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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破例的狼王 什么事是需 ...

  •   “嗷呜呜呜!”

      一道凄惨的哀嚎响彻云杉林。
      康迪一个激灵四肢弹跳站起,警惕环顾四周便急慌慌向哥哥康纳报告说那只小公狼不见了。

      康纳懒懒掀了下眼皮,还不等动作,就见蠢弟弟准备往声音响起的地方走。

      “吼!”
      康纳低吼一声,眼疾嘴快,一把咬住康迪的尾巴将这头说风就是雨的大灰狼拽了回来。

      康迪试图抽开尾巴,可哥哥咬得太用力了,他一使劲儿就疼,无奈只能用低吼表达自己的抗议,告诉对方他打算找找那只小公狼去。
      对方那么瘦小,毛软软的,看起来就不是能打的样子,这大半夜的不见狼影,怕不是被谁给欺负了去?!

      找什么找?
      那小公狼身边应该另有其狼才对!

      康纳阴沉沉翻了下眼睛,示意康迪往山洞的位置看。

      康迪不明所以地看过去。
      只见一向由狼王恺撒占据的位置空空如也。

      ……破案了。
      小公狼和老大应该是一起消失了,但他们去干什么了?这大晚上,还有什么事情是需要两头狼偷偷的干的?

      康迪好奇,想问见多识广的哥哥。
      但等他一转头,就见康纳用尾巴捂着口鼻,双眼紧闭,一副“本狼已睡有事勿扰”的模样。

      康迪:……
      那他去找阿卡莉交流一下!

      早就知道小公狼和恺撒一前一后离开的阿卡莉伸了个懒腰,决定用屁股对着康迪。
      她可不负责给尚未开窍的笨蛋同类解释这些。

      被无视的康迪委委屈屈盘成一团,心道这世上只有小公狼和他天下第一好!

      这边狼群对俞司言和恺撒的离开心知肚明。
      另一边惨叫之后的小公狼因疼痛本能在雪地里蜷起身体,正巧给了田鼠可乘之机。

      哧溜!
      唾手可得的猎物趁此溜走,快得像个小流星似的。

      疼到眼泪花花都快溢出来来俞司言顾不得肚皮上的刺痛,翻身一瘸一拐再次蓄力扑了过去。
      像是根劲草。

      扑腾。
      奶咖色的小公狼又一次砸在积雪上,脑袋、鼻头、视野都白花花一片,但他努力前扑的肉垫下却空空如也。

      ……还是失败了。

      整个脑袋都埋在雪下的小公狼喘气粗重,经过一场无果的追逐后,连四肢都有些发软脱力。
      他有点难过,也有点沮丧。
      瘪瘪的肚子依旧咕噜咕噜叫着,撞到石头和树的狼趾钝痛持续,被田鼠咬过的肚皮刺刺发麻,压在雪上一阵一阵难受着。

      努力之后还是失败会令狼觉得挫败。
      俞司言蹭着脸蛋下面的积雪,短暂低落片刻,决定下次再接再厉——他不可能每一次都失败!他总有能抓到山地田鼠、以报咬狼咪之仇!

      用时半分钟安抚好自己情绪的小公狼翘着尾巴一把爬起来,谁知刚刚抬头,就见面前不远处静立这个熟悉的影子。
      是落日峡谷狼群的首领,恺撒。

      俞司言顶着满头霜雪呆呆张大了嘴,满脸不可置信。

      恺、恺撒怎么会在这里?
      不等俞司言想出个前因后果,熟悉的“吱吱”声引得他低头下移视线——

      恺撒深灰色的前爪下按着的,是刚才那只欺负过俞司言又逃走的山地田鼠。
      年轻狼王落爪的位置很有技巧,正好卡在猎物的后颈和脊柱,力道下压,既能将其固定在原地,又能避免被啮齿动物转头反咬一口,而被压制的田鼠只能吱哇乱叫,乐极生悲。

      俞司言慢慢眨着眼睛,好不容易憋回去的眼泪不知道为什么在瞧见恺撒后,似乎又有了往外流的冲动。
      像是受了委屈终于发现有狼给他撑腰的幼崽。

      ……明明他以前没有这么喜欢哭的啊!
      难不成因为印刻效应,他真把恺撒当“狼妈妈”了吗?

