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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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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志睁开眼,脑中一阵昏沉,视线缓缓聚焦。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低矮的屋子,阳光从窗户斜斜透入,在泥地上投下几块斑驳的光影,浮尘在光中静静浮游。
屋内陈设简陋,瞧着很清贫的样子,但是收拾的很干净。
她定了定神,开始接收剧情。
这具身体名叫刘玉妹,出生丧母,幼年失父,可怜的原主被亲戚收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中长大。
因着一副清秀容貌,经媒人说合,嫁给了同村的秀才王大郎。
原主对那识文断字的丈夫满是仰慕,对王大郎百依百顺,因此婚后恩爱,很快就生下了一个女儿王月。
一切变故,始于去年王大郎进京赴考,这一去便杳无音讯。
原主等过了一年四季也不见丈夫回来,终究坐不住了,拖着女儿不远千里前往京城寻找丈夫。
到了京城之后,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发现丈夫早已中了探花,成了长宁公主的驸马,过着荣华富贵的驸马生活。
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上公主府,但是王驸马非但不承认,还威胁要原主要是再胡乱攀咬就让下人打死她。
希望彻底破碎,原主不求破镜重圆,只卑微地恳求他能认下女儿。
没想到王驸马一朝得势,连亲生女儿都不认了。
原主无奈只能认命,心灰意冷带着女儿打算回老家。
但是王驸马放心不下,害怕原主会大肆宣扬抛妻弃子,坏了他的名声,吩咐手下处理掉原主和女儿。
于是,原主和女儿回老家的路上就这么“意外”身亡了。
真相大白,已是数年之后。王驸马也因为鲨人被判处了死刑。
看到此处,凌云志心口发闷,一股郁气堵在那里。
可接下来的文字,却让她微微张开了嘴,面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原来,这桩惨案得以揭露,竟是因为王驸马是另一位驸马的对照组。
当今皇帝没有男丁,只有长宁公主和昭阳公主两位女儿。
其中,这位昭阳公主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由于长宁公主久久不能生育,王驸马没过多久就暴露了本性,纳小妾养外室。
朝阳公主将姐姐的困境看在眼里,于是找了家世寒微,家人俱无的顾六郎做驸马,以便掌控。
凌云志顿了顿,王驸马不也家世寒微,除了原主和女儿之外再也没有的别的家人了吗?
算了,有时候不能太讲逻辑。
她继续往下阅读。
这位被选中的顾六郎,身世却极为复杂。
十几年前顾六郎全家被抄家流放,就他一人活了下来。
如今,他伪造身份回到京城,就是为了复仇!
没想到因为意外被昭阳公主看上,被迫成为了驸马。
由于血海深仇,他一直虐待对昭阳公主,同时利用身份获得了巨大的权力。
但是渐渐的他爱上了昭阳公主,顾六郎最终放下了血海深仇,与昭阳公主敞开心扉。
而这个期间,长宁公主终于忍不了了,与王驸马和离,同时牵扯出了原主死亡的真相。
有了王驸马的对照,顾六郎竟然被衬托成了一个深情的好男人。
结局老皇帝去世,昭阳公主登上帝位,而顾六郎成了摄政王辅佐朝政。
这不对吧?
凌云志看完一切之后深感疑惑,只觉一股荒谬感直冲头顶。
昭阳公主不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吗?
怎么这个顾六郎搁这又唱又跳,在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男穷?在这连吃带拿的?
甚至连孩子都是和顾六郎姓,美名其曰顾六郎失去了所有的族人,让孩子跟顾六郎姓,是为了弥补。
昭阳公主当皇帝难道是为了政治正确吗?
呵呵,凌云志冷笑一声,胸膛升起了无名怒火。
原来人在无语到极点真的会冷笑。
这是什么规则怪谈世界吗?怎么世界不围着气运之子,围着顾六郎转?
她缓了缓,开始分析局势。
她穿越来的这个时间点,原主的渣男丈夫已经在京城当上了驸马。
正在她思考对策之际,木门被轻轻推开。
一个八九岁左右、瘦瘦小小的女孩探头进来,脸上带着怯生生的关切,“娘,你今天身体好点没?”
这是原主的女儿王月。
原主一个人操持家里,不管是王大郎在家还是不在家,家里家外的活都是原主一个人干的。
昨天原主因为操劳过渡晕了过去。
“我没事。”凌云志撑着坐起身,打量着孩子身上打着补丁却浆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衫,心头微软。
“娘,你好好休息,等你身体好了,我们一起去京城找爹爹。”王月声音低低的。
凌云志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起身去灶间生火做饭。
呛人的烟气弥漫开来,她一边咳嗽一边熟练地忙碌。一碗稀粥,一碟腌菜,便是二人的早饭。
吃完饭后,凌云志心中渐有计划成形,在大衣柜里翻找片刻,抽出一件半旧的青色长衫。
这是王大郎留下的衣物。
她将衣衫举到身前比了比,虽略显宽大,倒也勉强能穿。
王月见母亲穿上了父亲的衣服,不解问道,“娘,你这是做什么?”
“京城路途遥远,我们孤儿寡母太危险了,路上我就穿你爹的衣服,假扮成男人。”凌云志系着衣带,语气平静。
王小月接受了这番说辞,“好。”
凌云志照着铜镜,“以后,我就叫顾六郎,要是别人问起你来,你就说你叫顾月。”
王月疑惑,“娘,你要女扮男装,为什么要给自己改名?”
凌云志当然不能说她想鸠占鹊巢,顶替顾六郎身份,只能借口道:“娘,觉得顾这个姓比较好听,你觉得呢?”
