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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Ax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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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换个姿势,转身。”
聚光灯下的男人乖顺地跟着指令,不断摆出配合的姿势,脸上的表情也时刻变化着,无论是冷脸还是笑颜,完成度都无可挑剔。
大明星程玉非的杂志拍摄现场,总有数不清的人争先恐后围在摄像机面前,只为一睹姿容。
“今天的妆真是画的太好了!”
造型师乔凌脸上是一副陶醉的神色,不禁感叹着手下鬼斧神工的妆造。
“少来,那还是我的衣服好看!”
叶以均不满他将功劳大包大揽,不客气地回应着。
程玉非的经纪人丁一晗闻言也凑了上来。
“什么啊,明明是我们程老板长得看好。你们最多也就锦上添花。”
他这话却是事实,叶以均与乔凌二人相视一笑,谁也没有出声反驳。谁不知道程玉非不仅帅得眼前一亮,身材更是不错,最难得的是不作妖,人又礼貌,简直是所有理想当中的甲方啊!
在一片恭维之中,很快工作就告一段落。程玉非接过助理提过来的咖啡,向着工作人员们一一道谢,很快便拖着身上夸张的服饰,朝着叶以均的方向走过来。
这身套装可是叶以均的心血之作,来自他手下的Amandine品牌。从设计到缝制无一不是他亲手把关,稍显修身的西装款式,配色是高级的灰色,虽然设计略显夸张——尤其是那巨大的拖尾,穿上还会使人行动受限,不过对于杂志的拍摄来说,很好地达到了博人眼球的目的。
这可是《衣装》的九月封面拍摄!能被大明星穿上亮相时尚刊物,算是他叶以均和Amandine的荣幸。
叶以均向着走过来的程玉非招手,面上露出了笑容,“这件衣服很衬你。”
程玉非微微诧异,似乎第一次听到夸赞的对象不是自己,忍俊不禁:“拍个杂志劳驾大设计师出手,也是我的荣幸啊。”
叶以均闻言,连连摆手,作出了推辞的模样,转而又细细打量自己的得意之作。注意到衣服拖尾上的串珠摇摇欲坠,他赶忙让程玉非别动,将拖尾拆下,取来针线,打算缝得牢一些。
程玉非受不了叶以均对服装这么吹毛求疵的性格,原本想劝他拍摄就快结束,等到时候一起回去修也不迟。可一想到他对自己做的衣服比什么都上心,还是打消了念头。
程玉非转而去了旁边休息,一边补妆,一边随意地与人聊天。他眼神瞥向了门口处,忽然面色一亮,冲着那边兴奋地挥了挥手,“噌”地一下站起身。
“哎呀,看看是谁来了,都不事先告诉我一声!”
程玉非上前一把抓过来人的胳膊,将他拽进摄影棚,像是瞧见了珍稀动物似的将眼前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
眼下正是夏末,穿短袖也嫌热的天气,这个男人却是亮眼的一套橙色西服,不知哪个品牌的高定款,像是打翻了橘子汁做的染色,饱和度高得吓人,还以为是橘子成了精。
程玉非到嘴边的寒暄忽然咽了下去,随后摸着下巴点了点头,善意地跳过了恭维衣装的环节。
“七年不见,帅这么多!”
