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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番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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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多想,如果我在一个话本子里,我定然是个反面配角。值得庆幸的是,我自认为,我的戏份应该不会少。
毕竟,需要用我来衬托即使同出淤泥,主角也能由己苦而及他人苦,悲天悯人,普渡四方。
显然,割肉饲鹰的桥段,我完全做不到,我只会怨恨这该死的世界,怎么不再来十个太阳,让所有人都完玩儿呢。
要我给赏了我一耳光的人笑脸,我比去粪池里游泳还难受。
这话粗俗,旁人不会觉得我说得出口,谁叫我模样唬人,名头不小呢。他们称呼我做危宿仙君,仿佛我自来就是惊华之巅,倚松卧石的绝尘之人。
大家一起失了忆。
忘了我出身匪窝,在里面和土匪山贼们混迹完了人生的最初年头。由经验得出,过早“锻炼”筋骨,并不会让人身强体健,只会让人讨厌动弹。
当然,也没人知道窝睡在稻草上,用快速入睡来抵消饥饿与乏累的日子里,旁边有个人陪,多么令人心有慰藉。
我和阿曾会互相问对方,饿不饿,冷不冷。还能忍受的话,我们会再熬一熬,睡着了,就不饿了。要实在受不了了,我们就大着胆子摸去厨房偷一点东西来吃,当然,里面能找到的吃的东西不多,运气好,如果有人忘了锁粉面桶,我们能捞到不少。但常常没有倒干净的泔水桶是个好选择。
有时我们会一起作案,有时为了节省体力,或者另一个实在走不动路了,我们会换着去。
记得有次,我运气好极了,居然捞到了个鸡蛋。
然后我就走了段最长的回去的路。好想吃,好想独吞,阿曾也不知道,我吃掉之后,告诉她今天什么也没有找到,她也不会怀疑的。
这是我自己找到的,为什么要分呢。
只有这么一个,从出生到现在,只有的唯一一个,往后可能再不会有了。
事后回想。看吧,我就是个这样的人,为了个鸡蛋,就想极了背叛掉同我生死与共的妹妹。
但当时当夜,抱着个贵重至极的东西,我确实甚至想过,或许这就是老天单独奖赏给我自己的东西。
我可以自己吃完它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又滚了回去。就像我做不到去寻死,只会偷偷地想,我千万要比阿曾死的早一点,不然我就没法儿活了一样。
不过十分遗憾,我和阿曾都没有吃鸡蛋的经验。只遥遥地见过人磕开剥皮,吃过,知道里面是白白嫩嫩的东西。谁知道,我们一磕开,直接淌出了透明的清液。
这个鸡蛋一定是坏掉了。
当然我们是不拘泥于坏不坏的,里面的程度大概在明天肚子会有多疼。
我们心照不宣地分完吃掉后,就躺在了稻草上等着看,明天是会被疼醒饿死,还是嘴巴里吐着白沫就死了。
鸡蛋虽然坏了,但仍然一定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太难分了,我总想多吃点,又怕真吃太多了,把阿曾饿死了。
明天能找到两个就好了,我们就可以一人一个。
所以看到环琅境的仙人们的第一眼,我更确认了,鸡蛋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不然这些看起来神气极了的仙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穿得像个好鸡蛋呢。
……
万幸,没有遇到主角之前,我还要继续唱着我的剧本的。
我换了地图,到了环琅境。
根本亏虚的后遗症,原来可以由高深的修为弥补。
这一点,值得庆幸,灵力似乎能重塑人的身体,看起来无所不能。可是似乎,也讲求心诚则灵,我不信它真的百无禁忌,能让我从此化险为夷。于是这该死的玩意儿,竟然真的,没有像让昏明逐渐明朗起来一样,也成为我的救命稻草。
但它,让之前强大无比,似乎能一直压迫着我无法动弹的山匪们,哭的比我还厉害,我就高兴了。也暂时用着它们。
那是我喜欢的一天晚上,可惜没有人能够分享。
