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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抱上大腿啦 ...

  •   三天?

      呵,我觉得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事实上,我花了足足四天的时间才真正“转职”成功!嗯……也有可能是四天半或五天,没有计时工具,我觉得自己可能算的不够准确,或者到后面直接记乱了。

      不过,就当是四天吧,耗费整整四天时间才搞定别人一上游戏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我也是服气的。

      升级打怪,哦不,割草的时间总是过得异常枯燥。

      尤其是期间有好几次我都被过路的史莱姆舔回出生点。

      救命,真的是舔!回!

      史莱姆的攻击方式就是冲上来舔你一口,它的口水具有腐蚀性,沾上以后就会持续掉血,即使它没有其他攻击手段,以我只有5的生命值,只要五个回合我就会被舔回去。

      更别说它的伤害还能多次叠加,事实上在没有分配属性点之前,只要两口我就 GG 了。

      这也在无形中加长了我的升级时间。

      而且,我特别想质问游戏的设计师,被舔一身口水这种攻击方式不恶心吗?

      虽然绿色的史莱姆看着软软的就像是一块果冻,被舔上一口也是苹果味的,但也不能否定那是口水!

      口水!

      口!水!

      当我第三次回到出生点时,我忍不住问了系统小天使,但是得到的回答却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深深恶意。

      系统这家伙竟然告诉我:按常理来说处在世界最底端的史莱姆是根本攻击不到对战方的。虽然它用的依旧是没有起伏的机械音,但我却从中听出了嘲讽的味道。

      说真的,在玩这个游戏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竟然还干不过一只史莱姆。

      以你们难以想象的毅力,我终于升到了10级,并已成功进入了位于森林边缘的小城镇。

      现在,我的包裹里有678412颗“路边随处可见的小草”,以及四个从1级小怪史莱姆身上爆出的“果冻块”,甚至我还得到了一个可以顶在头顶的羞耻称号——“拔草小能手”。

      现在的你已经成为一名勇敢的初级战士,拥有令人羡慕的剑术和强健体魄。

      以上出自属性面板的职业介绍。

      五天前,我转职成为了一名战士学徒,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在成为战士向战神宣誓的那一刹那,我是如何泪流满面的收下了系统赠送的无属性铁剑。

      天知道,我的那把垃圾木质匕首根本破不了史莱姆的防,一戳就被弹回来。

      玩游戏的套路大家都懂,肯定是越往后升级越难,所以我猜你们一定好奇为什么我后来升级的速度竟然比之前还快?

      才不是因为转职后走向人生巅峰好嘛,那是因为我有了……嘿嘿……秘密武器~

      说来话长,当我几乎是历经万水千山走进森林时才发现,丛林中其实是一个小镇,小镇里有许多其他的“人”。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是和我一样的玩家还是游戏里的高智能npc,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其他勇士一起组队刷怪升级。

      是的,我组建了一个冒险小队。

      我的队友叫做加百列,没错,就是那个美貌大天使长的同款名字。

      和我不一样,加百列他是个召唤师,对,就是那种一听就知道需要超高智慧值才能转职的法师类职业。而且他还有一只召唤兽,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龙。

      虽然加百列本人的名字有点娘炮,人也漂亮的 gay 里 gay 气,但是进入战斗后,他和他的小可爱白龙都灰常残暴,完全没有身为一个壁花少年的自觉。

      因为队伍里只有我和加百列两个人,所以我在公会登记的时候灵机一动写下了“灰天使”这个名字。

      虽说是组队,但其实我抱大腿的成分可能更多一些。

      因为加百列他已经20级了!

      简直不敢相信,对不对?

      上帝保佑,20级是个什么概念,那意味着我要割掉88231……个路边不知名的小草。

      嗯,请原谅我已经算不清具体数字了,毕竟自从成功成为一名战士后 ,我就再没往智力上加过属性点。

      或者说我要杀掉5823个史莱姆!

      对于一个刚刚能用剑艰难磨死一只3级大史莱姆的人来说,这简直是在要我的命!

      是的,已经10级的我现在才能堪堪磨死一个3级的大史莱姆。

      也许很不科学,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当然,我也询问过系统是不是出现了什么 bug。但是讨厌的系统还是告诉我,这是根据每个人的现实数据推算出的结果,不会有错。

      难道现实生活中的我真的这么废物,突然有点不想出游戏了怎么办……毕竟真实世界中可不能升级加属性。

      对此,我只能安慰自己:我这大概是X点升级流的草根主角线,前期废柴小可怜,后期起飞日天日地日空气。

      但是现在,身为小可怜的我还是继续抱大腿吧,毕竟连加百列这个号称身娇体弱的召唤师都能用随手捡来的木棍一下戳死一只十级的普通野狼,我却还没有解锁与这种同级生物战斗的能力。

      虽然外表看起来不像,但加百列这个人的的确确是个练级狂魔。

      最好的证据就是连我这种咸鱼都在五天内连升5级,一举跨过学徒期,成功进入初级战士的梯队。

      由于加百列强大的战力,在组队刷怪的时候,我几乎没出过力,所以我也很自觉的拒绝了战斗时爆出的物品。

      这就是为什么已经十级的我全身家当只有一堆未知作用的小草和几个果冻块的原因,哦,更加让人悲伤的是就连身上那几块果冻块都马上不是我的了。

      因为我刚在镇长三姨弟弟的同居人手上接了个“收集五个史莱姆身上的果冻块”的诡异任务。

      自从和加百列组队后,原本还勤劳拔草的我秒变咸鱼,基本上天天都在躺收经验。在看到加百列如此努力的打怪升级后,即便脸皮厚如我也有点不太好意思。

      更何况,那还让我有一种被人包养的错觉。

      被包养?

      那怎么行,要养也只能是我养别人嘛……

      毕竟我可是在后期打败巨龙,迎娶公主,走向人生巅峰的男人!

      虽然打怪不是我的强项,但是我依旧可以靠自己诚实正直的主角脸走剧情升级。

      对了,话说都过了三章我都没有给你们说过我现在到底什么是样子,而你们竟然也不好奇?

      当然,处于二维像素风的画面下,你们也不要抱有太大希望就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向加百列一样长了一张适合二维化的脸。

      虽然我一直没提显得好像很不在意的样子,但其实在刚进入小镇时我就在商店里用清晰的魔法镜确认了自己现在的长相。

      怎么说呢?

      暖白的肤色,有些凌乱的深咖色短发,一双偏大偏圆的同色眼睛看起来既可怜又无辜,而且我还很矮,要踮起脚尖才能照到柜子上的镜子,这组合起来妥妥就是个短发未成年女孩儿好吗!

      生气!

      非常生气!

      简直气炸!

      这和我预计的高大威猛的勇士形象一点也不符。

      甚至还不如之前录像视频中温和安静的青年形象。

      但是 NPC 们倒是莫名的很吃这张脸,至少,在我白嫖镜子时店主没有一脸嫌弃的把我轰出去,并且在走时还告诉了我不少关于这个小镇的消息。

      嗯,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

      而且根据我的观察,我做任务拿到的奖励是其他人的1.5倍!

      此时,我才终于明白自己未来的逆袭路究竟该如何走,虽然它依旧赶不过加百列带我练级的速度。

      这个暴力的世界。

      悲伤逆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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