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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里江山似梦1 ...

  •   千里江山似梦

      我是一幅画,一幅流传千年的巨作,我拥有了生命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我的主人。
      我有了生命但是我不曾拥有情感,
      我想尽办法留在主人的身边,却在不知不觉中缠上另一段孽缘盯上了。

      梦中,有一个男人拿着毛笔细致勾勒着。
      我的身边放着青绿粉末和胶研磨成的颜料,轻轻一蘸,我醒了,九百多年,我本是王希孟一生唯一的杰作《千里江山图》。

      我熬过了漫长的岁月,经历了太平盛世,动荡战乱,最终陈列在博物馆,在偌大昏暗的展厅里,又可以一批一批,我早已厌倦。

      那个人帮我的灵魂抽离原身,我终于化为了人形,我一身青蓝汉装,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陌生。更多的是好奇。

      我脑海中有一个声音,有一个身影,冥冥之中都在提醒着我,要找到他。

      那个造就了我的人,曾经是天妒英才,他的双眸中满是意气风发,连皇帝都曾把他视为可造之材,只是造化弄人,他在年纪轻轻却被赐死。

      “小姑娘,小姑娘,你今年几岁?”

      一个声音唤醒了我,是一个身着正装的四十多岁男人。

      我到现在还是无法适应现在的服装,那样小的衣袖,实在是很奇怪。

      “18岁。”我虽然刚刚得到这具身体,也能大概判断年龄。

      “你想做明星吗?”

      我一愣,在脑海中的资料库里搜索了下,这大概就是星探吧。

      在这个世界,明星是可以被很多人看到的,或许是一个找到他的好方法。

      这个星探姓唐,我就叫他唐老师,他带着我走进一家很大的公司,上面写着华腾娱乐。

      我被安排坐在候客大厅,据说需要安排面试,大厅时不时有人走过,他们总是时不时转头看我一眼。

      我有些不明所以,终于有人来叫我,当我被叫进房间,就看见房间里坐着两个男人,都是面无表情,当看见我进门了以后他们的眼中都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想必是因为我还穿着青黛色的汉服的原因吧。

      他们问了些基本问题,我临时给自己起了个名字为寻孟,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使命。

      “你愿意参加选秀吗?”

      “选秀是什么?”我有些懵懂。

      “……就是你参加一个比赛,如果赢了你就可以出道,到时候就可以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了。”

      有很多人看,那岂不是更好,我赶紧点头。

      其中一个男人忽然开口:“你会什么才艺?可以表演一下。”

      我回忆了一下,我的记忆中,从宋朝开始的舞蹈我都记忆深刻,宋舞是古代舞蹈的转折,心之所向,我选择了《清平乐》。

      一曲舞毕,大概有十秒的沉寂。

      让我跳舞的男人咳嗽两声,郑重道:“嗯,你回去等消息吧,我们一个月后比赛,你做好准备。”

      我便顺其自然地参加,我在半年里面,重新学习了这个时代的舞蹈,虽然很累,但是我很享受。

      只是没想到,半年以后我以第一名成为了出道四人歌手女团white-r的舞蹈担当,

      “寻孟,你要吃这个面包吗?”当我发呆的时候,欣愉凑过来偷偷问我。

      我摇摇头。

      “你吃得少,动得多,你的粉丝天天在网上说我们不给你吃好吃的。”

      “对啊,寻孟你都不累吗?我们都是快歌,你每次跳完气都不穿一下,简直不是人。”团里的vocal担当云婷无奈道。

      我摇摇头:“没有啊,我只是很享受安静的时刻。”

      “好了,你们别打扰寻孟了,叽叽喳喳的打扰她。”赵莹子是团里面的队长,很酷的一个女孩,和我以前见过的温柔的女孩都不太一样。

      “经纪人姐姐说我们不能多吃,要保持身材。”欣愉嘟着嘴,很可爱,“可是人家真的忍不住,寻孟你这么漂亮,又那么自律,跳舞也好看,活该你最受欢迎。”

      “是啊,你的原视频每个转发都过百万,我们都只有几十万呢。”

      我听着他们的讨论,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只是心中有一丝迷惘。

      “我们这样是不是就已经很有名了?”

