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6、6-15 烧纸 ...

  •   秦宣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第一时间跳出了阮悠然的脸。

      他会盯上阮悠然,一开始就是因为他的脸。不认识的人也许不觉得他们长得像,但是认识的人就很容易把他们两个放到一起去做对比。

      也许是身形、也许是气质、也许是某个角度,总之,他们两个放在一起的话,没有人能否认他们的相似之处。

      而且阮悠然也像迟悠一样的优秀,他们读的同一个大学,学的同一个专业,同样有着天才之名,甚至连名字都很像。

      他们本来就应该是同一个人!

      迟悠死后,秦宣有很长时间没敢进这个地下室,每次一进来他的心就撕裂般地疼。

      后来他慢慢地好一些了,就经常会来这边缅怀迟悠。

      不过地下室已经没有人了,所以他把监控这些都停掉了,直到上个月,他重新连上了监控的网络。

      因为这个地下室,即将引来它的新主人。

      他把地下室的一切都恢复成了五年前的样子,他将会在这里重新等到他的“小悠”。

      而现在,正主回来了,那么阮悠然,就为他们的爱情牺牲吧。

      欧黎知道秦宣的想法,而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秦宣囚禁迟悠的事情,舆论上当然是可以用来攻击秦宣的,但从法律上来说,五年过去,几乎已经找不到什么证据了。

      没有证据证明迟悠曾经被秦宣囚禁并被刻意耽误了治疗的话,就算是要查,最终也只会查到他病逝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

      而现在,秦宣需要一个新的身体来给“迟悠”的魂魄容身,他一定会把主意打到阮悠然身上。只要他再次下手,就不愁没有证据了。

      而欧黎则会找机会让秦宣在动手之前把注意力从阮悠然身上转移到迟悠身上。

      哦对,重生的迟悠,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时悠。

      选“时”是为了保留“迟”的时光感,名字继续叫悠,则是为了钓秦宣。他不是最爱“小悠”了么,现在又来一个名字带“悠”字的,而且长相几乎和迟悠一比一复刻,欧黎不相信他会舍弃时悠去选阮悠然。

      当然了,主要原因在于悠字本来就是迟悠的名字,没必要刻意避讳。

      其实不暴露时悠而是用阮悠然来钓鱼也可以,但欧黎不能拿他冒险。

      双方达成“共识”,欧黎抬手又把秦宣打晕了。

      等秦宣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躺在地下室的床上,身上的绳子已经被解开,腿也已经能行动自如了,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当然,也没有鬼。

      之前被打断腿的感觉实在是太真实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好了,只敢小心翼翼地往地上踩去。

      踩到地上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不适,他有些惊讶,甚至开始怀疑昏迷之前经历的一切会不会是幻觉。

      毕竟一个男人打断了自己的腿然后变成了迟悠的样子并告诉自己他是鬼什么的,太过于不符合唯物主义了,他宁可相信自己是在做噩梦。

      在确认了腿脚没有任何不适之后,秦宣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地下室。但是当他走到楼梯口,推开铁门跨出去的那一瞬间,右小腿骨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疼痛让他的右腿一瞬间失去了力气,而还没跨出楼梯的左腿也在一瞬间失去了支撑,他身体一歪,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啊!”秦宣几乎是有些失控地惨叫出声,好在地下室的层高不太高,他从上面滚下来也没有受太重的伤。

      秦宣抱着脑袋有些崩溃地锤了一下地面,缓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坐直了身体。

      右小腿骨的疼痛那么清晰,清晰到就像之前刚被打断的时候一样。

      秦宣轻轻摸了摸小腿,发现手感正常。

      他有些慌乱地拉起裤腿,却见小腿看起来健康光滑,根本没有伤。

      可是那种骨头断掉的疼痛并没有减轻。

      秦宣压下心底的慌乱摸过掉在一旁的手机给助理打了电话。

      四个小时之后,秦宣已经在医院做完了全套检查,检查结果却是除了有点缺水之外一切正常,就好像他在地下室的那一天一夜真的只是一场梦。

      可如果只是梦的话,他小腿的疼痛为什么会这么清晰!

