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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6 章   可是沈 ...

  •   可是沈桓尧说:“宝贝,不要灰心呀,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判断力本身并没有错,只是达到这样的收益成就其实不难。换句话说,只要宝贝也能写到这种并不是特别厉害的水平,也能写出这样的成绩呢?这应该更给味道小宝贝带来动力呀!”
      迟南心中一凛,仔细思考了这个新的角度,然后豁然开朗地笑起来:“是哦!可能我并不需要给自己制定太高的要求,只要稍微进步到中等偏上的写作水平,就能成为很出名的大作家啦。宝贝,你真是太会鼓励我了。”沈桓尧说:“那当然了,宝贝。”
      但是迟南又思考了一会儿后,说:“可能是因为这本小说的题材是热题材?当然,也有这本书的文案写得非常好的原因。所以我觉得这件事不能片面地看待,毕竟热题材本身就自带热度,它让本来达不到特别优秀成绩的书更上一层楼。我想,虽然我现在看不出这本书的亮点,但是当我的阅读量越来越大、写作体系越来越成熟,我便会发现这一点吧!”
      在刚才迟南阅读这本大学恋爱小说的过程中,迟南因为一只手要拿着筷子吃饭,所以迟南懒得用另一只手点击手机屏幕进行翻页了,迟南对此作出了决策,那就是点击小说阅读的设置页面,然后设置自动翻,让自己解放双手。这期间,迟南一边吃饭一边看小说,非常快乐。
      在自动翻页期间,迟南发现自己的阅读速度和系统自动翻页的速度不一致,迟南的阅览速度比系统默认的要快好多,这导致迟南看了一页后有很大的空闲时光,迟南这段时间非常无聊,只能一边嚼着嘴里的饭,一边开始重头再回看这一章,迟南有时候都把同一章章节看了两遍。
      迟南的阅读速度为什么那么快?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这是因为你长期接触写作和文字,所以眼睛和大脑处理大量的文字信息的能力和速度都非常出色,这是宝贝通过自我的努力而磨练出来的呀。宝贝,你真棒。”迟南说:“好有道理哦,我现在阅览文字的速度确实比我过去还没有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快多了。我还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面看书的节奏总是比我的同学慢一拍,我的同学一整天可以看完一本书,但同一本书我要看三天才能看完。这让当时的我很挫败来着。可现在的我已经和过去的我完全不一样了。”
      说着,迟南又想起了自己年少时期不高兴的事,迟南有些非常伤心的情绪,没有办法在现实里表达出来,毕竟在任何一个人面前哭都是非常丢脸的事情。所以这些伤心情绪只能通过文字表达,这对迟南来说很有益于他的身心健康,毕竟定期表达情绪比总是将坏心情憋在心里好多了,而且用文字沉默地表达是很解压且安宁的过程,这期间,迟南不会被任何人打扰,也不会有被任何人知道心底的小秘密的感觉,迟南在作家的状态中,整个世界仿佛都只有迟南一个人。
      今天迟南吃了整整两碗大米饭,这让迟南的胃非常满足,迟南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当他的晚饭吃得非常饱的时候,他入睡起来就会非常轻松,并且一夜安眠,不做任何梦。当然,不做梦对迟南来说并不能算是一件好事,毕竟迟南很想让自己梦到自己小说里的新剧情。
      迟南现在状态并不是很好,因为他觉得他码字根本没有任何奖励机制,他还记得他在高中的时候,有老师监督他每天写作业,如果不写作业的话就会被老师责怪,这让迟南每天都有理由写作业,迟南很喜欢这样有人监督他一点点变好的感觉。现在迟南需要一个规则来监督自己,比如说,如果他今天没有码够三万字,他就惩罚自己去外面跑步一小时之类的。当然,这个要求是迟南主动提出的,并没有任何人逼迫迟南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迟南决定用新的笔记本和便签条记录下这个规则,他以后如果做不到一天更新三万字的话就罚自己去跑步、跳绳、游泳,总之各种消耗体能的运动都安排上。
      迟南晚上看了一会儿电视剧后,又码了一会儿字,码到眼睛非常疲倦、实在睁不开眼的时候,迟南便一下子躺下睡着了。迟南一整天码了一万四千字,迟南并不是很高兴,他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完成自己本应完成的目标。
