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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一个王妃的 ...

  •   “真决定了?”香苹认真问,“没有回旋的余地?”
      鹿韭很认真地点点头。

      “这样也好。”香苹点了点头。

      “什么叫这样也好?”徐轩逸一脸震惊,望向香苹,“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吧?如果鹿韭将来婚姻不幸福,哭着向你诉苦,上官喜新厌旧,家暴,赌博,出轨,你作为她的朋友没有在最初拉她一把,你也有责任啊!”

      “如果真这样,我会一枪打爆上官的头,让小鹿当个有钱寡妇。”香苹冲他挑了挑眉。

      “倒也不用这么想象力丰富。”鹿韭被逗笑了,“多谢关心,但我决心已定,我会辅佐玉阙,当一个爱他敬他的圣玛王妃。”

      徐轩逸正要说些什么,却被香苹摁住了肩膀,她的眼神暗示他现在不要多说。他想了想,现在时机不对,爱情是一场持久战,不要急于一时。

      “上官玉阙有绝好的财富和资源,你尽管享受,千万别亏待了自己。”香苹对鹿韭道,“上官是圣玛皇室,你可以爱他的身份和钱,爱他的身体和外表,千万不能爱他这个人,一个王后如果真正爱国王,是不会快乐的。”

      鹿韭听后凝神沉思许久,连带一旁的徐轩逸也屏住了呼吸。

      “我明白了,”鹿韭点头,一脸觉悟的微笑,“王妃首先是一个王妃,其次才是一个妻子,最后才是一个女人。她甚至没有自己。”

      “你明白就好。我真怕你长出恋爱脑。”香苹给了她一个拥抱,“去嫁给他吧,拿他的财富和地位为自己铺路,用上官家的力量作为自己的跳板,当一个武则天也好,叶卡捷琳娜也罢……”

      “哦不,这太难了,我哪里有你说的那样厉害?”鹿韭笑出声来,连连摇头,“我不像小苹果你,才没有什么大志向和大本事。我想当一个被呵护的妻子,将来生两个可爱的孩子,再用圣玛的王妃的皇室身份,做一些利国利民的事。现王妃就是这样,她做了很多公益,我若是能做到她那样,就已经很知足了。”

      徐轩逸心里心乱如麻,面上还是保持镇定,至少,他现在确信一件事,鹿韭虽然愿意嫁给上官,但,不会对他付出那么多的爱。

      还有六天?六天之内他要想办法让鹿韭改变主意,如果不能……反正时间还很长,人生一定会充满转机。

      一个人如果在婚姻里失去自己,是不会快乐的,如果他能让她重新拥有自己,他一定会获胜。

      *
      傍晚的时候,徐轩逸提出送她们回去。

      “我自己会开车。”香苹一口拒绝。
      “香苹你真不懂人情世故,”鹿韭开开心心地答应了下来,“怎么能辜负徐先生一片好意?”
      “不用那么客气,叫我阿逸就好。”
      “呕。”香苹做了个恶心的表情。

      送到家楼下,鹿韭刚从车子上下来,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汪汪!”阿奇摇着尾巴,兴奋地冲了过来。
      “等等!等等阿奇!我跟不上了!”伴随着另一个女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

      鹿韭一定神,瞧见了自己的嫂子——东方蝶兰。

      “二嫂?”还没等她说下一句,东方蝶兰就扑到她身上,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们东方家要出一个王妃了!”蝶兰捂住嘴,激动地就差哭出来,“真是祖坟冒青烟,东方家的老祖宗们可算是显灵了!我给你带来好多东西,都是为你结婚准备的,快快快,上去看看!”

      徐轩逸也跟了上去,却被香苹拦了下来。

      “我以为我们是好朋友。”徐轩逸侧了侧头,眯起眼睛望着她。
      “我们确实是朋友,可,这不是我的家,是鹿韭住的地方。”香苹故作无奈,“在古代叫闺房,你一个男人上去做什么?”

      “香苹,你也太封建了吧,时代都发展了还搞那套?”徐轩逸比她更无奈,换上一副绅士有礼的表情,对上东方鹿韭,连声音和语调都变得磁性起来,“我相信东方小姐会很欢迎我上去,就连您的爱犬也在对我摇尾巴。”

      “呜呜~”阿奇亲昵地发出了撒娇声,水灵灵的眼睛像在恳求,让鹿韭和蝶兰的心软成一片。

      “你身上藏肉包子了吗?”香苹皱眉,才不吃他这套。

      徐轩逸不搭理她,蹲下来,温和地摸了摸这一次见面的波奇,声音友好且宠溺:“你好,小狗,你叫什么名字?”

