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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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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甄蓁,曾用名张换男。从小时候,就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是旺男,我要给我的女儿报仇,最开始我不相信,直到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旺男是我的前世,我是旺男的今生。我也曾在机缘巧合之下到过那个村子。我相信了一切。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要是我的丫丫还在,应该会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吧。我通过催眠和心理暗示,杀死了李文杰和刘睿超,他们是杀害丫丫的罪魁祸首。李文杰贪污的消息也是我放出去的,但她拿到的每一分钱都做了慈善,我的一个朋友是她慈善的代理人。
对,我还间接导致了张乐的自杀,他死后,才是刘睿超,他也是美腰的转世,不过没等到我动手,他先上吊了,我还没有亲手了结他。
对了,蔡宇欣是翠花,一个天真的孩子,我通过一些手段,让他忘记曾经痛苦的回忆,毕竟反光物里边的恐怖镜像和梦都是我怨气产生的,而他,一个天真的小孩,不应该有这些痛苦。但他可能也是因为前世,一直都把我当姐姐看,整个过程我没有让他动手,他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现在我才发现,我错了,我来自首。
郑警官,以上就是我的全部供词。”
“甄女士,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我们无法逮捕您,您无罪。”
我们都没有去甜堂,我们还在这人间沉浮,就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