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本:《在七零年代发家致富》,欢迎大家去收藏[让我康康]
白锦夕穿到七十年代,面临着要么下乡、要么嫁给傻子的困境。
而且她还有一副怎么吃都不胖,还能将食物化成力气的怪异体质,每天都觉得饿得不行,饿到连床板都想拆下来啃一口,家人对她十分嫌弃,嫌她吃得多、饿得快,恨不得将她扫地出门。
已经被吃光粮食的白家人不敢再幻想将她嫁给傻子换好处了,这是骗婚。
最后,白家人只能给她塞钱又塞粮,只想赶紧将她打发出去。
送她下乡的那天,白母含泪说:“女儿啊,家里已经养不起你了,傻子家也不敢要你,你还是下乡养猪吧!”
白锦夕:“……”
白锦夕下乡当知青了,下乡的第一步,就是开始养猪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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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清音重生了,反手给害了她一辈子的姐姐报名去大西北吃沙子,然后头也不回的下乡找她上辈子的丈夫。
重生大神给了她金手指:厨艺顶级,炒鞋垫子都好吃。
她本以为自己的重生是嫁良人,斗极品,以后考大学,开连锁饭店,当不了省首富也当个县首富……冷不妨上辈子见都没见过,吃得多力气大的女知青两眼放光的吃完她做的饭后邀请她去养猪!
白锦夕:搞啥极品啊,咱们振兴乡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