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自:[英] 理查德·道金斯著.自私的基因(40周年增订版).中信出版集团.2018:14.
30周年版简介(节选)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本书解释了亲属利他与回报——达尔文主义理论中另一个利他行为的主要来源——是如何进行的。如果我要重写这本书,作为一个不久前刚投奔扎哈维/格拉芬(Zahavi / Grafen)“不利条件原理”的人,我会给扎哈维的理论多留点儿位置。扎哈维的想法是:利他主义的捐赠也许是一个“炫富”式的显性信号——看我比你优越好多,我都能负担起给你的捐赠!
让我来重复并扩展一下对书名中“自私”一词的解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有着不可避免的“自私”属性?自私的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的单位。但这都是错误的。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概括为“自私的某物”,这本书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层层推理得出,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这是我对标题的解释,无论你是否愿意相信推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