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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朵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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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予表情冷漠:“道歉我就收下了,郑先生还有什么事吗?”
郑川在高脚椅坐下,笑笑:“喝杯咖啡可以吗?”
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没有把客赶走的道理。
“当然,喝什么?”陶予站起身,将菜单放在他面前。
郑川没看,将菜单向前推了一寸:“招牌就行。”
他脸上始终带着温和的笑容,内心的杂乱只有自己知道。
一周前,他还在处理着一场重大的案子,转头就看见好友发来的照片,季临和面前的男人有说有笑的模样深深刺痛了他的心。
其实这样的画面他早就想过,原以为自己不会在乎了,没想到亲眼看见地时候,心绪还是不免被扰乱。
他和季临还在一起的时候,圈子里的人都在羡慕他,说他命好,哪怕家道中落还能和季家结亲。
但谁又能想起来,二十年前的郑家也不比季家差。
所以他不甘心,自己也不差,为什么所有人只看得见季临,而看不见他身上的闪光点?
全是自尊心在作怪,所以毕业后,他毅然决然和季临分手,只身前往美国,他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优秀,而不是依附在对象身旁的丝绒花。
郑川的指尖毫无规律地敲打在桌面,这是他思考时惯性的动作,良久,他问道:“陶老板,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在美国的时候,我去看过你的模拟法庭,你很优秀,为什么回国没有从事相关的职业?”
那年,他刚创办自己的律所,名声还不大,在好友的推荐下,他去了当地的法学校,碰巧遇上模拟法庭,一位亚洲五官的男人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男人柔和的面庞在场上格外显眼,言辞锐利逻辑缜密。
结束后,他很想要对方的联系方式,只是跟着人群出了门之后,男人就不见了踪影,唯一记得的就是桌上的名字牌,陶予。
陶予手上的动作一顿:“不喜欢那份职业而已。”
郑川侧目,视线落在一旁的书架上,上面的书并不是摆设的道具,满满当当都是关于律法的书籍,柜上并没有灰,泛黄的书也被保护得很好,足以看出书籍的主人特别爱惜,要真不喜欢这份职业,那也不至于这么上心了。
“我在纽约创办了家律所,要是你哪天后悔了,随时欢迎你来我这。”他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面上:“从路人的角度来说,我对你现在选择的生活表示很惋惜。”
这是实话,他很欣赏有才华的人,如果两个人能早些认识,而不是在那么尴尬的场面遇见,或许他们还能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
陶予将咖啡放在桌面上,看了眼名片:“你是律师?”
郑川喝了口咖啡,问:“不像吗?”
或许是他外貌的原因,头发齐肩,被黑色的皮筋扎了起来,陶予没往这方面想过:“我以为你会是艺术家,从事绘画之类的工作。”
郑川笑笑:“我以前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画家,开一家画廊,只不过我父亲被人陷害入狱之后,我就改变了自己的志向。”
来取咖啡的车很快就停在了门外,白色的商务车就跑下来一个穿着白色短裙的女生,是当下的流量小花茗珠。
“陶老板,你这有客人啊。”茗珠抹了把脸上的雨珠,丝毫不尴尬,笑着说:“等会他走了,你和我一起去吃饭呀!”
陶予递给她一包纸巾,笑道:“你们拍摄结束了?”
茗珠点了点头:“对呀,等下聚餐结束后,下午三点的飞机就回北京了,陶老板,你来吧,不然下一次见面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陶予把今早做的蛋糕全部打包,这样的暴雨天也不会有人来吃蛋糕,一共十块蛋糕,装了足足四个袋子:“店里还有客人,我就不去了,蛋糕来代替我可以吗?”
茗珠的眼睛亮了亮,她很喜欢吃蛋糕,但是这部剧饰演的角色是个病弱的公主,所以她在进组前就把体重压得很低,就连拍摄中都不敢吃高热量的食物,现在这些蛋糕放在她面前,简直就是饿狼见到猎物。
“都说陶老板做的蛋糕特别好吃,我终于能吃上了!”
陶予看她虎视眈眈的眼神,将纸袋挪了挪:“你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茗珠朝他敬礼,笑嘻嘻道:“收到!”
她又试图劝陶予一起去吃饭,眼见真的没戏,这才领着满满当当的东西离开,走之前,她还恋恋不舍道:“陶老板,你说吃了你的蛋糕把嘴巴喂刁了怎么办!不然你和我走吧,这样我就能天天喝到你做的咖啡,还能吃上小蛋糕...”
陶予像哄小朋友一般,语气柔和:“等这个店开不下去了,我一定去找你。”
茗珠折返回来,怕他说话不算话,硬是要和他拉钩才肯离开。
坐在旁边目睹全过程的郑川犹如发现新大陆一般,陶予的性格和严经业描述的模样相反。
也是,如果真是很拜金的人,以他的样貌和才华,在美国肯定不缺优质的追求者,想到这,郑川不得不从新审视方才的自己,实在是特别幼稚。
“陶老板,我也该走了。”郑川付款后,语气诚恳:“今天让你见笑了,我和季临分手也很多年了,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对我的感情不似从前,而是普通朋友,我这次回国也是为了能和好,所以我不会放弃对他的追求,如果你对他也有好感的话,我们公平竞争,当然,我希望结果无论是什么样的,最后都能和你成为朋友。”
说完,他转身走出去,上了路边一辆黑色的路虎,陶予记得这是严经业的车。
严经业拿出干净的毛巾,仔细地擦去他脸上的雨水,不满道:“什么时候不能来,偏偏要在今天这种鬼天气来,不就是一个咖啡店老板,我说了我能处理好的。”
郑川抓住他的手腕,把毛巾拿过来,笑道:“我记得小业说过,长大了要去当兵保护郑川哥,这么多年不见,怎么当了土匪呢?”
