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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性空山1 ...

  •   1.秀秀视角
      我第一次见他是陪着阿妈去A市看病住院的时候,有个剧组在我阿妈住的医院取景,他在剧组当场工兼龙套,东奔西走忙的停不下来,终于休息时,他累的满头大汗的咕噜咕噜的喝水,脸上是疲惫,但是身上很鲜活的生命力,我在五楼看了他很久。

      那是06年的夏天,我十二岁。

      09年的时候阿妈病故了,她被病痛折磨了好些年,走的时候反倒安详宁静,我带着阿妈的骨灰回了X省,如阿妈所愿的把骨灰抛进了圣湖里。

      阿妈说,她来世就做一汪清泉。

      10年的时候我开始写作,我写了《起风了》,给阿筝看,阿筝很喜欢,说要带去给简伯父看,还让我给自己取一个笔名。

      月亮总是圆缺不定,世人大多爱圆满,但是人生却总是有诸多遗憾,所以我偏喜欢月缺多些。

      就叫月缺吧,我和阿筝说。

      简伯父帮我约到了出版,伯父给我写信让我去一趟A市签约,信里引用了书里的一段话:
      “拉姆纳错湖边跪着的全是朝圣的人,他们妄图乞求圣湖的庇护,可我看着他内心却毫无所求,因为我的神明身影正映在拉姆纳错的湖面”

      “我们十六岁的小阿秀,怕是有了喜欢的人了”,简伯父在信里这样说。

      我想起了十二岁看到的那个半大的少年,想起了他那样昂扬又锐气的样子,我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喜欢。

      在A市我又见到了他,十七岁的他。

      我去找阿筝,遇见他正在面试剧组,面试他的几个人里面我认得阿筝的大伯,一位很知名的导演,大约是没有发挥很好,他眼眶有些红,眼里的光也一点一点的暗淡下去了。

      简伯父走过来问我在看什么,我摇摇头,说没什么。

      签约完后我回了X省,扎西大叔说,我阿爸回来了,在圣湖那里,我去见了他一面。

      他还是穿着他那件已经满经风霜的红色袈裟,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叫了一句阿爸,他转过头看我,然后说了一句广达,汉语对不起的意思,我看着他没有说话,因为这句话,本是他该对我阿妈说的。

      我是阿爸捡来的,他原先是商人,和我妈的生活很富足,在A市做生意时,他因缘认识了阿筝的父亲,然后收养了那时暂养在阿筝家的两岁的我。

      简伯父说我是走丢了,但是我知道,我应该是被遗弃了,因为我在警局没有户口,也没有人认领。

      我很喜欢阿妈,她脾气很好,笑起来很好看。

      七岁的时候,毫无征兆的阿爸突然将百分之五十家财捐给了佛寺,然后出了家,阿妈和我都懵了,想要个解释,可是阿爸并不肯见我们。

      阿妈哭坏了眼睛。

      但家里的钱足够我们生活,一年后,阿妈终于不再去见阿爸了,她似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但是我知道,阿妈只是绝望了。

      九岁那年阿爸终于肯见我了,但是见我他也不说话,只闭着眼睛念他的心经,我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

      我不明白僧人为何总是要用苦行来证明自己对佛祖的虔诚,十二岁的时候,阿爸突然走了,寺庙里的人说,他去苦行修身了,我回家告诉了阿妈,阿妈听完就晕倒了,阿妈病了。

      癌症晚期,我和阿妈去了A市治疗,钱花的像流水那么快,但是我不在乎。

      阿妈总是看着窗外,那里有一棵杨树,翠绿茂盛的杨树。

      简伯父他们来看过很多次阿妈,阿爸从来没有出现过,他忍不住问我阿妈,我阿爸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阿妈却很平静的开了口。

