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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火之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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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午安!城主大人,需要为您打开地图嘛~】
这是苏柳来到异世的第二天,陪伴他的是一个据它自己说只会甜言蜜语的心灵抚慰型系统。
苏柳盯着虚空中展开的地图,慢悠悠地走在一条荒芜、萧条的小径上。
昨日他已经大致转了转,他的出生点应该是在名叫“盘古大陆”的偏远沿海地区,这里似乎在不久前经历过一场大战,战乱过后的山林,仿若一幅被撕裂的田园油画,空气中播撒着硝烟与焦土的气息,舌尖时不时还能品尝到一股草木焚烧后的苦涩味道。
但奇怪的是,这里有干涸的血液和人类行军时留下的深浅不一,却步调一致的脚印,但到目前为止,他没有看到其他更具有代表性的战争碎屑:如碎裂的军服和遗弃的物资,或者无人认领的遗体。四周静悄悄的,连乌鸦独有的散发着凄凉和不祥的啼叫也听不到,他好像与这个世界脱节了。
苏柳返回他位于半山腰的茅草屋,他想,其他地方他已经不用再看,这显然是一个被打扫过的遗弃之地。
苏柳在脑内问系统。
【所以,这个地方现在是我的领土?】
【系统:是的呢,城主大人,请开启您的赢家人生吧~】
苏柳想,他大概有点明白了。
他现在,是个光杆城主。
他点开了虚拟界面,一个等人高的人物画像在他面前展开,其左侧是一行行详细的人物简介。
【领地:星火之城】
【城主:苏柳】
【代理人:未知】
【人才储备:0/∞】【系统OS:城主大人,您尚未解锁权限呢,请尽快收服一位下属开启权限吧~】
【基建设施:0/7】【尚未解锁】
【声望:0】
【天赋技能:灾厄启示Lv1】【可升级】
【潜能:未知】
【血统:未知】
苏柳的视线在血统这一栏上打量了几秒,突然将食指伸进嘴里咬出一个口子。
几滴血从葱白的指尖冒了出来,苏柳盯着这些在阳光下显得色彩艳丽又晶莹剔透的液体看了看,没看出什么不同,不论是气味还是颜色,都提示他,这是一个典型的人类躯体。
不应该啊,难道他猜错了。
按照小说《星火之城》的设定,他应该是个血族Omega才符合城主的逼格。
【叮咚,提前触发特定条件,已为您更新血统板块。】
【更新完毕】
【血统(已更新至最新数据):血族Omega】【系统OS:天哪,我的城主大人,作为世上仅存的血族Omega,今天也是高贵优雅呢~】
果然,从昨天开始就一直未进食却一点饥饿的感觉都没有,怎么想,他都不可能是个人类。
但转眼一想,按照设定,血族Omega虽然不以动物及人类的血液为食,但以血族Alpha的那什么为食,想到这里,他的脸黑了下来。
真是糟糕透了。
【系统:不要担心啦,城主大人,我永远与您同在哦~】
苏柳气红了眼,算了,以血族强悍的体质,少说可以不吃不喝几百年,大不了他扛不住陷入沉睡。
这时,系统发出一阵手忙脚乱的嘟囔声,随后那独特的充满科技又透露出一丝跳脱的声音响起。
【系统:城主大人,有人接近了您的领地哦,要放他进来嘛~】
从之前的探索中,苏柳已经发现他脚下的这块领土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特殊空间,类似于异次元,被切割并依附于时间与空间之上。
简而言之,星火之城,介于有和无之间。
几个小时前,达乌斯带着他目前仅剩的资产(两个人类血奴)逃亡,他是个落魄的贵族,一个月前刚因为站错队被连带,庄园沦为战场,仆人和护卫队死的死,叛逃的逃。
他咬着牙坐在马车里,拉车的并不是马,是一男一女两个衣不遮体,一脸菜色的人类。
是的,他连马都买不起。
他已经身无分文。
这时,风将马车的前门吹开,带来一股难闻的尸体腐败和焦土的气息,他拿起手中的鞭子狠狠抽向那名男性Beta。
是的,一切都是从他收留这个男性Beta开始,害他失去了作为一个贵族的体面,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该死,要不是因为他圈养的Omega血奴在那场乱斗中只剩下了一个,而Omega本来就很柔弱,他担心逃亡途中变故众多没有保障,他也不会带上这个Beta。
该死的Beta,该死的世道,该死的……国王陛下。
他刚才抽的那一鞭已将那个Beta抽倒在地,马车也顺势向一侧倾斜,眼看另一侧的女Omega就要被压得跌倒,他愤怒地跳下车,单手就将马车掰正。
“没用的东西,”他对着那个摔在土里,脸上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男Beta冷嘲热讽,“你不是很厉害,怎么?你的组织抛弃了你?”
