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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裴翊死了,死的猝不及防。

      二十八岁的大好年华戛然而止,任谁都会感慨一句造化弄人。

      只是这造化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裴翊来不及思考。

      巨大的冲击下他整个人在车里腾空,不仅没有昏迷甚至还奇迹般的清醒。

      眼睁睁看着制造这场车祸的罪魁祸首,唯恐他死不透,转了个弯直冲他所在的后座又撞了过来。

      他被迎面而来的铁皮怪物撕裂。

      “痛不欲生”是裴翊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之后便是一阵白光,他死透了……

      再次醒来,裴翊好端端的躺在家里。

      周兆的一切熟悉又陌生,明亮的像是蒙了一层虚幻的滤镜。

      他不仅没有少胳膊少腿,甚至还年轻了十二岁。

      原来十六岁就是人在天堂的形态,人类的终极目标果然是长生不老。

      为什么是十六岁不是十八岁?

      难得是人的身体从三十岁开始衰老,灵魂从十六岁就开始老了?

      裴翊恍恍惚惚想了很久,直到一个人闯进来,带着腾腾的热气。

      “愣着干嘛?走啊。”

      王旭,曾被他判定为不合格的朋友,也是十六岁的模样。

      是来给他引路的吗?

      人固有一死,对于自己的死亡,裴翊还算坦然。
      但他记忆中的王旭是个很健康的体育生,难道是意外?

      他微微蹙眉,“你怎么死的?”

      王旭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翊哥,你也想让我爸打死我吗?”

      “被你爸打死的!?”
      裴翊怀疑自己听错了,“这合法吗?”

      说完,裴翊自己也沉默了,他的死好像也不合法。

      王旭探头探脑的伸手在他面前晃,“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睡懵了?”

      他的手在裴翊脸前带起一阵风。

      天堂会有风吗?

      裴翊是第一次死,实在没什么经验。

      不等他反应,王旭拉起他往外走。

      大手热腻腻的糊在手臂上,裴翊洁癖发作本能的抗拒。

      灵魂也会出手汗吗?

      这个疑问在他被拉出门后,跟着理智一起蒸发了。

      热浪在四周翻涌,头顶像是有十个太阳直射,那里是天堂分明是地狱。

      直到被塞进一个冷气十足的车里,裴翊才冷静下来。

      天堂和地狱区别取决于有没有空调。

      所以,他没死。

      裴翊摸了摸脸颊才终于想到高科技。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又是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熟悉是这款手机他用过,陌生是机型早淘汰了。

      熟悉的金色,熟悉的图标,这是苹果几来着?

      他按亮屏幕,2013年8月28日。

      13年,应该苹果5。

      王旭也跟着裴翊的视线,恨不得把手机盯出一个洞,“看什么呢?”

      裴翊如梦初醒般抬头,伸手掐了一下王旭的胳膊。

      “嗷!!!啊!!!”

      王旭野猪嚎叫着“蹭”的跳起来,头盖骨撞到车顶又像皮球一样被打了下来。

      撕心裂肺的声音从胸腔里钻出来,“翊哥你要杀了我吗?”

      痛感正常,不是做梦。

      他是真的回到了十六岁。

      “是平行世界还是穿越时空?”
      裴翊不自觉呢喃出声。

      翊哥在研究这些吗?王旭揉着吃痛的手臂,十分认真的在脑海中检索有关平行世界和穿越时空的知识。

      “《犬夜叉》《穿越时空的少女》《命运石之门》《魔法少女小圆》这些都是穿越相关的。”

      “这些都是少女漫?”
      裴翊微微蹙眉,“你的爱好……”

      在裴翊一言难尽的神情中,王旭真诚发问:“你怎么知道是少女漫的?你也看过这些动漫吗?”

      “……”

      车子平稳疾驰,窗外车水马龙。

      裴翊透着车窗向外看,街巷的繁华热闹虽然不如十二年后,但也是海晏河清一派祥和。
      他应该不是承担拯救世界重任的动漫主角。

      “犬夜叉超级好看,讲的是戈薇穿越到战国时代,被认出是桔梗的转世,唤醒了犬夜叉,一起收集四魂之玉,然后还……”
      提到王旭擅长的领域,他兴奋的给裴翊推荐,如数家珍的介绍剧情。

      裴翊不胜其扰,“不要剧透。”

      面对这个严重的指控,王旭瞬间住嘴。

      气氛凝滞片刻,裴翊理清了所有思绪。

      无论是平行世界还是穿越时空,又或是弥留之际的一场幻梦,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他带着二十八岁的记忆,回到了十六岁,除了接受,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好不容易活了,总不能再去死吧。

      不对!他原本就不想死的。

      那场车祸是人为,是有人要杀他。

      裴翊在脑海中飞速回忆,杀人动机最大人是,简行之。

      简行之是圈子里最炙手可热的新贵。

      短短两年,他所掌管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虽然底蕴不如裴氏深厚,但也是裴氏不容小觑的对手。

      简行之本人更让人捉摸不透,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仿佛带着巨款凭空出现的一样。

      外界疯传他神秘的黑色背景,有人说那笔巨款是赃款,也有人说他是成功洗白的黑涩会。

      而简行之脸上那道横贯鼻梁的伤疤,就像是对他黑色背景的佐证。

      基于对生意场上对手的尊重,裴翊曾找人调查过简行之。

      背景:无。
      但他掌管企业吞并壮大的过程,精彩的能出书。

      裴翊看完只得出了四个字,“不择手段”。

      后来再和简行之打交道,裴翊都会提前做足准备,但显然,还是做少了。

      他怎么都想不到,简行之会在他去竞标会的路上直接下死手。

      “商场如战场”,合着简行之以为这是陈述句?

