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自:南怀瑾著.易经系传别讲.东方出版社.2014:287.
在楚庄王的时候,庄王有一张宝弓,不见了。当时的宰相、大臣们惊慌得不得了,甚至全国人都非常震惊。国君丢了这张宝弓,那还得了!为了找这张弓,弄得全国鸡犬不宁。这事被楚庄王知道了,便告诉部下说:不要找了,我丢了一张弓,他得到了一张弓,不是不得不失吗?我用跟他们用有什么不同呢?“楚人失弓,楚人得之”,都是我们自己人呀,这没有什么不好呀!部下听到了很高兴,都以为楚庄王度量大,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国君。我昨天丢了钱,被人捡起来拿去用了,那也很好,钱反正是要用的,我用他用都一样!从我们中华文化这一种哲学思想看来,便没有什么得失之分,当然也无所谓吉凶了。但这必须是少数的圣人们才会有这种开阔的思想,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所以说“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得到了以为吉,失去了以为凶,便成了社会一般人的常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