王月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点点头。
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凌云志一锤定音:“那么就这样决定了,我的假名就叫顾六郎,你的假名呢就叫顾月!”
“顾月?顾月!”小女孩轻声念了几遍自己的新名字。
……
既已经下决心离开,便需银钱。凌云志开始清点家当。
王大郎自诩读书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家中里外全靠原主一人支撑。
原主既要下地种田、种菜、洗衣服、做饭、喂鸡鸭牛养女儿,又要每天织布,不停劳作。
王大郎非但不感恩,还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进京赶考之前,王大郎几乎把所有家里所有的钱都带走了。
只留给原主勉强糊口的钱财。
凌云志看着手中那点可怜的铜板,前往王家村的村长家里。
她打算把家里的地给卖掉,王大郎都不管这个家了,她一个外姓人凭什么帮王大郎看着祖产。
卖地需要先和村长通个气。
王家族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此时正在坐在台阶上晒太阳,见到凌云志招呼道:“刘妹子,吃饭了没?”
“吃过了。”凌云志说,“村长,我今天来是想和你说一声,我想把家里所有的地,还有这座老屋子卖掉。”
族长非常惊讶,“好端端的怎么要卖地?”
凌云志做出一脸悲伤的样子,“我家相公进京赶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连封信也没有。我就怕他是不是在去京城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想要去寻他,无奈手里又没有钱,只能卖地。”
族长问她,“你打算卖多少亩田地?”
凌云志说:“我打算三十亩田地全卖了,还有祖坟,还有老房子。”
族长瞪大了双眼,“刘妹子,你可想好了?要是全卖掉,你家可就没地了。”
“我也是无可奈何,要不是为了去京城的路费我也不想卖地的。”凌云志叹息一声,装作一副非常担心的样子,“相公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叫我怎么能安心?”
族长看她心意已决,道:“卖地需要经过里正,我这就带你去找里正。”
族长带着凌云志见到里正,问好之后说明的来意。
凌云志家里要卖地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位买家。
买主是同村的王大头,他家里半亩地都没有,靠着农忙时给人做工挣钱。
以前,原主家里就她一个劳动力,王大郎自诩读书人从来不干活儿,种地全靠原主一个人。
足足三十亩地,原主一个人肯定是干不完的,她经常雇佣王大头帮忙。
王大头心里一直有一个买地的愿望,这次听说刘玉妹要卖地,立刻上门打听。
他想要买三亩田,讨价还价一番凌云志后以每亩二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他。
拿到了银子,凌云志回到家小心藏好。
院子角落传来“咯咯”的鸡叫声,鸡圈里几只鸡正在啄食。
她忽然觉得,该补补身子了,这一大一小都面黄肌瘦的。
烧水、宰鸡、褪毛、开膛……一番忙碌,土灶上升起袅袅炊烟。
累死了,凌云志擦了擦汗。
顾月放完牛牵着牛往家走,远远就看到烟囱上飘起袅袅白烟。
刚进门儿就闻到了阵阵肉香,“好香啊!娘你煮了什么?”
凌云志掀起锅盖,浓郁的热气蒸腾而上,锅里是金黄泛油的鸡汤。
她将汤舀了出来,“你回来了,我煮了鸡汤,你去洗手。”
王大郎因为是读书人的缘故,一直很爱干净,因此原主和女儿也养成了爱干净的习惯。
凌云志将鸡腿拆下来,夹到顾月的碗里,“每人一个鸡腿一只鸡翅,吃吧。”
顾月看着碗里的鸡腿不知所措,以前鸡腿永远是爹爹的,她只能吃翅膀,娘则喝点汤、啃点骨头。
凌云志啃着鸡腿,“还愣着干什么?快吃啊。”
顾月咬了一小口,浓郁的肉香顿时盈满口腔,她脸上露出雀跃,“娘,鸡腿真好吃!”
两人吃完了一整只鸡。
吃完饭后,凌云志牵着牛去了集市上卖,围过来看牛的人不少,但是没有想买的。
一直到快傍晚都没有人买。
凌云志只好牵着牛回家了,第二天依旧来到集市,这一次有人想要买牛。
讨价还价一番之后,最终以十八两银子成交。
卖掉了牛,家里还有三只鸭,两只鸡,还有十几枚蛋。
顾月看到晚饭有蛋,很是惊讶,在村里鸡蛋算半个荤腥了,这些蛋平时都是攒着给爹吃的。
“娘今天怎么这么丰盛?”
凌云志说:“白天干活干的累死累活,当然要吃点好的补补身体,而且你在长身体要多吃点,吃饱了咱们一起去京城。”
顾月点头。
此后几日,陆陆续续又有买主上门。
那二十七亩田,被邻村一个家境殷实的小地主一并买走,其中一亩上好的水田卖了四两,其余按二两计。
家中剩余的鸡鸭和几十枚鸡蛋,也都在集市换成了铜钱碎银。
家里祖坟的地也找到了卖家,卖家让凌云志赶紧把坟迁走。
王大郎这个大孝男,当了驸马之后,直接过去都抛弃了,老家都不回了。
王大郎不管祖宗,凌云志这个没血缘关系的外人更不管了。
她干脆直接把棺材挖出来烧了,剩下的灰烬直接扫扫干净倒在了山里,回归自然。
王家老祖屋有同村的出价要买,村民觉得王家出过秀才,这间屋子风水应该好。
变卖了所有家产,凌云志收拾好东西,带着顾月离开了。
小道蜿蜒伸向远方,一大一小身影,离开了村庄,走向京城,也走向一场即将被彻底搅动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