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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树 ...

  •   窗外,鹅毛大雪扑簌簌往下掉,天色已经变暗,搭配上洁白的雪,让这座城市呈现出一种寂静的灰色。
      下班高峰期,堵塞道路上映出车灯的颜色,拌着被轧成脏冰的雪,在神色麻木行动小心的人群中变成老化的血管。

      西黎市。
      千理新区滨海南路68号银基大厦A座22层。
      我站在公司办公室的窗口望着外面的场景,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好突然的大雪,一点预兆都没有。连着下了几个小时,路上都变得湿滑,而且丝毫不见停下的迹象。
      这么可怎么回家?

      “李主管,我送你回去吧。”
      正想着,部门里新任的副主管褚钧安敲了敲办公室的门说道。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外面是整个部门办公的地方。
      尽管还是能听到一些部员们对于今天会议中人员调整事宜的窃窃私语,但我完全不在乎。

      “好啊。”
      我点头,然后走出办公室扫视一周。原先悄悄观察办公室里情况的那几个人见我出来立马把头低了下去,假装还在认真工作。
      没有拆穿他们,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去茶水间接了点水,然后回办公室继续工作。

      “李主管,我有个事想问你。”
      在送我回家的车上,褚钧安用一个问题打破了沉默。
      “下班就没必要主管主管的了,叫我学姐就行。”我说道。

      “噢,学姐。我想知道,你当初为什么选择跟温总一起来这里开公司啊?”他一边熟练地打方向盘控制着与前后车之间的距离,一边发问。

      “公司是温总和市场部的两个经理一起商量开的,我是后面才被温总叫来的。”我解释道。

      “这我知道,只是……”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然后才接着说道。
      “学姐,你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小的知名度了,当时完全可以到更有名,或者更大的公司上班,为什么…选择跟温总一起到新区创业做地树呢?”

      “这个嘛……”
      他的问题很简单,但是回答起来却不太容易,毕竟稍不留神就会扯到自己长篇大论的人生史,给人听感不佳。

      我想了想,然后才给出了个不太明确的答案。
      “温总是我高中班长,毕业以后他说他开公司还缺一个总策划,所以我就来了。”

      “所以你就来了?不怕被骗吗?”显然,连褚钧安听到这样的回答都有些不敢相信,声调也有些转弯。

      “还好吧,以前一个班的时候他还挺靠谱的,所以毕业以后我就去了。后来接了几个大单子,大家认真地干,这才让公司开了张。”我说。

      “这我知道!”他赶忙接话道,“就是省馆和‘坠落冰川’那两个吧!当时这两个节目上了新闻,火了好一阵子!
      我们老师还专门做了课件给我们讲你,说你算是我们的优秀校友!”
      说起来这些事,他似乎很有兴趣,讲的时候也眉飞色舞,好像自己也参加过一样。

      “学姐,其实我是因为你才决定来地树的。”
      气氛短暂地沉默了一会儿后,他说道,语气沉下来些。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学姐,我知道今天开完会以后,大家的态度可能伤了你的心。但是我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超过你去做什么。
      是因为有你,我才会知道地树,才会想要来到这里。真的……学姐,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我把你当偶像的。”
      他的语气诚恳,情感真挚,一字一句都在狭小的空间里激起阵阵海浪。
      我没有回答他,车里又陷入了尴尬的寂静。从后视镜能看到他的表情有些尴尬。
      或许他在想,他已经这么掏心掏肺了,为什么我还不表露出一点原谅或者共情的态度呢?

      但我确实没有回应,至少是在他送我到家以前。

      车窗外渐渐换了背景,接近了小区。到了。

      “改革进步是好事。
      论领导才能,我确实不如你,这是事实。但在专业性质上,我可不相信你能超得过我。”
      下车时,我笑着对他说,然后关好车门径直离去。

      …………
      我叫李泽麟,性别女,今年二十八岁。如今在地树文化公司担任部门主管。
      刚才送我回家的是今天新升职的部门副主管,褚钧安。
      他小我两岁,是我的大学校友,也算学弟,以前是部门员工,今天被正式任命为我们部门的副主管。

      我是部门主管,更是当初跟着老板一手干起来的初始员工。虽然专业能力过硬,但领导才能不够,底下人一直有意见,这我都知道。
      今天给褚钧安升职的时候,有员工的电脑设备出了点问题,结果放出了大家吐槽我的语音条。

      当时我想,误触的部员应该比我更尴尬吧。
      我没什么所谓,不过他们话里话外点到褚钧安即将后来者居上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他神色明显难堪起来。
      怕我搞他?或许吧。
      不过他办事是真的靠谱,连我也满意。

      【麟麟,下班了吗?】
      刚到家喝了杯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屏幕就亮了起来。

      是罗臻。
      当初我决定跟着老板来千理的时候听说他也在这里工作,就麻烦他帮我找了房子。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就是他帮忙找的熟人,连房租都比外面的低不少。
      你问他是谁?
      嗯…异父异母的哥哥?这个解释怎么样?

      是这样的,在我还小的时候,家里就一直想再要个男孩儿。只是我母亲的身体不太好,怕危险,就想着领养一个。
      罗臻家里有三个儿子,他是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了解,总之他是到我家来了。

      “麟麟,叫哥哥。”

      小孩子的感知是异常敏锐的,当我见到他时,就深深地意识到要有人分走父母对我的爱,所以上去就挠了他一爪。
      这一爪不仅挠破了他眼角的皮肤,也挠破了两个孩子之间的薄障壁。

      当晚,我就带他去了我的秘密基地,还把喜欢的玻璃球送给了他。美其名曰是“给”,倒不如说是“赔”。
      毕竟我没有道歉的习惯。把他的脸抓破后,也只是被训得坐在板凳上,死都不吭一句。
      倒是他,没哭也没闹,只是告诉大人说“不疼。”到了晚上还肯不计前嫌地陪我玩。

      不过这段所谓的亲情没多久就以我母亲的怀孕为终点结束了。

      我还记得他被送走的前一天的情景。
      “我要走了。”他说。

      “去哪儿?”
      我站在他后面百无聊赖地踢他的鞋子。

      “回我家。”
      他看着客厅里商讨事宜的大人们平静地说道。

      “我也去吗?”我问。

      “他们不会让你去的。我走了就不回来了。”他说。

      “你怎么知道?”

      “你要有弟弟了。不信的话你可以去看你妈妈的肚子,等我走了以后再过几个月。”

      “我才不信。”

      第二天,他果然被送走了。
      自那时起,我就莫名对他生出一种神秘的信服。现在想想,或许就是因为他这个立即得证的预言。

      而后许多年,我们也只是偶尔会见上一面,关系疏远地近乎于陌生人。
      再次相遇,已是在千理区的咖啡馆中。
      彼时他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几年,对西黎的了解要比我多得多,于是自然而然地就承担起一个“哥哥”的职责,帮着妹妹租房、搬家、买日用品、熟悉城市……

      【刚到家,怎么了?】我回复他。

      【给你点了份意面,一会儿记得拿。我跟小哥说过不用敲门了。】
      手机对面发来消息。

      【谢谢哥,你吃了没?】

      【吃过了,我这里有两张明天晚上的电影票,要一起去吗?】

      电影……
      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回复了可以。正好,我也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他,听听他的建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地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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