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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很喜欢 ...

  •   十天对我来说过得很快,随便玩玩就过去了。我越来越紧张这天的到来,但是我哥好像并没有对这个重要的日子表现出什么。

      其实我不喜欢叫他哥,我想叫他郑忱。但是在我们确定关系前还是叫他哥比较好,这样显得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不同寻常。

      爸妈应该是不准备管我了,毕竟他们钱赚得多,我哥还那么优秀,放任我潇洒自在也没什么大问题。

      我家氛围说实话挺和睦的,爸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尊重女生,对我妈多一点耐心,多一些关心。

      我们举双手双脚赞同,导致我妈成了家里的至宝。

      他们不常在家,经常满世界地跑去旅游,所以大部分时间是我和哥两个人自己照顾自己。

      爸妈有提过给我们找一位保姆阿姨,被我们两个双双拒绝了,两个大男人了,还照顾不好自己吗?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哥,煤气怎么开啊?”

      好吧事实证明我哥才是大男人,我只是个小屁孩。

      我们不缺零花钱,我总想去吃校门口对面那家麻辣烫,特别香,去过一次就忘不掉了。但是我哥不许,他最多允许我每周吃一次,理由就是不健康。

      不去就不去,反正他做的饭一样好吃。

      被他管得久了,免不了沾上很多他的习惯和思想,比如躺床上的时候喜欢把脚趾向内扣紧。

      这个习惯是我有一次起床边穿衣服边和我哥说话的时候发现的。

      当时我笑得前仰后合,我说哥你为什么要把脚指头扣起来,看起来很好笑你知道吗。

      他后知后觉地活动脚趾,片刻后自己也笑了,

      “不知道,反正习惯这样了。”

      后来我竟然也莫名其妙地学会了这个习惯,所以如果有人来我家就能看到我们四只脚的脚趾扣着排成一排的滑稽场景。

      情人节就是明天了。

      晚上我稍微有些失眠,藏在床底下的礼盒一直在我心里滚来滚去。

      情人节到了。

      我把我哥从题海里捞出来,缠着他陪我去游乐场玩。

      他当然会答应我,从小到大我干什么他都惯着我,这已经成为一个定律,所以我天不怕地不怕。

      游乐园里人好多,有一半都是情侣来来往往甜蜜出行,不顾别人死活吻得热烈。

      我拉着我哥的手逼他和我十指相扣,大步走在路上。

      偶然经过一个卖毛绒动物发箍的小摊,我看到了《疯狂动物城》里狐狸尼克和兔子朱迪造型的耳朵发箍,当机立断买下了两个。

      我给我哥戴上灰白色的兔耳发箍,自己套上火红的狐狸耳朵。

      “我的为什么是兔子?不要不要,太柔弱了,我要戴你的。”郑忱伸手要换,我赶紧压住他马上摸到我头顶的手,可怜巴巴地求他不要换,因为我很喜欢。

      于是我们就顶着毛绒耳朵在寒风里说说笑笑,其实我感觉我们和正常情侣没什么不同。

      只不过他们比我们多了一层□□接触罢了。

      太阳快要落山,人群渐渐散去,我们也该回去了。

      临走前我抓住他的手飞快地在他无名指根套了一个东西,他疑惑地抬手歪头观察,看见了我套上的卡通戒指。

      是我的q版人物形象,花高价定制的。

      与此同时我也举起我的右手,无名指根同样有着一个卡通人物戒指,只不过我的这个人物嘴角右下方有一颗小痣。

      郑忱笑了,带动他嘴角那颗痣,

      “幼不幼稚?好像三岁小孩玩的戒指礼盒。”

      “那你喜欢吗?”

      “……我很喜欢,谢谢阿诚。”

      从初二起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送给我哥一样东西,什么都有,吃的穿的喝的用的,总之就是想把所有东西都给他送一遍。

      不过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会在情人节给他送礼物,我只知道每年的这天晚上我也会收到他送的一份礼物。

      万年不变的,一束玫瑰花,附带着一张手写的贺卡。

      上面一直都是只有“to 阿诚”这些字。

      说实话我觉得我哥挺不浪漫的,但是毕竟他也给我送礼物了,还是玫瑰花,所以我选择原谅他。

      我们把发箍紧挨着放进抽屉里,希望这样的话我们能像尼克和朱迪一样长长久久。

      不过为什么隔了几天我就看到了尼克朱迪不是官配的新闻?

      管他呢,反正我和我哥能在一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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