      “当然啦,听说我们这期是有史以来最受关注的一期。”

      我松了一口气,更多人看见,也许他就在里面,只要他出现,我一定能感应到。

      这个等待,花了我六年的时间,这六年,white-r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团,开始了全球演唱会,无论走到哪里,我总是有无数粉丝追随着。

      “今晚你们准备下,有个时尚盛典,不仅明星,很多上流阶层也在。”

      这是很久之前就准备好的行程,不知为何,当我听到这个行程的时候我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我有预感,他马上要出现了。

      这一天,我难得和经纪人提出要自己选衣服和化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只是坚持说:“你画完我得审核一下,如果不行我让化妆师重画。”

      我点点头,我没有像以往一样给自己加上粉嫩精致的妆容,我的妆很淡,细眉长眼,我的五官其实不需要修饰,本身就已经很美,宋妆喜淡雅清秀,我重点给自己抹上了自己调制的胭脂色口红,脸颊和额前点了珍珠,眼尾部分我用矿物颜料画上了简单的青绿山水。

      为了搭配其他成员,我选择了一件前短后长的礼服,上面也是勾勒着千里江山图的部分景象。

      当我展现在成员们面前时,她们都沉默者。

      “不……行吗?”我有些犹豫。

      欣愉摇着头上前,仔细地观察着我:“不是,不是,寻孟,下次能不能给我也画这个妆啊,也太好看了。”

      “这是她的气质给妆容加分了,要是换作你,不一定有这种效果。”经纪人戏谑道,随机对我一笑“虽然你这妆容和团员们有一点点不符合,但是确实很不错,就这样吧。”

      我就这样如愿去了盛典,我比六年前参加选秀还要紧张,他能不能认出我,他过得怎么样,他还会把我带回去吗……

      一个个问题让我心如擂鼓。

      当我们走进会场时,所有人都看向我们,我感受到无数道目光,我感受到心脏剧烈一跳,不由自主地抬头,二楼走廊上,光影正好挡住了一个黑色西装的身影,只有一只手随意地搭在金色的栏杆上。
      是他。

      我能马上感应到。

      如他这般遍在世间经历一次轮回,想必是认不出我的。

      我想用一些小聪明唤醒他,想来是不可能的,但是他是我的主人,我重现,只是为了回到他的身边,我不想每天面对空旷的大堂,被来来往往的游客观赏讨论。

      自由时间里,我可以随意走动,团里的其他女孩子都被拉去见不一样的导演或者娱乐公司负责人,我犹豫着要怎么偷偷上楼,奈何身边的人太多了。

      很多不认识的人向我敬酒,我只能象征性回敬,只是我的酒量不大,以往经纪人都会在我身边帮我挡酒,今天重要的人太多,她有些自顾不暇。

      “这是寻孟吗?”有一个很娇媚的声音传来,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极其甜美的女孩,一身华丽的公主裙,身边陪着一个男伴,打扮得和平时见到的明星无异。

      她上下打量着我,眼中满是审视。

      我点头:“你好。”我并不认识她。

      她把手中的杯子朝我举了举,我敏锐地感觉到她并不友善,微微向后退了一步。

      她也向前一步:“你在害怕什么?打扮得这么漂亮,今晚全场的焦点就是你啊。”

      我的预感向来很准,我缓缓地后退着,果然看见她把手中的杯子一抖,杯中的红酒向我泼来。

      我猛地后退躲避,没注意到我已经退到通往二楼的楼梯边,脚边磕到第一格楼梯,眼看就要摔下去了。

      那一瞬间我感应到了所有人的目光又一次向我投来。

      我的心中只有一种宿命感,那双手,让我有一种回家了的亲切,我仿佛回到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子,那时的他朝气蓬勃,面对我时的专注,是我永远无法忘怀的。

      转头一刻是一眼万年,他的容颜已不同,此刻的他,比我记忆中年长,五官较从前立体许多,眼神沉稳却带着点阴鸷,英俊却让人害怕。

      是他,我几乎是那一刻,一只手就握住了他的袖子。

      他抬眉看了我一眼,便没有拉开我,只是反手握住我,把我护在身后,声音冷冽:“项家最近是不是太闲了?”