      医生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建议他可以去心理科看看。

      简单来说,没有伤口,CT检查骨头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却感觉到疼痛,不排除心理性原因。

      秦宣却一下子想到了原因。

      如果之前的经历不是梦,如果迟悠的鬼魂真实存在,那么他伤的也许是灵魂。

      是了,只有灵魂上的伤,才会出现这种身体一切正常,疼痛却完全无法缓解的情况。

      如果说之前他是因为又累又疼脑子不够清醒才会相信见鬼的话,小腿上的疼痛终于让他确定了这件事。

      如果醒来之后腿上的伤依然存在,那么等接受了治疗,脑子清醒之后秦宣大概率会开始怀疑自己碰到的一切都是人为的。毕竟地下室的光线并不是特别亮,那个迟悠是不是真的迟悠他也没办法完全确认。

      如果他醒来之后腿上没有伤,那么他也会怀疑自己是做了噩梦或是被催眠产生了错觉。

      总之,清醒状态下的秦宣不会那么轻易就相信自己“见鬼”这件事。

      而当他开始怀疑所谓的“见鬼”这个说法的话,下一步他要做的就不会是去寻找迟悠灵魂的容器,而是会想办法抹去一切犯罪痕迹。

      所以欧黎治好了他的伤,却又让他的疼痛无法消除。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秦宣开始正视自己之前“见鬼”的情况,也开始把当时的承诺放在了心上。

      毕竟,所有的影视剧都告诉人们,承诺给鬼的事情,是一定要做到的。当然了,撇开承诺,自认深情的秦宣也不会轻易做出毁约的事情。

      出于谨慎,秦宣出院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让助理重新把他送到了别墅,又安排人从上到下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确实没有任何人的痕迹。

      没有人类出现过,他却又实实在在失踪了一天一夜,且所经历的种种清晰明了绝对不是错觉,那么只能说明,一切都是真的。

      他真的在地下室见到了迟悠的鬼魂,也真的有机会可以和迟悠重新开始了。

      这个认知让秦宣的状态开始变得不正常起来,整个人都有些神神叨叨的。

      他先是让助理买了很多的的祭祀用品,各种香烛黄纸甚至还有别墅豪车,有多少买多少,拉了整整三大车。

      要不是助理强行阻止,他大概会在地下室直接烧了。

      那满满一院子的扎纸,要真烧起来的话,怕是整个别墅都要被点着了。

      不过老板发癫,助理也没其他办法,好在这个别墅区入住率很低,而且楼间距足够宽,所以在思考之后助理先去物业那边备了案。

      所谓备案,无外乎是给足够多的钱,并明确表示会注意安全。物业一方面不敢得罪业主,另一方面又看在钱的面子上,最后的结果就是物业经理亲自拎着灭火器过来帮忙。

      秦宣对物业经理的到来没发表什么意见,实际上秦宣现在对除了给迟悠烧纸之外的任何事件和人物都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这也是助理敢把人带过来的原因。

      物业经理看到那一院子的扎纸也是震惊,不过看在钱的面子上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帮着助理一起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后花园的泳池旁边。

      这是一开始助理和他说好的,这也是物业经理最终会冒险同意的原因。毕竟泳池这种特殊的结构,就算真的出现意外,火势也没办法蔓延开的。

      看物业经理紧张的样子,助理又把泳池旁的冲淋系统全部打开,确保随时随地有水流在一旁,大大缓解了现场人员的心理压力。

      之后,助理和物业经理一起把泳池的水全部放干,又顺手清理了一下,然后在最靠近冲淋系统的位置围了一个简易的篝火堆,剩下的就交给秦宣了。

      秦宣就坐在泳池旁边,一边絮絮叨叨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一边慢慢往火堆里放东西。

      “咳咳,这感觉稍微有点……”物业经理犹豫了一下,把诡异两个字咽了下去。

      助理苦笑了一下,他何尝不是这么觉得的呢,但是有什么办法,钱难挣屎难吃啊,他这个老板真的越来越莫名其妙了。

      秦宣在半真半假发癫的时候,欧黎已经回到了时悠的身旁,甚至还抽空检查了一下他的复习情况。

      对于他消失了一天一夜这件事时悠并没有多问,只是告诉欧黎,如果有任何需要他帮忙的地方务必要说。

      “唯一需要你帮忙的地方就是,没有我的允许,你绝对不能离开这间屋子。”

      “你放心,我没有离开家的需求。”时悠笑着解释,“离高考不到两个月了,我还有很多知识点没来得及梳理,我真的挺忙的。”

      时悠是自信但不是自负,他再怎么优秀,毕竟离上一次高考已经过去十几年了,那么多的知识点,肯定是需要花一些时间重新梳理背诵的。

      这段时间他基本上都在做这些事情,偶尔穿插着和阮悠然的交流作为调剂。

      虽然之前欧黎没说过不能出门,但出于谨慎,时悠还真没生出过出门的想法。

      毕竟他现在的脸和之前几乎一模一样,万一被秦宣看到了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欧黎对于时悠的谨慎和听话表示满意,然后决定再送秦宣一份大礼。

      没办法,听说他今天在别墅的泳池里烧了好几个小时的纸钱,总得稍微表达一下感谢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6章 6-15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