      果然是黑涩会做派。

      车子缓缓停下,王旭率先打开门跳了出去。

      裴翊跟着下车,环顾四周只觉得街头巷尾都很陌生。

      “这是哪儿?”

      “我们学校后街。”

      学校后街?

      十六岁的年纪,现在应该是高二。

      这么看去,裴翊反倒有些模糊的印象。

      “来着儿干嘛?”

      “约架。”

      裴翊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带我来打架?”

      “翊哥,好朋友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们是朋友吗?”

      “不是吗?”

      “……”
      裴翊想说不是,可话到嘴边却停了。

      王旭还是他记忆里鲜活的少年模样,神采飞扬的看着他,十分笃定他们“好朋友”的关系。

      当年,他有王旭打过这场架吗?

      没有。

      他的高中生涯枯燥的只用‘学习’两个字就能高度概括。

      如果真的帮王旭打过这一场架,绝对是他记忆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不可能不记得。

      所以,当时的他一定拒绝了王旭。
      甚至都不会被他稀里糊涂的拽上车。

      毕竟他从没把王旭当做朋友。

      可他现在是一个比王旭大了十二岁的成年人,总不能任由一个小孩儿挨打。
      还是一个看起来就不太聪明的小孩儿。

      来都来了……

      裴翊长叹一口气,“去哪儿?”

      这是愿意帮忙?王旭兴奋的差点跳起来,指了指前面的巷子,“就在前面的巷子里。”

      裴翊无奈的跟上王旭的脚步。

      刚走进巷子就听到打斗的声音。

      王旭也懵了,“这是已经开始了?”

      “你还找了谁帮忙?”

      王旭挠了挠后脑勺,“没了,就咱俩。”

      走过拐角,他们远远看到两拨人在打架。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拨人围攻一个人。

      那人看起来身形清瘦,旧T恤空空荡荡的挂在身上,露出的腕骨线条清晰嶙峋,看起来并没有多少肉。

      可攥起拳头,手臂肌肉就像拉紧的弓弦,被那么多人围着,也丝毫不落下风,一招一式干净利落,甚至有些赏心悦目。

      裴翊忽然理解为什么有人那么痴迷地下拳场了。

      那人的动作没有任何赘余,瘦削的手腕一翻一扣,锁死对手的关节,一个凌厉的高鞭腿,把上来帮忙的人踹出两米远。

      精彩!

      裴翊的视线,挪到那人脸上,感觉有些熟悉。

      难道是他的那个高中同学?

      正想着,面前这张清俊冷厉的年轻脸庞,和某个老谋深算,阴狠毒辣,有道伤疤的脸重合了。

      简行之?!!!

      十六岁就开始在道上混了?

      杀己仇人就在眼前,裴翊欣赏的目光变得复杂。
      甚至觉得那群围殴的人不争气,这么多人打不过一个人。

      好在围殴的人够多,简行之逐渐有些力不从心。

      同样在观战的王旭,也发现问题,用手肘撞了撞裴翊。
      “翊哥,要不要去帮忙?”

      裴翊扬眉,轻蔑出声:“帮他?”

      他没一起上手打,都已经是简行之祖上积德了。

      话音刚落,裴翊就看到王旭拎着搬砖冲了进去。

      “?”

      怎么会有人一根筋到,连反问和嘲讽都听不懂?

      裴翊只能在巷子边挑一根趁手的木棍,跟着冲进去。

      反手打向简行之。

      简行之抬手格挡,硬生生挨了一棍,“兄弟,不是来帮忙的吗?”

      裴翊浅浅勾唇,“抱歉,失误。”

      “……”

      王旭虽然人不聪明,但虎头虎脑的肌□□育生拎着搬砖,架势确实唬人。

      裴翊不捣乱的情况下战力也不错。

      不到五分钟局面扭转,一群人抱头鼠窜,落荒而逃。

      打了胜仗的王旭兴致极高,主动伸手和简行之自我介绍,“王旭。”

      “简行之。”
      简行之和王旭握了下手,然后转身笑着冲他伸出手。

      作为胜利者,简行之是三人中最狼狈的。
      原本就旧的T恤在拉扯中变形,还被蹭了几只脏兮兮的脚印,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露出精致白皙的锁骨。

      肤色是冷调的白,衬得眉眼立体分明,纤长的睫毛微微垂着,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气质清隽,完全没了刚刚打架时的冷厉。

      裴翊莫名想到一条关于简行之的谣言,说他是卖屁股爬上去的。

      如今看来,他确实是有这方面的资本。

      裴翊和善的回以微笑,抬手。

      “啪——”

      简行之被裴翊一巴掌扇懵了。

      反倒是王旭率先开口问:“翊哥,你怎么?”

      裴翊淡然出声:“有蚊子。”

      王旭点头,“哦。”

      简行之看向王旭,这个拎着搬砖的傻子,就信了有蚊子这种鬼话?

      这两人真不是刚刚那群人的同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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