      原来是项家人,我见过她哥哥,演唱会的时候经纪人特地拉着他来和我们合照,是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没想到妹妹居然是跋扈嚣张的个性。

      “对不起了,我先道歉。”旁边的男孩拉了这位项小姐好几次,她终于不情不愿地道歉。
      我摇了摇头,现在我比较紧张的是身边这个人,我作为一张存在了千年的古画,明显感受到身边这个人的气场比其他人都强了不少。

      我转头,他是满脸的漫不经心,似乎只是随手帮助了一只无所谓的流浪猫,与过去不同,似乎有了上位者的气势。

      他随意瞥了我一眼,准备离开,我马上抓住了他的手,用只有我们的声音喊了一声:“主人。”

      我满眼希冀,却只看见他眼中闪过一丝寒意,转身离开了。

      我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原来他不记得了。

      心里一下子很难过,我期待了那么久,那一刻的渴望,希望他认出我的心如此强烈,那年他离开时的不甘与愤懑我至今记得,少年多才,聪颖博学,他本该有着光明的前途。

      只是他不甘于世,不忍百姓疾苦,宋徽宗在书房面见他时,他带着那幅《千里饿殍图》,字字真心:“臣之造访民间,见民饿殍满地、哀鸿遍野,民不聊生,臣作此画,愿陛下省察,为苍生谋福。”

      字字真心却也字字诛心,他因画而流芳百世,也因画含恨而去,没多久,国破家亡。

      “寻孟,你哭什么?”欣愉走进,有些担心地握住我的手臂,“是不是因为刚刚的孟总裁,他是科技大亨,家里做能源生意起家的,在整个北方的城市都很有势力,我们惹不起。”

      我泪眼婆娑地望着她,有些哽咽:“他叫什么名字?”

      “孟西遇,是能在b城一手遮天的人物,你千万别惹他,他可是有离过婚的人,他的前妻好像是一个很强大的家族,还在纠缠他,千万不能惹他。”

      原来他这一生过得比曾经好多了,至少在这个时代,他的才华得到舒展。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更大的舞台,但是这不是宋代,婚姻是神圣的,以我女子的身份,多多少少会给他带来流言,此刻我忽然好恨自己的化身居然是女子,若是男子,就可以更好接近他了。

      我和孟西遇第二次相遇是在游乐园,自从我听说他离婚了还有一个孩子时,我便雇佣了一个私家侦探,终于打探到他的行程。

      想必他很努力地想做好一个父亲的角色,即使再忙,也要陪孩子。

      我装扮成玩偶人,看见了他和他的孩子,一高一矮的身影显得意外的和谐,我给了这个小男孩一个气球,他似乎很喜欢我,一直拉着我的手不放。

      我陪着他们玩了一个下午,直到夜幕降临。

      九月份的游乐场已经凉爽了不少,但是厚重的玩偶服还是让我浑身湿透。我靠着玩偶服上的一条缝隙,可以勉强看见他的轮廓,令人安心。

      我送他们到游乐园门口,睡着的男孩被司机提前抱走,孟西遇一直盯着我,忽然走上前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了我的头套。

      此刻的我一定非常疲惫,头发随着汗水贴在脸颊,眼前都是雾气朦胧,

      “王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我专注地看着他:“孟西遇,我想和你一起,,哪怕给你提包都行,”他于我,就如同故国,是我快要死去的记忆。