就像知道偷吃厨房的东西被山匪抓了后,我会被打死,我知道如果被宗门知道了,我要去屠人家整个寨子,我一定会被废了修为赶出宗门。
但那又如何。
前者我快要饿死了,后者再不杀他们,我道心不稳。
他们多活一秒钟,我就多被“凌迟”一秒,谁叫没有人来帮我杀了他们,没有眼睛的老天爷也不知道劈一道天雷把他们都弄死。
我只好自己去了。
我的漂亮剑划指到哪里,哪里的山匪就面色惨白,跪地磕头,这个时候他们不会再痴迷地抚摸着我的脸,把恶心脏臭的唾沫星子,喷得我满脸都是,得意洋洋。
我成了可怕的东西,他们弱的不可思议,至于我不甚尽兴。
同样此夜我也是一些人的神明,那几个环琅境的弟子,可能是没个经验,居然没有在之前斩草除根。让这儿的山匪能重新兴风作浪。
周游故地,我轻车熟路,放走那群不知道都是怎么来的小奴隶们是顺手的事儿。再告诉他们往环琅境的方向走,到了个全是荷包蛋们的地方,总是饿不死他们的。
是顺手的事儿。
当然,他们之后能不能真找的到环琅境,就与我无干了。毕竟我可不能叫人知道,这里的事儿,是我干的。
我该兴奋的,但是我十足疑惑,为什么我会被这群无智无力的怂包软蛋们,压制如此之久。
让过往的日子,都像个笑话。
又为什么看别人对我感恩戴德,感受不到畅快舒爽。
好吧,可能做好事不属于我该做的事儿,做了之后,当然没有感觉,也没有奖励。
至少现在我知道了,那黄色头纱与白色衣纱的宗门服饰,和鸡蛋没有半毛钱关系。代表的是,朝日破云而出,天下太平光明,这种乱七八糟但唬人的东西。
唉,不过我知道我真成不了什么好东西了。我不觉得我变强了,所以未来会越来越好,我只是在想,凭什么不早点儿让我习得灵力呢。
这苍天有病,让我白受苦。
满天神佛不知道藏有多少私心,才叫有的人,苦了又苦,一辈子苦不完似的,最后得点儿人人都有的,还像捡了大便宜一样。而有的人,真是,喝点茶汤,里面的清苦就是最是苦的了。
杀完山匪后,烦恼少了点儿。但是还有别的烦人的事——阿曾,嗯,现在应该叫昏明,这个称呼好听些。她总要用如果再出什么事,她一定要为我赴汤蹈火的眼神看着我。
麻烦,昏明儿,我还是实在想死在你前面。
没办法,我是个自私的人。我知道我们母亲死的时候,没有人为她哭泣,我还是想我死后,有人为我哭一哭的。
再者说,昏明儿她不会想着,我去为她哭吧。
那不可能,太难受了,我受不了。比没人为我哭,还要难受。
一股恼地还,我无福消受,那就一日一日地还吧。今日逗她难受,我高兴了点,算还了点,明日不想做任务,她帮我做了,也算还了点……
往后之日不必细说。比如苍天一定没有耳朵,不然我明里暗里骂了祂那么多,居然还能叫危宿为我亮一亮;比如天底下多管闲事的人,居然还不少,原来我只要躺在一个地方,就会有人担心我会不会饿死。
但是。
苍天也没有饶过我,在我等到死亡之前,遇到了比之前之事还难逾越的阴影。
谈广涯这家伙,不知道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他看我的眼神,实在让人不爽,只需一眼,便知道,他看上我这张漂亮的皮了。
喜欢我皮相的人只多不少,但只有他,满目之中完全势在必得。仿佛我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
我怀疑他有特殊癖好,环琅境的美人不少,偏生他喜欢最恶心的那个。
他那谦和有礼的外表下,定然没有任何好东西,我没有证据,但我认定。真希望牛宿不要犯混,其他六宿不要接纳他。
但事与愿违,大家好像还挺喜欢他的。
然后啊。
他果然骗了那群小蠢货。
我猜到了他半真不假,但真不知道,他有那么难缠和厉害。也贪婪的可怕,我甘拜下风。
我只是希望大家一块儿死而已,而他,居然想用大家的难受,换他一个人极致的舒坦。
难怪他会觉得,我一定会是他的。
难怪我以前会那么痛苦,就是他这样的人,太多了。
没事的,他能骗人,难道我就不能骗他吗。他一定不知道,我为什么能把喜欢说的那么顺口,能把勾引做的如此熟练。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认定了我情窦初开,就是喜欢上了他。
他只觉得我们心心相惜,宛如流水知音,但他也不仔细看看,高山旁边才有流水,能搞懂一条蛆在想什么的,不也只有另一条蛆虫吗。
我们成了两个败类的联盟,无往不利,无坚不摧。
