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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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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一些离经叛道的蠢事,曾经是他们麻痹精神的主要方式之一。当时白连杉也不过才十八岁,但已经可以熟练地把杯子里的酒换成苏打水,把桌子上的牌换成自己想要的那副,和那些不怀好意的人逢场作戏,等等。在那个时候,盛丘必须要仰起头奔跑才能跟上他的脚步。
<这些事情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可是……我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等到你跳起来的时候能摸到那盏灯,就算是长大了。>
如今的霓虹灯灭了几盏,又在原址冒出几个不太显眼的招牌,人潮如流水,贯入再涌出,乐此不疲,犹如一条涌动在城市地下的动脉血管,只有来到了这里才能理解“鲜活”的意义。
但现在不是了,盛丘站在一处屋檐的阴影下,竟觉得有几分不太真实的感觉。凌晨开始降温,体感应该有零下,据说后半夜会下雪,还是初雪,这一刻他只想赶紧见到白连杉,然后带他回家。
终于,在一盏闪烁的路灯下,白连杉拖着摇摇晃晃的身体出现。
他喝得微醺,走起路来像是小企鹅一样摇摇晃晃,一看到盛丘就立刻兴奋起来,疯跑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亲昵地贴在他冰凉舒服的脸上,“阿丘,你怎么才来呀,我好想你呀。”
平时白连杉说话的时候就自带波浪线,喝多了就会更上一层,上升到一种无理取闹的撒娇状态。盛丘推不动他,不得不摘下碍事的眼镜和口罩,“我刚才有事,所以来晚了。”
“什么事情会比我还重要啦!!”
“嘘!这里人太多了,别乱叫!”
听说最近娱记跟他们练习生跟得很紧,还是不能太高调。但这家伙看上去纸片人一样,实则是实心的,盛丘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人拖到这条街相对隐蔽的巷子里。
“我好想你呀好想你……”白连杉的声音含糊不清,反反复复地在念叨那句话,“你想我吗?你想不想我呀?”
一阵沉默,盛丘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很快就被抓到破绽。那个人总喜欢用一种无辜又清纯的眼神勾引他说出实话,这也是他的软肋之一,不得不投降。
“我……很想你。”
“你好像不太开心?”
由于事情太过复杂,解释起来就要花半天的时间,而且一想到“余灿”这个人,盛丘就感觉自己一个脑袋两个大,干脆摇了摇头。
白连杉不是那很计较的性格,摸了摸他的头发,“辛苦你啦,一定很累吧。”
“也只有你会对我说这种话了。”
“那当然了,除了我以外还会有人心疼你呀,我是全世界最喜欢你的人!”
“谢谢……”
“我不喜欢听你说‘谢谢’!”白连杉忽然坐起来,捧着他的脸,很认真地看着他,“我想听你说爱我、喜欢我……阿丘,你喜欢我吗?这么多年了,我从没听你说过这句话。”
“我……”
听到这句话时,一种酸涩的感觉涌上心头。
有时候盛丘会觉得自己是个很奇怪的人,在公司里比声乐、舞蹈,比月末成绩,拼了命要出道,他的自尊心不允许向自己以外的人臣服,就连在感情生活中,他也无时无刻不在和喜欢的人较劲。
当年提前抢跑的人是他,现在赖着不愿意长大的人也是他,为什么追逐和停留的人总是自己,为什么不曾有人真的替他考虑一下。
一句轻飘飘的“喜欢”有能证明什么?
人不都是习惯将正确答案放在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不是么?
盛丘无法抑制心中的愤怒和委屈,抓住他的衣领,情不自禁地吻了上去。
呼吸开始变得没有章法而言。
这个吻很生硬,也没什么技巧,完全是在撕咬泄愤,但是很快香槟刺激的余味就长驱直入进来,心脏也被柔软的泡沫包围起来,不留一点缝隙。白连杉抓住盛丘的后颈,把他逼进墙与身体之间,剧烈跳动的两颗心脏紧紧相贴,直到这个吻从柔情的安慰逐渐携带了一丝掠夺的气息,才放了手。
“我们走吧。”
盛丘有些失神,问道:“……去哪里?”
“带你去见见我的朋友呀。”
“朋友”这个词语很暧昧,眼前这些人盛丘全都不认识,但多多少少都从白连杉那里听过名字:对面那个男人是他某次丢下发烧的盛丘去见的老师,旁边这个女人是他不止一次提到过的姐姐……还有最近一次他半夜收拾行李箱去见的那位,他看上去和盛丘差不多大,也喜欢黑金色的搭配,却是自己的翻版,炙热的眼神没有一刻不在白连杉的身上。
一起吃饭的可以叫做朋友,一起喝酒的可以叫做朋友,交换烦恼和真心的也可以叫朋友。那么接过吻的呢,也是朋友吗?
