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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刀下恶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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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性的怪兽就隐藏在人群中。——斯蒂芬.金
一具在下水道的尸体引来了苍蝇,蛆,以及罪恶。在夏日的暖阳下,发烂发臭。
侦探事务所来了电话,我兴奋的看着师父接起了电话。放下手中的《一对夫妻深夜被火灾烧死,只有小女孩逃过一劫》的卷宗。师父说这次的案子主要由我来负责,作为我上任后的第一个案子,我一定要好好对待!
“我的助理们也终于有事做啦!”
“安葵忆你憨完了。”身后传来周兰希的声音,这家伙真是的。
“就是就是。”范铃月怎么还附和上了?
“在做梦吗?”武千燕迟早有一天被自己的嘴毒死。
“你们就这样拆我的台,毫无一点对皇上的敬畏,来人!拖下去打死!”
背上同时传来三处痛感。
“你们把我打死了。”
“别演了。”
“小范还教训上我了?就演就演,臣妾要告发熹贵妃私通,秽乱后宫,罪不容诛!大胆!宫规森严,祺贵人不得信口雌黄!”
“疯了?”
“你说安陵容也姓安,是不是和我沾亲带故的?”
“人家比你好看多了。”
电话那边,听起来像个女学生,那稚嫩的嗓音正惊慌地喊道:“这里...下水道里有...有...有一具尸体!”
我们来到了这里,一个井盖旁。女学生换新耳环时,旧耳环一不留神掉了进去。她舍不得那漂亮的珍珠耳环,便叫了自己男友和他的几个兄弟抬开了井盖。谁能想到这下水道里还藏了一个人。因为师父以前帮过女学生找手机,所以惊慌下她选择打给了师父。
我,师父,还有周兰希、范铃月、武千燕以及几个警察一起来到了这里。忘了介绍了,周兰希,范铃月,武千燕都是我的好朋友,一位优秀的侦探助理,由她来帮助我一起找出真相。
来到了报案人所说的地址:那个井盖旁。女学生被吓得不轻,哆哆嗦嗦地指向那口井。
尸体是为男性,约莫三四十岁。脸部受损严重,几乎辨认不出面容。身上没有穿一件衣服,生殖器被人剪断了一大截。肚子中间被人横着切开了似的,整个人被折叠了起来。
“死的真惨。”
我感叹了一句。
“是啊,太吓人了。”
“这附近有监控吗?”
我看向刚去调查的武千燕。
“这里都是几十年前的老小区了,离这里最近的监控早就坏了,远一点的,能用的监控距离这里有个两三公里。”
“周兰希,你呢?”
“我初步检测了一下,尸体没有“三伤”大概是熟人作案,也不排除是有人迷晕死者后作案。”
“嗯...范铃月?”
“尸体表面暂未发现中毒的痕迹。”
“到我了,周围居住的都是一些中老年人,生活作息相对规律,没有什么发现。”
我们感到肩上的担子又沉了一些,第一次办案,可不能失败。
先找尸源吧,找到尸源一切都好办了。先把尸体送去尸检,看看法医怎么说。周兰希也会一同尸检,武千燕去修复周围的摄像头画面,虽然希望不大,但还是要试试,范铃月排查尸体体内有无中毒反应,而我负责走访调查。
死者没有中毒,致命伤并不是肚子上的伤口,而是在颈部。创角一钝一锐,长度大约五六厘米,创口三厘米。看样子像是市面上常用的水果刀,虽然这水果刀很平常,但是用水果刀杀人,大概就是这附近的居民了。当然也不能排除抢劫之类的,但先排查周围居民比较要紧。
面部和肚子的伤痕均为死后伤,这种损坏尸体的行为大多数为熟人作案。查清尸源变得尤为重要。尸体的伤痕几乎都是多次形成的,这说明凶手可能是瘦弱的男性或女性和小孩,老人。
可问题在于,这里居住的都是这些人,凶手刻画变得困难了起来。
受害者胃里的食物还比较清楚,是在饭后没多久被害的。吃的是馒头和咸菜,受害者生活质量看起来并不高。更符合这里居民的身份。
在不断的询问下,一个男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死者叫王迎,花属性为迎春花。特征是鼻子上的一小块像迎春花花瓣一样的胎记,但因为面部损坏严重已难以辨认。三十四五岁,未婚,但名下有一个领养的女儿叫黎春兰。黎春兰,兰花,特征为一只耳朵上的兰花型胎记。据大妈所说,原本天天晚上在小区散步的王迎不见了,我们也是由这一点入手,找到了他。
“犯什么事了?死的这么惨。”
“谁知道呢。”
听着她们的讨论,我却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话说为什么养女姓黎啊?”
