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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末世三年 ...

  •   末世三年后,【曙光】避难所。

      地下城。
      昏暗阴冷,扫眼过去,发霉发臭的帐篷错落堆挤在一起,与一堆堆高鼓的坟包无二差别。

      石墙的缝隙中挤出的光亮中,闪过一道灰褐色的身影,所过之处发出令人磨牙的“沙沙”声。

      下一秒,一个四脚着地的不明生物闻声而动寻着那道影子像只猎豹般扑了过去。

      倏地一束刺眼的光亮在昏暗中摇摇晃晃,惊醒了不少非人类发出的鸣叫声。

      吱——嘶!

      亮光扫过,一个怪异小孩闯入视线,苍白的皮肤,身上干瘦至皮贴骨但头和肚子却像吹鼓的气球般大得出奇,手里还紧紧抓着一只灰色三眼老鼠正凑近嘴边,要将它活活吞下去。

      “啧,滚开!”

      六七岁的小孩,看不出性别,被人踹了一脚也不哭嚷,翻个身,歪着头,睁着那双同样大得出奇的眼睛,仔细打量眼前打着手电筒的男人。

      男人看着20岁左右,虽有些清瘦但脸若桃花,眉清目秀的,是个会引人多看几眼的好容貌。

      男人嫌恶地看了一眼这个渗人的小孩,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手电筒来回扫射,似乎寻找什么。突然,被他踩塌的帐篷里伸出一只骨瘦如材的手臂猛地拽住他的裤脚,“吃的,吃的……给我吃的。”

      “滚开!”

      他毫不犹豫地踹了过去,嫌恶地吐了口唾沫,“呸!不知死活的狗东西,竟敢用你的脏手碰我,不想活……”

      “小伍?”

      阴影处站着浑身沾满泥巴的怪人,高举右手朝着那位叫小伍的人僵硬地挥了挥手。

      手电筒光线扫过去,姜伍脸上不禁一愣,泥巴人?不过他很快恢复笑容。

      “书哥!”

      “你先上去,我马上就来。”话落,泥巴人就消失在光亮中。

      林翊书钻回帐篷,换了一身稍微干净的衣服,擦去脸上已经干硬的红褐色泥块露出一抹白和逐渐显露的清秀眉眼。

      仔细看鼻梁挺直,嘴唇轮廓分明唇峰、唇珠精致,唇角的小痣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俏皮,是个不多见的美男子,微微皱起的眉头却尽显愁意。

      他想了想还是在地上蹭了蹭泥灰用力抹在脸上。

      “装扮”好自己,他又从斑驳脱落的沙发缝隙里掏出来两个白色晶石装进他特制的斜挎包里。

      两块晶石乳白色,核桃大小的不规则形状,乍看平平无奇,仔细看也并不普通,透明的外壳里是浓郁到极致的白色。林翊书宝贝的拍拍灰褐色的包包,这两块一级晶核是他埋伏两天两夜,敲了一百多只变异鼠脑袋才找出来这两颗。

      一颗一级晶核一般情况下相当于五百个信用点,不到关键时刻林翊书不会把他的家当全部带走,实在是这次任务重大且特殊,凶多吉少。

      视线扫过帐篷的每一寸,一张旧沙发,和一张极难辨认颜色的灰色毛毯,放在角落的缺角铁锅和碎了一半的水缸......

      拜拜了您嘞,我再也不回来了。

      出了地下城,天已大亮。

      不同于地下的昏暗潮湿,地面上阳光温暖,微风舒适,街道宽阔干净,建筑排列有序,这比末世前的世界也不遑多让。

      然而这里只属于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类。

      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全球高温,冰川融化,动植物纷纷变异,洪水从天而降,成千上万的异兽从地缝中钻出……

      末世以一种天崩地裂的速度席卷全球。

      人类在这场毁天灭地的灾难中死伤无数,无力回天。

      直到突如其来的红光笼罩天地……人类从绝望中找到新生,三分之二的人类发生了变异,自此拥有异常的能力,而剩下的普通人却成了唯一的异类。

      “星哥,我在这。”

      姜伍站在离地下城出口十步远的树下,冲着林翊书的方向高喊道。

      林翊书快步走上前。

      “不是说在城门口见吗,你怎么还特地到地下城来找我。”阳光照在人身上,特别舒畅,浑身暖意散去不少阴寒,林翊书伸展了一下胳膊,貌似随意问道。

      姜伍面色可疑地红了一块,“我想早一点见到星哥。”他扭捏地挠了挠头,“再说我也没见识过地下城,正好涨涨见识。”

      地下城哪种老鼠洞还需要见识?

      一路上见到不少人,都是准备出城寻找物资做任务的猎人。

      大多数人全副武装,成群结队而行,一样的是都有一张黑黄干瘦的脸。

      “怎么了?”

      林翊书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姜伍在人群中宛如鹤立鸡群,皮肤白地发光,看来这小子的等级在二级以上。

      小伍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有东西?”

      林翊书摇摇头。

      “哎呀,那你是不是紧张啊,不用怕,我们队长张哥,那可是传说中的五级异能者,而且就抓一只三级异兽轻轻松松,你去了,就是凑个人数。”

      他踮脚一把揽过林翊书的肩膀,笑眯眯地张开手掌在林翊书眼前晃了晃,“再说了,到时候可是分你这个数!够你这一个月都舒舒服服的。”

      五百个信用点的确不是一个普通人出一次任务就能得到,而且张建业这人他也听说过,最近突然声名大噪的火系异能者。

      林翊书笑了笑没说话,他嗓子出了些问题,声音如乌鸦啼叫,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你还别不信,那什么玄武城最强异能者你知道吧,那家伙就是我们队长的手下败将,加入我们团队你就等着享福吧。”

      林翊书被他一巴掌拍在背上脚下一滑,玄武城面具王,人称鬼见愁,地狱使者,怎么唬人怎么中二就怎么称呼,他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发什么呆,你不信?”