      “吼!”
      恺撒冲着眼睛发红的小公狼低吼一声。

      俞司言像遇见教导主任的小学生,一骨碌撑着四肢站起来,一瘸一拐凑到了恺撒面前。
      恺撒眼型压低,流露出一种不愉悦的神情。

      俞司言微顿,怯怯向后退了一步。
      他以为年轻的狼王是嫌他又脏又狼狈。

      可还不等后退的脚步落实,俞司言又听恺撒发出低吼。
      他的声音很沉,有些沙哑,带有天生的冷静沉稳,以及来自上位狼的压迫感。

      恺撒让他站住别动。

      浑身毛发胡乱炸开的小公狼立马老老实实。
      他或许这不会那不会,但他懂得听话。

      还挣扎着吱哇叫的田鼠被恺撒稍微用力,“咔嚓”一声颈骨断裂,瞬间没了气息。
      见猎物不再挣扎,恺撒才走近俞司言,以一个会令狼群震惊的距离嗅闻对方。

      很多动物都会通过气味进行信息分辨。
      狼的嗅觉很好,嗅觉细胞高达数亿,能对数公里之外的猎物进行追踪,故而恺撒轻易就能辨别小公狼的身上是否有伤。

      ——主要是刚才那叫声实在有些太惨烈了,不得不叫狼在意。

      在恺撒低头嗅闻、检查比体型比自己小一圈的俞司言时,后者则眼巴巴盯着那只死去的山地田鼠。

      俞司言:肉……是肉诶!

      恺撒看到了小公狼那没出息的样子。
      他眼底闪过淡淡的笑意,确定对方没有出血受伤后,便微微颔首点了点,示意俞司言去吃吧。

      我、我吗?!
      俞司言眼睛一亮,像是惊喜,随后又是不可思议。

      狼群中一向强者优先,且遵循“不劳动者不进食”的规则,阿尔法狼王给欧米伽狼猎食并非小概率的偶尔事件,是开天辟地、史无前例、绝无仅有的!
      而现在,这份特殊优待放在了俞司言眼前。

      他下意识瞪圆眼睛望向对方,夹着嗓子软软哼唧一声,就好像在问恺撒——
      “我真的可以吃吗?”

      恺撒的瞳孔无意识放大。

      俞司言的眼型圆润,尤其对方掀开眼皮湿漉漉向上看时,近似犬类钝圆下垂的眼尾微微瞧着,显得这双绿色的眼睛格外真诚、纯澈。
      像没有攻击性的幼鹿,像可爱黏人的小狗,就是不太像信奉丛林法则的狼。

      不凶。
      反而挺可爱的。

      这样的眼神短暂中断了低位狼直视高位狼带来的挑衅与冒犯,甚至当俞司言意识到什么,率先眯着眼睛移开视线时,恺撒的尾巴僵硬低垂,很慢地甩了一下。

      年轻的狼王不耐烦地发出低吼,直接将死掉的田鼠拨拉到小公狼面前。
      随即他在半米外卧倒,目光平和扫过俞司言,就好像在说“快点吃”。

      俞司言有点犹豫。
      比狼王先一步享用猎物在狼群中是大忌,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大意而被恺撒驱逐。

      见小公狼依旧呆呆望着自己,恺撒莫名懂了对方的顾忌。
      他一边在心里想着真麻烦,连吃饭都磨磨唧唧的,一边探头极其敷衍地在田鼠上咬一口,就当是狼王已经用过餐了。

      这回,俞司言把田鼠叼到自己嘴里,眼睛还小心翼翼偷看着恺撒,见对方全然纵容,这才彻底放下心来,准备享用这顿来之不易、代价深重的夜宵。

      但他才刚刚张开嘴,脑海中忽然闪过了狼群行为的另一层准则——
      得到了狼王的亲近优待,作为一个刚上任不久的欧米伽狼,他是不是应该再表示表示?
      至少得让狼王老大知道他的感谢和喜欢吧?

      俞司言没多犹豫,立马起身。
      于是,恺撒见不远处的小公狼忽然向自己走来,连猎物都没叼在嘴里。

      恺撒牙尖错动。
      麻烦的小狼,又怎么了?

