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上男子和男子可以成婚,女子和女子也可以成婚的,但并没有涉及到百合线。
最早就赤子的设定,是因为想写宅斗,但是不想把视角放在古代人怎么看待同性婚姻这个问题上,所以很粗暴地有了赤子这个设定。
但真的较真起来,设定上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最主要还是继承权,我暂时还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恢复继承权会引起别的矛盾,比如赡养问题,财产分配问题,嫁妆的问题,分家的问题,各种,如果完全比照现代法律来设定,又会显得不伦不类,我本意还是写故事,不是研讨律法。
我更倾向于律法、观念、社会关系都是流动的,大框架是古代封建社会,框架里的人是个体,个体会产生不同的意志,无关社会背景如何,独立的意志可以突破封建的框架和这些乱七八糟的设定。
主要还是我太菜了,设定上始终没办法圆满,有欠妥的地方,提前给大家道个歉,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