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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缉「第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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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和牛奶会有的,家也会有的。」
我这一生充满罪恶。
我一辈子都无法享受同类的生活待遇。
我的十指上沾满了红色的血,这些血是被我杀死的人的。
从被父母抛弃的怨恨开始,我先是被送到了市孤儿院,最后因为精神病发作砍了整个孤儿院的人转而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中途我逃了出来。
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低头看到的是满手鲜血,扔在地上的菜刀,抬头看到的是满屋子的同类尸体。
这一年,我15岁。
是同龄人还在上国中的年纪。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连和蔼的院长老人,也没能逃出去。
啊……我忘了,她的腿脚不便,只能拄着拐杖一小步一小步地走。
院长是一个很慈祥的老妇人,她对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很好。
但是她犯了一个错误。错就是让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我住进来她的孤儿院。
那为什么一开始没有阻止我。
“为什么不拒绝他们!为什么明知道我有病还要收留我!”这是一个月圆的夜晚,我跪在地上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捂住脸,血混着灰尘沾在脸上,面对着几十人的尸体,我说不出话来。
我深知再不走先前小孩子们尖锐的惨叫声会让邻居报警,在警察到之前再不走就不来不及了。
尽管我很对不起孤儿院的人。
对不起。这三个字我没有办法再亲口对他们说。
三分钟后,我拿起菜刀去洗手池那边将刀刃上的血洗干净,再换了一身衣服快速从一楼窗户翻出去,朝马路的一端奔跑,从身后不远处传来警车的鸣笛声。
啊,月亮还是很圆,我就像满月时变成的狼人一样,肆无忌惮地杀了所有人。
这不是我想要的。
对不起。
既然知道这样,为什么要让我住在这里,为什么要施舍我……我不明白。
警笛让我无法再思考问题,我只能逃跑,狼狈地逃向所有人不知道的地方。
但是这座城市的出警向来很快,凌晨七点电视机上报道了孤儿院所有人包括工作人员在内遇害的信息,住的不远的邻居目击到一名少年慌张的跑出了孤儿院,路上留下了他的脚血印。孤儿院里也同样也留下了他的指纹,因为失踪的人只有他一个,指纹也只有他一个人,毫无疑问,他被通缉了。
是被全离城通缉。
在这座充满欲望欢乐的城市,有警察似乎和没有没什么区别。
我是无所谓,但我不想被抓到。
我不想坐牢,我还有很多事都没做。
白天,喧嚣的城市,满大街的人,因为今天是假日,所以很热闹。
我拿从路人身上扒来的钱买了一张成人车票,钱包里还有五千元,我或许还能花十几天。
上电车,我坐在角落里的座位上,将连帽衣的帽子戴上,电视上已经放出来了我的照片,至少这样应该不会有人认得出来。
不会有人认出我的……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流浪的少年而已。
让我逃走吧,去哪里都行。
过了很久,电车到了终点站,此时车上的乘客已经减少了很多,我夹在人群中间被挤着下车,等面前的人群走光,我走到检票口插票出站,然而在走出闸机的那一秒,有个冰冷的东西拷上了我的手腕。
“喂少年,和我们去警局走一趟吧。”
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
我抬头,这人身高比我高一个头,长头发扎成了辫子,看样貌很年轻,应该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眉眼锐利带着几分暴躁,语气不容拒绝。
他另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铐。
我才发觉周围都是警察。
我反而冷静下来,被他提着那只手没动弹,说:“我拒绝和你们走。”
“恐怕不行。你叫召,我们调查了孤儿院里所有孩子的资料,你一周前被送到滨路街那家孤儿院里,因为你被你亲生父母抛弃了……”
我的父亲酗酒成性,母亲赌博成瘾,他们对我从来不管不问,最后把我丢到了孤儿院门口。
我只上过初中,最后被母亲强制退学。
她从来都不喜欢我,而我却不能违背她的话。
惹他们不高兴了我只会挨打。
他们也从来不被亲戚待见,我亦是。
我不认为这是「家」。
我不是那种会被人喜爱的孩子。
“你在杀人前就被检测出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和疑心病,而我们警方抓到你之后决定把你转移到另一所精神病院。”青年将我另一只手拷上,提起我的衣领要把我带走,我奋力挣扎,外套口袋里偷来的钱包滑落掉在地上,那几张钞票也跟着掉了出来,伴着硬币清脆的声音,女人尖锐的声音在不远处炸开。
“啊!那是我的钱包!警察先生,就是他把我打晕偷走我的皮包的!快把他抓起来!”
我侧头,看到那个被我抢走皮包披头散发的女人追过来又被包围的警察挡住,记忆中那张脸不停和她的脸重合。
“白痴!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我生你有什么用,你要是女的去当个应召还能赚钱,偏偏是个男的和你爸一样没用!滚出去!你这个饭桶只会浪费我的钱!”
从我记事起开始母亲好像就很讨厌女人,讨厌的原因完全来自父亲出轨情人,那个情人知三当三,然后来我们家挑衅母亲,差点被母亲打死。
理所当然的,我母亲也很讨厌她自己。
哐当——藏在衣服里的菜刀应声落地。
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挣脱男人的手抓起刀柄毫不犹豫冲那个女人跑去,几乎就在一瞬间,尖锐无比的刀刃捅进了女人的肚子。
一时间我耳边只剩下了人群的尖叫。
我回过神,只看到面前的女人一脸恐惧的看着我,刀尖已经捅到了她的肚子里,喷出来的血弄在了我的衣服和脸上。反应过来后她刹时发出一声刺耳的叫声,血源源不断地从她肚子里流出来浸湿了衣服,将地面染成一大片红。
旁边的警察快速叫了救护车,我松开抓着刀柄的手找到空档想跑。
我绝对不能去精神病院,那不是我该去的地方。
绝对不能去!
