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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 11·碎片 ...

  •   说起来,时敬之和郑泊豪的分工分外不同。

      郑泊豪最近在追一起爆炸案,要随时听第一部门的指挥四处抓人。

      时敬之虽然是队长,在这些时候做更多的却是保护性工作。这是极少数人知道的事,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时敬之从入职第一天起,就总是冲在最前头。

      郑泊豪知道一点原因,时敬之十几岁时受了灾难,时氏夫妇很反对他进清扫队,按照他们的想法,时敬之应该呆在后方做文职,他们强行插手他的工作,把他从一线劝了下来。

      那件事闹的有点大,郑泊豪第一次见时敬之疾言厉色地同父母争执。

      只是最后他还是妥协了,他们似乎达成了什么协定,时敬之依然可以留在清扫队,但是不能去最最危险的地方。

      从此以后,时敬之常和“老幼病残”待在一起,因为这符合时氏夫妇对“弱者”的定义。

      时敬之在和他们进行微妙的角力,你来我往,只是交到他手里的任务还是少了一些。

      茶水间里,郑泊豪喝完最后一口咖啡:“…那张单子是我从我妈那拿的…他们集团有固定配额,虽然是不记名捐款但是大家都不是傻子,委员会里好几个大佬还认识我呢。妈的……说好的平平无奇郑泊豪呢?!世界上真是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不会说我走后门吧?”

      时敬之喝下一口热水,拍拍对方的肩膀,端着保温杯抬步离开:“放宽心,没有人会知道的。”

      郑泊豪把咖啡杯放在流理台上,追着那个身影急道:“你怎么知道人家不知道?!万一人家知道呢?是我不够帅?还是我的签名不够潇洒?他就不看看娱乐八卦,各大财团贵公子长啥样?”

      “那你是希望他知道,还是不希望他知道?小豪?”时敬之停下脚步,认真地看向对方。

      “我当然……”郑泊豪硬着头皮迎向他的目光,他厌恶新交们的无比殷勤,眉飞色舞,好似贪财鬼对着金钱欣喜若狂、急不可耐的模样:“那什么我当然是希望他记住我这个人,但是拜托拜托只是我这个英俊帅气的人而不是其他!”

      “他会记住你的,小豪。”时敬之很肯定地说:“气味,声音,动作,习惯……只要他想。哪怕隔着很多年以后,他都可以记起你。不需要知道你的名字,甚至你的身份,哪怕你已经变了模样,可是你已经像是一个记忆触发器,藏在他的脑海中。只要合适的时机出现,那些哪怕被遗忘的事情,都可以在一瞬间迸发出来。”

      他很少说这种大段的、仿佛推心置腹一般的话,郑泊豪瞪大眼睛,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时敬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然为什么会有这种细腻的想法。郑泊豪的疑问脱口而出:“你怎么这么想?!出什么事了小敬?”

      时敬之一愣,他拧动门把手,淡淡说道:“没什么,突然想到一个人。”

      什么鬼?

      哪个人?!

      郑泊豪还想再问,身后的走廊内传来一连串脚步声,下属们追着工作狂上司的身影赶来办公室。

      时敬之却突然继续刚才的话题:“我把记录仪关掉了,所以后面的事不会有人知道,你大可以放心。”

      说完略过欲言又止的郑泊豪,冲来人轻轻点头,推开办公室的门:“继续开会吧。”

      剩下的潜在嫌疑犯被逐步排除。

      郑泊豪依然坚信爆炸案与十年前的大学爆炸案有关。

      当年的案子虽然是反政府军制造的破事,现在这起反政府军不承认,但是作案手法无比相似,都是在各大繁华街区以及大学这种密集的地方放置炸弹。

      只是大学那次算虚惊一场,炸弹被收发室的值日生发现,并在启动前被紧急赶到的巡逻官拆除了,后来在安全地带引爆时,炸弹装置本身具有的威力也极小,只能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声响,看起来像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虽然大家给制造麻烦的人定名“极端的自然主义者”,但是他们并没有一个集中的、看起来完全特立独行的身份。