      来势汹汹的小公狼忽然低头,“吧唧”一口舔上恺撒的嘴角,不等猝不及防的狼王感受嘴角上的濡湿,小公狼便一套连招——
      身体放低,趴在地上,翻身扭转,露出肚皮,然后持续性地摇动那条大尾巴。

      甚至那尾巴尖尖三番两次蹭过恺撒的下巴。
      痒痒麻麻,带着股微暖、微咸、略泛奶甜的味道。

      俞司言以为这是友好的动作语言,可落在恺撒眼里便是这小公狼连饭都顾不上吃,又不知羞向他发出交/配申请。
      啧,毛都没长齐呢,想得也忒远了!

      莫名觉醒爹系属性的恺撒眼皮跳了跳,发出一声催促的低吼,连提带推,把撅屁股晃尾巴的小公狼按到了田鼠尸体前,状似强迫。

      “吼!”
      快吃!

      被“狼爹”叨了尾巴骨的俞司言终于吃上了这顿夜宵。

      鲜美的、温热的食物引得俞司言分泌唾液,这和此前他最后一个才能吃到的冷冻马鹿肉相比,差距极大——
      前者能够清晰感知到血肉的流动性,后者则只剩下冻牙龈的冰碴子。

      如果叫俞司言排名,那么他绝对会说新鲜的山地田鼠比冻马鹿肉好吃一百倍!
      没有机会品尝新鲜马鹿肉的可怜小公狼如是想到。

      这只普通体型的山地田鼠也就50克上下,不能叫俞司言吃饱,但对他来说却是重要的能量补给,足以缓解饥饿、维持热量。

      小小的猎物骨架被俞司言啃了个干净。
      他甚至探出粉红色的柔软舌面,一下一下舔着嗦着猎物的骨架,试图能再多剐蹭点儿肉丝出来吃。

      恺撒看到了小公狼的舌面。
      柔软潮湿,舔过骨头会留下一道亮晶晶的水痕,满是恋恋不舍,甚至那粉粉的舌尖还在不久前舔过他的下巴。

      ……养一头小公狼确实不错。
      这个想法又一次浮现在年轻狼王的脑海中,但并不曾促使他在这个深夜里做出什么决定。

      恺撒缓缓抬头,左眼皮上的疤痕细微抽动着,似乎在思索什么。

      既然有田鼠,那就意味着附近存在田鼠洞,
      冰雪掩埋了猎物的气息和动静,但只要恺撒愿意,他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片刻凝神的嗅闻后,恺撒在俞司言好奇的目光中起身,绕开后方的雪堆,最后立于一侧斜坡前。

      狩猎田鼠对恺撒来说并不难。

      他出生的狼群——苏坦纳公园西边的鹿岭3号狼群,那片区域野鹿资源丰富,但同样狼群分布密度也高。
      恺撒幼年时所在的狼群只能算是小型,由家庭成员构成,在抓不到鹿时,饿肚子的狼只能选择狩猎鹿岭平原上最常见的小型啮齿动物。

      在家庭式狼群中,照顾年幼者是每一个年长者的责任,很长一段时间里恺撒背负着这份责任,马不停蹄地在平原上流窜,只为抓到更多的野鼠填饱弟弟妹妹们的肚子。
      这或许也是恺撒早早选择离开族群的原因。

      天性野蛮、热衷挑战的恺撒讨厌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

      那时候尚未得“恺撒”之名,依旧被称作17号狼的他将狩猎野鼠的技能练到了极致。
      在离开狼群的那天,恺撒给自己的血缘同胞留下了34只没有多余伤痕、均被利落按断颈骨的野鼠,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那是属于恺撒的告别。

      自那以后,哪怕是以亚成年的体格追逐野羊、反击灰熊,哪怕险些被踢到骨折、被抓瞎眼睛,恺撒也不会选择狩猎小型啮齿动物。
      他的血液因刺激与挑战而沸腾着。

      但现在,他为了一只黏糊而笨拙的小公狼破例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破例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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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段评已开~动物文不变人,无明显对话,偶尔会发动物小知识,打开作话食用更佳 ★世界一:漂亮混血灰狼受×冷酷独裁狼王攻 ★世界二:佛系咸鱼森蚺受×阴湿痴汉巨蟒攻 同类型完结文《嗷呜!你的豹来喽》 推推预收 《在世界尽头开房车[末日天灾]》 《【动物文】抚慰犬是耶耶哦!》 《同学,可以摸一下吗?》 感谢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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