      他死了,阿妈说。

      我和简伯父都沉默下来。

      阿爸早些年赚的钱足够阿妈的手术费,但是即使这样,阿妈也只坚持了三年。

      阿妈走的时候和我说,别恨他。

      我说好。

      你建了一座寺庙,阿爸说。

      我这才从回忆阿妈里醒过来,然后点了点头,说是的,但是因为剩下的钱不是很多,所以有些简陋。

      佛祖会保佑你的,阿爸说。

      我是替你修的,我告诉阿爸,阿爸又看向了天。

      我不信佛祖,我阿妈那样好的人,我阿爸那样虔诚的修行,我七岁后每天都那样尊敬的无数次跪在过圣湖边求他庇佑我阿妈健康长寿,我阿妈生病后我那样真诚的在蒲团上跪着求他帮帮我阿妈,他却什么也没有帮我。

      所以我不信佛祖,扎西大叔吓唬我说,心不诚就不灵了,神明就不会保佑你了。

      那就别保护我吧,我在心里说。

      阿爸住进了我出钱修的那座简陋的寺庙里,扎西大叔去劝过他几次,但是阿爸只闭着眼睛念经。

      我知道,他放不下他的佛祖,也放不下我阿妈,他在赎罪。

      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扎西大叔说他今天碰见个疯疯癫癫的人来找这里什么叫月缺的,我去见了那个蓬头垢面的男人,他看着我哭着说他叫程仁,很喜欢《起风了》,求我把《起风了》的剧本给他。

      我想起了那个少年眼里坚定的眼神,发着光,而这样的光,我在这个男人眼里再次看见了。

      炽热而缄默的渴望。

      我答应了,但是要他去找那个少年,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年纪,但是我告诉他,你一见他,就会认得他。

      因为他就是我的休戈。

      程仁果然找到了他,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楚修。

      他大火了,成为了最年轻的影帝,我很替他高兴,程仁问我要不要去见见他,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不用了。

      但是机缘巧合之下,他却来见了我。

      在拉姆纳错湖边见到他的那一刹那,我脑海里只剩下四个字:命中注定。

      我和他一起呆了七天,第六天晚上的时候,他突然问我说,以后有空来看我,我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却自顾自的生起了气,说我不相信他。

      我的确不相信他会来,我知道他肯定会一去不回,但是我并不在意,因为能遇见就是一种缘分,至于在一起,我并不强求。

      更何况我一直相信这世间的人,该相遇的人自该重逢。

      他果然不曾来看过我,我问过阿筝几次他的情况,阿筝大约是怕我难过,总是笨拙的帮着他解释说娱乐圈更迭交替太快,他忙的厉害,我说好。

      其实我知道,他不会来的,也并不觉得难过,喜欢他,知道他很好,我其实就很满意。

      17年的年底,阿爸死了,我把他火化之后,撒在了阿妈一处的地方,风向却和阿妈那天相反,我有些闷闷的,但是扎西大叔说,风会把他们带到一处去,我才开心了一点。

      18年的时候,我去了A市做《起风了二》的签约和剧本授权,程仁问我,要不要见楚修一面,我犹豫了很久。

      阿筝说,我和楚修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变成了另一个我,不再是旷野的风,反而像笼中的鸟,我很喜欢楚修,可是我并不想当一只鸟。

      大约是我犹豫了太久,程仁先斩后奏了,直接约好了楚修那边,我只好赴席。

      我果然如自己所料的那样再次沦陷了,他高了很多,眉宇之间已经看不见十八岁那会儿的青涩和冲动了,俊朗挺拔,眼眸深邃像一汪深潭。

      但是看见我的那一刹那,他的眼神就变了,里面突然有了星辰,像八年前那样明亮,我看着他,也忍不住朝着他笑起来,我知道,他没有忘记过我。

      他的经纪人非常有能力,坚毅而果决,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浇灭他冲动燃起的火焰,经纪人大约也困惑却无奈,为什么二十七岁的楚修看见我时,总变得像一个半大的孩子般冲动。

      我和他一起吃了饭,和他吃饭的那天晚上被拍了,但是我喜欢他看向我的眼神,像是在发着光,如阿筝预料的那样,我还是陷入了爱情里。

      我和他说,希望可以每天和他说明天见,他说他亦如是,然后官宣了恋情。

      阿筝来见我,叹着气说,她从来没有见过楚修有这样不理智的时候,按理说她该觉得楚修是爱惨了我,可她却总觉得高兴不起来。

      我微笑着和阿筝拥抱,也高兴不起来。

      我不喜欢他总是因为我做这样冲动的事情,因为他并没有为冲动负责的勇气。

      他果然怯懦了,经纪人走投无路给我打了电话,我给他加油打气让他成功鼓起了勇气,成为了经纪人眼中拯救他的人,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