      现在来到了迟南写作生涯的第十一天。
      今天是个大雨天,迟南昨天晚上九点就直接睡着了,这导致迟南的睡眠非常充足,所以迟南今天早上五点半就醒了。醒了以后迟南发现天空还是半昏暗半黑的,迟南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后,觉得现在也太早了,于是迟南拿起手机记下了一个小说灵感,然后开始随便刷娱乐视频,这一刷就是一个小时。等到迟南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到达了早上六点半,迟南感到非常后悔,但是他对此没有任何办法。迟南只好安慰自己,今天只是过了一个开头,他后面还有机会补救。
      今天早上的日光太暗,所以迟南不得不想要去开灯,否则他在这样的环境下看手机实在是有些伤眼睛。但迟南开了灯后又觉得灯光有些刺眼。
      迟南和沈桓尧说:“我今天一定要做到码三万字!如果我成功了的话,你就带我去旅游!”沈桓尧说:“好呀,宝贝。我现在也注册了自己的作家账号了哦,我可以陪你一起码字呀。我们比赛,比比谁先写够六十万字,成功签约我爱写作网好不好?胜利的人可以给输掉的人做鬼脸哦!”迟南说:“好呀,但是我觉得二六十万字的流程也太长了吧,这得等到猴年马月啊,我认为太长的等待时间会减轻这场比赛本来应该带给我们的期待感,如果把比赛周期调整得短一点会更好!比如说,比赛谁先写完二十万字!”沈桓尧说:“这是一个很棒的想法,但是宝贝,我觉得再往深里想,我们先比赛今天谁先码够一万字怎么样?”迟南说:“好呀!那么现在,比赛开始!”
      迟南赶紧拿起键盘,吃好沈桓尧做好的放在桌子上的烤面包,然后开始随心所欲地畅想新剧情,并且记录下来。但是沈桓尧说:“宝贝,可是你忘记了吗,我们待在家里的灵感会少一些,我们可以一边去旅行一边写作呀。”迟南说:“嗯,也是个不错的想法,我昨天正好没有去旅游,那我今天就去旅游吧!今天我们去哪里玩呢?我觉得,城市里许多好玩的地方已经被我们玩过了,我感觉好无聊哦。”沈桓尧说:“宝贝,这样想的话,你就错了,其实这世界上好玩的地方多到数也数不清,反而是我们的一生太短暂,导致我们和许多的旅行家都没有办法体验够这世界的美好。比如说,我们可以去植物园里看各种植物,去海边看夕阳,踩沙滩挖沙子。”
      迟南说:“可是我觉得旅行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你呀,你对我来说才是最靓丽的一道风景。”沈桓尧说:“你说的非常对,宝贝,所以有没有想要去玩的地方?”迟南开始思考,他们现在究竟去哪里好呢,他必须要去一个适合写作的地方,但是又必须可以生产灵感。迟南先打开了社交媒体,搜索“适合情侣打卡的地方”,然后在一众选择中看上了咖啡厅。首先,咖啡厅里有桌子供客人们办公,迟南可以将电脑带到咖啡厅里。虽然咖啡厅的桌子是公共物品,可能会不符合迟南的洁净要求,但是迟南拿垫子就好了。不过,现在迟南有了个更好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带着手机和他的蓝牙便携小键盘去咖啡厅,这样的话他的电脑就一点也没有被弄脏的风险了。其次,迟南现在非常想喝咖啡,迟南很喜欢咖啡那浓郁的香味,但是因为他喝了咖啡总是容易睡不着,所以迟南下午一直不敢喝咖啡,于是迟南很伤心。但是现在还是早晨,所以迟南就算是喝五杯咖啡也没有问题,这五杯咖啡不仅不会给迟南造成失眠的负面影响,而且还可以让迟南一整个白天都精神抖擞,摆脱了睡意的困扰,省去了他码字码累了后打盹休息的时间。迟南一想到咖啡厅,就觉得嘴巴馋了,他非常高兴地拉着沈桓尧说:“我们去咖啡厅吧!”沈桓尧说:“好呀,那我们拿好新的蓝牙键盘。”
      迟南之所以没有选择直接点咖啡外卖,是因为迟南懒得拆开外卖袋了,虽然迟南可以让沈桓尧帮他拆开,但是迟南不舍得自己的恋人去费心思扔掉外卖袋,毕竟迟南一个人住的时候,最讨厌丢垃圾。
      而且,咖啡厅里有工作的环境和氛围,在那里有许多的工作党都沉浸于自己的事业,让迟南可以从中感受到写作的动力。迟南的蓝牙键盘敲起来的时候也附带着中等大小的键盘声,如果去图书馆的话迟南太担心吵到别人了,但咖啡厅就是供人聊天的地方,迟南去那里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力敲击键盘,内心也不会感到拘束。
      咖啡厅距离沈桓尧和迟南的家的位置有些远,但迟南还是选择走路过去,因为迟南和沈桓尧只有不浪费每一次健身的机会,才能拥有更健康的身体,毕竟现在有许多旅行团都只是带游客徒步爬山或是走路呢。