      阿奇热情回应,舔了舔他的手掌,尾巴摇得更欢快了。

      “它叫阿奇。”鹿韭笑道,“它应该很喜欢你,平常它都是生人勿近,警备心很强的。”说着,也一起蹲下来,揉揉它的脑袋,声音也又甜又软,“阿奇是想交新朋友了吗?乖狗狗,那我们带他上去好不好?”

      “汪汪!”阿奇同意。

      “带他上去做什么?他是男人,我们是女人。我们要聊女人的话题。”香苹总觉得徐轩逸今天不正常,睁大眼睛瞪着他,想瞧透他。

      “如果你们要聊结婚和感情,我是男人,可以提供不少有用的建议,”他微微一笑,起身,眼神往东方蝶兰那边抬了抬,“比如,怎么迅速抓住男人的心,并让他无法自拔。不管外面的女人如何像妖魅一样诱惑,他都绝不起异心。”

      这真是直戳东方蝶兰的心窝,她可太希望鹿韭有这样的本事了,当下眼神就亮了起来。

      “不必了,我们圣玛有自己的风俗,你这个外族人,不会懂。”香苹忙拦在蝶兰和他之间,冷冷道。

      “这话太伤人了,我以为我们中圃不分民族都是一家人。”徐轩逸隐隐伤感,一双眼垂了下来,睫毛轻颤,再睁开时双眼还带上了一些愁雾,好像别人做了多对不起他的事,而他不仅原谅了,还故作坚强安慰对方,“我就从来不觉得你们是外族人。”

      香苹整个人呆住,你小子竟然还有这么绿茶的一面!

      “我的老天爷,”东方蝶兰心都要碎了,忙上前亲自去拉徐轩逸,“这小伙子讲话可真甜,香苹太见外了,好客是我们圣玛的传统,鹿韭好事将近,应该把喜气传达给每一个人。我们为什么不邀请他上去喝一杯我们圣玛的奶茶呢?”

      “谢谢您,美丽的夫人。”他礼貌微笑,优雅地牵起东方蝶兰的手,在她手背上落下一个绅士的吻,并在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对香苹翻了个白眼。

      “yue。”香苹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香苹,别这样。”蝶兰忙对她摇了摇头,声音微微颤抖,眼圈都发红了,“太不不懂事了,徐先生会伤心的。你怎么忍心让一个这么帅气、善良、品性好的男人伤心呢?”
      “不要紧的,美丽的夫人,”徐轩逸忙来当好人,“香苹年纪小,不懂事,我体谅她是应该的。”

      “徐先生,你人真好,长得也帅,”东方蝶兰顿时心里美滋滋的,完全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整个人容光焕发,“我哪有那么美哈哈哈,这小嘴真甜。这么好的小伙子,快快快,我们一起走吧!”

      香苹:“……”

      他嘴上不承认,可行动一直出卖了他,他分明是想用一切法子和香苹在一起。他一直帮她说话,维护她。
      鹿韭于是忙轻轻把香苹往徐轩逸那边推了推:“对啊,只要徐先生你愿意,到时还可以和香苹一起来参加我的婚礼呢。一个当伴娘,一个当伴郎,多好。”

      徐轩逸:“……”
      香苹原本沉下去的脸顿时明亮起来,笑着一掌拍在徐轩逸肩上:“是啊,伴郎!”

      于此同时,蝶兰也笑眯眯地望着两人,郎才女貌,一对璧人,香苹终于也有男朋友了,感情还很好。伴郎和伴娘,将来又变成新郎和新娘,多好。圣玛的贵族女子一般不外嫁,可香苹这性子在贵族联姻圈里够呛的,只要她有了喜欢的人,闻人家对未来女婿的要求会放宽很多很多。她就瞧着眼前的小伙子很好。

