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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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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产妇房门关上,半透的玻璃门外映着几道黑影。
隔壁几间待产室都传遍了,603病房一个孕妇的老公出轨了,还是个男小三。
原配家里人气不过,悄悄着从老家过来,将“男小三”抓来泄愤。
原配打小三的戏码,本就足够吸引人了,何况还是难见的男小三。
探头与戏谑的目光,将翁智晨的血肉黏着尊严一层层刮下来。
四五个膘肥体壮的东北男人,死死的摁着翁智晨的肩、手,控制着他跪在地上。
翁智晨觉得肩胛骨都要被捏碎了,很疼。
翁智晨苦涩地想:哪需要四五个人摁着他?一个就足够了的。
他手筋断了九年,小指撑不开,手用久了还会发抖,连小提琴梦都放弃了。
窗外黑沉死寂。
乌泱泱的黑影下,女人挺着大肚子站在他面前,几个清脆的巴掌甩在翁智晨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翁智晨嘴里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颤着眼睫,把血水咽入喉咙里。
他最擅长做这样的事了。
翁智晨薄削的背靠在墙上,屁股坐在垫起的脚踝上,太瘦了硌的肉疼。
意识在耳鸣声中一点点的淡去,翁智晨抿着唇,咬出血来保持意识。
他不能晕,没人会带他回家。
但他有家,家里还有一只漂亮的小兔子在等他。
疼痛中泪水漫过他的视线,白茫茫的,翁智晨什么都看不清,死咬着最后一点倔强。
“我没……没有……”
他弱声重复,细若蚊蝇的声音还不如女人的巴掌声响。
没人听他说,他也说不大声,“嗡嗡”的耳鸣声不断叫嚣着,要将他撕碎才甘心。
有那么一瞬间翁智晨真的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不用治病了,不用疼了。
但他又有些不甘心……
他还有个小房子呢,还有一只小兔子要他喂的。兔子吃东西没量,给就吃,味还大,要人打扫。
他还有个家的。
翁智晨哑着嗓音,在哭、在求:“我还有一只小兔子,我要回家喂小兔子……”
可他说话的声音很小很小,像是蚊子一样,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也没人在意他说什么,只嫌他恶心。
翁智晨被摔在地上,有人踩他的手,踹他的肚子。
他五官狰狞,面色惨淡。
他觉得自己好像要撑不住了,谁都能欺负他……
以前不是的,以前他很金贵,像个瓷娃娃,被众星捧月着长大。只是后来,他没有家人了。
再没人能保护他了。
从前拉小提琴的手,现在用来洗衣做菜,喂兔子,他不再是瓷娃娃了。
门口乌泱泱的人影更多了。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就将人钉死在十字架上,自诩正义。
翁智晨不喜欢他们。
翁智晨的脸被打得麻木,火辣辣的疼,他倨傲的擦着泪水,手指碰到脸颊的那一瞬间,他疼的轻“嘶”一声,脊背都在颤。
他喉咙里呛着血水,一点气音都发不出来。
女人一怒之下提前临产了,被推着离开了病房,那几个男人也松开了翁智晨,翁智晨倒在地上。
滚轮从他的指骨上滚过,承载着两个人的重量,好疼。路过的家属也踩他两脚,更疼了。
翁智晨抖着手,强撑起身体,喃喃自语地说:“我要回家喂兔子了……”
踉跄着站起来时,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映入瞳孔。翁智晨的睫毛颤了一下,屏气凝神的上移着视线——
白大褂,黑色的西装裤,蓝衬衣,格纹领带,浑身透着优雅矜贵的气息。
再往上——
冷硬线条流畅的脸廓,眉宇间透着锋利。熟悉且令人窒息的脸,比三年前多了几分稳重。
翁智晨将视线落在班杰芯胸口处的挂牌上,上面映着三个大字:班杰芯。
——班杰芯。
三十四岁的翁智晨,爱了十六年的男人。
他在放疗的夜晚,疼得窒息时,总会吃颗糖,会想着带他私奔,在他爷爷坟前磕破头,磕来了雨,说是爷爷同意他们在一起的班杰芯……
每次想到这些画面,翁智晨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能撑过去了。
但这么爱他的班杰芯,在三年前给了翁智晨致命一刀。
磕破头把翁智晨求来,口口声声说着要捧着他做宝贝的班杰芯,时间久了也会冷落他,会把他一个人丢在家里……
翁智晨的十六年。
在班杰芯眼中,只是短短三年。
即使是这短暂的三年,这段感情在翁智晨心里早就结束了。
是他翁智晨娇气,不要脸,硬拖着班杰芯不让走。
后来他也没让班杰芯走,他不想看见班杰芯离开的背影,好像这样被抛弃的就是他一样。
所以,三年前翁智晨自己走了。
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治病,他怕疼,想晚点死,想再活两天……
但翁智晨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遇到班杰芯。
翁智晨的眼眶湿润,仓皇着垂下眼睑,伸手去抓后背的帽子。
抓空的动作显得笨拙,看起来更狼狈了,翁智晨才意识到现在是秋天。他身上那件又脏又土,还起球的灰色毛衣根本没有帽子。
此刻,翁智晨将尴尬,窘迫,狼狈,通通呈现给了班杰芯。
他心里难受的想哭,他就是个瓷娃娃,总因为一丁点的小事难过。
翁智晨委屈地想:为什么没有帽子?应该要有帽子的……他想要帽子,就应该有帽子啊……
为什么不顺着他?
泪水涌上视线,被翁智晨努力地压制着,不停在眼眶中打转,没落下来。
“翁智晨。”
班杰芯居于高位的看着他,声音如切冰碎玉,寡淡阴翳,紧攥着笔的手透着几分克制。
翁智晨没有应他,借着摸帽子的动作偷抹着泪水。翁智晨不想哭,哭的时候眼睛会红的像小兔子。
他这只小兔子,没有人养。
班杰芯递了张纸巾给翁智晨,和班杰芯的白大褂一样干净,洁白。
“擦擦吧?”
班杰芯语气冷静,像是对陌生人的正常怜悯。
班杰芯好像不会难过,只有笨蛋翁智晨会。
“不要。”
翁智晨推开了他的手,手指碰撞时,他才注意到自己这嶙峋消瘦的手和白骨裹皮没有区别。
翁智晨被自己吓了一跳,什么时候他这么瘦了……
应该都瘦脱相了吧?
翁智晨也不知道,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他养兔子,没有时间照镜子。
翁智晨转身往外走,每一步都比从前迈的大、快。
曾经的翁智晨,高高在上,出席各大汇演,十二岁小提琴十级的天才,自信潇洒,不会走这么快。他会在所有人的掌声中谢幕,优雅离开。
只有现在的翁智晨才会走这么快,这么狼狈。
翁智晨只想逃,逃到没有班杰芯的地方。去养漂亮的小兔子。
班杰芯承诺过他的小兔子……
没有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