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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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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老瓦屋后的两座坟前立着一道清瘦的人影,浅蓝色长裙,齐肩长发。夜风习习,发丝在空中飘摆。
那人将被吹乱的发丝别到耳后,露出白瓷似的脖颈,以及……不属于女性的凸起。
“系统,”那人忽然开口了,音质温润,但也很明显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你还在吗?”
随着他的话音刚落,在这片只有一个人的空地上闪烁起一阵光芒,几个呼吸之间,光芒消失了,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凭空出现了刚才光芒所在之处。
男人的声音低沉,只是依稀听得出有些智能机械的语调:“乐先生,你好。”
他视线仍停留在坟前的墓碑之上,问道:“成功通关了你们的游戏真的可以让我回到我想去的任意一个时间点吗?”
“是的,”系统微笑着说,“这是成功通关后的奖励。”语毕,看着他对面神色不明的那人,他又说:“乐先生,您要决定参加我们的大逃杀游戏了吗?”
他沉默着,没有立刻回答。
被系统成为乐先生的这个人名叫乐清文,约莫半个月前,也是在这两座坟前,这个系统凭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系统说他们是一个大逃杀的游戏系统,参加到他们游戏之中后,只要通关游戏就可以让玩家带着记忆重生到任意其指定的时间点。
很诱人的通关奖励,还是在这两座坟前忽然出现的,就好像这个系统知道这个奖励对他而言诱惑巨大,以至于大逃杀这样惊悚的名字都不一定能吓退他。
不过,乐清文在半个月前并未没有第一时间就同意参加到游戏之中。好在系统对于玩家的犹犹豫豫似乎司空见惯,它给了乐清文思考的时间。
“乐先生?”见乐清文久久没说话,系统出声提醒。
乐清文蹲下身子,指尖拂过墓碑上阴刻的文字,最后停在了那个叫做范濯的名字之上。
显然这个名叫范濯的人埋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墓碑有青苔浸染过的痕迹,涂漆的文字也褪色不少。
原来自己和他已经分开这么久了,乐清文感叹。他看着碑上的名字,没来由的想起了好多过去的事。
乐清文有个秘密,他有女装癖。说起来,还是因为他家里人,他才逐渐形成了这个怪癖。
他是单亲家庭,由他的母亲拉扯着他和他姐姐长大。人都说老一辈的人重男轻女,在他的家里却是反了过来。又或者说用重女轻男来形容乐清文母亲对待他和他姐姐的态度也不准确,实际更像是他家里多了他这个不该有的人。
他母亲从不曾亏待过他,但也从来没在意过他。比如他姐姐送给母亲的礼物,会被她好好珍藏在柜子里,而他送礼物多半会得到一句不用乱花钱的冷言冷语,然后让他退回去。
小到饭桌上只会出现他姐姐爱吃的菜,大到升学、工作等系列人生重大节点,他母亲从不过问。连他工作后给他母亲打钱,都会被她母亲原封不动的退回来。
两人有着血亲关系,他母亲待他却像陌生人一样疏离、客气。在这样的环境中,乐清文逐渐有了穿女装的怪癖。
乐清文和他姐姐的长相本就相似,所以他觉得穿上裙子、戴上假发扮成他姐姐的样子好像就能够从他母亲那里分得几分爱。
明知这是个怪癖,乐清文却其中越陷越深,到后来他已经习惯于在受到他母亲的冷漠时,偷偷穿上女装扮成他姐姐从而在幻想中获得一丝慰藉。
这个怪癖一直到他工作后独立生活时也没能改掉。也是在他女装时,他认识了范濯,还被他喜欢上了。
可能是因为范濯职业是警察的原因,他骨子里并不会太多弯弯绕绕,他喜欢乐清文就是要倾尽所有的对他好,热烈又直接。
从小得不到几分爱的乐清文在面对这样浓烈的情感惊慌失措,更别提其实自己其实还是一个男人,所以慌乱之下他选择了逃避。
他拒绝了范濯,甚至最后连见范濯一面他都没有,隔着手机屏幕他就断开了他和范濯之间所有的牵扯。