男子勾了勾唇角,熟络地将程玉非缠在自己袖口的手拿了下来,不以为然。
“够了啊,恭维的话就免了。我回来不久,听说你在这边有拍摄,就正好过来看看……”
叶以均手下的动作没停,看那边动静,应是来了程玉非的熟人。想着他在圈内人缘极好,有人来探班也不足为奇。
可来的那个男人似乎不一般,他刚一开口,熟悉的嗓音逸出,让叶以均手下工作瞬间一滞。
针头不知怎么戳到食指上,瞬间涌出一滴鲜血,他反应未及,慌乱之中,便将一连串的珠子都扯了下来。
“哗啦”一声,再反应过来已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纷纷跳向了各处。
这般大的动静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程玉非没想到一贯行事沉稳的叶以均竟然会捅出这么大的篓子。看着他手中光秃秃的布片,面上划过一丝可惜,有些悲观地承认今天或许又要加班。
有几颗珠子蹦到他们二人脚下,叶以均赶忙伸出手去捡,谁料那男人则先一步拾起了珠子。二人的手碰在一起,叶以均像是触电一般立即将手缩了回去。
“你的。”
男人笑笑,递过手,将珠子放在叶以均掌心。
“谢谢。”
叶以均抬起头,感到掌心划过一丝冰凉。瞥了他一眼,没见那张脸上有什么异样的神情,随后立即把头低了下去。
“哎呀,都赖我,还没介绍下。”
程玉非一拍脑袋,拉着叶以均,将手摊开:“这是奚彦,我多年的朋友,大少爷,这影棚就是他们家的。”
“你好。”
男人对叶以均伸出手,唇角隐约勾起,似笑非笑。
“这是叶以均,我的朋友,大设计师,品味很好的,你可以向他请教一下。”
听了这话,奚彦轻轻“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悄悄将他打量了一番:半商务半休闲的深绿色套装,松松垮垮的裤型或许就是所谓的“时尚”,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不过需得承认眼前的人很好地驾驭了这身时装。
“你好。”
叶以均虚握了那双手,随后立刻收回,视线并未落在他的身上。自顾自又去找珠子,一边还说:“这衣服是不能用了,可能影响你的拍摄进度,要不今天就先结束吧?”
程玉非反应了一会儿,点点头,有点不明白他突然冷淡的态度,随后跟着叶以均一起满摄影棚找起了珠子。
看着忙碌的二人,奚彦眯起了眼睛,匆匆扫到了叶以均前胸牌子上“Axl”的字样。
无论是Axl还是叶以均,他都没什么印象,只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他可是无论如何都没想过还能再见到。
仍旧是带着那副巨大的黑框眼镜,像是个初出茅庐的学生,只是眼神更加锐利,也不再那样心事重重。
比起三年前,他好像更瘦了,宽大的衬衫松松地穿在身上,只是弯下身子便能看清胸前的肋骨,就好像他工作室的那些人体模特一样。头发比起三年前是短了些,不再触及肩膀,也不再染那种夸张的颜色,只是皮肤还很苍白,仿佛很久都不曾晒过阳光,叫人一下想起了那种名为吸血鬼的生物。
奚彦不得不承认,他给自己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那双覆盖在细长眼睫之下极为深邃的眼睛,那张极度生动的面孔,像是天使一般娴静,却会在不经意间显得冷若冰霜。
像是波提切利笔下的朱利亚诺一般俊美无双。尽管他抿着双唇,神情严肃,却仿佛可以想到眼中含笑的样子。
奚彦站在原地,以深沉的目光将叶以均浸没,随后默默取下了无名指上的戒指。
回到工作室,叶以均无力地跌进宽大的靠背椅,转了几圈,目光最终落在桌上摆着的两颗珠子上。它们静静地躺在那儿,没有再到处滑动,仿佛轻触一下,还能感受到他指尖的温度。
原来他叫奚彦。
疲惫地闭起眼睛,思绪不可避免被拉回三年前的那个雨天,在巴黎的街道上。
那时他刚从时装屋被赶出来,带着厚厚的一叠设计稿,狼狈地走在街上。不巧,此时雨落正酣,叶以均没带伞,犹豫了很久还是将画稿顶在头上,赌气地冲进了雨幕之中。
他身无分文,房租已经拖欠了一段时间,不知道眼下回去会不会遇到房东。为了避免被催促,他不打算回去,只得在街上徘徊,穿梭于不同的屋檐下避雨,然后被商铺的老板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
他浑身湿透,不敢走进任何一家商铺,生怕满身的雨水会沾湿屋内名贵的地毯。叶以均回头望了一眼,看到橱窗里的长发青年眼神阴翳,眉头紧锁,活脱脱一副流浪汉的模样。
不过现在确实是流浪汉,他无可奈何地想着。失去了这份工作,他连温饱的钱都没有,今夜怕是要露宿街头。
雨还在下,像是无休止的悲怆奏鸣曲。玻璃窗里的肥胖中年男人恶狠狠地冲叶以均挥了挥手。
“Saperlipopett!”(见鬼))
“Jet'emmerde!”(脏话))
他用口型回敬了老板的问候,将手稿顶在头上,回身走的时候,忽然撞进了一把巨大的黑伞。
黑伞下是位绅士,穿着考究的西服。叶以均的头不小心埋在他的怀里,闻到了衣襟上古龙水的味道,他匆忙起身想要道歉,一眼便看到西装纽扣处一枚小小的线头。
像是纯白之中一抹刺眼的黑,精心粉饰下露出的端倪。
他皱了皱眉,职业本能让他再次打量了这位衣着考究的男人。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没有选择客气。
“先生,你的衣服不太合身。”
“什么?”那位绅士似乎没听清,紧皱的眉头彰显了他的疑惑。
叶以均深吸一口气:“我是说,你这件西服裁剪很一般。虽然用料很是考究,但是这个裁缝技术太差,显然糟蹋了这块布料!”