在我跑出去两步头发忽然被拽住,那力道似乎都快把头皮扯掉了,这下轮到我叫了。
“啊——!”
好疼!
“你虽然是病人,不过我不会怕你。”是刚刚那个给我戴上手铐的青年。
下一秒膝弯处被踹了一脚,我被迫跪倒在地,因为身体的惯性趴在了地上,半边脸看着揪住我头发的人。
他的眼神令我感到可怕,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放开我,我拒绝和你们走。”我还是那句话。
“我没有杀人,那些人不是我杀的。”
我垂下眼帘,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最后他们还是把我带走了。
审讯完所有事情后,我被送上了前往市精神病院的车。
已经傍晚了,夕阳在几栋高楼中央的缝隙里若隐若现,我带着疲惫的神情看向车厢铁窗口的天空。
好累,好饿,好想睡一觉。
但是如果在这辆车上睡到医院的话,我就别想再出来了。
我不能去。
胸腔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压着我,越来越沉重,却对我来说无比轻松。
“砰!”
“砰!”
“砰!”
只有拼死试试了。
我一下接一下地用头和身体撞着车厢,终于引来运送我的警察的斥问:“够了快停下来!你还想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而是继续撞,最后他们忍不住了,停下车跑过来准备查看。
他们好像忘了那个抓住我的青年的告诫:「要小心这个家伙,不能因为他年龄小就放松警惕。」
在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那一刻,我扬起了嘴角。
铁门被打开,露出了一点光线。我一刻不想耽搁,卯足全力撞开门,外面两个警察被撞倒在地,又快速起身拔出腰间的枪对准我喝道:“不准动!回去!”
“你们的枪对我来说根本没用。”心脏里那份强烈的冲动在驱使我快点逃离这里。
“砰——!”开枪了,子弹冲我的肩膀打过来,我火速闪到一旁,这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躲开子弹。
电光火石间,我抓住其中一个警察的双手手腕将其摔倒,趁另外一个有所动作时抓住机会快速跑起来——这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路,那所精神病院虽然说是市区里唯一一栋,不过位置很偏,要绕很多弯路,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逃跑路线。
机会不多,我几乎是用尽此生的力气飞奔进森林,任凭身后警察在叫喊。
这一晚的月亮和我离开孤儿院那个夜晚一样。
不知道跑了多久,肺部快咳出来了,喉咙深处也隐隐传来铁锈味,两条腿和灌了铅似的沉重,我才借力倒在地上,还不忘往我身后查看。
半个人影都没有,他们没有看到我了。
我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肺好疼,心脏几乎要跳出来了,呼吸开始困难,两条腿实在酸的不行,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用力的跑过。
「对不起啊,没有给你一个完整的家。不过没关系,从现在开始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和我们一起好好生活吧。」
我刚到孤儿院那天,这位老人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出如此温柔的话。
可是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精神病,我完全不懂该怎么和别人好好相处。
这位院长真的好到过头了,就算是被我杀死之前也抓着我的手,颤颤巍巍的语调说出对不起三个字。
泪水混合着汗液流进我嘴里,我分不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心脏上的波动慢慢缓和,呼吸也逐渐正常,我索性靠着树干坐下来休息。
估计那些警察是找不到我了,但我不能懈怠,尤其是那个把我手拷上的男人,他性格看上去很恶劣,而且似乎要比我疯的多。
鬼知道他们还会什么时候找过来。
想到这里,我用手撑地站起来,一步一步往森林出口走出去。
我不知道哪个方向是我该去的,我知道我罪恶深重,加上警局发的通缉令,我不会再遇到好心人。
如果我没有到孤儿院就好了,这样他们还能幸免于难。
该对不起的明明是我。
又是半个月后。
跟着日子过去,先前14岁精神病人砍杀人一系列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然后热度慢慢降下来,随着时间流逝,无论大事小事都会很快被人遗忘,不过有一个人不这么觉得。
因为就算是被世人当作笑料吃瓜的谈资,还是什么惊天动地轰动全世界的事情,大部分人们可能一瞬间就能忘记,她能把任何感兴趣的见闻记录在笔记本上,报纸上同样也是。
她的房间里放着一百来份报纸,十年前五年前的,也有今天邮递员送来的。
这时候网路发展的并不是很好,她就选择用报纸看新的快讯。
很快报纸上的头条新闻引起了她的注意。
「滨路街一孤儿院遭到屠杀,作案者是一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和疑心病的14岁少年。」
她打开电视机,也看到电视机上正播到这则新闻。
“就在半个月前,也就是4月29日的半夜十二点至次日凌晨两点之间,滨路街某处孤儿院遭到全员屠杀。根据目击者描述外加一系列证据来看,犯人是一名叫做召的14岁少年,患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
播报员清清嗓子继续说。
“就在该男孩离开孤儿院的当天中午,他在南青路电车站被抓获,当时他用力拿菜刀往一个被他抢走钱包的女子腹部捅进去,这一点已经被车站摄像头拍了下来——”
原本还躺在沙发上书本盖在脸上的女人听到这没多大反应,然后接下来播报员的一句“警方准备将少年运送去精神病院,不曾想又被他施计逃脱”让她没忍住大笑出来,然后坐起来看向电视机里展示的通缉令照片。
这是一名面相很清秀的少年,灰头土脸的,脖子上围了一条红褐色的围巾,黑色的头发微长,几乎快遮住眼睛了。
他的眼睛是极其漂亮的橙黄色,从这双眼睛里看不到任何杀意,但能隐约从眼底瞥见一抹警惕。
“哎呀,没想到小小年纪还挺灵活的嘛。”
她的笑声很爽朗,显得公寓里更加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