      他们隐藏在人群中,仿佛一滴水融入大海。

      会议结束后时敬之又去了一趟巡逻厅。

      这个时候就要讲一下部门职能分配问题。

      联合政府属于第一部门,私人业主和各大财团属于第二部门,生命伦理委员会原本是第三部门,属于纯志愿和公益性质的非政府组织,只是后来部门改制,为加强合作,打造更加有效、服务更好的部门机器,一二三部门进行合作,制造出一个综合性的第四部门,很多时候各大部门的职员会相互合作。

      时敬之虽然顶着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名头,但是他同时隶属于第四部门临时成立的清扫队,他在第一部门的政府大楼里工作,申请报告需要层层上报,拿到几大部门的联合签名。

      即便是队长,有些时候还需要听取第一部门的指挥,清扫队就像个菜篮子,杂七杂八的事往自己兜里装。

      很多时候,好奇他的人会问奇怪,他为什么会这样出力不讨好,时敬之回答,这份工作可以上前线。

      这是俗世意义上最容易提升个人价值和催动代际流动性的方式,其他两种分别是受教育和跨越式婚姻。

      于是大家纷纷露出了然的笑容,祝他前程似锦。时敬之不置可否。

      时敬之和郑泊豪一起在警局的会议室里又呆了一个多小时,把自己整理的相关资料提交给相关负责人。

      他们有时候可以接触到前线的细节,却需要绕过屏障才能触碰事件的核心。

      数据分析部在利用大数据查监控,这件事要得到公众同意和层层审批,事件正陷入停滞。

      热衷纸质版的时敬之虽然有自己的习惯,但是不会轻易给别人添麻烦。

      他向对方提交了自己提前整理好的电子材料,和负责人告别,出了大门。

      他钻进舰艇,回绝了郑泊豪一起吃晚饭的提议。

      郑泊豪站在副驾驶那侧,躬身同他讲话:“那你去哪呢?”

      时敬之系好安全带,启动舰艇:“回家。”

      郑泊豪撕开领带,团吧团吧塞进西装裤:“那行吧,那我今晚去酒吧。”

      他摸摸下巴,转身钻入驾驶舱,降下车窗同时敬之喊话,眼中漾出灿然笑意:“敬啊!祝我今晚迎来一场艳遇吧!”

      说完冲上天际,留给时敬之一个潇洒的背影。

      时敬之发动舰艇,却没马上开动,他望向天际,哼笑一声说:“祝你好运。”

      郑泊豪满嘴跑火车,在生活作风上,他和时敬之大相径庭,经常在火辣的社交场合开展一段奇妙浪漫的艳遇,又或者点一杯mojito或者甜腻腻的椰林飘香,随便和周围的人聊聊天,然后潇洒离开。

      不过他下午突然又改了注意,准备继续执着打听那位在医院一见钟情的大美人。

      郑泊豪对时敬之说:“我忍不住!爱就得大声说出来!我不准备放弃!”

      说完他想到什么,眉开眼笑道:“我要是追到了还得谢谢你,人家跟你住同一层楼,就在你对面,话说回来你可是我媒人!”

      晚风顺着车窗吹进来,让时敬之变得清醒些,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虽然说的是回家,但是他却不只有一所住所。

      闻命现在会在做什么?

      种花,做菜,盯着一棵不结果的树瞧,被冷风吹了险些晕倒。

      做那些琐碎的,寻常的,看起来无聊透顶的小事。

      他仿佛永远童心未泯,天真又幼稚,和他高大挺拔的外形完全不相称,往往给时敬之带来莫大的困扰。

      闻命就是这样,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有从底层打磨出的娴熟求生技能,可是心里却总是埋着奇思妙想。

      他永远让人猜不透他下一刻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完全脱离时敬之的掌控。

      时敬之调出导航,定出一个远在郊区的住所。

      他给闻命打电话。

      闻命几乎瞬间接起来:“小敬?!”

