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关于卖假药的判罪如下:
一般情形: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情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等后果的,通常可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特别严重情形: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也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药品使用单位人员犯罪: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