的单人床——这房子在末世,那可是绝对的稀缺资源。

      那时候的林霁,一心想着再立功,能分到有沙发卫生间和阳台的房子里,面积能比这里大一倍,只要她升为一级侦查员。

      只是可惜了,升级没成功...

      林霁怀念的时候,正仰躺在那张不算大的单人床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

      林霁被穿透性很强小号声吵醒,一睁眼,叶云夕正趴在她肩头。

      昨晚过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收拾收拾再睡已经是后半夜。
      叶云夕睡得很沉,加之床太小,两个人靠得很近,林霁一动,叶云夕有了清醒新的架势,但还处在没彻底清醒的阶段,眉头皱得紧紧的,脸往林霁的颈窝处埋。

      林霁探身出去,摸到窗户的边框,用力推开了条缝。
      声音像是撕开了隔膜,顿时清清楚楚的回荡在这不大的空间内。

      叶云夕彻底醒了,睁着眼睛醒了会儿神,也探身,靠着林霁的背,下巴搭在她肩胛骨上,歪着脑袋看向窗户外。

      两个人都还没起,窗户缝开得小,叶云夕什么也没看到。

      “开始了吗?”

      还没开音,叶云夕的嗓音有些哑,林霁手臂撑在窗台上,托着下巴,另一只手反手揉了揉叶云夕睡飞了的头顶乱毛,“已经有侍卫队了,快了,去洗把脸。”

      等叶云夕离开了,林霁站起来,调整了好半晌窗户开放的角度,终于找到一家看起来不算有特色的商铺。

      叶云夕洗完脸回来,人看起来精神许多,好奇心也被拉起来,她顺着窗户看了一眼。

      她一眼看见的,对面同样二层的建筑。
      建筑内是影影绰绰的人影,外面的窗户上挂着象征皇室和假庆的金色和橙色旗。
      风一起,叶云夕的视线被那些旗帜约束了不少,再往下看,就是宽敞的街道,和道两侧摩肩擦踵的人群。
      穿着深蓝色制服、骑着棕色大马的人应该就是林记口里的侍卫队,他们正拦在游行的队伍两侧,保持秩序。

      事实上,为了今天的国王日能顺利进行,负责筹备、核实、确认、落实流程的大臣们,从九月中旬就开始忙碌了。
      十月开始,会有人在大街广场路口等地方发放食物、酒水。
      市集开放,几乎每个路口都会有街头表演。

      那些表演的人员,也会在游行时,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叶云夕踮着脚有往外望了望——这角度,得小腹抵着桌子,侧着腰去看才能看到。
      她缩回来,看了眼窗户,林霁立马说:“别碰,就这样。今天游行的有我父亲,窗户开大了,容易被他看到。”

      好吧,其实她是不想叶云夕通过外面的房子,找到自己这个窝。

      叶云夕很听话地没有去碰窗户,林霁洗了把脸才回来。
      她可不乐意自己别扭着看表演,窗户不能碰,于是把桌子掉了个个儿,侧过来放,人直接坐在桌子上,叶云夕则交叠着手臂,趴在窗头。

      表演的队伍很快随着小号到场,围观的欢呼声一轮轮响起。

      表演的队伍很长,叶云夕站得腰酸腿也酸,林霁把她也捞到桌子上坐。

      表演的队伍之后,是来自各个城镇的市长、商人。

      一行人犹如一条色彩斑斓的长龙,沿着悬挂三角旗的国王大道一路表演,再往后,就是皇室的队伍。

      队伍里有参众议院、国务大臣、皇室贵族,以及身着象征皇室的金色和红色礼袍的国王。
      手持长槍的王室侍卫左右两排环卫,除了得到特别允许的记者和摄影,以及两列演奏的宫廷乐师,其他人不被允许前进半步。

      林霁往边上躲了躲——她那个便宜爹确实在队伍里。
      王室的队伍之后,就是各个学校的优秀代表们了。

      林霁一眼看见了圣比斯堡的学生们。
      她们穿着橙红撞色的方领喇叭袖长裙,戴着点缀鲜花和珍珠的卷边帽,在一众笨重大裙摆之间,显得格外轻便灵巧。

      走近了,林霁能看见她们胸口各异的彩色胸针。
      有粉色蝴蝶、白色的云朵、金色的权杖,相较之下,她果然很喜欢那枚热气球款式的。
      只是很可惜,那枚胸针居然佩戴在罗琳身上!

      林霁欣慰自豪之余,又不免有些咬牙切齿。
      目光狠狠盯着罗琳的方向...或许是她有所察觉,居然抬头看了过来。
      林霁反应很快,“砰”一声合上了窗。
      下一秒。

      【您的聚宝盆到账,一千三百银币。】
      一千三?
      林霁满脸惊喜。
      她的银币已经很久没有收入了,顾墨霆那边顾不上,又和菲尔因为社团的事闹得有些尴尬,大概率菲尔也不会莫名其妙跑去和顾墨霆联络感情。

      那么,这笔钱就只能是...
      她蓦的抬眼,叶云夕正一脸恬静地歪头看着她。

      “怎么了嘛?”

      林霁满腔惊喜,像是沸腾片丢进了血液里,她捧住叶云夕的脸,狠狠亲了又亲。
      “没什么。”林霁从唇角吻到她鼻尖和额头,“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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