再后来,他听见有关范濯的消息就是他已经去世了。
他因为调查一起违禁品走私的案子遭到了打击报复,深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案犯连捅了七八刀死在了街头。
那年,他才只有29岁,到他死乐清文也没来得及向他袒露自己的秘密。
范濯的同事告诉乐清文,范濯那段时间很难过,他不知道是哪里做得不好才突然让乐清文那样断然的拒绝他。他本来打算办完这起案子就来找他的。
在范濯的殡礼上,看着他穿着警服的遗体,乐清文想他欠了好大一个债。
范濯的家人只有他奶奶,死后就和他奶奶一块儿埋在了这里。到现在已经五年时间过去了,这五年里,乐清文常常来到他的坟前看他。
直到半个月前,这个大逃杀系统找上了他。乐清文看着他脸上标准化的笑容,他猜系统是知道他欠了个人情债的。
系统拿可以重生的机会当鱼饵吊着他,引诱着他一步步自愿走进这个为他量身定做的杀猪盘里。
其实,乐清文倒是觉得这个系统有些自作聪明了,他但凡不是出现在范濯的墓前他已经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可是,在范濯的墓前、当着范濯的面,乐清文不愿意他看见自己傻不愣登地往坑里跳。毕竟,当初这个男人是当警察的,平常两人一起相处时还没少跟他科普防止诈骗相关的知识。
当着范濯的面被人骗,乐清文总怕他不高兴。所以,当时他想了想,原本是决定算了的。
不过回去之后的半个月里,面对午夜梦回时见到范濯鲜活又热烈的样子,以及惊醒之后房间内无垠的黑暗与孤寂时,乐清文觉得这个人情债,他实在是扛不动了。
都已经五年了,这个债也是时候还了。
捡起落在碑上的落叶,乐清文站起身来,一边对系统说:“告诉我要怎么参加到你们的游戏之中。”
系统标准化的笑容加深了几分,他在空中挥动手臂:“很高兴为您服务。”旋即一道蓝色的光幕出现在了乐清文的面前。
光幕之中,密密麻麻的文字协议显示在乐清文的面前。
“1.用户已充分阅读并了解本系统使用规则,自愿与本系统签订系统生效协议。”
“2.因剧情设计需要,本系统可能包含血腥,暴力画面,用户表示理解并接受,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损伤。”
“3.协议已经签订则不可终止。用户需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系统的存在,否在系统有权收回游戏通关后的所有奖励。”
……
开头都是最常见的用户协议,无非是一些免责声明。在最后就是进入到游戏之中的规则。乐清文经过仔细通读,也才了解到这个游戏的玩法。
首先,大逃杀游戏里的追杀他的人被称为猎人,一共十名猎人。游戏时长三个月,期间这些猎人可以对玩家进行不限时间、地点、手段的追杀。
其次猎人虽然是普通人,但是可以通过发动技能卡获得超现实存在能力对玩家进行追杀。而玩家并不配备技能卡,他们反追杀的能力是可以制定十条游戏规则。
无论玩家发布何种规则,系统都将满足玩家要求,任何人不得违抗。这也是玩家在大逃杀系统中唯一的保命手段。
这样的玩法倒是把一个大逃杀游戏变得像是规则怪谈,只是规则是由游戏玩家制定的。
若玩家能在大逃杀游戏中存活三个月或提前找出十名猎人并全部击杀,则都视为顺利通过游戏。若玩家在三个月内死亡或误杀游戏中的平民,则游戏失败。玩家现实生活中的生命、财产将由系统剥夺。
整个游戏规则其实是十分简单的,并不用太多弯弯绕绕玩家就能够弄懂游戏的玩法。虽然玩家没办法像猎人那样使用技能卡,但玩家拥有最高权限的十条规则来说这已经是十分bug的存在。
通关游戏的奖励本就十分诱人了,大逃杀游戏的规则还设定得对玩家似乎十分利好,乐清文想就算不像他这般有着亟待挽回的遗憾,也肯定有不少人愿意参加到这个游戏之中的。
他双眼微阖,在脑海中捋了捋摄取到的信息。
见乐清文已经阅读完毕,系统翻动页面,在他的面前生成空白的签名区。
“乐先生,如果您对我们的游戏规则均已了解且无任何异议的话,请勾选下方同意参加游戏按钮,勾选后请在签署区签下您本人的姓名,即可正式进入到游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