      一行人上楼,到了鹿韭家中。

      她住的这一片地方被默认是圣玛区,很多圣玛的有钱人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会在丹京买房炫耀,其实一年里难得来个两三次,空置时每隔一段时间就找人打扫卫生,有些没钱还死要面子的贵族还会偷偷把这里的房子租出去,收点租金填补财务空缺,被圈子里的人发现了,就对外称那是远房亲戚,免费给他们住的。根据房子买的地段、户型、面积,可以大致推断这个人在圣玛处于什么样的财力和地位。

      徐轩逸大致推算了一下,鹿韭家中富裕,但又不到富得流油的夸张程度,像上官玉阙那样皇亲国戚级别的,直接在丹京划了块地建造超豪华私人庄园,而这里是一个目测300平的平层。
      毕竟丹京寸土寸金,买房资格卡得很紧,即便是圣玛贵族,买房也有所限制。他又迅速算了一下自己在丹京的房产,还好,远远超过了东方家,这样将来面对东方家父母时,也能有更多底气。

      房子的外观和一般小区无异,里面的装潢可谓从天花板华丽到地砖,民族特色的繁复图案各种堆加,五颜六色,丰富多彩,各种精致的装饰品摆满了柜台,桌子椅子茶几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地方都盖了蕾丝布。
      徐轩逸以前在圣玛住过一段时间,对这种极繁主义不陌生,想到自己家性冷淡风格的极简装修,忽然觉得改一下风格也不错,鹿韭喜欢就好。

      东方蝶兰把一箱子又一箱子的圣玛特产打开,吃的,用的,喝的,应有尽有。

      “这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这些。”她捧起一件流光溢彩的圣玛传统服饰,抖了抖,展现给她看,“这是我最珍爱的东西,是我妈妈留给我的,妈妈是奶奶留给她的,原本我是打算给玫儿(蝶兰的大女儿)出嫁时用的,但现在,我留给你,在我心里,你比玫儿更重要。”

      “所以这是?”鹿韭看了一眼这件年代久远(老土)且起码有五十斤的衣服,嘴角微微抽搐。

      “六天后的宴会,只要你穿上这件礼服,就会是整个宴会上最亮眼的女主角。”蝶兰两眼发光,“当初我就是穿着它,嫁给了你二哥,我妈妈也是穿着它嫁给了我爸,我奶奶……”

      “好了,我明白了。”她忙深吸一口气。蝶兰还在喋喋不休,她已经自动过滤了。

      这真要穿上它,岂止是最亮眼啊!鹿韭在心里默默扶额,这一层一层的大裙摆,金丝和银丝编织的复杂的图案,还有上面点缀的水晶和亮片,简直能把人的眼睛闪瞎。
      再加上这衣服年代久远,就连现在圣玛的年轻人也都看不上,更不要说在这国际时尚之都丹京……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宴会上来表演唱歌的少数民族女歌手呢!

      贵重是真的贵重,土也是真的土。

      蝶兰笑容满面,又拿出一顶圣玛风格的帽子和一双靴子,同样的古老,同样的闪瞎人眼,她兴高采烈建议:“到时你穿上这个,一定会迷死在场所有人。”

      三人:“……”

      那一刻,不仅三人,就连是德牧的阿奇,都深深感受到了审美的差异,把脸瞥向了一边。

      “衣服非常漂亮,我相信我穿上后绝对会震惊全场,只是……”鹿韭一脸的十分遗憾,“丹京毕竟是个国际化大都市,我觉得我还是穿得……更适合丹京比较好。”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蝶兰对自己的审美很有信心,“我们是圣玛人,我们该对自己的民族文化自豪。”

      “其实……看久了也挺好看的,”徐轩逸端详许久,端着下巴,安慰道,“有春晚那味儿了。”
      香苹:“你别说了。”她很头痛,之后拍了拍阿奇。

      聪明的德牧忙上前在礼服旁嗅来嗅去,然后狠狠一口咬了下去,用力甩了甩头,礼服顿时被撕了一道口子。

      除了蝶兰,每个人都在心中默默为阿奇鼓掌。

      “坏狗狗!”蝶兰轻轻拍了波奇的脑袋一下,一脸痛心,这些衣物由精通圣玛古时织造技术的师傅手工制作,耗时耗力,眼下被阿奇咬了一个大洞,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找个师傅可以修补好,但起码要一两个月,来不及了。”

      “我认识几个设计师的朋友,我让他们赶工做一条礼服,也许还来得及。”徐轩逸忙安慰她,随后又补充,“西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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