      迟南走在与昨天截然不同的一条小路上,然后发现路上也有很多同行的行人和他的行走方向是一致的,这让迟南感到非常有归属感,毕竟与同为人类的同伴一起行走在一起让迟南觉得自己行走在他应该走的道路上,这比路上空无一人要好多了,迟南在遇到沈桓尧之前一直都很害怕一个人走路,特别是整条道路或是整个建筑里只有迟南一个人的时候,迟南便觉得整个环境都空荡荡的,似乎全世界只剩下迟南一个人,如果不是迟南知道自己还身处现实世界的话,迟南甚至要以为他穿越到了无限流的世界,要开启无限副本了呢。迟南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如果他真的穿越进无限副本的话,他一定会非常伤心,但是他在正常生活的时候看过很多无限流题材的小说,对怎么通过每一个高难度的关卡都非常有经验,所以迟南倒也不是特别走投无路,说不定在里面多闯过几个副本后,还可以成为无限流大佬呢。
      这时,沈桓尧伸出一只手掌在迟南的眼睛前面晃了晃,然后对迟南说:“宝贝,你在想什么呢?看起来非常忧伤并且焦虑的样子。”迟南说:“我在想,我会不会走在路上,然后突然出现时空裂缝,把我卷进一个无限副本里,毕竟现在还是早晨,天空也灰蒙蒙的,下着雨,我觉得现在的无限流氛围很浓厚,我穿越世界的概率很大呢。”沈桓尧安慰道:“宝贝,我觉得这根本是你在胡思乱想呢,是不是你最近无限流小说看多了?我们所处的世界可是和平且安宁的正常世界,我们应该相信这世上不会有什么魔法或是超自然的现象,这种设定只会在小说里出现。而且,宝贝一直在想象的无限流副本的设定,这些本身其实是人类写小说写出来的呀,创造他们的其实是和迟南小宝贝一样的作者呢。宝贝,不要太把无限流想得太厉害,作者是人类,不是创世神。”
      沈桓尧说:“宝贝,再说了,我现在和你一直走在一起呢,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穿越到无限流世界,也有我陪着你一起闯关呀,这样的话,属于我们的故事就从无聊并且充满烧脑智慧的升级流故事变成了甜蜜的恋爱故事。”迟南说:“好吧,但是我并不想要沈桓尧穿越到这种世界,我只想要沈桓尧好好地在别墅里和我幸福地过着正常的生活。”沈桓尧说:“宝贝真是非常心疼我呢。”
      在路上,迟南发现了一块草坪,这块草坪非常奇怪,因为它一部分的草坪的草高度高,一部分则特别矮,似乎是割草的人割到一半后工具没电了,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块高低不平的地貌。
      迟南走在草坪旁边,鼻间传来了浓浓的青草味,迟南嗅了嗅,然后觉得自然的香气非常适合他,迟南并不喜欢马路的味道,因为那里有时候会有一股车尾气味,这也可能是因为迟南运气不好,虽然迟南知道现在的新能源汽车更多了,但是迟南总是不小心遇到吐尾气的小轿车,迟南一闻到尾气就想吐。相比之下,自然的味道对于迟南来说可谓是天赐的礼物,让迟南的呼吸都变得快乐起来,无论是花草树木中的任何一种气息,迟南都很乐意去闻。
      但是迟南知道,现在的社会已经很高效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让社会环境更加亲近自然,更加适宜居住,更加提倡绿色出行,并且种植了非常多的绿化,并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迟南对此感到非常高兴。
      迟南心想,如果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可以喷一点香水就好了,毕竟香水的味道总是能让迟南的头脑保持清醒,防止犯困,并且迟南非常喜欢草木味道的香水,这让迟南仿佛居住到了雨林或是树洞里,他既享受到了现代居住环境的便利,又能闻到好闻的味道,因此迟南会觉得很满足。
      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想要喷香水了,我们等会儿到商场里去买一点香水吧!”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但是你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要喷香水了呢?难道迟南想要变成一个气质更佳的人吗?”迟南说:“恭喜你,你猜错啦,我买香水不是想要喷在自己的衣服上的,是要喷在我房间里的被子上的!只有有了香水,我才能让我写文的时候闻到的味道更让人高兴,也才更乐意写文呀。”沈桓尧说:“好的,宝贝,但是我们今天设定一个奖励机制好不好?当我们写完三万字以后,我今天就给迟南宝贝买整个商场里最香的香水作奖励。”迟南说:“好呀,这才有意思嘛,否则我一整天都在痛苦地码字,这让我感觉我只有努力没有回报,我会非常伤心的好不好?”