严经业撇嘴:“只要能保护你就行。”
只要是他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月亮,严经业都会想尽办法摘下来。
所以他喜欢季临,那么严经业就替他赶走季临身边的人,无论用什么办法。
郑川捏了捏他的脸蛋:“你啊你,年纪也到了,什么时候找个对象?”
严经业手握着方向盘的力道重了几分,指尖微微泛白,脸上还是强扯出笑:“我才不要谈恋爱,麻烦。”
这是实话,他没有心思,也没有精力。
陶予收拾桌面的时候,指尖捏着那张名片看了很久,顶部金色印花写着:Veritas Juris.
将名片都到垃圾桶后,他闭店上了楼。
这两年他每天都忙着店里的事情,很少收拾二楼,哪怕他用完的东西会放回原处,也很少网购,但日积月累,很多东西都放着落灰了。
趁着现在的时间,陶予打算来一次断舍离,将自己不用的东西都处理掉,他去楼下拿来一个大号的纸箱,看了看不大的卧室。
首当其冲的就是床底那些箱子,陶予趴在地上一个个拖了出来,大多是以前看的名著书籍。
丢了也可惜,倒不如捐赠出去。
陶予坐在地上,快速翻了一遍,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夹着什么东西。
在半小时后,最后一本书落下一片被压得平整的枫叶,随着时间流逝,原本火红的枫叶已经变得枯黄。
这片叶子还是他在美国深造时,同寝室的舍友麦克送他的生日礼物,麦克特别喜欢雕刻,所以花了很长的时间在枫叶上刻出他的背影。
他当年有些好奇,为什么是个背影而不是正脸,麦克笑着挠了挠头,用蹩脚的中文说:“我的技术不行,背影会简单一些。”
后来陶予从别人的口中得知,麦克这半个月都在霍霍那几棵枫树,每天都摘好多叶子回去,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改行吃素了。
随着胶带封了箱,陶予看着这么大一箱书犯了难,他倒是能拿起来,只不过搬下楼倒是个麻烦事。
楼梯是木质的,特别窄,如果是两个人以一前一后的方式搬下去,那就大大降低了连人带箱滚下去的风险。
陶予叹了口气,希望明天的快递小哥能帮帮他。
最后的两箱子放的全是小玩意,有路边上色的石膏娃娃,也有套圈得来的小玩意,他将这些全放到黑色的袋里,准备收拾完后拿下楼丢掉。
箱子的底部躺着一部灰黑色的摁键手机,这是他上大学时父母送的。
那年刚出智能手机,但父母害怕他沉迷网络,在两者之间选择了这款,能够打电话发短信就够了。
搁置太多年,电池早就没了电,好在旁边躺着的就是万能充,他掀开背面的盖子,把里面的电池放到万能充里充电。
万能充还能正常工作,在角落不断闪烁着红蓝两色的光。
全部收拾好后,陶予的身上也出了薄汗,洗好澡后,电池也充满了电,他躺在床上将电池放回原处,手指摁着开机键。
两只手相握的开机画面结束,陶予惯性打开那个隐藏很深的企鹅软件,手机没有插卡,所以聊天页面不能刷新,只能看见历史聊天记录。
大多都是顾乔野发来的:
【鱼鱼,下课了吗?】
【我在老地方等你,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买了两张电影票,快下来,我在你宿舍楼下!】
【你不是说想吃香煎包吗,哥给你买了,快下来夸夸我!】
【小鱼,我学校的校庆你来不来?哥唱歌给你听。】
顾乔野不会叫他大名,取了特别多的外号,他说这叫爱称,和他的吉他一样,是他的小心肝。
正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楼下忽然传来椅子拖动的声音。
陶予瞬间从床上做了起来,现在还是大白天,贼都这么光明正大了吗?
为了自身的安全,他的视线在卧室里转了圈,寻找着顺手的防身武器。
犹豫了片刻,最后从浴室拿了拖把,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长矛沾屎,戳谁谁死’,哪怕造不成物理伤害,起码精神攻击拉满了。
但是现在上哪找屎?陶予放弃这个想法,压低脚步朝楼下走。
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正站在收银台后,弯着腰低头找着什么,他带着衣帽,看不清五官,看身型能推断是男人。
是了,现在找着收银箱里的钱,下一步就是上楼搜刮值钱的物品,要是他发现这里还有个“活人”,说不定还会杀人灭口。
也不是陶予有被害妄想症,只是他设想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这人能当贼,肯定也是迫不得已,要是再遇上极端的人,那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
1:正面面对,和贼人来一场自由搏击。
2:从二楼的窗户跳下去。
运气好可以大声呼救。
运气差摔断腿,还有极大可能,被贼人发现最终还是难逃一死。
陶予想报警,但在身上摸了一圈,才想起来自己刚刚上楼的时候把手机落在了收银台上。
“…”
这几天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么倒霉,看来不得不去庙里上柱香。
听说附近的庙特别灵验,剧组开机前都会招呼全部人去那上香。
要是当下能平安的话,他明天一定去那上香,顺道给自己算上一卦。
只见那黑衣男子缓缓抬起头,陶予抓着拖把杆的手收紧力道,一副防御的姿态。
“哥?”
陶予看清黑衣男子的脸,狂飙的心率总算平复下来,长呼出一口气,将拖把放靠在楼梯扶手,问:“你怎么来了?”
周行渐晃了晃手中的身份证,解释道:“上次我把身份证落这里了,所以过来拿,我见店门上了锁,以为你出门了,所以就拿钥匙开门进来了。”
陶予有个坏毛病,就是出门的时候总是忘记带钥匙,也成为附近开锁师傅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