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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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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铖非要给边月选一个夫君,大概是看自己三宫六院,而难友身边却只有一个冷成冰块的死侍。
废了好大的劲,才说动边月选一个。
选夫宴前。
慕子书拦住了边月,准确来说是跪拦了,这是一个非常大胆的行为,边月几乎没来得及收剑,寒光已抵在他咽喉之上。
眼前这个男子穿着看着有些书卷气,素白儒衫,显得十分温润,一看就接不住剑,若是在宫中杀人,还是有些麻烦的。
皇宫说是很大,其实很小,处处有人,想要埋人还是有些困难的。
“殿下。”他轻声唤她,声音温柔得不像话,这不该是第一次见面应有的语气。
眼前的人跪着,看不清脸,边月用剑尾挑起他的下巴,警惕地盯着他:“你不该在这儿。”
慕子书抬眼一笑,一双眼睛含情脉脉,“可我想见你。”
这句话说得太过自然,像是早就在心里演练过千百遍。
边月有些愣住,这是什么意思,刺杀的法子么。
慕子书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你的敌人。”
边月说:“那你是什么?”
慕子书望着她的眼睛,认真道:“我想成为你的归处,或者,我想成为你的人,”
边月怔住,剑尖微颤,随后收回。
京城的人都有疯病,这是她遇见的第十四个人,第一个就是李铖,一个没权没势的皇子,却想要皇位。
不过他太疯了,竟然让他成功了。
第二至十三个,有一部分被她杀了,有一部分被李铖杀了,有一部分自杀了。
边月有些怜悯的看着他,“我不需要归处,也不需要一个无用的人。”
她转身欲走,却被他一句话叫住:“殿下,我很有用的。明日选夫宴上,若你不想选谁,就选我吧。”
边月懒得理他,径直走了。
夫君?一个在她心中停留过的词。
虽然当了公主,可她骨子里还是杀手,人生中只有任务,敌人和城主之位。
第一次听见夫君这个词的时候,她想,若是城主可以做她夫君就好了,等他死了,城主之位就是自己的了。
至于怎么死,夫妻之间有很多可以操作空间,她有自信。
可惜了,城主不喜欢她,他更在乎真心,而边月对他毫无真心。
选夫宴。
边月斜倚在凳子上,看底下乌泱泱的世家子们,清一色的站成一排,她看的有些疲累,这都是什么花架子。
高的胖的矮的瘦的,就是每一个能打的。
京城的世家子都弱,只知道读什么孔孟之道,边疆久不来犯,让他们完全失去了血性。
后来边月才知道,来着的都是家族所放弃的,用来联姻讨好皇族,真正厉害的,有更好去处。
比如慕子卿,名字虽然娘们唧唧的,武功也就一般,可却是战场上难得的一位好将军,排兵布阵,善于用人,这是边月几辈子也学不会的。
李铖看着发呆的边月,忍不住轻轻推了推她,“怎么,都不喜欢?”
他今日穿了件茜色云锦袍子,衬得脸色比平日更苍白些。
“你说呢?”边月边月翻了个白眼,反问道。
果然,疯子的想法是不能预料的。
皇帝太不讲究了,边月原本以为只有几个人,看过了眼就好了,结果来了几百个,大大小小的世家都来了。
她看的有些累了,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衣服,一模一样的姓氏。
王家甚至派了十几个旁支庶子挺直了腰板,高高矮矮站在一排,活像被拎起脖子的鹅。
皇帝坐在龙椅上打了个哈欠,安慰好友,“选完了这拨,再来一拨民间,总会遇上喜欢的。”
心里暗骂却世家真不厚道,送女儿就个个貌美如花,儿子个个歪瓜裂枣的。
“陛下,其实...此事劳民伤财,不必了。”
其实我不想要夫君,我想做城主,你可以派兵去把城主杀掉嘛。
边月终究还是没说话,这事想也不会答应,难度太大了。
可她也不想要选什么夫了,皇帝折腾折腾世家就算了,别再折腾自己了。
“担心什么。”李铖毫不在意的说道。
太监尖利的嗓音在大殿中响起:“慕家——慕子书。”
话音一落,众人纷纷侧目。
此人穿着一身素白锦袍,腰间系着一条淡青丝绦,不饰纹绣,却衬得他愈发清雅出尘。
而他的眉眼生得极好,如远山含黛,眸光低垂时似春风拂水,带着几分与世无争的温柔。
若说慕子卿是战场上杀伐果决、令人敬畏的将军,那慕子书便像是一幅未干的水墨画,静谧、柔和。
李铖的眉头骤然收紧,脸色瞬间阴沉下来:“慕家是找死么?”
他冷声道:“退下!慕子卿不来也罢,竟派这么一个东西来凑数!”
太监吓得一个哆嗦,赶紧指示侍卫,将人拖下去。
“陛下。”慕子书抬头,不偏不倚,声音清润温和,“小人奉家族之命前来应选,并无不妥。”
“无不妥?”李铖冷笑一声,语气里满是讥讽,“你兄长是朝中重臣,镇守边关,立下赫赫战功,可你呢?”
