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灼:我要偷偷学习,惊艳心上人。
关于古代婚配政策。
周朝时有专门负责男婚女嫁的‘媒氏’‘媒官’‘媒互人’,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同时还负责帮鳏夫寡妇重新组建家庭,并合理分配双方田地和财产。
《晋书》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发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着,使长吏配之。”
《宋书》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宋仁宗时期,男子十五岁娶妻,女子十三岁出嫁。
西汉孝惠帝时期,女子十五至三十未嫁,最高罚五倍赋税,称为‘五算’。
唐朝,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五以上未婚,也要罚款。
除了惩罚,为了鼓励结婚生子,奖励也不少。
《汉书》中记载:“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只要结婚生子就能免除徭役两年。
还有“其贫无里聘,令长吏以下各省俸禄以赈助之。”的 政策。
北魏孝文帝下诏,让夫人将钱和多余耕牛借给穷人,帮助他们结婚成家。
唐太宗贞观元年发布《令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规定穷人没钱结婚,乡里富有指甲要出资赞助。
等等等等。
本文设定在以上内容上经过一定调整。
对这方面感兴趣的亲可以自己去查资料了解一下,以上内容主要参考书籍:
《古代女子的日常》by靳中原。
《古人这样过日子 》by《国家人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