      接到电话的时候,闻命刚从梦中醒来。

      他梦到了刚刚重逢时候的事。

      梦里是德尔菲诺中心区的公立医院,墙壁是粉嫩的颜色。

      远处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分部却是金属感极强的现代建筑,最引人瞩目的是高大楼房顶部的停机坪,以及两座主楼之间长达百米的,两侧由巨大落地窗包围的长廊。

      每当午时职员们脚步匆匆地穿越长廊时,可以看到远处澄净的人工湖、由无数雕塑装饰的墓地、白花花的巨大柱形喷泉还有楼下那个被园丁们精心修剪的、五颜六色、随时可以搬出去庆祝建岛周年庆的大花钟。

      生命伦理委员会果然财大气粗,巨大的穹顶金光闪闪,隔着很远就能看到大楼的尖顶。

      时敬之从走廊中穿行而来,他告诉自己他叫Arthur,然后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开了。

      梦里的时敬之态度冷淡,似乎对着闻命避之不及。

      闻命有很多话想说,很多事想问,但是他没有力气出门——

      如果再多攀谈几句就好了……

      在时敬之的脚步声远去后,他怅然若失地想。

      闻命睁开眼,不知怎么想到了刚刚重逢时候的事。

      他坐在书房中,趴在桌上睡着了。

      时敬之的书房设计非常简单,是最最简约的性冷淡风格,摆设能省则省,如同样板间。

      唯一特别一点的可能是书架上的相框。这是闻命偶然发现的,他偷偷的,没有告诉时敬之。

      因为那个相框是倒扣的。

      闻命找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那是特别幼稚的黄油饼干造型,框里摆着张泛黄的老照片,看起来像上世纪的古物。

      但是闻命一眼就认出,相片中的人是时敬之的一家三口。

      阳光顺着木窗漏进来,闻命晃晃胀痛的脑袋,听到通讯器的闹钟声自动断掉。

      他的嘴角还挂着弧度,只要是想到与时敬之有关的事,他就可以默默地、乐呵呵地微笑。

      他不知道时敬之有没有看过自己的笑容、怀有怎样的看法,因为时敬之一直这样,在十几岁时就这样,慢热,冷淡,仿佛对什么都漠不关心。

      十四岁的时敬之,十六岁的闻命——闻命不知对方从哪里来,但是从他的习惯和谈吐来看,时敬之有着良好的教养。

      闻命猜测,他本身应该生活在很好的环境中,而良好的教养指导他,即便在这种环境中吃苦,也要自愿而毫无怨言。

      然而事实上,一开始,时敬之对闻命多有排斥。

      这种排斥的感觉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鲜明,时敬之很安静,甚至说得上是听话,他没有完全切断和外界的联系,封闭掉自己,闻命给他食物,他会吃,闻命让给他床铺睡觉,他也会躺在那里。

      可是他不说话,不和闻命交谈,在闻命同他接触时回应迟缓,只是自己面向墙壁,睁着眼睛,整个夜晚都不睡觉。

      闻命回想起十四岁的时敬之,忍不住把他和现在的人对比,几番衡量之后,结论是,时敬之没怎么变过。

      然而也有细微之处进步了,成年后的时敬之似乎在适应和妥协,现在他会在某些时刻展现自己独有的关心。

      比如,就比如现在……

      时敬之为闻命制定了完整的作息时刻表,内容涵盖一日三餐、康复运动、学习内容和娱乐生活。

      按照时敬之的时刻表,闻命现在应该刚从主卧起身,喝一杯水,下午在书房听十五分钟香颂,一个小时新闻播报,学习两小时课程,然后欣赏一份电影资料。每小时间隔十分钟,用于喝水和去洗手间。

