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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喜欢他 ...

  •   清江一场雪下到了半夜,醒来天地一片白茫茫的干净,林听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加湿器,换上衣服就准备出门,他每天的衣服都是不重样的,浅色系为主,很重搭配,既不显单调,也不会让人觉得不稳重。
      总之穿出去就是一副温润的好好先生模样。
      出门恰好看到程归从走廊尽头走来,林听还记着他昨晚闯进他房间的事,此时看见他再不高兴也只能憋出笑来跟他打招呼。
      程归点头笑笑,停下脚步站在一边等他拿房卡关门,是要一起走的意思。
      今天程归依旧是一身休闲装,黑色夹克穿在身上很利落,倒有几分大学生的模样。
      话说,他才25岁,离开大学也没几年吧……
      程归187的个子站在一边压迫感很强,虽然他本人没这个意思,但林听不喜欢被人压迫的感觉。
      他抿着唇关好门,扭头对他温润一笑:“走吧,程总。”
      程归嗯了一声。
      装什么……林听走的快了些。
      说实话,以程归的身高看大多数人都是俯视的状态了。林听很高又清瘦,他目测应该185,所以程归只能在他弯下腰这一刻才能看到他头顶的两个发旋。
      程归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两人从电梯下来就看见坐在一楼大厅里的丛家诵,他正在打电话,看到林听过来笑着招了招手。
      “小林啊,你来接吧,这丫头我是治不了了。”丛家诵很宠女儿,丛诗雨要星星不给月亮,这就导致她大小姐脾气越来越重。
      然而很不幸的是,丛诗雨见林听的第一面就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他了。
      从前丛诗雨嫌研究院里不是五六十岁老头就是邋里邋遢的研究员,不愿意去爸爸工作的单位看一眼。直到去年,林听有一次去丛家诵家拿资料,跟恰好留学回国的丛诗雨撞上了,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跑研究院跑的比院里新来的大学实习生都勤,女孩子要面子不肯轻易说出口,不过一来凳子还没坐热就问“林研在哪”,几次三番的,众人也就看出了丛诗雨的心思,纷纷打趣林研年轻有为,如今又有美人在怀,真是好命。
      林听其实快烦死了,但他不会做下人面子的事,面对丛诗雨的示好,他没说喜欢也没说讨厌,只是每次规规矩矩谢过,然后就没然后了。
      他很会拿捏分寸,丛诗雨热情不减,研究院里爱保媒拉纤的也看出了两人似乎是你情我愿,就不再唠唠叨叨让林听“先立业,再成家”了。
      林听目的达到了,就懒得理丛诗雨了,恰好丛诗雨也渐渐减少了来研究院的频率,他以为这场闹剧也该收场了。
      而丛诗雨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对面传来女孩子娇滴滴的撒娇声,细听还带着点哭腔:“林哥,你最近怎么不接我电话啊?”
      “……”电话开了免提,面对老父亲的眼神,林听眼神移开,温润道:“最近比较忙,没有接到你的电话,抱歉。”
      “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啊?”
      “今天中午的短程飞机,11点半就能落地。”
      “哦——那落地之后你会来我家吗?”丛诗雨声音很低。
      “我带着行李,要先回家收拾,”林听顿了顿,又补充,“明天研究院见,好吗?”
      声音带着点哄的意思,程归一直偏着头避嫌似的,眼神游移着不知道在看哪,听到这一句回过头来,眼神沉沉盯着打电话的人。
      丛家诵注意到他的眼神,不太好意思的笑笑,或许是为了自家不争气的闺女,但也带着点甜蜜,闺女高兴他就高兴,妥妥的女儿奴。
      怪不得能养出丛诗雨,程归也回以一笑。
      这一声哄很管用,电话那边很快答应了个“好”字,也没顾上跟老父亲讲一句,就挂了电话。
      林听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从昨天晚上持续到现在的烦躁像一团雾气笼罩在胸中,上不去下不来,想到昨晚闯进他房间的不速之客,他抿紧唇,把手机还给丛家诵后看了程归一眼。
      这一眼很快,没什么情绪,真说起来倒有点生气在,但程归还是眼里盛了点笑,觉得他看得挺勾人,像一把钝钩子在指尖挠痒痒。
      “不走吗?”
      钝钩子的主人叫他。
      程归回过神,慢慢悠悠跟上去:“来了。”
      吃饭的地方是程归开的店,主营当地特色菜,厨师是他亲自请来的,很有水准。听到这次大老板来“视察”,使出了看家本领。
      程归喜欢看林听吃饭的样子,一吃到好吃的,他会稍稍眯起眼,眼尾勾起一段漂亮的弧度,卧蚕饱满,长长的眼睫扇两下,最后对准的还是面前那盘色香味俱全的菜。
      吃的挺专注的,连程归给他夹了两次菜都没发现。
      吃完饭差不多十点钟,程归派人把林听和丛家诵送到机场。
      丛家诵是个直性子,以前面对的投资人要么就高高在上摆谱要么就冷冷淡淡撂下一堆要求走人,程归完全不一样,不仅以礼相待还十分周到。
      他直言直语:“程总,省内的研究院里清江院已经有几年没出大成果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也急,你要是能多多关注我们的项目,我们肯定能更上一层楼。”
      程归跟他握手:“我也希望能跟贵院展开长期合作。”
      跟丛家诵握完手,他从顺如流,很自然的把那只手又移到了林听面前。
      林听愣了一瞬,然后一边默念“体面人体面人体面人体面人……”一边跟他握手,顺便还下意识的笑了笑,不过笑得很假就是了。
      很小的一个恶作剧,程归察觉到他有些讨厌近距离接触,但没办法,他喜欢他,要跟他在一起,以后自然要接触,只能先从握手开始了。
      程归的手很干燥还有些粗糙,林听握上去的下意识想法就是好热,那股热气一直从手心传到了脑袋,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又来了……
      回程的路上他搓了搓手,明明已经分开了十多分钟,那股热气像还围绕在指尖久久不散,他中指处有一小块疤痕,很浅,只有肉色的一道,但他介意任何出现在身体上的不足,所以格外注意它。
      但就在刚才,不知有心还是无意,他感受到程归大拇指往那道浅浅的疤痕上带了一下,
      大概是无心吧……不仔细看没人会看到的,林听心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他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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