      我搬去和他住了,我很喜欢他的猫,在每一个辗转难眠的夜里,总是它陪着我看月亮。

      阿筝说的对,我成了一只笼中的鸟,但是因为很爱他,所以我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翅膀捆起来。

      扎西大叔说过,人们很喜欢说酒后吐真言,所以楚修醉眼朦胧的看着我求婚的时候,我其实是心动的,因为我很喜欢他,我知道,他也喜欢我。

      理智和冲动简直快把我撕裂成了两半,最后还是爱意战胜了所有。

      阿筝后来问我为什么不答应时,我听见了很轻但是很熟悉的脚步声,我说,因为不想做会让他后悔的事情。

      这句话说给阿筝听,说给门后的楚修听,也说给我自己听。

      我不喜欢和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一眼就看得明白辛欢和楚修之间的不对,也懂得楚修暗戳戳想要我吃醋的心思,但是我只觉得疲倦。

      我抱着黏糕回了家,坐在阿筝车上的时候,阿筝义愤填膺的大骂楚修,我却并没有附和,只是有点累,然后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阿筝小心翼翼的问我怎么样,我说没事,阿筝却叹了口气给我看黏糕头顶几绺带着湿意的毛发。

      你梦中流了很多眼泪,阿筝说。

      我向楚修提出了在一起一年以来的第一个要求,想要去看看海边。

      其实我去过,阿妈病重的时候,本来阿妈想把骨灰洒进海里,但是很多人来海滩游玩,阿妈看了很久,说,还是洒进圣湖里吧。

      我知道,大海太大了,阿妈是怕孤单,而且阿爸总是去圣湖,她想陪在阿爸身边。

      他答应了,但是还是失了约,然后一个礼拜没有回家。

      阿筝给我看他和一个女孩儿进入酒店的照片,气的说不出话,我好容易才劝了她回家。

      一周后楚修回来了,我见到他反倒想和阿筝说她的照片有些多此一举,我看楚修的眼神就能够明白。

      我和他去了海边,我知道他尽自己所能的一直在周全我,也愿意相信他这次的背叛并非有意,但是好如月亮总是不圆满的时候居多,人和人的遇见,多数时候也总是说再见。

      我在心里,和他珍重的道了一万遍再见。

      阿筝送我去Z市的时候有些不开心,因为离A市有些远,阿筝说,要离开也该是他楚修滚蛋。

      离开他时候,我整个人像突然放空了,又像突然被填满,听着阿筝的话我忍不住笑起来,我说,Z市很好,一直想去那边定居,你以后来,我们一起去看湖。

      阿筝才温柔地说了好。

      我不曾在网上搜过楚修的消息,但是问过几次阿筝,21年上半年的时候,知道他有了新女友,而且已经见了家长。
      知性优雅而且漂亮,和如今的他很般配。

      阿筝忍不住说,如果之前我答应了楚修的求婚的话,现在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应该是我才对。

      她总是偏心,觉得我全世界最好,嚷嚷着楚修配不上我的是她,但是觉得唯一有资格站在楚修身边的人只能是我的人也是她。

      阿筝起身去摆弄我种的花草了,而我却有点恍神。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明白,我和楚修走不到最后。

      我和他在他十八岁的时候相识,十八岁,正是少年人的喜欢最是真挚动人的时候,行动最是肆意妄为的时候,可是十八岁的楚修,却不敢来我身边。

      更何况是三十岁的楚修。

      人生在世,总有很多的不得已和遗憾,八年和他分开之后,再相遇时我和他能够有幸相识相知相爱已经觉得满足,并不再强求与他相守一生。

      我想起那句和他轻声说的再见忍不住微笑起来,其实这句话,八年前我就在心里说过一遍了。

      但是好在最后我又成为了旷野的风,楚修如他所愿志得意满,这大约就是我们能实现的、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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