从以前白连杉就是这副德行,很会照顾人、关心人,永远都会在别人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营造一种“你只属于我”的氛围。一旦对方沦陷,他又会在适当时候跳出来,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保持距离。
盛丘花了几年才摸透这条横在他们之间的透明界线,对他有过崇拜,也有过期待。原来,不是他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而是他就喜欢束手旁观看着自己自我纠缠,落进挣脱不出来的绝境,然后再出手相救。聪明的猎人。
盛丘不想再等下去了。
或者可以说,他早就受够了。
“怎么了,不舒服?”
白连杉牵起他的手,那种怜爱、关切、只有他一个人的眼神又回来了,是仅次于上帝的慈悲,好像有那种想法的人才是罪大恶极的。
盛丘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举起酒杯,“没事,有点渴了。”然后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白连杉愣住,这里光线昏暗,没人会注意到他微小的表情变化,印象中盛丘滴酒不沾,从不会看到他失态的模样,而现在他嘴角挂着没来得及擦去的酒渍,摇摇欲坠的、晶莹剔透的,那种感觉就像是伊甸园中亚当见到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个人类时,竟然是一种茫然。
他伸手将盛丘嘴边的一缕散发挽到后面,在台上唱着“我不愿让你一个人”的时候,贴了上去。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还当他们是一对喝昏了头、失去理智的死党,实则那个吻中包含了太多缠绵的、愧疚的复杂意义。比起之前偷偷藏在巷子里的试探,白连杉几乎用了全部的真心,示好的舔舐先让盛丘尝够了甜头,然后湿润灼热的唇立刻贴紧、融合,牙齿故意在舌尖上厮磨、挑衅,淡淡的血腥味占据上风,局面由此变得一团乱麻。
盛丘靠在他身上,呼吸声变成挠人的爪子在脖子上来回试探。十几秒的恍然让他感觉好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没有什么公司合约,没有什么梦想束缚,有的只是他和喜欢的人在金纱一般的沙滩上拥吻。
“够……够了……我要回……回去……”
听到他声音里的委屈,白连杉这才意识到周围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和笑声,赶紧从地上捡起帽子和衣服罩在他的头上。他说了句“抱歉”,刚想起身离开,却被一个人拉住。
那个人被他们称作“刘导”,来历不明但人脉很广,很多热门的电视剧、网剧都有他投资的身影。据说他这次想要自己制作一部电影,正在寻觅主角,所以才想亲自来见一见传说中实英文化的“底牌”。
“没想到小白也会被拒绝。”大人物总是坐着说话,琥珀色的酒在灯光下折射出波光粼粼的光,“这就要走了,不多留一会儿?我还有惊喜想给你朋友呢。”
白连杉把盛丘抱得更紧了,笑了笑,“刘哥,不好意思啊,下次我请客再聚,可以吗?”
“小白,怎么连你都让我这么失望呢。”刘导摇了摇头,“你喝醉了可以走,但你朋友好像还没喝多少吧。”
“刘哥,今天真的不行。”
“好好好,不为难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总得告诉我他叫什么吧。”
白连杉一向不屑于实英文化的那些破规矩,但这一刻他迟疑了。
<不要影响到我们的将来。>
“刘哥,你懂的,不方便。”
“没事,如果顾实英开除他的话,我这里不是还有位置么。”
刘导突然起身拉住了盛丘的手,那双又老又糙的大手开始在他凌乱的衣衫上游走。
两边拉拉扯扯的,盛丘一下子没站稳倒在了沙发里。而那边已经有人把白连杉控制住,死死扣住手腕和肩膀,逼他把脸转向刘导那边。
“放开他!!”
“多喝点酒就舒服了,来来来。”
本就很敏感的身体因此变得奇怪起来,盛丘的手脚被按住,嘴巴被人强行掰开,灌进一杯一杯的威士忌。他的外套也被丢在一旁,接着是帽子、眼镜、手表、手机、黑金色的皮带,整个人就像一张薄薄的纸被人撕开,揉成一团丢在一旁。
一支口红从口袋里滚落。
“放开他!!!!”
白连杉从没那么愤怒过,几乎疯了一般开始撕咬周围的人。他猛地扑过去,把酒瓶砸碎直接向刘导刺了过来,一瞬间,尖叫声犹如警报声在耳边炸开。
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太记得了,只是觉得很冷,是手脚发麻、神经麻痹的那种冷。他看到整座城市散碎成了一小块一小块没有意义的黑影,降落、融化,聚合成脏兮兮的水洼。
盛丘在他怀里发抖。
他的手上有血。
口红他拿回来了。
下雪了。
“下雪了,阿丘!”
白连杉忽然兴奋起来,感动得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