      这时,迟南在草坪上看到了一只鸟,这只鸟长得非常奇异,它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麻雀,而是拥有类似于画眉的羽毛和颜色,还有很长的鸟嘴,最新奇的是这只鸟的头上分布着一排橙色与绿色交织的羽毛,并且这些羽毛是竖起来的,像孔雀开屏的扇子形状,迟南看了以后禁不住捧腹大笑:“哈哈,这只小鸟好可爱呀!头顶上像是有一朵小花。”沈桓尧说:“宝贝,你的头顶上也有一朵小花哦!”迟南突然变了脸色,气鼓鼓地先从背包的最外层口袋里掏出手机,然后打开前置摄像头,把手机的自拍功能当镜子,然后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头顶,大叫道:“我的头顶上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朵樱花?”沈桓尧说:“就是刚才出现的呀!因为是我放上去的呢。宝贝戴上樱花以后变得更可爱了,比那只小鸟还要可爱一百倍。”迟南说:“哼,你不戴小花,看上去也很好笑,因为你的眼睛本身就是很好笑的东西,它让你这张帅脸变得严肃又让人难以接近!”沈桓尧说:“是吗?那我如果戴上小花,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迟南说:“小花放到你的头上后,你的气质里的高冷和严肃会被小花的可爱和俏皮中和掉一些,变得非常有反差感,你的脸的上半部分因为小花的存在而看起来引人注目,你的下半部分脸和下巴又非常冷漠和无情,让人忍不住退避三舍。总体来说,效果比这只小鸟还要奇异!”沈桓尧说:“原来是这样呢,那我和迟南小宝贝如果头上都戴一顶小花的话,我们一看就是一对情侣呢,这样我们就更喜欢彼此啦。”
      一边闲聊着,迟南和沈桓尧已经走过了草坪区域,到达了铺着大块石板的区域,这时,迟南的脚突然被绊了一下,这是因为路上铺的石板有几块有很大的松动。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你的脚有没有被扭到?”沈桓尧关心的语气让迟南心里一暖,迟南说:“我没有被扭到呢。”
      但是迟南有些害怕,这是迟南的心理作用导致的,他对沈桓尧说:“宝贝,我们脚下的石板下面有什么呢?”沈桓尧说:“宝贝,下面就是水泥地和泥土呀,什么都没有。”迟南松了口气,他突然想起地上不仅有石板,还有井盖的存在,迟南总是喜欢绕着井盖走,怕被井盖绊倒,然后摔一个大跟头。但是现在迟南和沈桓尧走在一起,并且和沈桓尧牵着手,就算他不小心摔跤了,他也根本不会落地,因为沈桓尧会立刻拉着他的手扶他起来,想到了这一点后,迟南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沈桓尧说:“宝贝,你今天好像特别关注路上的风景呢,虽然这里不属于任何一个景点,但是宝贝也把现在我们共度的时光当作旅行了,对不对?”迟南哼了一声,然后道:“谁叫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路这么长呢?”