男Beta低着头沉默不语,只一味喘气。
一旁的女Omega跪下磕头,害怕地流着眼泪,“主人,请您息怒。”
这时,男Beta看了女Omega一眼,眼中快速闪过暗芒,轻声说:“在前面那里的崖下。”
“什么?”身为血族,达乌斯有着极其灵敏的听觉,他当然听清了男Beta的低语,但他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是的,他将这个Beta带在身边除了作为血奴满足基本生活保障之外,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Beta自称是“来日黎明”的组织成员。
这个组织活跃于灰色地带,所有血族和人类都想找到它,但它很神秘,又似乎无处不在。
它活跃在动荡和不安的局势中,但总能独善其身,明明很邪恶,却以“歌颂黎明”为宗旨。
血族恨它,人类却赞美它。
其原因,是因为它以倒卖三代及以上纯血血族的血清为主业。
甚至可以无视原主的血亲锁(由血族本人锁定,是一种种族天赋),使用该血族的血清将人类转变为其子嗣。
因此,很多势力都在暗处蠢蠢欲动。
对于血族来说,哪个低阶血族不想成为三代及以上的血族,这世上除了国王陛下和亲王殿下这对亲兄弟能够完美继承父母的始祖基因之外,二代血族就可以当公爵,三代血族就是名副其实的侯爵,三代及以上的纯血血族世上仅有一百多个,却统治了这片大陆近三万三千年,什么好东西都被他们抓在手里,剩下的四代及以下血族难道一点都不眼热?
而对于人类而言,人类一出生就是行走的血包,要不是纯血血族那一套只吃人类Omega的贵族腔调让人类社会中的Alpha和Beta有了些许喘息,人类领袖将形同虚设,但由于人类的低等地位,这样的诱惑摆在面前,那些权力中心的人真的不会心动?
显然,达乌斯是心动的,不然他也不会到如今还不死心。
“你的意思是,我从那里跳下去,就能进入来日黎明,”达乌斯猩红的眼斜睨了一眼男Beta,似乎只要看这个该死的血奴点头,他就会动手将其扔下去。
男Beta似乎没有察觉到什么,眼神中透露着恳切,“当然,我的主人,您可是组织的优质客户,我怎么敢欺骗您,这是我们组织位于荒原的一个小据点。”
言下之意,这是专门提供给客户服务的临时移动站点,并非组织的核心据点。
达乌斯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可崖下除了风声,还是风声,不像是有生物活动的迹象,“你的答案最好存在真实性,”他单手掐着男Beta的脖子将其从地上拎起,边说边走到了悬崖前,出于谨慎,他将男Beta悬空举在崖前,威胁道,“你这个该死的东西,确定不是在耍我?”
“您是优质客户,组织总要拿出一点诚意,”男Beta呼吸有些困难,但他仍然眼神坚定地看着达乌斯,“主人,您不妨试试,毕竟作为血族,您并不惧怕坠落。”
达乌斯似乎相信了这套说辞,他捏着男Beta的手松了松,“价钱怎么算?”
“组织为所有客户都提供了记账服务,等主人成功晋升为三代血族,重回荣耀,想来是不会赖账的。”
就在男Beta以为这一关算是过了的时候。
达乌斯居然松开了手,任由男Beta摔下悬崖,在男Beta不可置信的眼中,达乌斯的眼睛这才第一次与男Beta对视上。
这一刻,男Beta才清晰地看到了这个血族眼里的情绪。
残忍的红眸中,带着一种看戏的悠闲。
达乌斯,不是新客户!
