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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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怔了会儿,她放下手机开始看书。
到夜深人静时,她出来又看了眼猫,见它还安稳睡着,放心地回去睡觉。
猫猫比她想象中适应得快。
翌日醒来,她去工作,除了水果店以外,她隔两天还要去一趟亲戚家,给他们上初中的孩子补一下课。
她不在家,猫猫就全程跟着爸妈。
爸妈到地里干活,它跟去,在旁边找个树荫静静趴着、守着,之后又跟他们回来。
没几天,宋菀初就发现,爸爸会主动摸猫了,还找木头,亲手给猫做了个窝。
第二天,爸爸还根据网上看到的,给猫做了个猫爬架。爸爸就是这样,做会多于说。
也是在这一天,宋菀初收到了被寄过来录取通知书。
摸着纸质的录取通知书,比网页更有实感。
拿给爸妈看,爸妈也高兴得不得了。
爸爸还去买了烧鸡和牛肉,今晚加餐。猫猫也跟着吃了满满一碗肉,吃得直呼噜。
宋菀初拍下通知书照片,分享给了林敏璇他们。他们的通知书还没到,不过没两天也都到了。
他们还特意拿着通知书,去水果店找宋菀初,给她看,三人彼此分享着喜悦。
而后,林敏璇说着:“噔噔噔噔。”从包包里拿出了三个精美盒子。
一个送菀初,一个送姜朝,还有一个是送自己的。
打开,是相同的三条银色项链,坠着星星与飞鸟,很别致漂亮。
“我把饰品店都快逛遍了,才选到这款中意的。我希望,我们三个哪怕分隔天涯,友谊也不会断,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林敏璇伸出胳膊,揽住姜朝和菀初,接着说道,“还有,希望我们能前程似锦,展翅高飞!”
*
宋菀初透过玻璃窗,看着天上的飞鸟。
飞鸟越飞越高,最后成了小小的一个点,须臾,消失在空中。
她低头,看自己颈上戴的飞鸟。
捏在指尖,捻了捻。林敏璇送项链的那天还如在眼前。
时间过得真快啊,几乎是一个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时候了。
此刻,她正坐在火车上,身后的榆阳市,已越来越远。
前方,是即将到达的北华市。
“妈妈,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宋菀初对身旁的妈妈道。
“啊,是吗?高铁真是快啊。我记得,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去北华市,坐绿皮火车,坐了十三个小时。现在竟然三个多小时就到了。”
妈妈眼中闪着亮光,往窗外看,“高楼都拔地而起,发展是日新月异,真好。”
宋菀初看着妈妈眼中的光,笑了。妈妈自己是不舍得坐高铁的,趁着妈妈送她去北华这个机会,她用暑假赚到的钱,特意订的高铁票,想让妈妈体验一下。
“开心吗,妈妈?”
“当然开心。见世面了。”
下了车,妈妈更开心了,一路走,一路看,无时无刻不在感慨北华的变化,繁华且繁荣,站在她的角度,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简直不可思议。
到了学校,妈妈也感慨,这学校真好啊。
走在校园,也走在其他来报到的大学生们中间,妈妈又感慨道:“好多年轻人啊,一个个都风华正茂,青春洋溢的。真好。”
宋菀初也觉得很好,她终于走入了梦想中的校园,接下来的四年,她将在这里学习,还有生活。
“我本来还很担心,但看到这学校,我这心一下放下来了。”妈妈拍了拍宋菀初的手说。
“嗯,不用担心的,一切都很好。”
“是呀。”妈妈宽慰地笑起来,拉她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观赏着校园。
宋菀初也在东张西望,看校园的同时,也在留意着人群。
报完到,领了东西,去往宿舍的路上,她也一直在留意。
不过这一天直到最后,都没看到那道身影。
晚上,宋菀初带妈妈去中心区吃了特色菜,之后又散步看夜景,散到一条历史街区,拐进去逛。
妈妈心系爸爸,买了些爸爸可能会喜欢的东西,带回去给他。当然也心系菀初,看到有草莓,尽管这个季节草莓价格比较贵,也还是拉着菀初过去买了。
宋菀初拿着草莓,边吃边走,这时,姜朝和林敏璇轮番给她打来了电话,关心她之余,也在关心另一个问题,她有没有在校园看到骆盛宇。
看到了,就证明骆盛宇考上了人大,没看到,就反之。
两人都很起劲,毕竟关乎着赌局的结果,一个月午饭呢。
宋菀初如实说了她没看到,于是一人狂喜一人愁。
林敏璇愁了一会儿,不放弃地说:“这才是开学第一天,说不定人第二天到呢。”
然而,第二天,宋菀初依然没在校园看到骆盛宇。
甚至妈妈离开,她开始军训了,在所有新生聚集的军训场也没看到。
她得承认,在不知道第多少次环顾人群时,她内心涌起了种有些怅然的失落。
为什么失落呢?
她问自己这个问题。
军训的第三天,姜朝得知宋菀初还没看见骆盛宇,立刻就给林敏璇打去电话,宣告她们输了。
可林敏璇还是不想放弃,反驳说,也许只是菀初没碰到他呢,学生那么多,还不能下结论,再等两天。
两天之后又两天,林敏璇终于松口,认输。
和姜朝约好,军训结束后,开始履行罚约。
然后,大家就都专注于各自苦哈哈的军训时光了。
每天都要进行各种训练,从早一直到晚,这对四肢纤柔不善运动的宋菀初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
她熬啊熬,熬啊熬,终于熬到军训最后一天。
早上,打起十二分精神完成了汇报表演,之后是表彰大会。
大会结束的那一刻,本该是开心的时刻,意味着军训终于结束了!可是,却发生了个小意外。
在散场的一片喜悦中,宋菀初拖着灌了铅似的腿慢慢往外走。
正走着,突然跑过一个人,撞到了她肩膀。那人速度快,撞的力道挺重,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磕了胳膊。
想起身时,用胳膊撑地,又扭了一下,那钻心的疼,让她眉心都拧了起来。
周围同学将她扶起,撞到她的那位同学也急忙折返,询问她状况。
她看向对方时,不由愣了瞬。
“……姜朝?”
