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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手书店的日记本(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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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一号,星期四,天气晴。
还是来到了这里。
今天是高一开学第一天,我坐在九班的教室里,最后一排靠窗,看着窗外的景色,以及高悬的烈日,我想,我大概真的不喜欢十二中。
算了,既然是父亲的要求,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希望这三年能尽早过去。
——
这是笔记本的第一篇日记,显然,主人公蒋廿是十二中的学生,但,他并不喜欢这里。
这有些奇怪,要知道,十二中可是南安市所有学子的梦中情校,几乎都以考上十二中为荣,怎么会有不喜欢十二中的呢?
为了寻找答案,陈述翻开了下一页。
*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八号晚,星期日,天气晴。
今日中秋,家里一如既往来了许多客人,我讨厌这样的场合,可为了父亲口中的礼数,我不得不陪那些叔叔们聊天。待了半小时之久,终于得到父亲的赦免,以完成作业为由让我上楼回房间。
——
这样看来,蒋廿的家庭估计不一般,这种节日家里还能来客人的,不是高官就是老总。可是陈述想了想,好像南安这座小城,没有什么特别知名的企业吧?难不成是个从政家庭?
带着一箩筐的疑问,陈述继续往下看。
差不多又浏览了七八页之后,陈述发现,蒋廿的笔记本里开始出现了第一个人名,
林乐迎。
那篇日记是这样子记录的: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四,天气阴。
今日冬至,父亲来电,说是放学让我回家一趟,无非就是吃顿团圆饭。父亲似乎很爱扮演这种家庭和谐的戏码,我对此感到深深厌烦。
下午有节体育课,因为帮数学老师整理试卷,下去时整个楼道已经是空无一人。彼时我也正接听完父亲的电话,有些心不在焉,因此,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时候会有一个男生从拐角处撞上来。
力道不轻,差点把我和他自己都搞摔跤,最后还是我拉了一把,他才没后仰倒下去。
他手里还抱着篮球,估计是上一节体育课结束后跑上来的,只是……,现在早就过打铃的时间了,他这算不算迟到?
我对冒冒失失的人没什么好感,可男生好像很自来熟,他拉着我的手频频道歉,非要问我有没有哪里被撞伤,还说自己不是故意的。
撞伤不至于,但他的脑袋撞到了我的鼻子,当下确实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本想挥挥手就走了,可当我看清男生脸的那一刻,不知为何心里涌起一股怪异的感觉。
打篮球,即便是大冬天,出这么多汗……,但也没有什么臭味吗?
可能时间实在是紧促,男生瞅了眼手表就说他要上去了,有什么事可以找他,他是十班的林乐迎。
十班,和九班一样,同为十二中高一的重点班,明明只有一墙之隔,我为什么之前从未见过他。
不过不重要,以后大概率也不会有机会再见。
只是没想到,鼻子上遗留那抹洗发液的味道竟然陪伴了我一整个体育课。
——
陈述想,可不一定,缘分有时候就是莫名其妙,你以为的没机会再见,说不定日后会产生无法割舍的羁绊。
果不其然,陈述所想就在不久后得到作证。
*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号,星期一,小雨。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班,我从九班来到了一班,理科班。班上有不少熟面孔,我依旧选择在最后一排,望着窗外的小雨冲刷陈年的香樟,思绪飘飞之际,一股莫名熟悉的味道把我拉了回来。
“嗨!蒋廿同学!”
……林乐迎?
怎么会这么巧,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不记得我了?不会吧?”林乐迎露出夸张的表情,“我是林乐迎啊,之前我还在楼梯撞了你。”说着他像是不好意思一样摸了摸鼻子,“你这里没人吧,我坐这里介不介意?”
记得,是的,你撞了我,我还记得那天鼻子的痛感,以及你头发的味道。
“不介意。”
我一向讨厌话多的人,太聒噪。可林乐迎自从坐下后就一直在我耳旁发出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的声音,我为何不把他赶走?
“你好冷漠哦,不会是还在记我的仇吧?”林乐迎歪着头问我,笑眯眯的,根本不是真的害怕的样子。
不过他也没有再说很多,因为他很快就被其他人分走了注意力。原来他的朋友那么多,那么受欢迎。
也是,长得就是一副很讨人欢心的样子。
但是这么多朋友,为什么他要和我坐一起?还是说待会他就走了。
*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号,星期一,天气晴。
昨天是植树节,学校要求我们以班级为单位,一起到校园空地栽种植株。我和林乐迎是班里比较高大的两名男生,于是扛树苗这个活就落到了我和他身上。不过我没有让他插手,自己拎着树苗走在班级后头。
没有想到,这是我和林乐迎同桌的第一个月。当初他坐下后,就没有再走。
虽然很好奇原因,但我不是一个会问这种问题的人。
来到空地,其余男生开始挖坑,女生在一旁指挥,还有的负责去接水。最后一切就绪,我把树苗放进土坑,林乐迎见我不太熟练,上前一起帮我。
这颗树苗就被我们两人亲手种下。
我看见林乐迎的鼻尖上有汗珠,当时便萌生出一个想法:希望这颗长青树能茁壮成长,将来我会和林乐迎一起返校看它。也许是毕业十年,也许是二十年,无论多久,总会回来,一起回来。
*
二零零六年五月五号,立夏,星期五,天气晴。
今天是运动会的最后一天,我被体委报名参加三千米长跑。
说实在的,即便我每天都有锻炼的习惯,但三千米跑下来,也着实累得够呛。剩最后四百米时,喉头就已经泛起一股铁锈味。此时我还排在第二的位置,我对名次不太在意,可林乐迎却在终点处等着我,我听到他喊我的名字,是那么大声,那么响亮。
看上去他也想要我这枚金牌一样,没有办法,只能蓄力一跑,最后拿了个并列第一的位置。
林乐迎一下子就冲上来抱住我,在我耳边说什么“好厉害,太牛了”,我已经没有一丝力气抵挡他这一撞,顺势就往旁边的草坪上倒去。
林乐迎半点没有把人压倒的自觉,还在我身上笑着:“同桌,你太给咱班长脸了!”
长没长脸我不清楚,但那天的阳光明烈到我久久都睁不开眼,林乐迎的脸庞笼罩在光晕之下,我清楚地看到他下巴边上有一颗痣。
——
好奇怪,陈述想,会有男生记住同性这样的脸部细节吗?而且还把它写在日记这种私人性质极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