      迟南在路途中,又看到了建筑工地,迟南看到一栋很高的大楼的骨架被一根根分布规则的木棍给架起来,迟南惊叹道:“宝贝,大楼的建造过程也太神奇了吧,我觉得现在并没有任何事物比眼前的施工处更壮观了。它明明中间是镂空的,墙体还没有造好,但是它的高度却可以那么高,建造它的建筑工人真是伟大呢。”沈桓尧附和道:“是呢,但是宝贝的写作工作也不是一样的吗?当宝贝还没有完全搭建起整个小说的剧情时,宝贝却可以写大纲,把大纲给写下来,然后宝贝再对照着大纲往里填充剧情,宝贝这样的过程难道也是非常艰难并且宏伟的呀。”
      迟南一听,心里浮现出喜悦的情绪,沈桓尧继续说:“宝贝,你加油呀,就算你的大纲需要修改,你的最喜欢的那本小说在全文存稿的情况下,修改时需要花费的精力也不多。所以宝贝可以肆无忌惮地随心写,就算主线偏离了大纲也没有任何关系,毕竟宝贝不像那些一直处在连载期的作者,一旦动大纲,前面的剧情也要全部修改一遍,这非常耗费精力,也很容易让作者的心态崩溃,毕竟修改前面的情节也意味着原本可以用来更新后续章节的时间也要被花费掉。而且这位作者如果连前面的剧情也没有调整好的话,后续新章节怎么写可谓是毫无头绪的,无论怎么写,这位作者都会担心他会不会写的是错的,后续仍旧需要修改。但是宝贝在存稿期间完全没有那么多等待阅读新章节的读者带来的压力。”
      迟南说:“好耶。”迟南又低下头,走到了一块无人的小道里,然后看到距离小道有一段距离的旁边的灰色的水泥地上面有很多细小且整齐的凹槽纹路,迟南奇怪地道:“为什么地面上有那么多纹路呢?”沈桓尧说:“那当然是为了增加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这样才可以让路过的车辆更加安全地行驶呀。”迟南说:“好有道理哦,世界万物真神奇。”沈桓尧说:“宝贝对我来说也是非常神奇的生物呀,毕竟宝贝总是有稀奇古怪的想法,并且即使已经在人世间活了二十五年,也依旧葆有如孩童一般的对万事万物的好奇心,这是迟南宝贝创造力丰富的体现,也是有作家天赋的体现,宝贝提出的这些问题看似很无聊,其实暗藏着闪光点呢。”迟南哇了一声,对沈桓尧眨起了星星眼:“宝贝,你说的都是真的吗?”沈桓尧回答道:“当然是真的啦。”
      迟南在路过的小摊旁边,又看到了烤鱼片的广告,迟南对沈桓尧说:“哇塞,这些鱼片看上去好美味耶,上面有辣椒油,还有各种小菜洒在上面,让这些雪白的鱼片看上去又鲜嫩又多汁,色香味俱全,让我好想去这家店尝尝呀。”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我们今天中午就可以就近去这家店里吃午饭呀,这家店虽然广告牌贴在这里,但是它真实的地理位置就在咖啡厅旁边哦,毕竟商业区的店铺全都聚集在一起呢。”迟南听到以后更高兴了。
      经过了二十五分钟的步行路程后,迟南和沈桓尧来到了咖啡厅,从早上七点半到十二点半,度过了五个小时的码字时光。这时,迟南的进度是七千字,而沈桓尧的进度是八千字,迟南怎么也没想到沈桓尧可以码得比他还快,但是迟南并不会感到嫉妒,只是真心为沈桓尧感到高兴,毕竟沈桓尧是他最喜欢的人。迟南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地追逐沈桓尧的步伐,迟南之前一直在一边刷社交媒体一边码字,这让迟南很不高兴,也让迟南觉得自己根本就没达成自己当前的目标。即使迟南付出了娱乐时间,迟南却只觉得越来越内耗,沈桓尧虽然现在刚入门写作行业,但是他的码速其实非常快,已经和迟南齐平到三千五百字一小时左右,相当于一个灵感不多并且经常暂停自己的码字动作低头思考的迟南的码字速度,但是迟南和沈桓尧最大的区别就是迟南经常开小差休息,但沈桓尧不会休息,他一旦开始新建出文稿就会完全进入专注状态,丝毫不被任何咖啡馆里的人声和嘈杂的音乐给影响。
