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奴籍,实际上宋代基本已废除了奴籍,家中做工的都是雇佣制,且有规定雇佣年限最高十年。当然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确实宋代已经有了所谓“人权”概念,仆人不是物件,权利同样受保护。也从法律上抹除了“贱民”这个身概念,虽然民间还是有,但民间的“视为贱民”和法律意义上的“贱民”是两个概念。宋仁宗时下令改五等户制,商人、佃户、奴婢编户齐民,这也意味着那时的奴婢已经与之前意义上的奴婢不同了,有了人身权,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到南宋时,良贱制度基本彻底消亡了。至于后来为什么又有了奴籍呢?元代……有奴隶制。明中叶以后,蓄奴又多了起来,再到清代,入关以前的后金,更是有奴隶制。
但是有奴隶不代表就是奴隶制国家或是奴隶社会,这是两个概念,不要混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