      在闻命印象里,时敬之这是第一次如此紧张某个人,把精力全部灌注到某个人身上,大事小事,事无巨细。

      曾经有一次,他电影只看到一半便想入非非,顺着片中的紫藤萝公寓回忆起他和时敬之少年时候仰望过的紫藤萝,又看着男主角在西班牙农场打工而联想到他赚钱后和时敬之分吃樱桃。

      大盒一千克,6北大西洋币,小盒500克,2.5北大西洋币,他算数不好,买了大盒,回去请时敬之吃,边吃边碎碎念,不仅能好好犒劳了一顿,还省了一大笔钱。

      时敬之吃了三颗便停下了,神色有异。

      后来他还买了200克荔枝,小小的一盒,二十北大西洋币,按照当年的汇率,相当于三十美元。

      闻命是很高兴的,时敬之终于有了一些胃口,闻命不再觉得愁人了。

      而时敬之这次脸上的表情更加生动了,闻命从他的眉眼和抽搐的嘴角解读出“欲言又止”四个字。

      唉,你已经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了吗?竟然这么害羞,跟我说句谢谢没什么的。

      闻命一脸得意地想。

      他咳嗽两声,故作矜持,眼神频频瞥向时敬之的嘴巴,内心充满期待。

      那个时候时敬之已经可以和他聊天了,只是交情并不亲近,聊天内容也止步于称谓,年龄,“早上好”“晚安”以及“吃这个好吗?”“嗯。”

      时敬之举着荔枝,动作犹疑。

      “吃呀,干嘛不吃?这荔枝挺好的吧,我买的胭脂糯米糍。”闻命继续嘚布嘚:“人工智能服务生说这是空运的呢,产自亚洲岭南……”

      时敬之动作继续停滞。

      闻命于是不解道:“怎么了?不好吃吗?”他连连催促:“你吃呀?好吃不?甜不?软还是硬?喜欢不?”

      时敬之狠狠咬了一口荔枝,咬牙切齿,闻命连声追问,却只换来硬邦邦的回复,“没什么。”

      啊……三个字。

      原来猜错了啊。

      闻命失望地想。

      他不死心,又催促道:“那甜吗?”

      时敬之的声音似乎是从后槽牙里蹦出来的:“甜!甜死了!”

      给时敬之买到零食的喜悦心情被稍微打击了一下。

      闻命有些忧愁想,吃荔枝吃多了也不好,火气竟然这么大。

      耳畔传来时敬之轻微的咀嚼声,他闭着嘴巴,细嚼慢咽。

      闻命盯着他的脸,又不好意思地思考,唉,小敬真是口是心非,心里肯定感动哭了,嘴上却硬是不承认。

      闻命内心忧愁地叹了口气,满是苦恼地沉思。

      小敬太不诚实了。

      看来是时候攒钱买一盒败火的牙膏了,闻命在内心记上一笔账。

      summer sale的时候各个大小超市都会打折,他刚刚打听到,两千米之外有家印度裔开的小便利店,货物价格普遍比周遭便宜0.2北大西洋币,比如最便宜的吐司面包,400克一包,当做主食的话,时敬之一天吃六片,闻命吃的多一点,十三片,他们一周要消耗两包左右。

      而光明街最便宜的店都要卖0.58北大西洋币,还是临近过期的打折品,那家印度商店才卖0.45北大西洋币,不过不好的地方也有,那里不通公交车,需要步行去。

      那天在书房里,闻命脑子里想七想八,完全无心欣赏电影。

      十六岁的闻命可以为了时敬之多吃几口“一掷千金”,成年后的闻命依然热情似火,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去接近想要接近的人。