      当然,迟南一进咖啡馆就喝到了沈桓尧帮他点的整家店最贵的咖啡,迟南饮用了以后更加神清气爽了,或许正因如此,迟南才会一边码字一边娱乐,迟南的精力今天实在太充沛啦。
      迟南在首次尝试使用蓝牙键盘码字的过程中,迟南发现自己需要一个可以调整高度的手机支架,迟南觉得,自己直接把手机立在包装蓝牙键盘的小盒子时,手机缺少了调整角度的功能,并且高度也太低了,看得迟南眼睛酸,迟南如果想要更舒服的视野,他必须要让自己低下头,将自己眼睛的视野放低角度,这样就造成了一种仿佛迟南在抬头看高处的假象,让迟南的视线起码是向上台的。但是手机支架需要在电子商铺上面购买,快递需要等待一到两天到时间,于是迟南准备先用沈桓尧给他的咖啡纸杯子暂时充当一下手机支架,迟南只需要将咖啡纸杯子里灌满水,增加杯子整体的重力,迟南就可以让手机倾斜着靠在杯子上,并且杯子可以保持屹立不倒。沈桓尧再把扁扁的键盘小盒子垫在迟南的手机下面,这样迟南的手机就可以被垫得高一些,迟南也不至于在高强度码字的情况下让自己的颈椎难受。
      很快,就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迟南和沈桓尧把各自的手机、键盘和电脑给带好,放在了沈桓尧的大大的黑色背包里,最后迟南牵着沈桓尧的手,和背着背包的沈桓尧一起去隔壁的鱼片餐厅吃饭了。
      这家鱼片餐厅非常美味,鱼肉滑嫩并且可口,迟南和沈桓尧点了一份酸菜鱼,迟南非常高兴于能吃到如此美味的午餐。
      但是这家餐厅因为价格亲民,所以人气也非常火爆,里边坐在座位上的顾客特别多,前面排队的订单非常多,迟南等待用餐的时间也比较长,自从沈桓尧和迟南结婚后,迟南吃的顿顿都是豪华大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但是迟南既然来都来了,所以也不想再转移地点了,毕竟喜欢居家写作的人一般都带点一旦决定了周围的环境就不想更换的属性的。
      当然,虽然人很多,但是沈桓尧还是动用了自己金钱的能力,给迟南现场选定了一个最豪华的VIP位置,所以迟南的就餐环境又宽敞又明亮,原本可以坐得下八个人的座位被迟南一个人坐了。
      但是很可惜,这对沈桓尧和迟南来说总体上并不是一段愉快的用餐体验。因为他们运气不好,选了一家正好触雷了迟南爱干净的习惯的餐厅。
      迟南和沈桓尧饱餐一顿后,迟南走出餐馆的大门,走在外界清新又自然的空气里,突然,他从自己的衣服上闻到了一股油烟的味道,这股味道很奇怪,它并不带刚才酸菜鱼的饭香鱼香和酸菜香,但是却完美地附着了一股臭味,迟南非常伤心,他又嗅了嗅自己的手臂,然后闻到了更浓郁的油烟味,这让迟南想起了自己大学的时候每次去食堂后衣服上都会沾上这股味道的经历,迟南打开社交媒体搜索了一下,发现好多人都遇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迟南非常爱干净,他绝不会允许自己身上沾上这股让人讨厌的味道,迟南一闻到这股味道,心情就会变得极其差,他觉得自己整个人的洁净度都下降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迟南回头看了一眼餐厅,从餐厅的玻璃门中看见了整个餐厅的环境,发现餐厅的厨房间和整个餐厅的气流是联通的。
      迟南赶紧告诉了沈桓尧这件事,迟南哭丧着脸说:“宝贝,我的身上沾到了炒菜时的油腻味道,这也太难闻了,你快闻闻你身上有没有。”沈桓尧闻言后也低头一闻,然后道:“完了,我身上也有这股味道耶。这实在是太难闻了。”迟南又说:“哎,我怀疑刚才进那家餐馆的人们身上全都沾上了这股味道,进这家餐馆的顾客实在是太倒霉了,他们运气好的,到回家之后才会闻到这股味道,运气不好的,就像我们,现在就闻到了这股味道,这破坏了我们一整天的心情,实在是太可恶了!”