男Beta不甘地闭上了眼。
走上这条路,他从未惧怕过死亡,可他真的不甘心。
这次,他是栽了。
荒原的另一边,有军队正在清理战场。
几个无所事事的血族贵族聚在一起闲聊,“听说了么,国王陛下这次跟亲王殿下起冲突,是为了一个人类Omega。”
“我听说是为了情。”另一个刚说完,这些人便哄堂大笑。
“血族居然会对人类动心?可别告诉我,这是你新书的灵感。”
“被你猜到了,我准备以国王陛下与人类Omega为原型,写一部纯血血族与人类的旷古绝恋。”
“我的天,尊贵的国王陛下居然对放在王宫餐桌上的一块蛋糕起了不该有的心思,他可真可怜。”
说着说着,这些人又开始大笑起来。
路过的士兵摇了摇头,为了骗人类多生一些Omega,也为了这些人类Omega在接受命运的同时心存侥幸,这样的洗脑书籍层出不穷。
可是,血族根本就不会爱上人类,血族Alpha只会被血族Omega吸引,而众所周知,血族Omega极其稀有,上一个血族Omega出现的时间是在两万三千年前。
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王在位一万年的时候,那个美丽的血族Omega悄然出现了,为了争夺这个Omega,作为士兵的血族Beta全部灭绝,三代及以上血族Alpha从原来的二千多锐减为二百多,再加上寿元已尽却找不到血族Omega结婚的血族Alpha到死都没有后代,最后数量才变成了如今这样。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三代及以上的血族根本不会纡尊降贵转化人类作为子嗣,而四代之后的血族却不会有这种骄傲,因此与其他低阶血族相比,这些顶级贵族才会如此稀少。
当今世上,唯二的两个始祖血族,纯血皇族,只有国王陛下和亲王殿下。
他们是唯一的血族Omega与血族王的亲子,在血族王在位三万年,寿元将尽前,才与王后有了两个孩子,他退位后携王后归隐田园,不知道最后葬在了哪里,想来是不想被各方打扰。
他将王位传给了大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国王陛下,如今在位已有三千年。
在王后未被公众所知的那漫长的一万年,所有血族都以为他们是被神抛弃的种族,甚至觉得血族Omega根本就不存在,神给了血族比世上所有生灵都更为强大的体魄、寿命和天赋,却残忍地将他们绝种了。
血族中也有人尝试过将人类Omega转化为血族,但神奇的是,血族可以转化人类Alpha和Beta,却无法转化Omega。
所有的人类Omega,无一例外,在被转化的一瞬间,全都会七窍流血而死。
深深的绝望笼罩了这个种族。
他们开始醉生梦死,甚至还有血族试图自杀。
但是,有一天,王后出现了,那个时候,那个Omega还不是王后,他的人类男友出轨了,他还被这对下贱的渣男小三打伤。
那时,血液的香气散发到了空气中。
方圆五百米内的所有高阶血族都沸腾了。
从此之后,那一天午夜钟声敲响后的一周,被定为血族的“桃夭之约”节日庆典。
现在,再过几个小时,就到了一年一度的“桃夭之约”。
士兵们抓紧时间清扫战场,这是他们每年最兴奋的日子。
王后去世后,血族Omega已经有三千年未出现了,血族们怀疑可能需要再过七千年,也就是一万年整,才会出现另一个血族Omega,但谁的心中都会升起一丝侥幸,万一呢,万一血族Omega就出现在了他身边。
他一定会即刻将这个小甜心藏起来,谁都不说。
正是因为怀着这种心理的血族很多,因此在王后最初出现的那座城市逗留打转的血族特别多。为了给触不及防出现的血族Omega留个好印象,血族通常很少在这个特殊时段发动纷争,而这也给那些试图推翻血族统治的人类反骨派们可乘之机。
因为在这个时期,为了息事宁人,伪装优雅,血族统治者们都是很温和的,哪怕真的起了冲突,血族还会事后清理战场,救助无辜卷入其中的人类民众。
铂西是个三代血族,拥有西部沿海的一块领土,这里也是现任国王陛下母亲的故乡。
管家安德里向他汇报工作:“伯爵大人,今日也没有血族Omega的踪迹。”
铂西恹恹地看了眼管家手里印着桃花的烫金请帖,“把这个拿给李安,让他代我去一趟。”
漫长的等待让他得了抑郁症,如果不是心存幻想,他早就自杀了。
安德里担忧地看着他的伯爵,可伯爵已经闭上了眼想一个人静静,他只好叹了口气退出去。
长寿是一种诅咒。
他感概着去了护卫队。
李安是护卫队新晋的队员,并不被伯爵信任,让他去参加“桃夭之约”正好合适,当然也带了点审视的目的。
李安是个长得白净的九代血族,刚被一个不知名的六代血族转化,据他求职简历上说是因为命运的牵引,才会来到铂西伯爵的领地。
安德里不喜欢这种油腔滑调的小年轻,他公事公办地向李安传达了伯爵的意思。
果然,一听是伯爵交代的差事,李安诚惶诚恐地接下这张请帖,在一众护卫们或羡慕或嫉妒或了然的目光中,兴高采烈地回住所收拾行囊,离开之时,他的眼神状似不
经意地瞥了一眼管家安德里领口别着的贵族徽章。
那是一枚银制的徽章。
上面用珐琅勾勒出一轮血月,背景是缠绕着生长的银色藤蔓,其上开满了黑色的玫瑰。
玫瑰,那是皇族近臣的标志。
所有的贵族近臣,都会在他们的家族徽章里加入玫瑰的要素。
啊,真希望早点看到这朵玫瑰凋零在烈日之下。
我的,亲爱的,伯爵大人。
还有你,尊敬的安德里先生。
李安这样想着,手头上却越发恭敬和仔细地收好请帖,起身前往五公里外的男爵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