      他是行动派,于是他半途跑开,跑去楼下看时敬之庄园中的樱桃树,因为太过激动,推轮椅时差点滑了一跤。

      闻命起身时头昏眼花,恶心伴随着眼前的阵阵黑影,折磨他到天黑。

      可当他看到庭院中郁郁葱葱的樱桃树,内心依然充满欢喜。

      他会想入非非,胡思乱想,将所有与樱桃树有关的记忆与细节填充进脑海中。

      只要拥有这些细节,他就拥有饱满的回忆。

      虽然他的记忆那么残缺不全,可是与时敬之有关的都如此熟悉,充满即视感。

      时敬之三个字仿佛触发器,轻易唤醒他过往时间中所有值得反复强调的片段。

      所以哪怕是一棵树,一朵花,一顿平凡的早饭,在闻命眼里都是值得反复铭记的一切。

      重复与时敬之有关的回忆仿佛是他生命中必须出现的一个反复的动机。

      闻命是做事情时全身心投入的人,所以他在樱桃树下一直待到时敬之回家。

      而时敬之下班回来后疾声厉色,劈头盖脸吼了他一顿。

      时敬之暴怒,眼神冰冷,瞬间哑了嗓子。他几乎是吼出来,要闻命严格执行作息表,不要四处乱跑,最后的话语都破了音。

      闻命挨了一通冲天怒火,甜蜜又心酸地想,小敬这么关心我,都是我不好,惹他生气。

      第二天时敬之就搬回来一堆唱片、录影带、黑白电影光碟……还有古老的纸质书,让闻命严格执行时间表。

      而闻命的眼中心中都被一箱又一箱的事物占据了。

      这些货物看起来和光明街存在过的货物无比相似,这些东西很难搜寻,应该都是花了大心思找到的。

      闻命乐呵呵地回忆。

      可能是书房的窗子开太大,今日天气阴冷,吹得闻命头脑昏沉,嗓子里仿佛有火在向上窜,连眼睛都是灼热的,在未开灯的书房里,一阵又一阵呈现出模模糊糊的图景,连书桌上的照明灯都不清晰了,长出亮白色的晕。

      闻命离开去关窗,又趴在书桌上继续发呆,他按开唱片机,听到熟悉的香颂。

      他在光明街的时候,经常和时敬之听这一首歌。

      Des yeux qui font baiser les miens,

      他的轻吻仍留在我的眼梢,

      un rire qui se perd sur sa bouche,

      一抹笑意掠过他的唇角,

      voila le portrait sans retouche,

      这就是他最真切的形象,

      de l'homme auquel j'appartiens,

      我属于这个男人,

      Quand il me prend dans ses bras,

      当他轻拥我入怀,

      Qu'il me parle tout bas,

      低声对我细语,

      Je vois la vie en rose,

      我的眼前便浮现玫瑰色的人生。

      La Vie En Rose,玫瑰人生。

      闻命听到通讯器响起专属铃声,嘴角又忍不住扬了起来:“小敬!”

      “闻命。”时敬之在通讯器那边说:“我今晚不回去了。”

      闻命心里一紧:“是因为太忙了吗?小敬,你要注意休息,你……”

      闻命喃喃道:“我本来想给你做司康的,可以配牛奶,可是我看到你的冰箱里没有牛奶,只有两桶纯净水。超市里的单身男人都喜欢买两桶很大的水,然后宅在家里。”

      “我不喜欢牛奶。”时敬之说。

      “啊……小敬。可是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

      “抱歉。”时敬之沉吟片刻,回应说:“我没有与此有关的记忆。我不喜欢喝牛奶。”

      “所以你现在从来不喝牛奶对吗?”

      闻命的声音低了一些:“怪不得我从没见你喝过。”

      时敬之保持沉默。

      闻命想起时敬之是不喜欢自己做这些的,于是他说:“我没有做!你不喜欢的!我都没有做!”

      时敬之简单回答:“嗯。”

      虽然听不出他是什么心情,但是他给出了回应。闻命心里便松弛下来:“那你,你要保重身体,好好吃饭,知道吗?”

      因为心情的跌宕起伏,闻命感觉心跳上升,后背起汗,连头都开始隐隐作痛了。

      闻命小心翼翼问:“那你……你心情好一点了吗?”

      时敬之没有再回答,闻命等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对方挂断了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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