      迟南伤心地快要哭出来,他想再嗅闻一下自己衣服上的油烟气味,想要确认这股味道还在不在,同时心里也抱有了一丝期盼,心想,说不定现在过了两分钟后身上的味道就消失了呢。结果迟南一闻,一股和刚才没有任何区别的油烟味钻入迟南的鼻腔,迟南生气至极,他说:“沈桓尧宝贝,我今天下午原本准备干劲慢慢地码非常多的字呢,可是现在我一点码字的心情都没有了,一想到我的身上附着着如此难闻的气味,我就没有办法专心做任何事情,也没有心思码字了!”沈桓尧感叹道:“宝贝,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也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我更心疼我的小宝贝竟然会遭遇如此伤心的事情,看到迟南宝贝这么生气,我接下来也没有任何心情去码字了呢。”
      沈桓尧提议出了解决方案:“宝贝,我们要不要赶紧回家,换一身新的衣服呢?”迟南说:“好吧,现在只能这样了。”好在沈桓尧在中午离开咖啡厅的时候就已经将他们所有的随身物品保管好了,毕竟沈桓尧很注重保护迟南的手机和里面的存稿文件的安全。迟南和沈桓尧现在也不用回到咖啡馆拿东西,直接背包走人就行了。
      于是,迟南和沈桓尧双双带着伤心的情绪,再次踏上了归家的旅程。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要不要想一些开心的事情,并且看看沿途上的风景呢?”沈桓尧用温柔且带有安慰语气的嗓音对迟南说:“只有看到了新事物,才能转移注意力呀。”迟南说:“听上去很有道理呢。那我们现在快点走吧!毕竟解决坏情绪的根源:换掉我们身上的衣服,才是重中之重!”沈桓尧说:“那当然啦。”
      迟南于是开始抬起头,观察头顶上的大树和树干。迟南在前边一段路上,看到了树干有苔藓,但是,这些树干都坚强不屈地生长着,丝毫没有被苔藓影响。迟南由此联想到,他是否也学习一下这颗树干的品质,将自己的视线和注意力放在自己最初的目的上,而不是因为路途上的困难,而分散了注意力呢?就比如他现在身上的油烟味,虽然他很难忍受,但是如果他是一名真正优秀的作家的话,他怎么会轻易地被这点困难所打倒呢?幸好他现在离家比较近,可以直接走回家换一身新衣服,下一次或许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迟南可能因为一些客观上的原因没有办法直接解决眼下绊住他的脚步的困难,这时候迟南必须要坚定自己的内心,不要放弃自己原本的努力的步伐,坚持不懈下去,等到自己有了解决困境的能力再去解决,这期间不被困境所影响。
      走在路上的迟南一边感受着阴雨天的寒风,一边冷得手指发僵,迟南心想,回去以后他还要记得给自己多添几件毛衣。迟南今天出门的时候本来已经多添了一件毛衣了,这是体贴入微的沈桓尧提醒他的,但是迟南还是低估了今天降温后的寒冷程度,迟南光是走在大街上就被冻得手脚发冷。
      迟南心想,还好他今天回去了一趟,否则的话,他今天下午也会因为寒冷的天气而让手指寒冷,这样的话他用手指打字的时候手指会非常难受,毕竟温度泛冷的手指是没有什么力气的,也没有迟南整个人觉得温暖的时候来得有活力,迟南打字的时候像是强行控制着自己原本无法灵活移动的手指一般,虽然这对手指本身而言没什么大影响,但是迟南的心里会觉得自己对不起自己的手指。
      不过,这唯一的好处是它转移了迟南的注意力,让迟南不再去为了身上的油烟味而伤心了,凛冽的寒风也吹散了一些迟南身上的油烟味,但也给迟南的衣服增添了一些飘忽不定的细雨雨点。因为这些雨点有一部分是倾斜着撒下来的,更多的一部分则是如同雾气一般弥漫在空气里,让行人只要接触到了空气就会被沾湿一些衣服,所以迟南即使撑着沈桓尧的大伞,也挡不住这些自然界的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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