当然,并不团结。
弄死他,成了我终于找到了的活着的意义。
我相信,完全控制住我,也是他时刻在修的课题。
但我是个懦夫,我曾寄希望于,仙门诸人总有个办法来把他弄死吧。但无一家出手,甚至环琅境,都不再管外面的星星们了。
不出意外的,在一次,几乎是可以与他同归于尽的机会里,我选择了代价更大的方式,反而救下他一命,然后死遁而走。
至此,我明白了,我应该没立场再去指责谁,比我更贪婪。因为,如果让他就那么轻松的死了,还要让我的一条命折进去的话,我实在不甘心。
我得让他也死的清楚明白,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是个丑角儿,让他看看,玩弄人心,不是他的专利。同样,更不能一刀毙命,他赐我的梦令,我会还给他的。
那时没有时间多做考虑,于是等我跑回环琅境时,回归理智,我就后悔了。
我不该贪心的,当时结果了他,多好。
原因无他,梦令的滋味儿太叫人好受。
……
后来,昏明那边出了点变故,我没办法了,也找不到东西来,让我既不死又要他狗命。
或许这就我的命吧。
当然,物尽其用,是我的本能。
就算是去和谈广涯拼命,我也会算好,怎么样更加划算。比如捎带上南境的那位团宠雪中仙,药圣多半会请出剑圣同行,届时和谈广涯干架,赢的可能性更大。
至于他俩会不会有事儿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了,我都要死了,哪儿管得上别人。
顾之川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他和他名字一样简单,几个笔画的事儿。这种只有几个可怜瓣儿的小白花,会被人喜欢,是再正常不过了,简单又活泼,等于没有危胁好杀,又更给人带来乐子。
如果以后我还能活的话,我就向药圣学习,也养一个吧。
或者,直接抢过来。还是现成的。
杜殷是个麻烦鬼,跟个守着宝珠睡觉都不离开的黑龙似的,把他那小师弟稀罕的像个什么活祖宗。
我偏生不信邪,就要做这探骊之人。
我不需要别人拉我下神坛,我要拉人入地狱。
但这个小蠢货,居然自投罗网。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终于遭报应,我用在谈广涯身上的手段,他要对着我用一次呢。
奉劝他,同行相轻,而且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我绝不可能被那几句甜言蜜语打动,也不不会对那一条梨花枝子有感觉,只不过吧,他身上的药香中我的意,赏他两分脸了吧。
……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逐渐知道了他背地编排着叫我,大葡萄,不高兴,甚至是夫人,但是我居然不生气。
这事相当可怕。
或许,我真的也会犯和谈广涯一样的蠢。
好吧,我承认,他不是世界上令人厌恶的男人,也不是令人厌恶的女人,他可能像叶玖这种我亲手捏出来的东西一样吧。
说个短一点的名字,他是奇迹,是惊喜。
感谢川川,每天被人叫醒,居然不是又看到这个世界的痛苦。我不会再执着于,一定要死在昏明之前了。
风霜过境,我和昏明,不会再惦记对方饥寒冷暖,只问一声对面死没死。我知道,如果我有难,她一定会帮我,就像她如果出了变故,我定然帮她一样。但我们不会友好闲谈了。
不知道我们在什么时候分道扬镳的,但是此时,我已不再完全理解她,她多半也看着我心烦。
值得一说,我和川川的婚礼,她这个家伙居然只请了裴渡代为祝贺和送礼。
作为报复。
若她有登基称帝之日,我也只请川川去贺喜。
……
此外,必须要提,虽然我听见了杜殷骂我,就是我挑唆他师弟剪了个小娃娃样儿的发型,还把自己打扮的像个新娘子一样。
杜殷真是个小气鬼。似乎顾之川跟了我,就不认他这个师兄了一样。
知不知道,作为师兄,就要有点儿边界感。总是插手师弟的事儿,像什么样子,也不看看话本子们,都把你俩编排成什么样子了。
算了,不与他多计较。
反正。
顾之川是我的了,还有,
亲手掀起爱人“盖头”的感觉,十分美妙。
之前种种皆不十分要紧,想说之事,重在以上最后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