“什么姜?姜什么?”对方懵到挠头,“不好意思,我没听清,你能再说一遍吗?”
“哦,没什么。姜朝是我朋友的名字。你长得有些像他。”
相像程度可以说有七分,乍一看,宋菀初恍然以为就是姜朝。
“真的呀。这么巧。”对方觉得挺意外,“有点不可思议呢。”
“我也觉得。”宋菀初扶住自己胳膊,倒吸了口冷气。
对方见状,赶忙说:“走,我来带你去看医生,别是骨折了。”
宋菀初也有些担心会伤到骨头,因为太疼痛。
她跟着对方去看医生。
万幸的是,她没骨折,只是胳膊肘的表皮和韧带有些损伤。
医生给她做了处理,又开了些药,叮嘱她尽量别用这只手,休养段时间就会好,症状如果没减轻反而变严重的话,也要及时再找医生看。
叮嘱完,就让她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对方依旧觉得不好意思,一脸歉然道:“真的很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撞到了你。哎,我该注意看的。不过,幸好你没伤得很重。”
“嗯,骨头没问题,你也带我治疗了,不用一直跟我道歉。”
对方挠头笑了笑,说:“好吧。哦,对了,你说跟我长得像的那个,姜……姜朝,你有他照片没,我挺好奇的,想看看。”
“有,你等一下。”
宋菀初拿出手机,找了姜朝照片给他看。
他看过后觉得:“还真挺像的诶。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和我这么像的人,像我失散多年的兄弟,待会儿,我得打电话问问我爸妈。”
他开着玩笑,把手机还给了宋菀初。
之后他们又闲聊了几句,到达,该告别。
对方拍胸脯说:“如果后续还需要去看胳膊,也尽管找我哈。”
“好。”
“那我们换一下联系方式。”
交换过联系方式,对方还有事,快步走开。宋菀初腿疼,现在加上胳膊疼,只能扶着胳膊,慢慢地往宿舍走。
到宿舍后,她用一只胳膊把东西都收拾了一番——也幸好伤到的是左胳膊,右胳膊能自由活动,整理东西没怎么受影响。
上下床铺稍微有点影响,不过还好。
最受影响的是,睡不好。一方面因为伤处太疼,另一方面因为她怕压到,伤上加伤,一直在克制自己不要翻身,所以睡一会儿,就又醒来。
这么睡睡醒醒,到了天亮,宋菀初顶着微青的眼眶,起床,洗漱,然后拎上书包,和跟她相邻床的室友郑欣结伴,一同去吃了个早饭,随即到达教室。
找到空位刚落座没多久,上课铃叮铃铃响起。
宋菀初打开笔记本,认真听课,同时快速做着重点笔记。
胳膊还是持续在疼,因为没睡好,还有些犯困,但她勉力撑住了。
等回到宿舍,她才卸下绷紧的弦,立刻躺倒。
躺了阵子才起身,把药吃下,随后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没告诉妈妈自己受伤的事,不想她担心,只说自己军训已结束,正式开始上课,老师和同学们都挺好的。
妈妈也告诉她家里都好,猫猫也很好,每天跟着他们,又乖又可爱,爸爸也越来越喜欢它。
妈妈还说了些爸爸和猫猫相处的趣事,说着时,一直在笑,宋菀初听了,也笑了。她觉得把猫猫带回家里来,不止让猫有了个家,也让爸妈有了个陪伴。
真好。
通话结束,她到书桌旁坐下看书,习惯性地看到疲累,洗漱,躺下睡觉。
刚吃完药时,胳膊没那么疼了,可一躺下,钻心的疼就卷土重来,又开始扰得她无法安眠。
一连三晚,皆是如此,医生开的药,她每天都按时按量地在吃,一次也没落过,可症状却没减轻,反而越来越疼。
宋菀初不知道是加重还是如何,决定再去看看。不然一直睡不好,很影响白天学习状态。
这天,她趁着空档,去了校医院。
校医给她开了个外涂的跌打损伤剂,帮她涂上,又用弹力绷带,把她的手肘给缠了起来,说这样可以限制关节活动,促进恢复,还给她开了些止疼片,让她疼得难受的时候吃。
宋菀初拿着药离开,打开药盒,拿出说明书,一面看,一面往教学楼方向走。但凡手上有字的东西,她总要都看一遍。
走着走着,耳边传来了鼎沸的人声,转头,发现是到了篮球场这里,有人在打球,一个三分球投进,场外观众爆发出欢呼。
她脚步渐缓,最后停下了。
停在那里,看着在场上矫健奔跑的人们。
很快,个子最高的那个接到了传球,那人迅捷地运球闪避,来到篮下,跃起,把球扣进了篮筐中。
宋菀初思绪一恍,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扣篮的身影。
眼眸低下,她摇了摇头,为什么这段时间总会想起他。
折起手上的说明书,放回药盒,她近乎无声的轻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
走到转角,不经意的一个抬眸,她霎时定住。
……她看到了骆盛宇?!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那是吗?还是自己又看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