      “请你自重。”他却没看我一眼就离开了,或许在他看来,我就和一般倒贴的演员没有差别。

      我那时刚变成人类的时候,那个人曾经说过,我不会拥有造物者的情感,他仅仅是可怜我,所以让我的真身分离出来,能够在主人身边得到安全感。

      我融入人类社会那么久,之前也曾作为旁观者,我知道他们的亲情、爱情、友情,而我只能拥有对主人的渴望。

      再过一段时间是我们的演唱会,我变得非常忙碌,经常需要和团队一起练舞,从前对我来说是一个好处的工作,如今变得有些烫手。

      在有些方面,我还是很聪明的,我攻不下主人,但是我已经发现了他的软肋,就是他的儿子。

      即使是日理万机,他依然会抽出时间来陪孩子,可以想像他对这个孩子的重视,搞定他,想必可以事半功倍。

      自从我想明白了之后,就把下午的吃饭时间抽出来,在孟煜修的幼儿园等他,一开始的时候保姆和司机把我当作坏人,直到我拉下面罩,小小的煜修牵着我的手喊我“姐姐”的时候,司机不得不给日理万机的主人打了电话。

      在手机里听见他的声音,我本就死寂的心忽然跳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电话那头的声音冷漠,甚至透露着危险。

      “孟先生,我很喜欢煜修,他也很喜欢我,相信我可以把他照顾得很好。”

      “把电话给孟煜修。”

      孟煜修小土豆一个,和爸爸说话倒是像个小大人,挺着胸脯趾高气扬“对……对……我不要……没关系,我就要。”

      当我结过手机时,孟西遇的语气已经好了很多,更多的是一丝无奈:“煜修很喜欢你,你接下来就好好照顾他吧。”

      就这样我在高强度的工作和接送煜修中,忙得不可开交。

      庆幸的是,我终于可以见到孟西遇了,他每次回来都比较晚一些,我要赶回去工作,所以基本上一周能见到两三次,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了他眼中的震惊,接下来隔三差五的见面,他似乎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接下来几个月我可能不会再来了。”今天接送煜修的时候,我特地和他先说好。

      “为什么呀?”煜修似乎有点紧张,“我那么乖,那么可爱!”

      我摸摸他的头,乌黑的头发盖住圆溜溜的小脑袋,看起来格外可爱,摸起来也软乎乎的。

      “当然不是煜修的原因,我可喜欢煜修了,只是我的工作,我要去外地一趟,你可以理解为像你爸爸一样要出差了。”

      他沉默了一阵,有些受伤地说:“那你,那你今天要呆的久一点哦。”

      他用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神看着我,我其实不吃这一套,只能咳嗽一句,微笑着点点头。

      这天我哄着煜修入睡,一个人在客厅坐了大概坐了半个小时,他们的家庭保姆给我热了好几次茶,终于在十二点时听见开门的声音。

      孟西遇进来时风尘仆仆,看见我在也并不吃惊,他把外衣递给保姆,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上楼,反常地坐在了我隔壁的沙发上,很慵懒地半靠着。

      “听说你接下来要出差?”

      我一愣,点点头:“接下来我们要去开演唱会。所以就要出去一趟,回去好几个城市,估计要一个多月。”

      “既然是工作也没办法了,煜修他会很想你,你这段时间对他这么照顾,”他停了一段时间,转头看着我,“我很好奇,到底是为什么。”

      他的眸子紧紧盯着我,似乎想要看出什么。

      我真诚地盯着他:“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后半句是真,前半句是假,我根本不具备情感,更不知道喜欢的感觉,只是想让我留在他身边的理由更合理一些。

      空气忽然沉默,我感受到身后地保姆都停下了动作,悄悄地褪去了,他冷漠地看着我:“王寻孟,你是不是没有爱过人?”

      我疑惑地望着他。

      “喜欢一个人,不是你这个样子的。”

      他一句话就击碎了我的谎言,但是这个似乎不是我能左右的,只能硬碰硬:“每个人喜欢别人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你不能这么绝对。”

      “我每天都见着形形色色的人,什么样子的我没见过?我太知道爱一个人应该是怎样的,否则怎么会有煜修?你的眼里什么情感都没有。”

      被他发现了,我的心却莫名的很安心,不愧是我的主人,我的心里赞叹,嘴上还是要倔强一下:“每个人喜欢别人的方式都不一样,这只能说明你见过的人还不够多。”

      “你不要和我打太极,你要留下可以,但是只能以煜修的接送人的身份。”

      这就够了,我赶紧点头:“我就不被打扰了,我们下次见了。”

      回应我的,仅仅是沉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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