男子没有想到他会这样直接,哑口无言,眼中流露出一丝不耐烦,他摇了摇头,不打算与眼前人纠缠,嘴唇微动。
“哦,有病。”
“等一下!”
叶以均听到熟悉的语言,赶忙叫住了想要离去的男人,在他错愕的眼神中继续道,“我是认真的,如果让我来的话,一定可以做的更加好。”
“哦,所以呢?”男子收起面上恼怒的神色,玩味似地瞥了一眼他手中的画稿,“你也是个裁缝,还是被解雇了的。”
反驳的话一时之间堵在了喉咙口,叶以均有些气馁,回敬了一个凶狠的眼神:“那是他们有眼无珠。”
男子似乎很满意他吃瘪的样子,眼中是兴味盎然。他将叶以均从头到脚打量个遍,忽略了最后那句赌气的宣言,迫不及待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人应该是一个穷学生,也可能不是学生,反正很穷酸。但不可否认,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穷人,带着一股天然的忧郁气质,像是正失意的艺术家,浑身散发着渴望遇到伯乐的气息。
不过一头红发和面颊上愚蠢的黑框眼镜将这种忧郁稍稍破坏了些,像是穿正装上台表演的摇滚乐队。并非不能,只是太另类。
二人沉默地对视着,像是感到了一丝尴尬,叶以均低下了头。看着手中已经湿得粘在一起的画稿,几不可闻地叹息一声。
“你没地方去吗?”
“是。”
男子挑眉,随即发出了邀请:“不如去喝一杯?”
叶以均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诧异地抬起头,直到撞入一双摄人心魄的眼中。恍然像是被卷入了漩涡之中无法抽身,鬼使神差般地点了点头,然后将身子没入了黑伞之下。
酒精,烟草,喧闹的口水歌混合着含糊不清的乐调,舞池中是一张张闪回的脸。下过雨后潮湿的街道有一种发了霉的恶心气味,像是聚集了这个城市所有的污浊与不堪。叶以均头脑昏沉,挣开了身边人的怀抱,甫一推开门,一个跟头就栽了下去。
再睁开眼时,面前是一排西装的扣子,叶以均看着那串突兀的白色极为不顺眼,不知抽了什么风,伸手去捻,直到把扣子拽了下来。
男人“哎”一声,又赶忙抱住他瘫软如泥的身子,费了好大劲才叫他趴在自己身上,不至于睡在肮脏又潮湿的地板上。
“你这个,不行,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你凭什么让我滚,是老子不在你这儿干了,懂不懂?是我把你给炒了……”
看着瘫在床上说梦话的人,奚彦只是头疼,那件被他诟病了一路的黑色西服,现在丢了一粒扣子,正盖在叶以均四仰八叉的身上。
而自己衬衫的前襟上还残留着一大片奶油,散发着甜腻的气味。始作俑者眼下正不省人事。
奚彦忽然有些后悔,明明自己的本意不过是想请对面喝一杯,同情心泛滥,权当宽慰一下他的失意和穷酸。
谁知道这小子沾了酒便没完没了,几杯下肚便开始神智不清,缠着自己大吐苦水,一点都没有了初遇时那种忧郁文静的气息,全然一副庸俗的可笑模样。甚至还在酒吧叫了一块蛋糕,然后那份甜腻的奶油就这么招呼在了他昂贵的衬衫上。
奚彦实在忍受不了衣襟上的奶油味,正准备去卫生间洗澡的时候,忽然看到床上躺着的人忽然坐起身,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自己。
随后他起身来到自己面前,像是被一种气味吸引,将嘴唇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