对啊,真是奇怪,资料上说他领养时黎春兰还太小,没有名字。为什么不和自己姓王呢?而且...这个名字和这个胎记,我怎么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邻居反应,王迎对这个养女特别好,但黎春兰好像不喜欢王迎,总躲着他,一见他就害怕。
“这小姑娘...长得好眼熟啊。”
“对啊,什么情况?”
“大众脸吗?”
“这么漂亮也大众吗?那我呢?”
“根据小区居民反映......”
再结合之前的尸检报告,这个养女很有可能就是杀害养父的凶手!
黎春兰上学后,我们急忙来到他们家。用的手段不怎么光彩,这真是放手一搏了。失败了可能被冠上“私闯民宅”的名号。
“我们不和陪同警员说真的没问题吗?”范铃月有些怀疑。
“好紧张,一紧张就想玩第五人格。”
“安葵忆你够了。”武千燕你才够了。
两个房间,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一间房间是粉色的,有着各种各样的娃娃,十分可爱。
我们分头行动,我调查养女的房间,周兰希调查卫生间,范铃月调查死者房间,武千燕调查厨房。
粉红的小床上有一层淡淡的灰尘,难道黎春兰不住这里?
房间里干干净净,完蛋,要是我们这错怪人家了怎么办?
这时,平兰希拍了拍我的肩膀。
“找到了。”
我进卫生间顺着周兰希手指的方向一瞧,果然在马桶附近找到了一小块儿血迹。
可是为什么呢?
我突然想起来那卷宗:一起意外失火案,一家三口只有小女孩因为正被保姆推着婴儿车在花园散步逃过一劫。那家被烧死的女主人,就叫黎春兰。她和她的女儿左耳和右耳分别有两处胎记。
“我知道了!”
我赶忙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大家。
黎春兰复活了?这不可能。所以现在这个黎春兰,很有可能是那个小女孩!
审讯室里,我把那份卷宗交给了小黎春兰。她看着那上面妈妈的照片,一滴眼泪滑过那朵兰花。随后,小黎春兰没有再反抗,告诉了我们真相。
王迎一只悄悄喜欢着身为网红的黎春兰,黎春兰不是什么擦边网红,而是一位评书博主。也正是这种气质,吸引了一位自己创业的老板。两人在一起后,很快便结婚了。可王迎却仍然暗恋着黎春兰,他记得她最喜欢玩偶和粉色。直到那一场大火,让本该美好的生活化为灰烬。小女孩还活下来了,可那些亲戚只为遗产争争抢抢,她成了拖油瓶。这时,王迎收养了她。还告诉她,妈妈是月亮,永远在天上。看着那与自己日夜爱慕的女子相似的脸,取名为——黎春兰。小黎春兰越来越像她的妈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他侵犯了自己的珍宝。他曾在每一个深夜抱着她。小黎春兰一点一点长大,在学校的一堂性教育课结束后,她明白了一切。再又一次那家伙脱光衣服,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朵时,她从桌上抄起了水果刀。
妈妈死后,我失去了右耳,失去了很多,现在因为一个人渣,失去了自己的未来。
爸爸,妈妈,我好想和你们一起死在那场大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