“陛下。”慕子书依旧恭敬有礼,声音清晰有力,“小人虽不及兄长万分之一,但对公主殿下真心实意,若有幸被选中,定不负。”
边月听着两人对话,越发好奇,疯子更疯了,“这是什么人,你这么生气?”
“他是慕子卿的庶弟,可他娘是个娼妓,连族谱都没资格入的贱种,出身卑贱,连庶都不算,骨子里流的血...”他厌恶地看了眼慕子书,“都是脏的。”
殿内突然静得落针可闻。
慕子书却似浑然不觉,他抬头时,眼尾微微上挑,唇角噙着抹淡笑,一双眼睛却是紧紧看着边月。
边月这才知道,众人刚刚为何侧目了,都是看笑话的。
看着这人的眼睛,边月忽然觉得喉咙发紧,鬼使神差地站起身。
手中的荔枝从指间滑落,滚到慕子书脚边。他弯腰捡起果核,将它收入怀中。
边月抬手指向他,声音不大,却足够全场听见:“就他吧。”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李铖猛地转头,“可!此人身份卑微,怎能配得上你?更何况,慕家此举太过放肆,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没事,我喜欢浪的。”
边月将荔枝全盘端走,这是她来这个宴会的理由。先前吃的荔枝,汁水滴落在裙裾上,洇开暗红的痕迹。
她上一次吃荔枝,还是完成任务以后,雇主送给她的。
后来雇主的对家出了更高的价钱,以后雇主的荔枝树就归她有了。
边月看着裙裾上的暗红污迹,忽然想起十二岁那年,第一次完成暗杀任务后,也是这样盯着自己衣襟上的血渍。
选夫宴草草收场。
两人的婚礼很简单,没有宾客,没有拜堂,一顶轿子就将慕子书送了过来。
慕子书的颜色极好,素色衬得他儒雅,红色衬得他有些邪气,有些诱人。
边月明白慕子书为何要和她成亲,这般的颜色,够皇帝的刀刃为他这个不入流的庶子铺路。
这般的心思殿中那些世家子都有,只不过他们不屑于说出口,持着世家的骄傲,不肯低头。
边月成全这个人,算是同病相怜,她的血,同样脏,肮脏的人该帮脏的人。
盖头挑过,喝完交杯酒,就算是完成了,边月要走了。
慕子书急急的拉住她的手,一双眼,蓄满了可怜,他低头,吻过边月的手背。
若是对旁的女子,这有些失礼,但若是对新婚妻子,却是过于有礼了。
边月不是不谙世事的人,男人她见得多了,却都不大感兴趣,皮肉之下,都是一具骷髅,她还亲手剔过骨,并不好看。
可慕子书不太一样,他很主动,一眼就能瞧出边月的心,懂得如何取悦她。
边月很喜欢。
烛火被水气浸得绵软。
边月指尖的小刀在空气里游弋,刃尖划开开喜服时发出布匹碎裂声。
慕子书颈间血管在薄皮下跳动,像濒死之人的震颤。
她将刀背贴在他腰窝凹陷处,那里有枚红痣正在蒸腾热气。
慕子书的喘息撞上刀锋,碎成瓷片落进空气中,“阿月,我难受。”
“别动。”边月用银链绞住他的脚,另一端连着床柱,嗅到他手指间残余的墨香,看来小公子很喜欢写字。
慕子书脊背弓成鹤颈,尾椎处旧疤泛起红色,看着像是陈年旧伤。
边月的银簪正在丈量那道凸起,簪头小蛇游走过脊椎时,他发出一声声小猫似的呜咽。
窗外夜枭惊飞,抖落满室磷火。
边月数着他肋间渗出的汗珠,像在清点刑堂暗格里那些刀具,这是很有趣的,若是血,就更好了。
他的皮真薄,银簪轻轻一划,血珠便渗了出来,一滴一滴,掉落在白色的帕子上。
烛火太晃人了,边月有些烦,便随手取了下来,若是失手,整张床都要变为灰烬了。
当烛泪滴到朱果时,慕子书喉间终于溢出她想要的颤音,极好听,边月难得的有些心动。
帐中突然灌进冷风。
边月将蜡烛放回原位,染血的银簪插回发间,看慕子书明明自己颤着,却还是给她裹上了被子。
喜被很红,和他身上的烛泪相得益彰,他一点点的剥掉它,有些疼,却忍着不说。
烛光照的他锁骨下的淤痕,正在绽放成莲花,腿间的银链正滴落某种温热琥珀。
边月见他的样子,忍不住吻了他一下,这是她应得的,是她帮助皇帝应得的礼物。
脊椎凸起硌着两人相贴的胸膛,慕子书咬破的舌尖渗出血珠,却不肯停下,一下子,攻守易型。
帐中,声音逐渐停下,只剩下微微的喘息,伴着二人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