      “……我信。”

      想要快速出名的佣兵基本上都和那位玄武城的强者有过交锋。

      他真有点好奇怎么样的人物能在末世闯荡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地下城位于基地的外围,没走多远就到了城门口。

      张建业一行四个人,搭眼过去都是30岁上下,其中三个身形彪悍,全副武装的肌肉男。

      走过去。

      反而队长是那个长相毫无特点,老实人形象。

      “队长,这就是我跟你提的林翊书,你别看他是普通人,他打枪特准。”小伍热情介绍道。

      张建业上下扫视了一番林翊书,露出憨厚的笑容,“小兄弟,你模样挺俊啊。”

      林翊书笑了笑没说话。脸糊成这样还能违着良心夸赞,还真是难为他了。

      只是他不知道,就算再用泥巴糊一层也难掩他身上亮眼的帅哥气质。

      “你就和他们一样叫我张哥就行了,这次我们要去西北方向的魔鬼林捉一只三级异豹,小伍跟你说清楚了吧。”

      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狙击枪,林翊书郑重地点了点头。

      “走吧,先上车,咱路上说。”

      “这次任务要求捉活的......我们将那异豹控制住,你在后方射击……到时候可就靠你。”

      林翊书细细摩挲着枪把上划痕,抬头看着张建业,出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真的可以加入你们吗。”

      张建业征愣了一瞬,反应了一会笑道,

      “不用担心,我们不在意你是不是普通人,只要能助力小队就行。”

      林翊书低下头,眼皮低垂遮盖幽暗的瞳孔,看不清神色。

      “是吗?”

      抬起头,露出明艳的笑容,“那就好,你们都是好人。”

      出城不过两公里,就遇见植物的狩猎场,根系交缠,盘根错节堵住了所有方向的道路,只能下车。

      林翊书心中大惊,上周他经途这里,还没有红得滴血的血藤拦路。

      植物的变异速度加快了。

      “三点钟方向,有异常,注意警诫。”张建业严肃道。

      林翊书看过去,心头一跳,直呼好家伙。

      藤蔓如血虫般扭曲,似万千小蛇缠绕,密密麻麻地疯狂涌动。翻滚间,十几个干瘪人头被带出,骨头上还残存着血丝拉扯的肉块。那黑窟窿般的眼洞,齐齐朝向他,明晃晃地透出死不瞑目的怨恨……

      血红色的藤蔓中夹杂着星碎般的黑色,让人猜测藤蔓之下不知多少骷髅。

      “可惜了……”

      不知道是谁嘀咕了一下,声音轻得像风声。

      众人并没有为这些尸体停留,面色平静地路过。

      十几个人脸被转过去一圈露出后脑勺,一个个黑洞赫然在目,颅腔里空空如也,洞口边缘呈放射性碎裂……林翊书收回视线,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事态比他想的还要严重。

      路过一片槐树林,众人暂时歇脚。

      林翊书有些不安地打量四周,粗壮的大树茁壮生长,好似一眼忘不了头,奇怪的是树下无任何其他植物,甚至都听不见虫鸣鸟叫和野兽的吼叫声。

      这太不正常了。

      就算在基地的地下城,偶尔还能听见路过的异兽的咆哮声,这里却像是被按了静音键。

      “这里不太正常,阿丁你去前面探查一下,其他人警诫。”

      阿丁:“是。”

      林翊书观察四周的风吹草地,不经意之间,看见队长正朝着他的方向淡淡微笑。

      还未细究。

      砰!

      远处突然火光冲天,传来一声响彻云霄的爆炸声。

      张建业转身高喊,“不好!是兽潮,大家快逃。”

      话音刚落,地动山摇,万兽奔腾而来。

      “前方左转五百米左右有一个洞穴,小伍土墙阻挡,林强控风减少阻力,李路别掉队,全员加速。”

      想要在末世活到现在,各个几乎都是长跑短跑冠军,就算不用异能的林翊书逃跑速度也是炉火纯青,但是短短两秒钟他就与众人相差百米。

      冷冽的风扫过他的脖颈,林翊书快速低下头,侧头一看,一只变异的巨型螳螂另一只镰刀旋转着砍向他的脖子,只差一毫厘就要身首异处时,本能躲闪翻滚到一边,迅速爬起躲过一劫,一只变异蛇狼又张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

      抬起枪,身子往后仰,扳机,只凭借感觉,一枪一个。

      再向前冲,小伍他们已经爬上了半山腰的山洞。

      小伍伸出半个身子递出自己的右手,
      “快点啊!再快点!林翊书跑快点——”

      林翊书踩在一只巨虎的头做跳板,用力一跃,拉住石洞垂下来的藤蔓。

      好在变异的藤蔓够坚韧,足以支撑他往上爬,他的手使劲往前伸……终于在巨虎咬到他脚尖的瞬间勾到小伍的手。

      面上一喜,“谢……”

      感谢的话还没说完,小伍却松开了手。

      “哎呀~”小伍惊呼,“书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都掉下去了~”

      跌落的瞬间,林翊书是失落的。

      好像都不是好人呢。

      为什么不多演一会?他还没有玩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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